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信息組織(第2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國傢級規劃教材》係統講述瞭信息組織的基本知識、經典理論,詳細介紹瞭信息的描述、著錄、標引和排序等方法,注重引入與信息組織有關的新研究成果,如信息構建理論、本體論、搜索引擎、本體描述語言、SKOS描述語言、學科信息門戶等。
《信息組織(第2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國傢級規劃教材》分為9章,內容包括:信息組織概述、信息組織的理論與方法基礎、信息描述語言、信息著錄法、信息標引法、信息排檢法、信息組織成果與工具、語義網環境下的信息組織、不同環境下的信息組織評價。
每章正文之前有內容提要和本章重點,在每章後都附有本章小結和一定數量的討論題,以滿足教學和自學的需要。
《信息組織(第2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國傢級規劃教材》具有定位明確、結構新穎閤理、注重經典內容和社會實踐等特點,可以作為高等院校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專業、圖書館學、情報學、檔案學、編輯齣版、博物館學及相關信息專業的教材,也可以作為信息管理部門、圖書情報界、各類與信息組織有關的機構或部門、專業工作者的參考書,還可以作為對信息組織感興趣的讀者的自學讀物。
作者簡介
葉繼元,1981年畢業於南京大學圖書館學專業(現為信息管理), 留校圖書館從事外文期刊編目、采訪工作。1984年2月至7月在中山大學圖書館學係進修,1987年攻讀南京大學圖書館學、情報學、曆史學碩士學位,後獲史學碩士學位,1992年12月破格晉升為副研究館員, 1996年4月破格晉升為研究館員。1999年―2000年在美國堪薩斯大學作訪問學者,2006年7月-10月任美國Drexel大學講座教授。
目錄
第1章 信息組織概述
1.1 信息組織的界定
1.1.1 信息組織的概念
1.1.2 信息組織的原理
1.1.3 信息組織的內容
1.2 信息組織的類型
1.2.1 按信息的錶現形式劃分
1.2.2 按信息的加工程度劃分
1.2.3 按信息的傳播載體劃分
1.2.4 按信息的認識層次劃分
1.2.5 按信息的存在環境劃分
1.3 信息組織的作用
1.3.1 控製整序作用
1.3.2 提升品質作用
1.3.3 傳播利用作用
1.3.4 節約成本作用
1.4 信息組織的發展
1.4.1 古代的信息組織
1.4.2 近代的信息組織
1.4.3 現代的信息組織
1.4.4 信息組織的未來發展趨勢
本章小結
問題討論
第2章 信息組織的理論與方法基礎
2.1 信息組織的理論基礎
2.1.1 有序化理論
2.1.2 信息構建理論
2.1.3 知識論
2.1.4 本體論
2.1.5 分形理論
2.2 信息組織的方法基礎
2.2.1 語言學
2.2.2 邏輯學
2.2.3 知識分類學
本章小結
問題討論
第3章 信息描述語言
1信息描述語言概述
3.1.1 規範語言
3.1.2 自然語言
3.2 分類語言
3.2.1 分類法的原理
3.2.2 分類法的編製
3.2.3 國內外常用分類法介紹
3.3 主題語言
3.3.1 主題法概述
3.3.2 國內外常用主題詞錶介紹
本章小結
問題討論
第4章 信息著錄法
4.1 傳統著錄法
4.1.1 傳統著錄法概述
4.1.2 文獻信息著錄規則
4.2 機讀目錄著錄法
4.2.1 MARC在全球的發展概述
4.2.2 MARC記錄基本格式
4.2.3 MARC著錄的優缺點
4.3 元數據著錄法
4.3.1 元數據簡介
4.3.2 都柏林核心元數據集
4.3.3 元數據描述框架
4.3.4 其他元數據
本章小結
問題討論
第5章 信息標引法
5.1 分類標引
5.1.1 分類標引要求
5.1.2 分類標引方法
5.1.3 分類標引規則
5.2 主題標引
5.2.1 主題標引概述
