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1、晋江大神级作者茂林修竹最揪心的一部作品:痴儿养成记
燕国公府上下都知道,虽然父亲是太子的老师,母亲威名在外,大姑娘雁卿却是个“痴儿”。可她有着最玲珑的心思,最能撼动人心的执着,过着令人欣羡的“为所欲为”的日子。
2、三段非同寻常的感情,最难抉择的男主人选,最难取舍的男配
青梅竹马①号,有着同游三峡之约;青梅竹马②号,贴心守护,志同道合;跋扈太子一枚,掌握着让痴儿雁卿瞬间变勇猛的技能。角色刻画细腻,难以取舍,三人最终谁能夺下男主之位?
3、喜欢一个人是一件非常郑重和复杂的事,非要到了一定的年纪,才能担负起诺言,承受住变故。
海报: 内容简介
燕国公府林夫人素来掐尖要强,出嫁前酸泼的名声就传遍京师。
可大姑娘雁卿,成了她这辈子最大的软肋——是个痴儿。三岁才会说话,五岁了还说不太利落。
旁的规矩礼数都懂,却也不在意他人的目光。是为纯真,且心大。
虽如此,林夫人也很少拘着她,毕竟是心头肉。
雁卿幼时识得元世子,有同游三峡之约,为其与林夫人翻脸冷战;
偶遇太子结下孽缘,为妹妹出头敢与太子打架,也敢在皇宫当众牵住太子的手;
其实她心无旁骛,从小志向就是著书立说,行万里路,游历大好河山。
志同道合,才是她的命定之人……
作者简介
茂林修竹,曾任图书编辑,后专职写作。兴趣广泛,幼时宏愿“以四海为家,以学术为业”,皆未成。如今以爱好为业,聊可慰藉。
已出版作品:《陛下,卖萌请自重》《三世为妃》《“坑”你三生三世》《瑶华初记》
精彩书评
★我更乐意把它看成是雁卿这个“痴儿”的成长记录,在大家为到底谁是男主,谁该是男主的问题上争得面红耳赤,可能失了本心,但雁卿还是没有。她的“痴”是因为善良,因为执着,因为不像他人一样会趋利避害。她更会为柔弱的、阴暗的捕捉到,她想要去帮助,这样一路走来,反而觉得古言竟然有了现实生活中的无奈和温情,也有了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感。很喜欢茂林修竹的文,小孩子都刻画得很好,萌萌的,语气表情举止,男主和男配个性很鲜明了,真的很难取舍,这也是为什么说这本古言非常有真实感的一点。
——读者 林翘翘
★七哥的心思真算是男子中少有的细腻深沉了。
从雁卿眼里看出一点点的期盼,他就努力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知晓了礼物是人人皆有的,他便别扭着,想假装不屑却眼巴巴盼着,想要又说不出口;好不容易得到了头一份儿,下一刻就因那一声“三哥”而乍然失了安全感;想要问一问雁卿,如今是否还会将自己排在谢三前面,又因为害怕听到否定的答案而踌躇犹豫......
