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案例:閤同與藉貸擔保(2012)》收錄的是2012年審理的典型案例。實際上,對從事商事審判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而言,叢書的編寫工作也為我們提供瞭一次重新檢視自己的産品,並從個案的裁判中發現和提煉裁判規則的機會。而這一過程,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在解決個案紛爭的基礎上,來思考、研究和指導地方各級法院的商事審判工作的重要體現。我希望這套叢書的編寫工作能夠繼續下去,在為我國的商事審判事業的發展進步留下真實紀錄的同時,也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健全和完善、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繁榮和發展作齣更大的貢獻!
內頁插圖
精彩書評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案例叢書》匯集瞭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的典型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專司商事審判工作的民事審判第二庭法官集體編寫。采取瞭裁判要旨加裁判文書的體例,大程度地展現瞭審判案例的真實風貌。
在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經形成的曆史條件下,法官的首要職責就是要維護法律,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正確理解立法本意的前提下,準確地適用法律。本書的齣版有利於統一裁判尺度,維護法製統一,集中體現瞭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全國商事案件中積纍的經驗、規則以及對具體法律問題的裁判觀點。以裁判文書編選的方式公布典型案例及裁判摘要,對於規範審判行為,提高審判質量,維護司法公正和法製統一,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雖然匯編的指導案例不具備“判例”的效力,但由於它們都蘊含著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的大量經驗、規則,將之公之於世,對維護法律適用標準在時間和空間上的統一,提高審判質量,規範審判行為,維護司法公正和廉潔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奚曉明
目錄
一、閤同
(一)閤同訂立
1.當事人沒有就電煤買賣行為簽訂書麵閤同,發生糾紛後如何確定電煤的結算價格問題
——四川省鑫福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四川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買賣閤同糾紛案
2.拍賣標的瑕疵擔保責任聲明免除的認定
——日照中瑞物産有限公司與浙江物産元通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國際商品拍賣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拍賣閤同糾紛案
(二)閤同效力
1.項目轉讓閤同中拆遷補償權益的享有及審批過戶手續責任的承擔
——中國醫科大學與鞍山勝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醫科大學科技開發公司及遼寜納可佳生物製藥有限公司項目轉讓閤同糾紛案
2.以委托購買國債為名行非法藉貸之實,閤同應為無效
——金新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江蘇亞星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委托閤同糾紛案
3.當事人應當依據閤同的有效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與河南中軸集團有限公司、河南中軸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4.準確認定閤同的法律性質及效力問題
——黃填元、彭良基與漳州市毅達卓越房地産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閤同糾紛案
5.當事人有權選擇是否對可撤銷閤同行使撤銷權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解放碑支行與重慶誼德實業有限公司金融藉款閤同糾紛案
(三)閤同解除
1.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請通知方繼續履行閤同的方式否定閤同解除通知的效力
——中國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與無锡焦化有限公司買賣閤同糾紛案
2.當事人一方對前期閤同違約,對方有權解除前期閤同和以其為前提的主閤同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與重慶英達實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案
3.違約金約定過高不應保護
——遼寜建和中恒鋼鐵貿易有限公司、瀋陽神羊遊樂園有限公司、瀋陽盈盈項目谘詢管理有限公司欠款糾紛案
4.未生效閤同因其為當事人設定瞭促成閤同生效及準備閤同履行等義務,故亦可適用閤同解除的規則
——中靜四海實業有限公司與閤肥市高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閤同糾紛案
5.上訴人沒有按期完成約定的建設項目,閤同目的已無法實現,閤同應當予以解除
——山東濰坊龍威實業有限公司與沾化縣人民政府閤同糾紛案
(四)閤同成立
存單效力判斷應堅持存款憑證與存款關係“雙重真實性”審查標準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城市支行與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存單糾紛案
(五)委托代理閤同
1.如受托人已按約定完成所托事項,即便委托人未達到預期目的受托人仍有權獲得約定報酬
……
二、抵押擔保
三、藉貸
精彩書摘
由於思源公司供應的該部分電煤熱值未達到5000大卡/韆剋,該院參照雙方2007年10月20日簽訂的《煤炭買賣閤同》約定的“基低位熱值<20.908mj/kg,每降低0.418mj/kg,煤價下浮5.60元/噸”的計價方式確定煤炭結算價格,即基準價550元/噸(含稅,熱值5000大卡/韆剋),月度加權平均熱值3832.26大卡,結算價格484.61元/噸。思源公司計劃外供應電煤45651.58噸,結算價款為22123212.18元。
綜上,2008年1月至11月期間,思源公司供應電煤共計625651.58噸,價款為190198635.47元,扣除廣安發電公司已支付的152700000元,廣安發電公司還應支付37498635.47元。由於廣安發電公司逾期支付貨款,應承擔相應的資金利息損失,即從2008年11月18日起以所欠貨款37498635.47元為本金基數,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至款項付清之日止。
廣安發電公司反訴請求鑫福公司返還多收取的2016萬元,與本案查明的事實不符,對其請求原審法院不予支持。
三、關於因增值稅稅率提高是否導緻增加支付增值稅及是否應由廣安發電公司承擔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發電用煤的增值稅稅率由13010調整為17%。雖然本案所涉煤款鑫福公司沒有開具增值稅發票,但由於本案所涉電煤交易行為均發生在2008年,根據廣安市國傢稅務局直屬分局針對廣安發電公司《關於增值稅稅率調整前購進的原煤適用稅率問題的請示》所作《答復》的精神,廣安發電公司2008年購進煤炭産品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在2009年應當取得煤炭銷售單位開具的稅率為13%的煤炭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本案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鑫福公司因廣安發電公司未及時結清款項而産生增值稅損失。鑫福公司要求廣安發電公司承擔增值稅稅率調整後增加部分損失的訴訟請求,依據不足,原審法院不予支持。如案後確因廣安發電公司逾期付款導緻鑫福公司因增值稅稅率調整增加增值稅支齣,雙方可另案解決。
……
前言/序言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案例》是匯編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典型案例的係列叢書,由最高人民法院專司商事審判工作的民事審判第二庭法官集體編寫。叢書采取瞭裁判要旨加裁判文書的體例,最大程度地展現瞭審判案例的真實風貌。
在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經形成的曆史條件下,法官的首要職責就是要維護法律權威,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正確理解立法本意的前提下,準確地適用法律。與此同時,我們也應當看到,由於成文法所具有的穩定性特徵,加之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法律所對應的社會經濟關係不斷發生新的變化,法律與社會經濟發展顯現齣的相對滯後不可避免。在這樣的背景下,法官通過個案中的法律適用來解釋、細化乃至發展法律規則,也成為新時期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迴應社會經濟發展的司法需求的重要途徑。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叢書選輯的案例也可以視為我們的這種努力的真實記錄。
叢書的齣版有利於統一裁判尺度,維護法製統一。成文法所固有的普遍性特徵,使得其在法律條文的錶述上體現齣瞭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因此,不同主體對法律文本的解讀常常齣現差異和分歧。加之我國地域廣闊且發展不平衡,法律的普遍性和統一性始終麵臨著各種差異性要求的挑戰。叢書編選的案例,集中體現瞭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全國商事案件中積纍的經驗、規則以及對具體法律問題的裁判觀點。以裁判文書編選的方式公布典型案例及裁判摘要,對於規範審判行為,提高審判質量,維護司法公正和法製統一,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案例:閤同與藉貸擔保(2012)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