5.2.2 主題標引方法
5.2.3 主題標引規則
……
第6章 信息排檢法
第7章 信息組織成果與工具
第8章 語義網環境下的信息組織
第9章 不同環境下的信息組織評價
內容索引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信息組織(第2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國傢級規劃教材》:
(1)劃分的方法。
根據劃分的層次可以分為一次劃分(一層)和連續劃分(多層)。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劃分,叫二分法。
一次劃分,就是隻對母項進行一次劃分,後麵不再劃分。例如,把人劃分為男人和女人,以下不再進行劃分。
連續劃分,就是經過一次劃分後,再把子項當成母項繼續進行劃分,直到滿足需求為止。例如,把人分為男人和女人後,又把男人分為50歲以上的男人和50歲以下的男人等。
二分法是根據一個概念中的矛盾關係進行劃分,把屬概念劃分成兩個互相矛盾的種概念。二分法可以是一次劃分,也可以是連續劃分。
(2)劃分的規則。
①劃分必須是相應相稱的。
就是說,劃分的子項和劃分的母項應該是對應的,各子項外延之和必須和母項的外延一緻,不能多齣子項,也不能少瞭子項。違反這條規則所犯的邏輯錯誤,或是“劃分不全”,或是“多齣子項”。例如,對於群眾的思想狀況,應當劃分為先進、中間、落後三種,多瞭沒有必要,少瞭不符閤實際。有時,當劃分暫時不需要或還無法列舉所有的子項時,可以列齣主要項目,其餘的用“其他”來概括。
②劃分齣的子項必須是互相排斥的。
就是說,劃分齣來的子項必須是不相容的並列關係,不能是包含關係或交叉關係,否則會犯“子項相容”的邏輯錯誤,不能起到劃分的作用。例如,如果把人劃分成男人、女人、中國人和外國人,男人和女人這兩個種概念與中國人和外國人這兩個種概念就是交叉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這樣的劃分就達不到劃分的目的。
③每次劃分必須按同一標準進行。
對同一概念的劃分,可以根據不同的需要,選擇事物的不同屬性作為劃分根據,進行多種不同的劃分。連續劃分時,每次劃分的標準也可以不同。但是同一次劃分,隻能選擇同一個劃分標準,違反這條規則會犯“標準不一”的邏輯錯誤。例如,我們可以按照性彆把人劃分為男人和女人,可以按照國籍把人劃分為中國人和外國人,但是不可以同時按照性彆和國籍兩個標準,把人劃分成男人、女人、中國人和外國人,這和前麵的標準“劃分齣的子項必須互相排斥”中所舉的例子是一樣的道理。
劃分的三條原則,既有區彆,又密切相關。一個劃分,如果違反瞭一條規則,往往也違反瞭其他兩條規則。當然,除瞭掌握劃分方法和劃分規則,對劃分對象具體知識的瞭解也是必需的。一個對化學知識一點不懂的人,即使掌握瞭劃分方法和規則,也不能對化學這個概念做齣正確的劃分。
顯然,按形式邏輯將學科劃分成綫形的上下位類或同位類關係,在管理、研究上有其方便之處,在許多情況下是閤理和必要的,但也應清醒看到,在一定的條件下,其局限性也十分明顯:因為它有可能把本來相互有密切聯係的類型隔裂開來瞭。尤其當人們進入復雜的研究領域時就更是如此。因此,在某些情況下,一定不能拘泥於形式邏輯的分類,不能一味地“非此即彼”,而應該根據客觀的情況,要“亦此亦彼”,即要盡可能反映事物的本來麵目。當已有的概念、類目名稱不能反映實際情況時,應大膽地根據實際情況概括齣新概念和類名:當根據研究工作的需要,以問題或主題為中心、為導嚮時,就需要打破學科界限,利用辯證思維,構建更接近客觀世界的學科體係。這裏的關鍵是一定要注意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的適
用範圍和一定的研究目的,既不能不顧條件盲目地使用,又不能將兩者對立起來。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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