这九曲十八弯的心思,简直和少女初恋一模一样啊有木有!究其缘故,不过一个爱字罢了,因爱故生忧,因爱故生怖。
雁卿何其有幸,能得到如此深沉的一份感情;雁卿又何其不幸,无缘体会到其中种种滋味,只能懵懂错失。太过光风霁月的人,如雁卿和谢三者,他们习惯于享受阳光,很难有这种自私而无法言说蚀心跗骨之情。雁卿固然是值得爱的姑娘,但七哥的一腔心思却是错付了。
——读者 沙糖冰雪冷元子
目录
上卷 :
雝雝鸣雁,旭日始旦。
士如归妻,迨冰未泮。
第一卷 天道夷且简,人道险而难
第二卷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猜嫌
第三卷 与君初相见,犹如故人归
第四卷 有意慕聘婷,恨不相逢早
下卷: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第五卷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第六卷 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第七卷 相思在何处?桂树青云端
番外 与君为新婚
番外 多少枉驰求
番外 客从远方来
番外 华胥之幽梦
精彩书摘
元徵其人,用术士们的话说是“天煞孤星”的命格。出生便没了父亲,才出孝就前后脚死了外祖父母,前年又没了祖母。统共才活到十三岁,倒有大半时日是在孝期里度过的。剩下的时光则又多在养病——他还是个药罐子。
倒是生得十分好,玉人一般。鹏哥儿他们与他见面时正赶上天阴,风过草原,铅云万里低垂。他裹了披风端坐在马上,冷清清的模样,却如明月映雪般皎洁耀人,天地都仿佛跟着明亮了。看着他便可想见,当年他父亲的倾倒天下的容貌必是名不虚传的。
庆乐王府人事十分复杂,旁支根深叶茂,偏偏嫡系枝叶凋零,也就元徵一根独苗。庆乐王自然对他千呵万护,又忧心他难以长成。府里养了七八个大夫,专门为他一个人调养身子,还总不足。幸而白上人也常去看看他,却没说什么“活不过多少岁”的黑话。
元徵出门的机会并不多。雁卿认得他没什么好奇怪的,然而毕竟上回见面也是两年前的事了,竟能脱口说出“他病了”,鹏哥儿便十分惊讶。
雁卿却十分坦然,解释道:“他给我写信了。”
鹏哥儿摸了摸怀里揣的东西,略有些无语。家里养着的乖巧妹妹居然和外头的浑小子私底下通信……还真像辛苦养着的白菜让虫给蛀了,就算是一条白嫩嫩很美貌的虫子,也果真很想捏死他啊!
鹤哥儿可没他这么好的涵养,已然爆发了:“我说他不是好东西,你还不让我揍他!就该让我揍死他!”
雁卿听了就有些生气:“我也给他写了,你先打我吧。”
雁卿心里还没有“暗通款曲”的概念。且林夫人自己就是头一个不拘小节的,她不觉得寻常通信有何不妥,自然也不会这么教雁卿。倒是早先有人跟雁卿说过要离元徵远些,因“他命凶克人”。彼时雁卿说话尚不利落,分两段说的句子,还有四字成语,她哪里反应得过来?便懵懵懂懂地愣在那里。结果就让元徵瞧见,以为她也被吓到了,十分难堪地主动远离。雁卿虽被人当痴儿,却随林夫人,颇有些侠义情怀。因这件事,反而更亲近元徵,很有些不离不弃的架势了。
鹤哥儿哪里想得到这些,直接反驳:“你会拿笔吗?”
雁卿就强调:“我早就会写字啦!”
“就你那笔丑字也叫字?来,告诉二哥哥,你是从哪里拿到他的信的?”
雁卿眨巴眨巴眼睛,举重若轻道:“阿娘那儿。”
鹤哥儿噎了好大一口气。倒是鹏哥儿了然地瞅了他一眼,似在说——不是林夫人,难道还有旁人?
林夫人若有主意,鹏哥儿便没什么可问的了,只从怀里掏出东西来给雁卿:“元徵托我们捎给你的信和东西,快看看吧。”
雁卿便将那青丝的荷包拉开,荷包了装的却是各色珠子,有琉璃、玉石,甚至还有斑斓的卵石子,都打磨得十分圆润光华,便十分开心地系在腰带上,又要看信。瞧见两个哥哥关切地等着呢,便抿了抿唇,将信塞到怀里去拍了拍:“回头再读。”
鹤哥儿:……
鹤哥儿没忍住又捏了她的腮帮子:“收了好东西别忘了跟你三妹妹分啊!”
