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王子的流浪》七年流浪,变成现在坚强的辰亦儒。
《王子的流浪》台湾出版界首例全程海外拍摄、耗资千万的史上最华丽文字写真书。
飞轮海成军以来,首次四位团员个人文字写真书。
不只是华丽的外表,更多真实深沉的内在,一次全让你看到全部的“飞轮海”。
《王子的流浪》台湾出版界首例,全程海外拍摄,横跨三个国家,四个城市——北京、上海、马尔代夫、新加坡,制作期历时一年,耗资千万的史上最华丽文字写真书。
内容简介
《王子的流浪》起点从在温哥华的求学时光谈起,在温哥华念书的7年流浪,变成现在坚强的自己。《王子的流浪》在新加坡取景,美丽乾净的街景、金融区域、有设计感的Boutique Hotel、gallery博物馆、不同的餐厅等,在在都让辰亦儒(Calvin),觉得这真是个好城市,让他回想起在温哥华的求学时光。
自己的起点是在温哥华,高中时爱玩乐造成之後出国念书的契机,反倒让他进入了人生的另一片天空;由于曾在温哥华有很长一段的求学时间,《王子的流浪》藉由在当地的记忆带出现在的他:留学生生活的喜与悲、换过好几个地方住宿的事等,并分享此生最棒的环绕美国自助旅行的故事。《王子的流浪》中另一部分Calvin发挥语言天份教授大家常用的英文,发展出卡尔文式英语教学法,分享如何有趣地学好英文。
作者简介
辰亦儒(1980年11月10日- ),本名陈奕儒,是台湾男子演唱团体飞轮海成员之一。由于常挂着灿烂的笑容,顺理其章便在团体中代表「华氏77度」(即春天)的团员。因其能言善辩,总成为团体中的“代言人”。
内页插图
精彩书评
读者评论摘要:
入读国立财政大学研究所主修经济的辰亦儒,其经济头脑可想而知。亦儒甚至是飞轮海的理财专员,担任财务股长的角色,飞轮海的账单以及金钱都会交由他去支配管理。更有甚者,他的业余消遣竟然是没事往银行里逛。身为青春人气偶像,随时随地要保持光鲜亮丽的外形,帅气的外表,完美的形象,是基本的艺德,而亦儒似乎深明此真理。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他参加高中同学的婚礼,却穿得比谁都要帅气逼人;每天早上起来会为头发发愁,还拜托其他成员带他去发廊弄个好看的发型;并且面膜、眼膜轮着熬……严谨的形象管理,令人佩服。
辰亦儒:绝世情话王
知道他思维敏捷,拥有出色的反应能力;
知道他口才一流,是飞轮海的圆场达人;
知道他八面玲珑,是耍浪漫的情调高手!
却没料到,
多突发的状况他都能即刻过关;
多感人的情话他都能信手拈来;
多刁钻的难题他都能绝妙反转!
take1→温柔攻势
在节目上被宪哥要求向侯佩岑示爱,展示追女必杀绝招。吴尊:“我们一起去吃寿司吧!”亚纶:“看到你我想我这辈子不会想再看到第二个女人。”大东:“我发现我的视线离不开你的脸!”压轴登场的亦儒,深情道来:“如果有下半辈子,我不想当人,我想当金鱼,因为这样子,我连睡觉的时候都可以睁开眼看你!”令侯佩岑害羞地直“骂”亦儒“坏死了坏死了”!
