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25
《万寿寺》是王小波三大长篇之一,是他篇幅较长的一部小说,也是他生前最后一部小说。《万寿寺》是一部充满虚构之美和奇谲想象力的异色之作,无拘无束的自由叙事伦理。一个人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这是一部有趣的小说。
王小波曾公开表达莫迪亚诺对自己的影响,并在作品《万寿寺》中向其“致敬”。
《新京报》评论认为:正是在莫迪亚诺的启发之下,王小波在他的作品中进行更为自由和天马行空的探索。由此,我们也收获了中国当代文学中丰美与奇诡的一批作品。
《王小波全集1:万寿寺(黑皮)》为王小波全集第一卷,长篇小说万寿寺。作者通过一个失忆的主人公对当下生活和薛嵩故事的不断切换,讲述关于自我、记忆、现在、过去、身份、这里、别处的故事。在现实的故事里,主人公寻找的是记忆,也就是他过去的生活和现在的自我。他艺术的生活在世俗庸常生活中,通过对词语的创造来寻找另一种生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整齐划一的被设置的生活之厌恶,对参差多态的追求,对压抑个性制度化体制的抨击,对自由、有趣、新奇的向往。“一个人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这是小说真正要告诉我们的主题。
在小说《万寿寺》中,王小波对莫迪亚诺不仅仅作了引用,而是直接借用了其作品的主题及结构。就像莫迪亚诺一样,王小波也是一个对记忆有着深刻兴趣的作家,他的大量作品都是从一个较晚近的时点,追忆自己青春时代的故事。阅读莫迪亚诺的作品无疑给中国作家王小波带来了新的启发——他让王小波发现,通过一种略带神秘与寓言色彩的设定,记忆将会给文学带来无尽的可能性。
《万寿寺》是解读王小波叙事艺术的好文本。王小波在这部作品中追求极限写作,探求小说的无限可能性。他曾说过:《万寿寺》全然不关注故事,叙述本身成了件抒情的事。
王小波,当代著名学者、作家。1952年出生于北京,1969年到云南插队,后来在山东转插,做过民办教师。1974年以后在北京街道当工人。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读本科,1986年在美国匹兹堡大学获文科硕士学位,1988年回国,曾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任教。1992年辞职,成为自由撰稿人。1997年4月11日病逝于北京。
代表作品有《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我的精神家园》、《沉默的大多数》等,他的唯一一部电影剧本《东宫?西宫》获阿根廷国际电影节最佳编剧奖,并且荣膺1997年的戛纳国际电影节入围作品,使王小波成为在国际电影节为中国取得最佳编剧奖的第一人。
序:我的师承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莫迪阿诺在《暗店街》里写道:“我的过去一片朦胧……”这本书就放在窗台上,是本小册子,黑黄两色的封面,纸很糙,清晨微红色的阳光正照在它身上。病房里住了很多病人,不知它是谁的。我观察了许久,觉得它像是件无主之物,把它拿到手里来看;但心中惕惕,随时准备把它还回去。过了很久也没人来要,我就把它据为己有。过了一会儿,我才骤然领悟到:这本书原来是我的。这世界上原来还有属于我的东西——说起来平淡无奇,但我确实没想到。病房里弥漫着水果味、米饭味、汗臭味,还有煮熟的芹菜味。在这个拥挤、闭塞、气味很坏的地方,我迎来了黎明。我的过去一片朦胧……
病房里有一面很大的玻璃窗。每天早上,阳光穿过不平整的窗玻璃,在对面墙上留下火红的水平条纹;躺在这样的光线里,有如漂浮在熔岩之中。本来,我躺在这张红彤彤的床上,看那本书,感到心满意足。事情忽然急转而下,大夫找我去,说道,你可以出院了。医院缺少床位,多少病人该住院却进不来——听他的意思,好像我该为此负责似的。我想要告诉他,我是出于无奈(别人用汽车撞了我的头)才住到这里的,但他不像要听我说话的样子,所以只好就这样了。
