內容簡介
本標準係根據建設部建標[2008] 65號文的要求,由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的設計、研究和教學單位對《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2004進行修訂而成。
修訂過程中,初步調查總結瞭汶川大地震的經驗教訓:我國在1976年唐山地震後,建設部做齣建築從6度開始抗震設防和按高於設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設防目標進行抗震設計的決策,是正確的。本次汶川地震錶明,嚴格按照現行規範進行設計、施工和使用的建築,在遭遇比當地設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沒有齣現倒塌破壞,有效地保護瞭人民的生命安全。
本次修訂,考慮到我國經濟已有較大發展,按照“對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影劇院、商場、交通樞紐等人員密集的公共服務設施,應當按照高於當地房屋建築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增強抗震設防能力”的要求,提高瞭某些建築的抗震設防類彆,並在全國範圍內較廣泛地徵求瞭有關設計、科研、教學單位及抗震管理部門的意見,經反復討論、修改、充實,最後經審查定稿。
本次修訂繼續保持1995年版和2004年版的分類原則:鑒於所有建築均要求達到“大震不倒”的設防目標,對需要比普通建築提高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築控製在較小的範圍內,並主要采取提高抗倒塌變形能力的措施。
目錄
1 總則
2 術語
3 基本規定
4 防災救災建築
5 基礎設施建築
5.1 城鎮給水排水、燃氣、熱力建築
5.2 電力建築
5.3 交通運輸建築
5.4 郵電通信、廣播電視建築
6 公共建築和居住建築
7 工業建築
7.1 采煤、采油和礦山生産建築
7.2 原材料生産建築
7.3 加工製造業生産建築
8 倉庫類建築
本標準用詞說明
附:條文說明
精彩書摘
4 防災救災建築
4.0.1 本章適用於城市和工礦企業與防災和救災有關的建築。
4.0.2 防災救災建築應根據其社會影響及在抗震救災中的作用劃分抗震設防類彆。
4.0.3 醫療建築的抗震設防類彆,應符閤下列規定:
1 三級醫院中承擔特彆重要醫療任務的門診、醫技、住院用房,抗震設防類彆應劃為特殊設防類。
2 二、三級醫院的門診、醫技、住院用房,具有外科手術室或急診科的鄉鎮衛生院的醫療用房,縣級及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揮、通信、運輸係統的重要建築,縣級及以上的獨立采供血機構的建築,抗震設防類彆應劃為重點設防類。
3 工礦企業的醫療建築,可比照城市的醫療建築示例確定其抗震設防類彆。
4.0.4 消防車庫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設防類彆應劃為重點設防類。
4.0.5 20萬人口以上的城鎮和縣及縣級市防災應急指揮中心的主要建築,抗震設防類彆不應低於重點設防類。
工礦企業的防災應急指揮係統建築,可比照城市防災應急指揮係統建築示例確定其抗震設防類彆。
4.0.6 疾病預防與控製中心建築的抗震設防類彆,應符閤下列規定:
1承擔研究、中試和存放劇毒的高危險傳染病病毒任務的疾病預防與控製中心的建築或其區段,抗震設防類彆應劃為特殊設防類。
前言/序言
本標準係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標[2008]65號文的要求,由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的設計、研究和教學單位對《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4進行修訂而成。
修訂過程中,初步調查總結瞭汶川大地震的經驗教訓:我國在1976年唐山地震後,建設部做齣建築從6度開始抗震設防和按高於設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設防目標進行抗震設計的決策,是正確的。本次汶川地震錶明,嚴格按照現行規範進行設計、施工和使用的建築,在遭遇比當地設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沒有齣現倒塌破壞,有效地保護瞭人民的生命安全。
本次修訂,考慮到我國經濟已有較大發展,按照“對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影劇院、商場、交通樞紐等人員密集的公共服務設施,應當按照高於當地房屋建築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增強抗震設防能力”的要求,提高瞭某些建築的抗震設防類彆,並在全國範圍內較廣泛地徵求瞭有關設計、科研、教學單位及抗震管理部門的意見,經反復討論、修改、充實,最後經審查定稿。
本次修訂繼續保持1995年版和2004年版的分類原則:鑒於所有建築均要求達到“大震不倒”的設防目標,對需要比普通建築提高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築控製在較小的範圍內,並主要采取提高抗倒塌變形能力的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標準:GB 50223-2008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