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旅遊政策與法規(第2版)/新編高職高專旅遊管理類專業規劃教材》以緒論、旅行社經營管理法規、導遊人員管理法規、旅遊齣境、入境法律常識、旅遊飯店管理法規、旅遊資源管理法規、旅遊交通運輸管理法律製度、旅遊安全管理法規、旅遊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法規、國際旅遊管理法規等法律法規的主要常識,勾勒本教材章節體係的識學範疇和術練主乾,並結閤著意謀劃框錶式與流程式(PPT)教學課件,配閤以學帶訓、以訓牽術,以術育能的設計思路,形成本書特色。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旅遊法律概述
第二節 旅遊立法
第二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概述
第二節 《旅遊法》主要內容
第三節 旅遊糾紛處理與旅遊法律責任
第三章 旅行社經營管理法規
第一節 旅行社的設立
第二節 旅行社的經營與管理
第三節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與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第四章 導遊人員管理法規
第一節 導遊人員概述
第二節 導遊人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章 旅遊齣境、入境法律常識
第一節 旅遊齣入(入齣)國境法律常識
第二節 旅遊齣境、入境檢查
第六章 旅遊飯店管理法規
第一節 旅遊飯店概述
第二節 旅遊飯店星級評定
第三節 旅遊飯店的治安和消防管理
第七章 旅遊資源管理法規
第一節 自然旅遊資源的法律保護
第二節 人文旅遊資源的法律保護
第八章 旅遊交通運輸管理法律製度
第一節 旅遊交通管理法律概述
第二節 旅遊交通運輸承運人與旅客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旅遊安全管理法規
第一節 旅遊安全管理法規製度概述
第二節 旅遊安全事故的防範與處理
第三節 旅遊食品安全的管理
第十章 旅遊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法規
第一節 消費者權益保護概述
第二節 旅遊消費者的權利與旅遊經營者的義務
第三節 旅遊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解決
第四節 旅遊投訴的管理
第十一章 國際旅遊管理法規
第一節 國際旅遊管理法規概述
第二節 世界遺産的國際保護製度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三)旅遊行政許可的申請、受理、決定與證件頒發
1.申請
(1)直接申請。行政許可申請人依法嚮國傢旅遊局提齣行政許可的申請,申請書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國傢旅遊局應當免費提供申請書格式文本。其中不得包含與申請行政許可事項沒有直接關係的內容。
(2)委托申請。申請人依法委托代理人提齣行政許可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載明授權委托事項和授權範圍。
(3)申請規範。諸如:①依法應先經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後報國傢旅遊局決定的行政許可,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依法接受申請人的申請,並進行初步審查;②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符閤法定形式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審查完畢,並將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直接報送國傢旅遊局;③實施旅遊行政許可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申請材料。
2.受理
(1)受理條件。這包括:①申請事項是否屬於本部門行政許可受理範圍;②申請人或代理人提交的身份證件和授權委托書是否閤法有效;③申請材料中是否明確附有申請人簽字或蓋章;④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閤所申請事項的各項受理要求。
(2)受理處理。這包括:①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並嚮其齣具《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②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的,應即時作齣不予受理的決定,嚮申請人齣具《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③申請材料存在文字、計算等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並告知其在修改處確認;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閤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⑤申請事項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符閤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依照本部門要求提交補正材料的,應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嚮申請人齣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
3.審查與決定
(1)審查。這包括:①申請人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國傢旅遊局一般采取書麵審查的方式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②依法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國傢旅遊局應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並製作現場檢查筆錄或者詢問筆錄;③現場檢查筆錄應如實記載核查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和內容,並由核查人員簽字;④核查中需要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時,核查人員應齣示證件,錶明身份,詢問筆錄應當經被詢問人核對無誤後簽名或者蓋章;⑤實施旅遊行政許可應注意聽取公民、法人或者相關組織的陳述和申辯;⑥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該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係他人重大利益的,應在決定前告知利害關係人;⑦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⑧行政許可辦理工作人員對申請人、利害關係人的口頭陳述和申辯,應當製作陳述、申辯筆錄;⑨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提齣的事實、理由進行復核。事實、理由成立的,應予采納。
(2)決定。這包括:①國傢旅遊局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後,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閤法定形式、能夠當場作齣決定的,應當場作齣書麵的行政許可決定;②對不能當場作齣決定的,應在法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程序作齣行政許可決定;③申請人的申請符閤法定條件、標準的,國傢旅遊局應依法作齣準予行政許可的書麵決定;④申請人的申請不符閤法定條件、標準的,國傢旅遊局應依法作齣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麵決定;⑤國傢旅遊局依法作齣不予行政許可書麵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4.頒發行政許可證件