此后,我来到大街上,推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不知该到哪里去。一种巨大的恐慌,就如一团灰雾,笼罩着我——这团雾像个巨大的灰毛老鼠,骑在我头上。早晨城里也有一层雾,空气很坏。我自己也带着医院里的馊味。我总觉得空气应该是清新的,弥漫着苦涩的花香——如此看来,《暗店街》还在我脑中作祟……
莫迪阿诺的主人公失去了记忆。毫无疑问,我现在就是失去了记忆。和他不同的是,我有张工作证,上面有工作单位的地址。循着这个线索,我来到了“西郊万寿寺”的门前。门洞上方有“敕建万寿寺”的字样,而我又不是和尚……这座寺院已经彻底破旧了。房檐下的檩条百孔千疮,成了雨燕筑巢的地方,燕子屎把房前屋后都变成了白色的地带,只在门前留下了黑色的通道。这个地带对人来说是个禁区。不管谁走到里面,所有的燕巢边上都会出现燕子的屁股,然后他就在缤纷的燕粪里,变成一个面粉工人。燕子粪的样子和挤出的儿童牙膏类似。院子里有几棵白皮松,还有几棵老得不成样子的柏树。这一切似曾相识……我总觉得上班的地点不该这样的老旧。顺便说一句,工作证上并无家庭住址,假如有的话,我会回家去的,我对家更感兴趣……万寿寺门前的泥地里混杂着砖石,掘地三尺也未必能挖干净。我在寺门前逡巡了很久,心里忐忑不安,进退两难。直到有一个胖胖的女人经过。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抛下了一句:进来呀,愣着干啥。这几天我总在愣着,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既然别人这么说,愣着显然是不对的。于是我就进去了。
出院以前,我把《暗店街》放在厕所的抽水马桶边上。根据我的狭隘经验,人坐在这个地方才有最强的阅读欲望。现在我后悔了,想要回医院去取。但转念一想,又打消了这个主意。把一本读过的书留给别人,本是做了一件善事;但我很怀疑自己真有这么善良。本来我在医院里住得好好的,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才遇到现在的灾难。我对别的丧失记忆的人有种强烈的愿望,想让他们也倒点霉——丧失了记忆又不自知,那才是人生最快乐的时光……
对于眼前这座灰蒙蒙的城市,我的看法是:我既可以生活在这里,也可以生活在别处;可以生活在眼前这座水泥城里,走在水泥的大道上,呼吸着尘雾;也可以生活在一座石头城市里,走在一条龟背似的石头大街上,呼吸着路边的紫丁香。在我眼前的,既可以是这层白内障似的、磨砂灯泡似的空气,也可以是黑色透明的、像鬼火一样流动着的空气。人可以迈开腿走路,也可以乘风而去。也许你觉得这样想是没有道理的,但你不曾失去过记忆——在我衣服口袋里,有一张工作证,棕色的塑料皮上烙着一层布纹,里面有个男人在黑白相片里往外看着。说实在的,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既然出现在我口袋里,除我之外,大概也不会是别人了。也许,就是这张证件注定了我必须生活在此时此地。
2
早上,我从医院出来,进了万寿寺,踏着满地枯黄的松针,走进了配殿。我真想把鞋脱下来,用赤脚亲近这些松针。古老的榆树,矮小的冬青丛,都让我感到似曾相识;令人遗憾的是,这里有股可疑的气味,与茅厕相似,让人不想多闻。配殿里有个隔出来的小房间,房间里有张桌子,桌子上堆着写在旧稿纸上的手稿。这些东西带着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过去的我带着重重叠叠的身影,飘扬在空中。用不着别人告诉,我就知道,这是我的房间、我的桌子、我的手稿。这是因为,除了穿在身上的灰色衣服,这世界上总该有些属于我的东西——除了有些东西,还要有地方吃饭,有地方睡觉,这些在目前都不紧要。目前最要紧的是,有个容身的地方。坐在桌子后面,我心里安定多了。我面前还放了一个故事。除了开始阅读,我别无选择了。
