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中國曆史上皇帝刑殺大臣的事兒,司空見慣。但是,挖空心思、收羅眾多罪名去誅殺某個大臣的現象,卻集中於清朝;而身負罪名最多的人,就是年羹堯。雍正為什麼誅殺年羹堯?自清代中期後不同學者對此作齣瞭種種推測,但各論之間歧見並存,莫衷一是,使該案成為二百餘年來一個懸疑無解的謎案。《九十二宗罪:雍正殺年羹堯的緣由與詭局》作者陳曉楓對年羹堯究竟身犯何罪,依律詳解;對宗室黨、科甲黨、乾練老吏黨傾軋內幕,剖分起底;對五星璧聯、讖語緯言、白虎死年宅、徵兆促殺年,條分縷析;對於詭道權謀、政事滄桑予以總體評說。
內容簡介
雍正為什麼誅殺年羹堯?自清代中期後不同學者對此作齣瞭種種推測,但各論之間歧見並存,莫衷一是,使該案成為二百餘年來一個懸疑無解的謎案。年羹堯既定為謀反大逆之罪。卻僅判處為本人賜死、株連長子一人和行刑後隨即賜還年宅、年氏歸京、恢復祭祀、個中緣由波詭雲譎。《九十二宗罪:雍正殺年羹堯的緣由與詭局》用通俗律解年羹堯一案的方式,道盡雍正朝初年政局、訂律、黨禍、讖緯交相錯綜的奧秘。
《九十二宗罪:雍正殺年羹堯的緣由與詭局》作者陳曉楓依據雍正皇帝的性格和清初政治中讖語緯言對政事滄桑的影響,條分縷析瞭此案期間五星璧聯、讖語讖書、白虎死於年宅等詭異事件對於雍正決心誅殺年羹堯所起的關鍵作用。特彆是雍正利用密摺製度的功能,挑唆群臣關係、形成決斷大權的製度成因。
歸納瞭政局變幻當中各派力量為帝王所用的特異權謀,可令讀者悅獲集權政治形態曆史因循的閱讀樂趣。
作者簡介
陳曉楓,男,漢族,河北望都人,1955年10月齣生,法學博士,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學術興趣主要集中於中國法製史、法律文化以及憲法學譜領域,在法學核心期刊上發錶論文數十篇,代錶性著作有《中國法律文化研究》、《中國法製史》。其主要觀點認為法律文化係曆史傳習而來。而對當代法學、法律現象的理解,不應脫離曆史文化視角的審視。文化的解釋能夠揭示法學變化和法律變遷的內在成因。目前陳曉楓在武漢大學法學院講授中國法製史、中國法律思想史、中國近現代憲法史、中國財産法史、中國訴訟法史、中國法律文化原理、司法成案研究等課程,其授課深受廣大本科學生和研究生的喜愛。
目錄
一、九十二罪殺權臣
1.清初非常大案
2.非常之人年羹堯
3.多罪殺年因何故
二、宗室流言伏殺機
1.一個高妙的流言
2.宗室朋黨藏殺機
3.陷於流言招大禍
三、僭越罪死不容赦
1.僭越成罪的法文化
2.異格恩寵緻狂妄
3.驕橫僭越惹眾怒
4.僭越之罪的構成
四、逆反罪刑兩不符
1.莫須有的反逆心
2.奪命的大逆罪
3.牽強定罪誅逆心
五、權力流氓用陋規
1.權力運行流氓化
2.陋規與非正式稅收
3.陋規吃過界,招來殺身禍
六、利用朋黨殺朋黨
1.起用政敵,清算年黨
2.朋黨逐伐相煎急
3.恩怨循報永無休
七、密摺奏事控群臣
1.密摺人奏倡殺年
2.密摺到底“密”什麼
3.成也密摺,敗也密摺
八、讖緯之禍白虎劫
1.離奇的三隻白虎
2.君臣夙緣,凡塵不解
3.讖語殺人與五星珠聯
九、操縱會審定終局
1.為避罵名發動會審
2.暗相推引,百官諂媚
3.似贏實敗在皇傢
十、世間正道非滄桑
主要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中國曆史上皇帝刑殺大臣的事兒,司空見慣。但是,挖空心思、收羅眾多罪名去誅殺某個大臣的現象,卻集中於清朝一朝,如蒸拜、明珠、索額圖、隆科多等權傾一時的名臣;而身負罪名最多的人,則是年羹堯。
熟悉清史的讀者應該都知道這個人物:清初赫赫有名的邊關重臣,曾一度風光顯赫,位高權重,是雍正帝手下第一心腹大臣。在很多野史筆記中,他被描繪成為一個影響康雍年間詭譎政治風雲的重要推手。就是這麼一個風雲人物,最後卻被定罪為九十二條,年羹堯成為瞭中國曆史上最著名的“罪人”。據史料記載,年羹堯身負罪名之多,空前絕後,但是針對他的罪名所判的刑罰,卻極不匹配:年大將軍僅僅被賜死,連坐處死的僅有其子年富。何以罪名滔天,罄竹難書,而所行的處罰卻蹊蹺難解,眾史傢對此諸說紛紜。
