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商业秘密保护法体系化判解研究》引出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意义并阐述统一立法的重要性,论证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的权利是立法的根本宗旨,同时应兼顾公共利益,第三章简介商业秘密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规范的关系,第四章揭示商业秘密的含义、构成要件、性质与特征并对其与其他类似的客体(个人信息、国家秘密等)进行比较,第五章与第六章阐释为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权益而应采取的模式——以商业秘密权为中心,辅之以保密协议、竞业禁止义务以及行为保全等制度,第七章与第八章介绍侵犯商业秘密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民事、刑事以及行政责任。
目录
第一章 商业秘密保护法概论
第一节 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模式与主要内容
一、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现行法依据以及商业秘密保护法的立法模式
【案例1】某娱乐公司诉A公司等非法使用“中华女子乐坊”方案与计划案
二、商业秘密保护法的性质及其与我国其他法律规范的关系
【案例2】惠普公司诉其员工以及某杂志社非法提供与获取经营信息案
第二节 保护商业秘密开发人与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一、确立保护商业秘密开发人与权利人合法权益之宗旨的必要性
【案例3】某墨汁厂诉其员工擅自向他人披露墨汁配方案
二、保护商业秘密开发人与权利人合法权益之宗旨在商业秘密护法中的具体体现——行为人过错的举证责任分配
【案例4】上海某科技公司诉其员工及上海某软件公司非法泄露与获取客户名单案
第三节 维护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社会公共利益
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案例5】王某诉河南某仪表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案
二、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
【案例6】股民张某诉某集团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案
三、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
【案例7】长凯公司诉其员工以及振乾公司非法获取与使用AST技术案
第四节 商业秘密保护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一、商业秘密保护法与其他知识产权法的区别
【案例8】原告A公司诉B公司仿冒电热开水瓶外观设计案
二、商业秘密保护法与其他知识产权法的联系
【案例9】汉王科技诉台湾精品等侵犯汇编语言技术案
第二章 商业秘密
第一节 商业秘密的定义及其与相关概念之比较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
【案例10】三卫诊所诉林某与百安诊所擅自利用病人名单案
二、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客体之比较
【案例11】某市联泰食品有限公司诉梁某与巧巧公司非法披露
与使用工艺流程以及客户名单案
第二节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以及性质和特征
一、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案例12】某市江中药物研究所诉王某等披露与使用藤茶工艺案
【案例13】冯某诉微软中国公司披露汉语拼音输入法案
二、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特征
【案例14】芜湖某齿轮厂诉安庆某仪表设备厂擅自处分被抵押技术秘密案
第三章 商业秘密权
第一节 商业秘密权的基本原理
一、商业秘密权概述
【案例15】成都市某县机械厂诉其技术员擅自泄露技术秘密案
二、商业秘密权的性质与特征
【案例16】前进集装箱集团公司诉发达齿轮厂窃取秘密技术资料案
三、商业秘密权相关的其他民事权利之比较
【案例17】钱某诉曾某与杨某盗窃其QQ信息案
第二节 商业秘密权的主体
一、商业秘密权的权利主体——权利人
【案例18】涂装厂与其工程师继承人有关技术开发报酬纠纷案
二、商业秘密权的义务主体
【案例19】华尔公司诉林某以及飞联公司违反保密义务和不正当竞争案
【案例20】澳宝公司诉其职员刘某以及科雅公司等共同侵犯技术性秘密信息案
第三节 商业秘密权的行使方式与限制
一、商业秘密权行使的方式
【案例21】桐庐安其公司诉中尧公司非法获取重油掺水以及燃油助燃剂等技术案
【案例22】塞翁中心诉杨森公司非法利用其信息资料库信息案
二、商业秘密权的限制
【案例23】中锐公司诉零点公司擅自披露市场调查信息案
第四章 保护商业秘密的其他法律制度
第一节 保密协议制度和行为保全制度
一、保密协议制度
【案例24】温州华为公司诉其员工王某、刘某、秦某擅自披露SDH技术案
二、行为保全制度
【案例25】北京新兴设备公司诉其员工陈某违反约定披露经营信息案
第二节 竞业禁止义务制度
一、竞业禁止义务的定义、种类以及违反后果
【案例26】吉安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诉其员工熊某违规参加竞争行业案
二、竞业禁止约款一般原理
【案例27】金华会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其员工以及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泄露与获取经营性信息案
第五章 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
第一节 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概述
一、民事责任的定义、特征及其制度的立法模式
【案例28】合肥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诉其前员工刘某擅自泄露塑料制造方法以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案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的种类、构成。以及免除
【案例29】赵某非法泄露与使用轶新公司供电CAD技术案
第二节 合同责任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缔约过失责任
【案例30】某市化工公司以缔约为名非法获取15N技术案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违约责任
【案例31】安若泰克公司诉华尔代公司违反约定擅自使用氧化锆氧量分析秘密技术案
第三节 侵权责任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责任一般原理
【案例32】博雅尔达公司诉王某、莫某、孟某等非法获取与利用油料生产技术秘密案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竞合
【案例33】华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其前技术员张某非法获取与使用技术秘密案
第六章 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第一节 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
【案例34】李某、汤某、张某等非法披露古都公司经营性信息与技术性信息案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案例35】李某非法倒卖某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公司商业资料案
第二节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责任
【案例36】鑫隆晨公司员工非法披露公司GSM技术信息案
精彩书摘
第三节 维护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社会公共利益
本节主要知识点
本节主要阐释商业秘密保护法的第二个宗旨——维护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社会公共利益。社会主体的多样性以及社会利益的多维性决定了商业秘密保护法在首先维护商业秘密开发人与权利人权益同时仍须兼顾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社会公共利益。这些利益主要包括劳动者合法权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所涉及的利益以及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利益。为此,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制定应当做到:
1.平衡作为用人单位的权利人以及劳动者的利益。前者为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而与后者签订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约款,这与后者为满足生存与发展要求而追求的择业自由相抵触。商业秘密保护法宜在承认竞业禁止约款以及保密协议合法性的同时对二者加以签订事由、义务主体范围、时间、地域以及补偿等方面的限制,以求实现用人单位的权利人以及劳动者二者之间利益的平衡。
2.协调权利人以及其他市场竞争参与者的利益。一方面商业秘密开发人与权利人为维护其竞争优势欲保持商业秘密的秘密状态,另一方面出于维护正常与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需要某些商业秘密(例如证券交易当中的重大信息)公诸于众。对于由此可能引发的冲突,商业秘密保护法应当在规定权利人对于影响证券交易等重大信息予以披露的义务同时将应当披露的信息限定在必要的范围内。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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