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公安学学科建设研究》以新设立的一级学科“公安学”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公安学下属二级学科的设置等内容。此书类似论文集,各篇独立成篇。《公安学学科建设研究》有一定的时效性,适合从事相关研究的学者专家研究使用。
内页插图
目录
第一编 公安学二级学科体系研究
公安学二级学科体系构建研究
论公安学二级学科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关于增设公安学基础理论为二级学科的构想
公安学二级学科警察史学的设置论证
公安学二级学科公安管理学的设置论证
用库恩范式理论审视治安学二级学科的立与破
公安学二级学科侦查学的建制与发展
公安学二级学科犯罪学的设置论证
关于公安情报学学科定位的思考
突出公安特色构建一流警察指挥与战术学科专业
试论涉外警务学的学科定位
公安学二级学科国内安全保卫学的设置论证
公安交通管理学二级学科建设的几点思考
公安学二级学科公共安全管理的设置论证
论公安应急管理学科的学科地位
论公安学语义中的警察法学二级学科定位
第二编 公安学学科建设策略研究
公安学学科建设的瓶颈与对策研究
基于学科理论构建警察训练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
略论公安学科建设与公安实战协调发展
公安院校教辅部门功能升级促进学科建设探究
略论公安高校行政管理改革与公安学科建设
公安学学科建设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研究
——以江苏警官学院为例
试论公安学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第三编 调查研究报告
公安学研究队伍研究能力与成果调研报告
主要公安本科院校公安学研究队伍数量、组成结构调研报告
精彩书摘
(一)侦查学是组成公安学的基本单元
公安学是研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的公安警务活动及其规律与对策的学科。①侦查学是研究合法查明案情,获取证据的方法与策略的学科。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全均无法离开对破坏安全者的制裁,但是,在法治国家,法律不得惩罚无辜,因此,从发现“破坏者”到锁定“破坏者”直至证明破坏确属“破坏者”所为,均离不开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条的支持。并且,基于人权保障与防止权力滥用的考虑,这些证据必须来源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具备可采性。而合法获取证据,打造严密证据链条的工作就是侦查。既然侦查是维系公共安全的基本要素,侦查学自然就成为公安学的基本单元。
(二)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不同于公安学其他二级学科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合法地获取证据的方法与策略。公安学是研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的公安警务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是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特点的新兴学科,其研究对象涵盖了合法取证的方法与策略。公安学的研究对象与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之间具有比较明显的包容关系。不仅侦查学如此,公安管理学、治安学等学科与公安学的研究对象之间也有着类似的关系。侦查学与这些学科并列,共同成为公安学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公安学作为一门学科,其研究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社会治安、查处犯罪等领域,研究对象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秩序及其维护,违法犯罪现象及其预防和查处的对策、方法与手段,公安工作发展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公安机关及公安队伍自身建设及发展规律等。”②公安学研究对象多学科、多领域交叉融合的特点为二级学科的设置提供了广阔平台,公安学基础理论、公安管理学、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国内安全保卫学、边防管理学、涉外警务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和警卫学等均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涉及公安学的研究对象,并且,这些学科之间也会出现相互交叉的现象,但研究对象并未因此超出公安学范畴,它们仍统一在公安学的框架之内。
(三)侦查学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
学界将侦查学分为大侦查学与小侦查学,包含物证技术的叫大侦查学,不含物证技术的叫小侦查学。现在,物证技术已被纳入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侦查学即为学界所称的小侦查学。侦查学虽然起步较晚、不够成熟,但已大致形成了自己的知识体系,包括:(1)侦查学原理。内容涵盖基本概念、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侦查的任务方针原则、侦查的组织结构、价值功能以及侦查基础业务等。(2)侦查制度。法治国家奉行权力法定原则,国家的所有侦查权全部来自法律的授予与许可。对人民权利的尊重和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是侦查学赖以产生和发展的内在动力,侦查制度正是在侦查过程中为权力划定边界、为权利提供防护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社会价值的变动不居、犯罪形势的波动变化、科技手段的吸收运用,都会对公民的权利保护、国家权力的制约发生影响,如何既保障权利又能打击犯罪还能防止权力滥用就成为侦查制度永恒的论题。在法治背景下,侦查制度是侦查学研究的重点之一。(3)犯罪现场勘查学。犯罪现场勘查在实践中具有的重要作用,需要将其独立出来加以研究、教学,其本身的规律性相对明显,便于单独教学、研究。伴随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犯罪现场的内涵也在逐步拓展,从传统的物理现场演绎出比较前沿的心理现场,在教学、研究时不可偏废。(4)各类典型案件的侦破方法。案件虽然千变万化,但是个性中蕴含了共性,特殊中隐藏了一般,对于各类典型案件的梳理、研究和教学,具有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功效,既是把握侦查办案基本方法的重要训练途径,也是实战化教学的基础,对于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意义重大。
……
前言/序言
学科建设在高等院校建设发展中处于龙头地位。学科建设有其普遍规律,同时,行业、领域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学科建设有其自身特点和要求。提升学科建设水平,首先必须认清学科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世界范围内的警察学研究历史久远,在我国,公安学研究起步较晚、进展缓慢,改革开放后才步入快速发展的通道,而公安学科建设更是“枝嫩叶绿的幼苗”,学科建设的规律尚未充分揭示,成为公安学研究者、实践者必须解决的一道“难题”。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诸多因素造成这一时期社会矛盾复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骨干力量。面对社会矛盾凸显的时局,公安机关迫切需要“强健自身”,这样才能不辱使命。新的形势,迫切要求加强公安学科建设,研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以新知识武装头脑,以新方法维护秩序,以新技术防控犯罪,将素质强警和“向科技要警力”的战略思想落到实处。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增设“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为一级学科,这是促进公安学科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国家层面对这个领域的重视。公安民警有责任为公安学科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江苏警官学院抓住公安学新增为一级学科的机遇,成功申报了“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为公安学学科建设提供了重要平台。
如何搞好公安学学科建设,是一门学问。江苏警官学院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把它作为一项课题进行立项研究。笔者在考察国内外著名高校学科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理论先导、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公安学学科建设方针,从公安学学科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薄弱环节或壁垒出发,明确研究的主攻方向,努力摆脱从公安院校自身利益出发的“本位主义”的狭隘思维,倡导通过调研、归纳、总结,剥离表象、获取规律、提升经验、形成理论。我们成立了“公安学优势学科建设研究”课题组,着重研究了“公安学学科建设规律”、“公安学学科体系构成”以及“加速公安学学科建设方略”等,同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公安学学科建设”、“学科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的专题研讨,集思广益,传播理念,扩大影响,浓厚氛围,为推进公安学学科建设研究创造了良好环境。
本研究采取课题组成员集体讨论、分工合作的方式完成。先后召开了六次由全体成员参加的研讨会以及若干次子课题研讨会。课题组成员依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使用说明)》中关于学科划分的标准和原则,结合实际,对公安学所属二级学科设置进行了较为科学的划分和充分的论证;对公安学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从人才培养、管理改革、后勤保障、服务实战等方面探寻合乎学科发展规律的方法与路径。
课题组成员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通力合作,勤勉工作,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完成了预定的研究任务。这部《公安学学科建设研究》集中了主要研究成果,包含2篇调研报告和23篇研究论文.以系列论文的形式展示,每篇文章既独立成篇叉相互联系,构成形散神合的有机整体。应当说,这是公安学学科建设本体论研究的第一部专著,希望能够对促进公安学学科建设有所裨益。作为研究的初步成果以及水平所限,书中缺点或错误难免,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或来电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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