目录
1. 温哥华 出发
2. 人生最棒的一次旅程
3. 新加坡 初体验
4. 卡尔文的英文教室
精彩书摘
出发 Vancouver vs. San Francisco 毫无预警的悲凄场面。 1998年9月7日,改变我一生的日子,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天! 这一天对我来说就像个特别的纪念日。十七岁的我拖着行李在机场,来 送行的妈妈、奶奶和姑姑,大家在出关口哭成一团。本来觉得没什么,但她 们一哭,我也被传染,飙出了眼泪。 只能说自己高中三年实在太爱玩。建中读书风气很自由,要不要念书完 全看自己。我就是属于完全不念的那种,大学联考成绩有多惨,就不难想象 了吧!爸爸是很传统的大男人,看到这种成绩当然气得要命。他说,你这么 贪玩,与其再念一年等重考,还不如干脆出国念书。一度考虑过要去旧金山 ,因为那里华人多,叔叔移居到那二十多年,就近照顾比较容易。不过,我 小学玩在一起的死党同学、也是我家的邻居Shawn,他们先移民去了温哥华 ,在他家附近也有一座私立大学可以就读。讨论之后,我的未来就确定了下 来——直接前往温哥华。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搭飞机出国。面对茫茫未知的未来,心里真的很忐忑 。新的旅程已经展开,我一个人步上了起点,会有什么在等我?等我再回来 ,又会变成怎样的一个人呢…… 只是踏出机场海关看见Shawn热情地接机,马上忘了十几个小时前与家 人分离的悲伤场景,开始为新的未来感到兴奋,刚刚在脑里的胡思乱想与不 安才慢慢停了下来。 住在乡下练英文才是王道 “你不是说你家在温哥华吗?”我发现车子开了一个小时,窗外的景物 却越来越荒凉,没有一点即将要“进城”的迹象。 “是啊。只是不在市中心。”Shawn答道。 这个名叫兰里(Langley)的小镇,虽然也在温哥华市的范围内,却是 不折不扣的郊区。空气新鲜、人烟稀少,镇里有很多牧场,随时随地都能看 到牛、马,还有羊…… 在温哥华的前半年,我住在Shawn家,每天天还没亮就要起床,走十分 钟的路,穿过一片森林去等公交车。这里的公交车超少的,每个小时只来一 班,错过了这班就等于要旷一整节课——换句话说,我每天都必须要准时起 床、准备,然后去搭车,不然就只能等着乖乖被当。听起来不难啦,但是一 到冬天,还会下雪!那冷风就像“灌”一般地刮进树林里,再“灌”进衣服 里。在下雪天走路,就好像有很冰的刀在骨头里钻、挖,超痛苦的!对习惯 了台湾这种亚热带气候的我来说,真的是很“刻骨铭心”的体验。 在Shawn家住了半年后,我开始住进了学校宿舍,上学比较方便,也想 让自己更独立一点。这所大学因为是基督教学校,校风非常严谨,管理也很 严。校园里严禁吸烟,上课之前老师还会先带着学生做祷告,还设有祈祷室 ,下课可以去祈祷。住在这么乡下的地方,短短时间内我的英文程度就大有 长进,除了因为心无旁骛可以专心念书以外,这里的华人很少,等于开口闭 口都要用英文,让我很快就进入状态。 中国留学生到温哥华,大都住在距离市中心大约半小时车程的里士满( Richmond),那里可是华人的天下,要碰上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听见一句 英文反而很难。街上到处都在卖珍珠奶茶、排骨饭和鸡腿饭,我和朋友常在 周末开车去那里玩,唱KTV、喝泡沫红茶、租综艺节目录像带如“我猜.我 猜.我猜猜猜”、“综艺大哥大”回家看,抚慰一下想家的心情。
前言/序言
出发
Vancouver vs. San Francisco
毫无预警的悲凄场面。
1998年9月7日,改变我一生的日子,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天!
这一天对我来说就像个特别的纪念日。十七岁的我拖着行李在机场,来送行的妈妈、奶奶和姑姑,大家在出关口哭成一团。本来觉得没什么,但她们一哭,我也被传染,飙出了眼泪。
只能说自己高中三年实在太爱玩。建中读书风气很自由,要不要念书完全看自己。我就是属于完全不念的那种,大学联考成绩有多惨,就不难想象了吧!爸爸是很传统的大男人,看到这种成绩当然气得要命。他说,你这么贪玩,与其再念一年等重考,还不如干脆出国念书。一度考虑过要去旧金山,因为那里华人多,叔叔移居到那二十多年,就近照顾比较容易。不过,我小学玩在一起的死党同学、也是我家的邻居Shawn,他们先移民去了温哥华,在他家附近也有一座私立大学可以就读。讨论之后,我的未来就确定了下来——直接前往温哥华。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搭飞机出国。面对茫茫未知的未来,心里真的很忐忑。新的旅程已经展开,我一个人步上了起点,会有什么在等我?等我再回来,又会变成怎样的一个人呢……
只是踏出机场海关看见Shawn热情地接机,马上忘了十几个小时前与家人分离的悲伤场景,开始为新的未来感到兴奋,刚刚在脑里的胡思乱想与不安才慢慢停了下来。
住在乡下练英文才是王道
“你不是说你家在温哥华吗?”我发现车子开了一个小时,窗外的景物却越来越荒凉,没有一点即将要“进城”的迹象。
“是啊。只是不在市中心。”Shawn答道。
这个名叫兰里(Langley)的小镇,虽然也在温哥华市的范围内,却是不折不扣的郊区。空气新鲜、人烟稀少,镇里有很多牧场,随时随地都能看到牛、马,还有羊……
在温哥华的前半年,我住在Shawn家,每天天还没亮就要起床,走十分钟的路,穿过一片森林去等公交车。这里的公交车超少的,每个小时只来一班,错过了这班就等于要旷一整节课——换句话说,我每天都必须要准时起床、准备,然后去搭车,不然就只能等着乖乖被当。听起来不难啦,但是一到冬天,还会下雪!那冷风就像“灌”一般地刮进树林里,再“灌”进衣服里。在下雪天走路,就好像有很冰的刀在骨头里钻、挖,超痛苦的!对习惯了台湾这种亚热带气候的我来说,真的是很“刻骨铭心”的体验。
在Shawn家住了半年后,我开始住进了学校宿舍,上学比较方便,也想让自己更独立一点。这所大学因为是基督教学校,校风非常严谨,管理也很严。校园里严禁吸烟,上课之前老师还会先带着学生做祷告,还设有祈祷室,下课可以去祈祷。住在这么乡下的地方,短短时间内我的英文程度就大有长进,除了因为心无旁骛可以专心念书以外,这里的华人很少,等于开口闭口都要用英文,让我很快就进入状态。
中国留学生到温哥华,大都住在距离市中心大约半小时车程的里士满(Richmond),那里可是华人的天下,要碰上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听见一句英文反而很难。