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规范和加强风力发电技术监督工作,促进风力发电技术监督工作规范、科学、有效开展,保证风电机组及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预防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依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组织编制了风力发电场绝缘、继电保护、电测、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监控自动化、风力机等8项专业监督技术标准和风力发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风力发电场8项专业监督技术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相关设备和系统在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运行、检修维护过程中的相关监督范围、项目、内容、指标等技术要求,风力发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风力发电的监督组织机构和职责、全过程监督范围和内容要求、技术监督管理的内容要求。其适用于风力发电设备设计选型、制造、安装、生产运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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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技术标准篇
Q/HN-1-0000.08.001-2012 风力发电场绝缘监督技术标准
Q/HN-1-0000.08.002-2012 风力发电场继电保护监督技术标准
Q/HN-1-0000.08.003-2012 风力发电场电测监督技术标准
Q/HN-1-0000.08.004-2012 风力发电场电能质量监督技术标准
Q/HN-1-0000.08.005-2012 风力发电场金属监督技术标准
Q/HN-1-0000.08.006-2012 风力发电场化学监督技术标准
Q/HN-1-0000.08.007-2012 风力发电场监控自动化监督技术标准
Q/HN-1-0000.08.008-2012 风力发电场风力机监督技术标准
管理标准篇
Q/HN-1-0000.08.001-2013 风力发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精彩书摘
4.1 材料的监督
4.1.1 材料选择和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进口部件的材料选择和性能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4.1.2 受监范围内部件(备品、配件)应有相应的材料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书),保证书应标明相应标准规定的材料牌号、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相关数据。对有热处理和无损检测要求的部件,应随产品提供热处理和无损检测报告。
4.1.3 监督范围部件发生材料代用情况时,代用材料的性能应不低于原设计材料,并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对代用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同时应在相应的图纸、资料上注明。
4.1.4 备品、配件入库前,应按照订货合同、协议和相关标准要求,对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书)、外观、尺寸和质量进行验收,并建立验收记录存档。外观和尺寸验收不合格时不准入库,并退货处理;当无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书),或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书)有问题(如检验项目不全、性能不符合要求),以及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资料补充或补充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否则做退货处理。
4.1.5 受监范围内备品、配件应分类挂牌存放,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生腐蚀、变形、损伤。
4.2 焊接质量的监督
4.2.1 风力机塔筒及附件、底盘、架空输电线路铁塔、特种设备等的焊接工作,必须由取得国家授权的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且焊工焊接的钢材种类、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等均应与焊工本人考试合格的项目相符。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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