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与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教学内容,推进上海市高校军事理论教学规范化开展,促进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上海市教委学生军训办公室与上海警备区学生军训办公室、上海市学校国防教育协会三部门组织本市高校从事国防教育和军事理论课教学的专家、学者,在认真总结大学生军事理论教学规律和经验的基础上,以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为主线,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写出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统编教材《高校军事理论教程》。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统编教材:高校军事理论教程》着眼于时代的发展,力求创新,吸收最新军事科学成果,具有结构合理、内容完备、实用性和可读性强的特点,基本形成科学、完整的大学生军事课程体系。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统编教材:高校军事理论教程》全面体现了新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军事科学规律和普通高等院校军事课程教学的客观实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国防观念和综合素质。
高校国防教育对国家国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普通高等学校开设军事课,对大学生开展国防教育,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始终高度重视的一项战略性工作。从1985年全国在普通高等学校开设大学生军事课以来的实践证明,国防教育已经成为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学校师生员工及家长、社会的高度认可。今天,我们的国家正在抓住未来几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因此,迫切需要一个持续安全稳定的环境。但是,当今世界远不是太平盛世,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依然盛行,中国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威胁与挑战。历史的教训告诫人们,没有强大的国防,就没有国家的安宁;没有强大的国防,也就没有民族的尊严。所以,我们必须要有“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意识与准备,我们必须建设一支强大的国防力量。基于中国的国情,我们走的是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依托科技、依托人才来增强国防力量,包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国防力量。大学生是我们社会中最年轻也是最富有活力的知识型群体。通过对大学生进行必要的国防教育,可以使他们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同时,依托大学生自身良好的科技和文化素质,履行好应尽的国防义务,成为我国国防后备力量的重要生力军。所以,对大学生开展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和国家国防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
内页插图
目录
前言
学生军训的相关法规和文件内容摘录
第一篇 中国国防
第一章 国防概述
第一节 国防要素与特征
第二节 中国国防的历史
第三节 中国国防历史的主要启示
第二章 国防法规
第一节 国防法规体系
第二节 公民国防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 国防建设
第一节 国防领导体制
第二节 国防建设目标和国防政策
第三节 武装力量建设
第四节 国防建设成就
第四章 国防动员
第一节 武装力量动员
第二节 国民经济动员
第三节 人民防空动员
第四节 交通运输动员
第五节 国防教育
第二篇 军事思想
第五章 军事思想概述
第一节 军事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节 军事思想的体系、内容与特征
第六章 毛泽东军事思想
第一节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科学含义
第二节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
第七章 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
第一节 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地位和作用
第八章 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
第一节 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的地位和作用
第九章 胡锦涛与习近平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
第一节 胡锦涛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胡锦涛关于国防和军队建没重要论述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节 习近平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
第三篇 国际战略环境
第十章 战略环境概述
第一节 战略与战略环境
第二节 战略的基本要素
第十一章 国际战略格局
第一节 国际战略格局的现状和特点
第二节 国际战略格局的发展趋势
第十二章 我国周边安全环境
第一节 我国周边安全环境的演变与现状
第二节 我国周边安全环境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 我国国家安全政策
第四节 我国周边主要国家的军事概况
第四篇 军事高技术
第十三章 军事高技术概述
第一节 军事高技术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 军事高技术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 军事高技术对现代战争的影响
第十四章 高技术在军事上的应用
第一节 精确制导技术
第二节 隐身伪装技术
第三节 侦察监视技术
第四节 电子对抗技术
第五节 军事航天技术
第六节 指挥控制技术
第七节 军事核技术
第八节 新概念武器
第十五章 高技术与新军事变革
第一节 高技术与新军事变革的关系
第二节 新军事变革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新军事变革的主要影响
第五篇 信息化战争
第十六章 信息化战争概述
第一节 信息化战争的基本含义
第二节 信息化战争是新军事变革的必然结果
第十七章 信息化战争的特征和发展趋势
第一节 信息化战争的特征
第二节 信息化战争的发展趋势
第十八章 信息化战争和国防建设
第一节 树立信息化战争条件下的新国防观念
第二节 加强信息化战争条件下的国防教育
第三节 建立信息化战争条件下的国防动员体制
第四节 推动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国防_丁业的全面转型
第五节 做好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局部战争的准备
精彩书摘
国防法是我国国防和军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兵役法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法律。根据国防法律及各种法规规定,从总体上说,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接受国防教育,支持国防建设是国防法制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和义务。概括来说,有以下几种权利和义务。
