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JGJ/T188-2009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地与总平面;5.建筑设计;6.建筑防火;7.结构设计;8.建筑设备;9.施工安装;10.质量验收;11.使用与维护;12.拆除与回收;附录A活动房质量检查表;附录B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表;附录C临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基地与总平面
4.1 基地
4.2 总平面
5 建筑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办公用房
5.3 生活用房
6 建筑防火
7 结构设计
7.1 一般规定
7.2 材料
7.3 荷载与荷载效应
7.4 地基与基础
7.5 活动房设计与构造要求
7.6 砌体建筑设计与构造要求
7.7 围挡
8 建筑设备
8.1 一般规定
8.2 给水排水
8.3 采暖、通风与空调
8.4 电气
9 施工安装
9.1 一般规定
9.2 活动房施工
9.3 砌体建筑施工
9.4 围挡施工
9.5 建筑设备安装
10 质量验收
10.1 一般规定
10.2 活动房验收
10.3 砌体建筑验收
10.4 围挡验收
10.5 建筑设备验收
11 使用与维护
11.1 使用
11.2 维护
12 拆除与回收
12.1 一般规定
12.2 活动房拆卸
12.3 砌体建筑拆除
12.4 回收
附录A 活动房质量检查表
附录B 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表
附录C 临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精彩书摘
3.0.1临时建筑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临时建筑的施工安装、拆卸或拆除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应由专业人员施工、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3.0.2临时建筑建设场地应具备路通、水通、电通、讯通和平整的条件。
3.0.3临时建筑、施工现场、道路及其他设施的布置应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和节约用地的有关要求。
3.0.4临时建筑层数不宜超过两层。
3.0.5临时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年。
3.0.6临时建筑结构选型应遵循可循环利用的原则,并应根据地理环境、使用功能、荷载特点、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3.0.7临时建筑不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楼面、屋面结构;严禁采用钢管、毛竹、三合板、石棉瓦等搭设简易的临时建筑物;严禁将夹芯板作为活动房的竖向承重构件使用。
3.0.8临时建筑所采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
3.0.9活动房主要承重构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20年,并应有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标志。活动房构件的周转使用次数不宜超过10次,累计使用年限不宜超过20年。当周转使用次数超过10次或累计使用年限超过20年时,应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0.10临时建筑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采取抵抗风、雪、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的措施。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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