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国不仅是世界农药使用大国,更是农药生产和销售大国。二十一世纪以来,在农药出口强劲增长的推动下,我国农药产业发展迅速,包括农药科研、原药生产、制剂加Z-、国内销售和国际贸易在内的行业体系更为完善;农药品种、数量、质量不仅能满足我国农业生产需要,而且已经出口到世界约155个国家和地区;同时也造就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农药生产和进出口企业。
为了促进我国农药“更规范、更严格、更科学”的管理,推动我国农药“质量与安全并重”和“农业产量、农村经济、农民收入同步增长”的和谐发展,加强我国农药行业与国际农药市场的更好交流与合作,充分展示我国农药发展的丰硕成果,宣传和树立我国农药企业的良好形象,提升我国农药企业价值和产品竞争力,我们编写了这本《中国农药》。
《中国农药》不仅概要地介绍了我国农药管理、登记、生产和销售的情况,也文图并茂地收录了我国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农药生产和进出口企业及其农药产品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简介、主要产品、主要市场、联系方法等多方面情况,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实用性,适用于有关国际农药组织、国内外农药管理机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工业企业、进出口公司、经销商、植保和农资系统的广大读者。
在我国农药生产和进出口事业迅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希望该书的出版,不仅是中国农药进出口优秀企业的“光荣榜”,也是我国广大农药管理和工作者为共同打造“中国农药”这一品牌、推动我国农药行业不断发展的“鞭策书”。
内页插图
目录
第一篇
农药管理
中国农药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介
第二篇
中国农药进出口企业(按2004年农药出口额排序)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升华拜克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沙隆达集团
宁波中化建进出口公司
红太阳集团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威远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宁波(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禾本农药化学有限公司
北京颖新泰康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国际集团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杭州金帆达化工有限公司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永农化工
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
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
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普乐化工有限公司
宁波泰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江阴市苏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省诸暨合力化学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正实业有限公司
安徽广信农化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龙游绿得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绵阳利尔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好收成韦恩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深圳市勤丰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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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农药登记管理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行政机关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药检定管理机构承担,但卫生部、环保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业局、粮食局、国家质监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及海关总署等部门的管理和技术专家参与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工作。2.农药登记管理机构
(1)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始建于196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的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农业部赋予的全国农药登记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农药登记管理、质量检测、生物测定、残留监测、市场监督、信息交流及对外合作与服务等工作。内设综合处、药政处、分析室、生测室、残留室、生物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等11个处室,实验室面积4000平方米,拥有能满足各种农药检测试验的先进仪器设备。是国家农药质量和残留监督检验中心。
(2)地方农药检定管理机构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目前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成立了农药检定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农药登记的初审,以及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开展农药质量、药效和残留等的检测和仲裁试验工作,承担农药生产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许多市和县成立了农药检定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目前全国从事农药管理工作的共有30000多人。3.农药登记管理范畴根据我国的《农药管理条例》,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都属于农药管理的范围,包括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卫生用农药、具有杀虫、杀菌或耐除草剂性能的作物、天敌等。4.农药登记审批中国的农药登记分为田问试验、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三个阶段。田间试验是指临时登记前的田间小区或相当于田问小区性质的试验,包括田间药效、残留和环境生态试验。在中国申请农药登记,首先须申请田间试验。试验审批时间为1个月。临时登记是指田间试验后,为需要进行示范试验(面积超过10公顷)、试销以及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农药而申请的登记。在完成田间试验和相关资料的准备后,可申请临时登记,取得临时登记后可以进行试销并要进行正式登记所需的有关试验和资料的准备,临时登记有效期为4年,每年续展一次,在4年有效期过后没有申请正式登记的,将取消其临时登记。临时登记审批时间为3个月。正式登记是指经田问试验示范、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农药产品所申请的登记。农药正式登记由企业直接向农业部申请,正式登记审批时间为1年,取得的正式登记证,5年续展一次。
5.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及特点
1982年农业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农药登记资料要求》,1988、1992和2001年对其进行了修改,目前执行的即为2001年的修订版。该要求是以FAO的有关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为蓝本,参照部分发达国家的登记资料要求,结合中国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特点而制定的。
农药登记的基础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化学、药效、残留、毒理和环境生态资料,还包括生产技术、标签以及有关技术和证明资料。但中国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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