街上到处都在卖珍珠奶茶、排骨饭和鸡腿饭,我和朋友常在周末开车去那里玩,唱KTV、喝泡沫红茶、租综艺节目录像带如“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综艺大哥大”回家看,抚慰一下想家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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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期待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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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很好啊,和书店买的一样,vj辰写的最多了,还教了很多有用的英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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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亦儒 2010 温哥华 出发 人生最棒的一次旅程 新加坡 初体验 卡尔文的英文教室 写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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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很吸引人内容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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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若水下意识地也似乎有所警觉,倏地回过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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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传过来凄厉的野狼长嗥,声声凄凉,慑人心魄。面对着凄冷长夜,春若水深深吸了一口气,先自作好了一番内心整理平息工作,随即缓缓转过身来,“君大哥,有件事也许你一直还不知道。”说着,她竟自现出了期艾,一时绯红了脸,毕竟这件事难以启齿,尤其是郑重其事地去谈论它,更是难以出口,她却势在非说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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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收到的,好快啊,书是正版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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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王子的流浪 %D%A %D%A%D%A%D%A 《王子的流浪》起点从在温哥华的求学时光谈起,在温哥华念书的7年流浪,变成现在坚强的自己。《王子的流浪》在新加坡取景,美丽乾净的街景、金融区域、有设计感的BOUTIQUE HOTEL、GALLERY博物馆、不同的餐厅等,在在都让辰亦儒(CALVIN),觉得这真是个好城市,让他回想起在温哥华的求学时光。 自己的起点是在温哥华,高中时爱玩乐造成之後出国念书的契机,反倒让他进入了人生的另一片天空;由于曾在温哥华有很长一段的求学时间,《王子的流浪》藉由在当地的记忆带出现在的他:留学生生活的喜与悲、换过好几个地方住宿的事等,并分享此生最棒的环绕美国自助旅行的故事。《王子的流浪》中另一部分CALVIN发挥语言天份教授大家常用的英文,发展出卡尔文式英语教学法,分享如何有趣地学好英文。%D%A%D%A后感悟,我认为读书的意义在于吸收前人的智慧,在于悟。当然还有一些工具性意义,比如就业、比如提高自己的社会定位以及自我定位等。附带意义也很多,但不具不可替代性,比如在社会混不去读书的人也能明事理、赚大钱。(1)适于深入地思考和理解;(2)便于反复读和熟读;(3)可以作为“伴侣”随身携带,便于随时学及时请教;(4)历来有“图书馆是知识的宝库”之说,的确如此,读书能知天下事。读书的目的很多,主要是为了取乐、消造、提高教养水平、搞研究、加强修养。培根在《论求知》中有言道:“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我认为,他所阐述的读书的三种用途,恰到好处的概括了读书的三种意义。先来看作为消遣一说。这是人们读书开始与烦躁时所抱有的思想。初学者对知识并无渴求之感,读书之意义也就是消磨时光;而烦躁之人因无法静下心来读书,感到事物都无聊透顶,便也用读书来打发时光。殊不知,这样的读书意义便像学者们讲述“道,可道,非常道”一样,与读书的本质大相径庭,差距颇多。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终于买的书送到了。很满意。 \N\N《学记》曰:“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对于我们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愚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教学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教学中最大的乐趣。 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教师今天的学习主要不是记忆大量的知识,而是掌握学习的方法——知道为何学习?从哪里学习?怎样学习?如果一个老师没有掌握学习方法,即使他教的门门功课都很优异,他仍然是一个失败的学习者。因为这对于处在终身学习时代的人来说,不啻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学习型社会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资源。学习化社会中的个体学习,犹如一个人走进了自助餐厅,你想吃什么,完全请便。个体完全可以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和决定学习什么、怎样学习、学习的进度等等。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在知识经济大潮中,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认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找准自己的价值空间。教书的生活虽然清贫,但一本好书会使我爱不释手,一首好诗会使我如痴如醉,一篇美文会使我百读不厌。我深深地知道,只有乐学的教师,才能成为乐教的教师;只有教者乐学,才能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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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很吸引人内容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