一是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不容推卸的责任。伟大的祖国,是哺育中华儿女的慈母,各族人民的摇篮。国家的安危,关系到民族的存亡兴衰,同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与幸福生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不是一个出于个人愿意或不愿意的问题,而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中华民族的历史,既是一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史,也是一部抵御外敌入侵、维护民族尊严的斗争史,这种持续频繁的斗争,使我们民族逐步形成了踊跃从戎,杀敌卫国的优良传统。古往今来,每当民族处于存亡危急之时,总是有无数志士仁人挺身而出,勇敢地投入卫国戍边的战斗,用血肉之躯筑起一道道铁壁铜墙。“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名言,是对中华民族每个成员提出的要自觉维护整个民族利益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我国人民反击外敌入侵斗争精神的概括。今天,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都要弘扬这种民族精神,为国家的安全、祖国的繁荣履行自己的崇高责任和义务。
公民在战时应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权利和义务,战时是指国家遭受外敌侵犯,抗击入侵者的时期。为了抵抗敌人的入侵,保卫祖国安全和主权领土不受侵犯,每一个公民都必须积极响应祖国战时的征兵号召,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兵役法第四十九条就规定:“战时遇有特殊情况,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可以决定36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服现役。”公民被召集后,要立即补充到部队和民兵组织中去,执行各种作战或勤务任务。其他因年龄、身体条件限制没有被征召上前线的公民,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支前活动,如为前线运送弹药、食品、粮食和其他物资,护理、治疗伤员,搞好军需品和武器装备生产等。
二是公民履行服兵役权利和义务。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这是在国防建设上对宪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化。从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来讲,每个公民都有服兵役的权利和义务。但从国家建设和战争需要来讲,又不可能人人都去参军或成为民兵、预备役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兵役法分别作出了缓征、不征集、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规定。兵役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这里所说的唯一劳动力,不是指独生子,因为有些独生子的父母或家庭其他成员有劳动力,能维持家庭生活,仍可征集服兵役。不征集是指应征公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免服兵役,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国家免除他们服兵役和预备役的义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这是为了保持我国武装力量在政治上的纯洁和巩固。但是,不得服兵役的人作为公民,一旦战争爆发,仍有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
200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修改后的《征兵工作条例》,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这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提高征集兵员的整体素质,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体现了兵役义务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同时也照顾了在校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保证了大学生参军退役后能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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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与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教学内容,推进上海市高校军事理论教学规范化开展,促进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上海市教委学生军训办公室与上海警备区学生军训办公室、上海市学校国防教育协会三部门组织本市高校从事国防教育和军事理论课教学的专家、学者,在认真总结大学生军事理论教学规律和经验的基础上,以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为主线,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写出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统编教材——《高校军事理论教程》。
本教材着眼于时代的发展,力求创新,吸收最新军事科学成果,具有结构合理、内容完备、实用性和可读性强的特点,基本形成科学、完整的大学生军事课程体系。本教材全面体现了新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军事科学规律和普通高等院校军事课程教学的客观实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国防观念和综合素质。
高校国防教育对国家国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普通高等学校开设军事课,对大学生开展国防教育,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始终高度重视的一项战略性工作。从1985年全国在普通高等学校开设大学生军事课以来的实践证明,国防教育已经成为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学校师生员工及家长、社会的高度认可。今天,我们的国家正在抓住未来几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因此,迫切需要一个持续安全稳定的环境。但是,当今世界远不是太平盛世,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依然盛行,中国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威胁与挑战。历史的教训告诫人们,没有强大的国防,就没有国家的安宁;没有强大的国防,也就没有民族的尊严。所以,我们必须要有“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意识与准备,我们必须建设一支强大的国防力量。基于中国的国情,我们走的是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依托科技、依托人才来增强国防力量,包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国防力量。大学生是我们社会中最年轻也是最富有活力的知识型群体。通过对大学生进行必要的国防教育,可以使他们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同时,依托大学生自身良好的科技和文化素质,履行好应尽的国防义务,成为我国国防后备力量的重要生力军。所以,对大学生开展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和国家国防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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