雍正三年(1725年)十二月十一日,雍正帝詔侍衛內大臣領諭旨,賜一代名臣年羹堯獄中自裁。負責監督執行的官員是蔡埏,時任國傢最高監察長官,他也是年羹堯政治上的死敵。他們共同宣告並執行瞭賜年自裁的諭旨。
關於這次詔諭執行的過程,史書的記載,詳略不同。清代士人蕭爽所著《永憲錄》,僅止記載瞭一道上諭,即雍正帝於十二月十一日時,針對九卿百官劾奏年羹堯應處淩遲之刑的題本所作的批示:“羹堯謀逆雖實,而事跡未著,朕念青海之功,不忍加極刑”,“令羹堯獄中自裁”。
但是,內宮記載皇帝起居行止的檔案《雍正朝起居注》,卻記載瞭另外一件諭批。在諭批中,年羹堯欲見天顔,乞求全命,他泣稱道:“臣今日一萬分知道自己的罪瞭”,“求主子饒瞭臣,臣年不老,留下這一個犬馬,慢慢給主子效力”。由於在此之前,即雍正三年的五月、九月,朝廷大臣和地方督撫群起奏劾年羹堯罪當處死之時,雍正曾下詔免除年的死罪。估計年羹堯這次還寄望於奇跡再現,自己的主子會大發善心,仍舊下詔赦免他的死罪。
然而,雍正帝在這一次的諭旨中,其態度卻是極為嚴厲,不容置疑。上諭還添加瞭佛學的警示語,語重心長地斥責年羹堯:此案保全瞭你父親和諸子的性命,你應知恩;你重罪九十二條,其中死罪三十條,未處以極刑,而令自裁,你更應感恩涕零;“爾自盡後,稍有含冤之意,則佛書所謂永墮地獄者,雖萬劫不能消汝罪孽也”。
以上二道諭旨,《雍正朝起居注》均記於雍正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而雍正帝第二道諭旨,明顯是針對年羹堯乞求“留下這一個犬馬”而作齣的。它絕斷瞭年羹堯的祈望,還用佛傢輪迴說,威嚇年羹堯,令其雖死還要感謝皇恩。由此,蔡埏在奉詔之後,獨自厲聲斥責年羹堯即速自裁,免招大刑羞辱,這纔使得年羹堯無奈就死,自縊殞命。總之,雍正殺年,運用瞭法律,藉用瞭宗教說教,動員瞭公卿百官共同劾奏,還安排瞭年羹堯的頭號政敵監督執罰,真可謂費盡瞭心機。
年羹堯是雍正藩邸的舊人,與雍正皇帝是奴纔和主人的關係;同時他又是雍正朝的封疆大臣,與雍正有君臣之義。那麼,既然年羹堯觸犯瞭九十二大罪,主人殺奴纔,皇上殺臣下,天經地義,為什麼還費這麼大的周章呢?而且其罪名雖多,但是處罰卻齣奇輕緩:本人並未依律梟首,親屬也沒有株連九族,而且連一族也沒有被誅,僅隻殺瞭長子年富。如此大動乾戈地定罪,卻又予以輕微之罰,這到底是為什麼呢?對此可以簡單地說,年羹堯不是非常之人,而殺年羹堯也不是件非常之事。
史學傢們對雍正殺年,有著各種不同的猜測。第一種說法是殺人滅口說,民國學者孟森主張此說。在康熙皇帝賓天之時,十四皇子允褪手握重兵,雍正因此受製。而年羹堯時任川陝總督,其所控製的軍隊正好在西寜允褪與京師之間,有效地牽製瞭允褪。據此孟森推測,由於年羹堯參與瞭當年的奪嫡之爭,知曉其中內幕,因而一旦雍正皇位得以穩固,必殺年而無疑。第二種說法是民國學者王鍾翰、颱灣學者陳捷先主張的陰謀構陷論。此說認為雍正不隻殺瞭年羹堯,還殺瞭奪嫡第一功臣、口宣康熙傳位詔諭的步兵統領隆科多。雍正登極後,故意用極為親昵甚至辭氣輕佻的硃諭,異常恩寵年羹堯,例如在公開文書中稱年為自己的恩人,緻使年羹堯心生狂縱,驕橫跋扈,得罪眾臣。如此一來,雍正皇帝正好藉機殺滅。第三種主張也是颱灣學者陳捷先所說的:雍正殺年,那是鳥盡弓藏。這一說認為,年羹堯相對於當時西北的叛軍,那是一張良弓;而相對於宗室皇族,他則是一條走狗。西北平定瞭,宗室擺平瞭,年羹堯的使命也就結束瞭,難逃兔死狗烹的命運。第四說則是由旅日學者楊啓樵提齣,他認為年羹堯是咎由自取。雍正帝確實對年羹堯賜爵、賜金、賜府第、賜世職、喊恩人,寵遇無比,但他對另一名臣鄂爾泰也是如此。鄂爾泰能夠做到深自謙抑,最終得以自保,而年羹堯卻輕縱狂妄,成為眾矢之的,到最後連雍正皇帝也救他不得。楊啓樵先生為證明此說,還專門對其他各說進行瞭逐一評說,旁徵博引,論說充足。
雍正帝殺年羹堯,原因可能十分復雜,既有政治謀劃,還有讖緯報應,可能還有個人性格差異的原因,所以各說主張,誰都難說服誰。但是,用開列九十二罪這種奇特的方式誅殺權臣,則是可以好好探究一番的。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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