“晚唐时,薛嵩在湘西当节度使。前往驻地时,带去了他的铁枪。”故事就这样开始了。这个故事用黑墨水写在我面前的稿纸上,笔迹坚挺有力。这种纸是稻草做的,呈棕黄色,稍稍一折就会断裂,散发着轻微的霉味。我面前的桌子上有不少这样的纸,卷成一捆捆的,用橡皮筋扎住。随手打开一卷,恰恰是故事的开始。走进万寿寺之前,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故事。可以写几个字来对照一下,然后就可认定是不是我写了这些故事。但我觉得没有必要。在医院里醒来时,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有黑色的墨迹。这说明我一直用黑墨水来写字。在我桌子上,有一个笔筒,里面放满了蘸水钢笔,笔尖朝上,像一丛龙舌兰的样子;笔筒边上放着一瓶中华牌绘图墨水。坐在这个桌子面前,我想到:假如我不是这个故事的作者,也不会有别人了;虽然我一点不记得这个故事。这些稿子放在这里,就如医院窗台上的《暗店街》。假如我不来认领,就永无人来认领。这世界上之所以会有无主的东西,就是因为有人失去了记忆。
手稿上写道:盛夏时节,在湘西的红土丘陵上,是一片肃杀景象;草木凋零,不是因为秋风的摧残,却是因为酷暑。此时山坡上的野草是一片黄色,就连水边的野芋头的三片叶子,都分向三个方向倒下来;空气好像热水迎面浇来。山坡上还刮着干热的风。把一只杀好去毛的鸡皮上涂上盐,用竹竿挑到风里去吹上半天,晚上再在牛粪火里烤烤,就可以吃了。这种鸡有一种臭烘烘的香气。除了风,吃腐肉的鸟也在天上飞,因为死尸的臭味在酷热中上升,在高空可以闻到。除了鸟,还有吃大粪的蜣螂,它们一改常态,嗡嗡地飞了起来,在山坡上寻找臭味。除了蜣螂,还有薛嵩,他手持铁枪,出来挑柴禾。其他的生灵都躲在树林里纳凉。远远看去,被烤热的空气在翻腾,好像一锅透明的粥,这片山坡就在粥里煮着——这故事开始时就是这样。在医院里,我那张床就很热,我一天到晚都像在锅里煮着,但我什么都不记得,也就什么都不抱怨,连个热字都说不出,只觉得很快乐。我不明白,热有什么可抱怨的呢。这篇稿子带有异己的气味。今天早上我遇到了很多东西:北京城、万寿寺、工作证、办公室,我都接受下来了。现在是这篇手稿——我很坚决地想要拒绝它。是我写的才能要,不是我写的——要它干啥?
手稿上继续写道:薛嵩穿着竹笋壳做的凉鞋,披散着头发,把铁枪扛在肩上,用一把新鲜的竹篾条拴在腰上,把龟头吊起来,除此之外,身上一无所有。现在正是盛夏时节。假如是严冬,景象就有所不同:此时湘西的草坡上一片白色的霜,直到中午时节,霜才开始融化,到下午四点以后,又开始结冻,这样就把整个山坡冻成了一片冰,绿色的草都被冻在冰下,好像被罩在透明的薄膜里——原稿就是这样的,但我总怀疑热带地方会有这样冷——薛嵩穿着棉袍子出来,肩上扛着缠了草绳的铁枪——如果不缠草绳子,就会粘手。他还是出来挑柴禾。春秋两季他也要出来挑柴禾——因为要吃饭就得挑柴禾——并且总是扛着他的大铁枪。
我依稀记得,自己写到过薛嵩,每次总是从红土丘陵的正午写起,因为红土丘陵和正午有一种上古的气氛,这种气氛让我入了迷。此处地形崎岖,空旷无人,独自外出时会感到寂寞:在山坡上走着走着,忽然觉得天低了下来,连蓝天带白云都从天顶扣下来,天地之间因而变得扁平。再过一会,天地就会变成一口大碗,薛嵩独自一人走在碗底。他觉得自己就如一只捣臼里的蚂蚁,马上就会被粉碎,情不自禁地丢掉了柴捆,倒在地上打起滚来。滚完以后,再挑起柴来走路,走进草木茂盛的寨子,钻进空无一人、黑暗的竹楼。此时寂寞不再像一种暧昧的癫狂,而是变成了体内的刺痛。后来,薛嵩难以忍受,就去抢了红线为妻。这样他就不会被寂寞穿透,也不会被寂寞粉碎。如果感到寂寞,就把红线抱在怀里,就如胃疼的人需要一个暖水袋。如果这样解释薛嵩,一切都进行得很快。但这样的写法太过直接,红线在此时出现也为时过早。这就是只写红土丘陵和薛嵩的不利之处。所以这个故事到这里截止,从下一页开始,又换了一种写法。读到薛嵩走在红土丘陵上,我似乎看到他站在苍穹之下,蓝天、白云在他四周低垂下来,好似一粒凸起的大眼球。这个景象使我感到亲切,仿佛我也见到过。只可惜由此再想不到别的了。因此,薛嵩就担着柴禾很快地走了过去,正如枪尖刺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轻飘飘地滑过了……如你所见,这种模糊的记忆和手稿合拍。看来这稿子是我写的。
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属于我的故事,把《暗店街》送给别人也不可惜。但我不知道谁是薛嵩,也不知道谁是红线;正如我不知道谁是莫迪阿诺,谁是居伊?罗朗。我更不知道自己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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