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名称: | 请求权基础(第8版)/当代德国法学名著 | | ISBN: | 9787511814371 | 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2010年11月 | 装帧: | 平装 | 作者: | 梅迪库斯 著 陈卫佐 译 | 定价: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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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号:69597 定价:¥28.00 一口价:¥22.68 折扣:81%折 立即节省:¥5.32 |
请求权是民法理论中重要基石概念及制度。本书结合《德国民法典》,清晰地揭示请求权基础之构造思路,并将德国相关立法中的修订内容纳入本书。本书该版尤其就契约法与侵权法之竞合做了重点修订,更为精准。 |
导论 体系问题 *节 民法习题 一、法律职业活动 二、法律适用与案件事实 三、多个问题 第二节 请求权体系 一、请求权体系的目标 二、请求权规范、辅助性规范、反对性规范 三、审查多项请求权的顺序 四、多个请求权目标 五、多个被请求人 六、多个请求人 第三节 重要私法制度概要 一、权利主体与权利客体 二、法律关系 三、动态事件 *章 基于债务合同的请求权 第四节 原合同请求权与次合同请求权 一、区别及其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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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之缘起,在乎“取法人际,天道归一”之理念。 天地渺渺,众生芸芸;然天地何以长存不灭,众生何以繁衍不息?此中必有亘古于今之一般法则。天地者,自然之谓;众生者,乃自然所赋生灵之长,人也。而人所以居万物之首而为生灵之长,概因其不仅是生于自然,而且还能领悟于自然,进而以理性和智慧的劳动创造受益于自然。由此而论,天地间至真至善至美,莫过于人与自然之和谐融合。正如庄子所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也。”而中国哲人所言“天人合一”,实际表明着人类的*高智慧和境界。但是,*高的智慧未必是功利的智慧,*高的境界往往不是现实的境界,此乃人类虽为万物灵长,但又归于万物的本性使然。尽管不无缺憾,但却理所当然。纵观古往今来,可知人类始终是在理想与现实、理性与物性的矛盾状态中存在发展。不过,人出于其自然本性但又以其理性确认的社会秩序,又使之在这种永远不会解消的矛盾状态中生存发展成为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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