雁卿道:“则个不给她……”
鹤哥儿更恨:“既然他送的你不分,一会儿我送的东西你敢分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雁卿便含混地道:“那不一样啊……”
鹤哥儿捏肿她的心都有了。雁卿却一本正经地说:“月娘又不玩弹弓。”
用玉石当弹丸打,就算府上再富贵也没有这么挥霍的。可庆乐王府又和赵家不同,元徵摆明了就是个富贵王爷的前程,先皇赏赐的、连带庆乐王早些年南征北战掳掠来的庞大财产,可不尽着元徵一个人挥霍吗?且除了挥霍似乎也无旁的用法了。他敢乐善好施下试试!只怕皇帝即刻就觉着他收买人心意图不轨,开始锋芒在背坐卧不安了。
所以说他铺张浪费些,对大家的睡眠都有好处。
当然,拐带着雁卿铺张浪费,就很有些其心可诛了。
鹏哥儿与鹤哥儿对视一眼,显然都不想雁卿跟着元徵混。还是鹤哥儿给雁卿算了一笔账:“一颗鸡子三文钱,一枚寻常的玉珠也要五十文。你这一发弹丸可真够贵的。”便轻轻拍了拍雁卿的肩膀,“好了,去玩吧。”
雁卿显然不曾将鹤哥儿的话放在心上,回房后就将荷包里的珠子都倒进小盒子里。那盒子几乎已让珠子装满了。珠子有大有小,全都打磨得光滑圆润。打眼望去只觉得五色斑斓,流光溢彩。
雁卿便信手扒拉着玩了一会儿。玉石相碰,清音悦耳。
其实说是玩弹弓,可收集了这么多弹丸却从来没打过。并不是舍不得,而是因为想等元徵出孝后,大家一起玩。元徵挑剔得很,若不是这样漂亮的弹丸他还不肯打呢。雁卿晓得收集不易,因此慢慢地存起来。
所以她并不是只存玉石珠子,她存的是漂亮的珠子。只不过玉石珠子漂亮的多些罢了,卵石的她也有啊。
她觉得鹤哥儿也挺傻的,花了这么大的力气存起来的东西,她当然不会打一次就丢掉!何况元徵这么懒的人难得也有喜欢的运动,还和她一道存珠子,她当然要多多支持。纵然稍贵一些也没什么,大不了她在旁处省着就是。
重要的还是元徵喜欢。
雁卿合上盖子,翻出元徵的信开始看。
其实前几天元徵就出孝除服了,眼瞧着就要回长安王府。给雁卿写信,不过是打个招呼,顺便聊聊这两年在渭南都做了些什么事罢了,当然他也做不了什么事。主要是他体质太虚弱了,出门吹吹风,世子妃都要紧张很久。
但他性情敏感温柔,春花夏虫秋草冬雪,乃至云起霞落,汛来水涨,都能令他安静地观赏感怀。这些事他都在信中娓娓地向雁卿一一道来,自然也少不了在结尾傲娇地提一句:“昨日读《诗》,及‘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一节,不觉心有戚戚。久不得音讯,卿安否?余离京日久,不明人心所向。亦唯剖析本真,待卿识之而已。”
雁卿:……这是在委婉地指责她信写得太少吗?
虽然顶着“痴儿”的名号,但其实在燕国公府林夫人的地盘上,雁卿是个实实在在的“现充”——有理想,肯努力,父母疼爱,人缘也好,每天都过得很充实满足。当然,被妹妹比下去时也难免伤神茫然一会儿,可她心态好,三观正,也很快就调整过来了。
所以给元徵写信这种事……
雁卿不解地琢磨着:难道一个月一封不够吗?
——她当然不会理解元徵这倒霉孩子空虚寂寞、翘首以盼的心情。
雁卿就提笔给元徵回信。她如今已能写出可辨认的字了,只要写大一些,就不会糊成一团。她觉着最近她身上最值得一提的大事就是能写字,这种快乐当然要和元徵分享。
至于元徵看到这么丑的字会不会痛苦到想自戳双目,雁卿完全没去想。他不喜欢看可以令旁人读给他听嘛!
