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DL/T 5416-2009-水工建築物強震動安全監測技術規範》是根據《國傢發展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關於下達2005年行業標準項目計劃的通知》(發改辦工業E2005]739號)的要求製定的。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C、附錄F、附錄G、附錄H、附錄I為規範性附錄。
本標準的附錄B、附錄D、附錄E、附錄J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電力企業聯閤會提齣。
本標準由電力行業大壩安全監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並負責解釋。
目錄
前言
1 範圍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3 總則
4 術語和定義
5 監測颱陣布置
6 監測係統組成與技術要求
7 監測係統的測試、安裝與驗收
8 監測係統的管理與維護
9 加速度記錄的處理分析
附錄A(規範性附錄)水工建築物震害檢查
附錄B(資料性附錄)強震動監測係統框圖
附錄C(規範性附錄)強震動加速度儀的主要技術指標要求
附錄D(資料性附錄)強震動加速度儀整機標定方法
附錄E(資料性附錄)脈動測試
附錄F(規範性附錄)建颱報告格式和要求
附錄G(規範性附錄)試運行報告格式和要求
附錄H(規範性附錄)數字強震動加速度儀檢測錶
附錄I(規範性附錄)強震動安全監測記錄報告單
附錄J(資料性附錄)安全評估方法
條文說明
精彩書摘
5 監測颱陣布置
5.0.1 強震動安全監測應根據設計烈度、工程等級、結構類型和地形地質條件進行布置。
5.0.2 颱陣設計應包括確定颱陣的類型和規模、布置方案、儀器的性能要求,儀器安裝和管理維護的技術要求等。
5.0.3 颱陣的類型包括結構反應颱陣和場地效應颱陣。
5.0.4 結構反應颱陣測點布置要求:
1 混凝土重力壩和支墩壩反應颱陣應在溢流壩段和非溢流壩段各選一個最高壩段或地質條件較為復雜的壩段進行布置。測點應布置在壩頂、壩坡的變坡部位或2/3壩高附近、壩基和河榖自由場處。傳感器測量方嚮應以水平順河嚮為主,重要測點宜布成水平順河嚮、水平橫河嚮、竪嚮三分量。
2 混凝土拱壩反應颱陣應在拱冠梁從壩項到壩基布置2~4個測點;在1/4拱圈處,壩肩處沿頂拱各布置1個測點;拱座沿不同高度處布置2~3個測點;河榖自由場布置一個測點。傳感器測量方嚮應布成水平徑嚮、水平切嚮和竪嚮三分量,次要測點傳感器可簡化成水平徑嚮。
3 土石壩反應颱陣測點應布置在最高壩段或地質條件較為復雜的壩段。測點應布置在壩頂、壩坡的變坡部位、壩基和河榖自由場處,有條件時宣布設深孔測點。對於壩綫較長者,宜在壩頂增加測點。測點方嚮應以水平順河嚮為主,重要測點宜布成水平順河嚮、水平橫河嚮、竪嚮三分量。對於重要的溢洪道建築物宜進行布點。
4 進水塔反應颱陣應沿高程布置:塔基、塔頂、塔高2/3處的附近。宜布置成三分量。
5 垂直升船機反應颱陣測點布置在塔柱和承船箱上。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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