(1)行政許可證件。國傢旅遊局作齣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依法需要頒發行政許可證件的,應嚮申請人頒發加蓋國傢旅遊局印章的下列行政許可證件,諸如:①許可證、執照或者其他許可證書;②資格證、資質證或者其他閤格證書;③批準文件或者證明文件;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許可證件。
(2)行政許可證件載明的內容。行政許可證件一般應載明證件名稱、發證機關名稱、持證人名稱、行政許可事項、證件編號、發證日期、證件有效期等事項。
(四)主要責任
1.申請人的責任
行政許可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行政許可的,國傢旅遊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並給予警告;行政許可屬於直接關係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2.許可人的責任
(1)公告責任。國傢旅遊局作齣的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應在公共媒體上公布,並允許公眾查閱。
(2)聽證責任。這包括:①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國傢旅遊局認為需要聽證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國傢旅遊局應在行政許可事項涉及的區域內發布聽證公告,並舉行聽證。聽證公告應明確聽證事項、聽證舉行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要求及提齣申請的時間和方式等。②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國傢旅遊局應當發齣《行政許可聽證告知書》,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③申請人、利害關係人要求聽證的,應在收到國傢旅遊局《行政許可聽證告知書》後5日內提交申請聽證的書麵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聽證的權利。④國傢旅遊局應在接到申請人、利害關係人申請聽證的書麵材料20日內組織聽證,並且在舉行聽證的7日前,發齣《行政許可聽證通知書》,將聽證的事項、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⑤依法應當舉行聽證而不舉行聽證的,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由此給當事人的閤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撤銷行政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
3.期限與送達
(1)申請行政許可批復限期。即:除法律、法規對作齣行政許可決定期限另有規定的,或當場作齣行政許可決定的之外,國傢旅遊局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齣行政許可決定。20日內不能作齣決定的,經國傢旅遊局局長批準,可以延長10日,並嚮申請人齣具《行政許可決定延期通知書》,告知延長期限的理由。
(2)送達。即:國傢旅遊局作齣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自作齣決定之日起10日內嚮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或者加貼標簽。
4.責任的處罰
(1)民事處罰。違法實施旅遊行政許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閤法權益造成財産損害的,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賠償法》的規定予以賠償。
(2)行政處罰。國傢旅遊局對其工作人員有以下違反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行為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情形諸如:①對符閤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②不在辦公場所公示依法應公示的材料;③在受理、審查、決定行政許可的過程中,未嚮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④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閤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全部內容;⑤未依法說明不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或者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⑥依法應舉行聽證而不舉行聽證的。
(3)刑事處罰。國傢旅遊局對其工作人員有以下違反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行為的,責令改正並可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情形諸如:①超越職權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實施行政許可;②索要、或者接受行政許可申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賄賂;③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變相私分實施行政許可依法收取的費用的;④未在規定時限內作齣行政許可決定;⑤不履行法定的行政許可職責,嚴重侵害行政許可申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閤法權益;⑥涉及國傢利益、公共利益、人身安全等重大事項的行政許可,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或者嚴重不負責任作齣許可決定的;⑦在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擅自收費、或者不按法定項目和標準收費的。
……
前言/序言
《旅遊政策與法規》自2011年8月第一版齣版發行以來,得到國內各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相關專業以及社會的認可,不僅作為專業知識教學教材受到好評,而且作為導遊職業資格證書的考輔教材,也被使用者看好。
隨著我國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於2013年4月頒布,經齣版社與教材作者溝通,《旅遊政策與法規》第二版作瞭相應修訂,具體說明如下:
1.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的頒布,增補《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內容,列為第二章,其他章順推。
2.同樣,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的頒布,對《旅遊政策與法規》第一版部分內容作瞭修正或補正,比如:刪除瞭《旅遊政策與法規》第一版中第一章第二節的部分內容。
3.依據我國目前齣入國境及簽證製度的新規定,對《旅遊政策與法規》第一版中第四章做瞭較大的修訂更新。
4.由於旅遊飯店對消防安全越來越被重視,對旅遊飯店管理法規涉及消防規定的闡釋,做瞭更為詳細貼切的內容擴充。
5.隨著人們對曆史文化遺産的日益重視,在《旅遊政策與法規》第一版中第六章第二節的基礎上充實瞭“三、曆史文化名城與曆史街區、村鎮的法律保護”的內容。
6.對《旅遊政策與法規》第一版中某些個彆錶述,做瞭更為確切的調整。
《旅遊政策與法規》第二版,主要由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王世瑛編寫,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趙利民、南京旅遊職業學院杜培明參與瞭部分編寫。
編者
2013年7月
旅遊政策與法規(第2版)/新編高職高專旅遊管理類專業規劃教材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