她和元徵在某种程度上同病相怜——都没朋友,日子都过得寡淡。只不过元徵敏感,雁卿迟钝。
雁卿便千篇一律地写着,读了些什么书,有些什么进步,觉得什么东西很好吃,希望你也能吃到。和妹妹一起蹴秋千了,妹妹可爱又聪明。一起搬到老太太这里住了。
在最后也没忘了提——珠子已攒满一盒,七哥你什么时候回来?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玩吧。
元徵乳名阿七,雁卿素来都叫他七哥的。
写完了信,便从椅子上跳下来。小靴子踩得哒哒地响着,跑去找林夫人帮忙送信。
林夫人和太夫人早商量完了人事,正在讨论怎么过节呢。
民以食为天,一切节日都可以用食物来标志。提到中秋那必然就是月饼。雁卿过去,太夫人就随手掰了块月饼塞到她口里,问:“甜不甜?”雁卿自然软糯糯地拖长了声音,道:“甜——”
太夫人都甜到心坎儿上了,道:“今年的月饼确实格外好吃呢。”
雁卿便把元徵写信给她的事和林夫人说了,又请林夫人帮忙送回信。
举手之劳而已,林夫人便叫了个婆子来,问道:“庆乐王府的节礼送去了没?”
婆子道:“昨日就送去了。”
林夫人就道:“那就去起几坛今年新泡的桂花酒送去,说是我捎给王妃品尝的。”自然就能顺便将雁卿的信夹在帖子里送去了。
太夫人不干涉,然而也还是将雁卿抱在身旁,缓缓地问道:“信上都写的什么呀?”
雁卿便掰着手指头一件件说过太夫人听。月娘正靠着太夫人打盹儿呢,听雁卿提起她,不觉惊讶。一时睡意都醒了。然而看太夫人和林夫人的脸色,却仿佛并不将雁卿与外男通信,还提及家人的事放在心上。
月娘略有些不自在,可这里并没有她说话的余地,便暗暗地记在心里,打算两人独处时再悄悄地和雁卿提。
太夫人倒也注意到雁卿提起月娘了,却也没说什么。
雁卿说完了,便拉着月娘出去玩。
此刻林夫人才将手上的信展开来,细细地读了一遍。边读边笑,就随手递给太夫人,道:“您瞧瞧您这傻孙女儿写的……”
太夫人先替雁卿说了句话:“她是年纪小,握笔不稳,这字的构架却是不俗的。”待读了两句,便也笑起来。傻丫头写出来的信自然透着满满的傻气,却也不乏童真趣味。信上确实也提到月娘了,用大白话写作“与妹妹蹴秋千,妹妹聪慧可爱,是我家的”,也并无什么不妥,便原样将信折起来封装。
才又道:“元徵也十三了,怎么还跟雁丫头个小孩子玩耍?”
林夫人便道:“我也想不透,不过这两个孩子自小就投缘,禁着他们来往反而没意思。”
太夫人记起往事,也不由点头。只是元徵“天煞孤星”的名号在外,出生前父亲去世且不论,出生后统共就去了外祖家两回,外祖父母便先后去世。照顾他的奶妈、丫鬟这十年里也死伤了三五个了。太夫人纵然不信命,也得疑心庆乐王府有暗鬼——让鹏哥儿、鹤哥儿留神照应元徵,便是这么个意思。
雁卿又与她的哥哥们不同。两家家世相当,孩子年岁也相仿,纵然他们没别样心思,也难保大人不生出什么想法来。知恩图报是另一码事,太夫人可不想要个药罐子孙女婿。
就道:“元徵这孩子可怜见的。一年十二个月,倒有八九个月在养病……也难怪王府里有那么多人不安分。真难为世子妃了。”
林夫人道:“她确实不容易,然而我瞧着她还算是个有主意的。听说元徵在渭南守孝这两年,体质强健了不少。”
太夫人就道:“天生的病秧子,再强健也有限。他又不能总住在王府外头。”
林夫人听出太夫人的意思,一时也失笑。雁卿才十岁呢,上头两个哥哥一个堂姊都还没信儿,哪里就轮得到她了?太夫人还真是关心则乱,便笑道:“阿娘说的是。”
想到这一茬,太夫人又不能不提:“说起来鹏哥儿也十六了,你可有替他琢磨哪家的姑娘合适?这事该放在心上了。”
林夫人笑道:“正要和您说这件事呢。”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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