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閩颱建製與兩岸關係》主要以史料挖掘和梳理為基礎,以曆史發展脈絡為背景,運用曆史學、政治學、法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綜閤研究方法,闡述福建與颱灣之間行政關係發生、發展、變化和延續的過程。內容包括大陸政權和東南沿海人民對颱灣的早期探索、開發和管理,鄭成功收復颱灣和明鄭政權的性質,清朝福建省對颱灣的行政管理,颱灣建省後的閩颱關係,日本割占颱灣與閩颱關係變化,“二戰”後中國政府收復颱灣,等等。
作者簡介
許維勤,1960年齣生,福建閩清人,1983年畢業於廈門大學曆史係,長期從事曆史學、社會學研究,專長福建地方史、兩岸關係史研究,現任福建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目錄
第一章 閩颱政治關係的曆史前奏
第一節 閩颱地緣和早期族源
第二節 大陸人們對東南海島的早期觀念
第三節 大陸政權經略颱灣的早期探索
第二章 閩颱行政關係的初步産生
第一節 宋元福建地方官府設治澎湖之情形
第二節 明朝外患中逐步加強的颱灣主權管理
第三節 移民開發與颱灣主權
第三章 颱灣明鄭政權與福建
第一節 鄭成功東徵是閩人收管颱灣的曆史必然
第二節 颱灣明鄭政權的行政建製
第三節 明鄭政權與颱灣文治化社會的建立
第四章 颱灣正式納入福建省行政序列
第一節 清朝統一颱灣的曆史必然
第二節 颱灣府縣建製及其沿革
第五章 清朝閩颱官製體係與颱灣治理
第一節 閩颱官製體係構架
第二節 颱灣行政係統的運行特點和施政重點
第三節 閩颱行政係統的治理成效
第六章 颱灣建省與閩颱關係
第一節 海防危機所引發的颱灣建省之議
第二節 百業並舉的建省工作與近代化建設
第三節 颱灣省建製的完善與閩颱關係
第七章 反對日本殖民統治與閩颱政治關係
第一節 反割颱鬥爭與閩颱關係的變化
第二節 颱灣反日誌士在福建的活動
第三節 福建與颱灣光復
第八章 國民政府與颱灣光復
第一節 國民政府收復颱灣之經過
第二節 颱灣省製的恢復
第九章 戰後颱灣歸還中國的法理依據
第一節 中國收迴颱灣主權的法理依據和程序
第二節 “颱灣地位未定論”之剖析
第三節 兩岸中國人共同的曆史責任
第十章 金門馬祖與福建
第一節 金門曆史與金門縣
第二節 馬祖列島的曆史變遷
第三節 1949年以後的金門、馬祖
參考文獻
後 記
前言/序言
福建與颱灣兩地,在長期的曆史發展過程中形成密不可分的關係。這種關係錶現於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方方麵麵,從研究的角度,可以做齣種種不同的細分。無論如何劃分,行政關係都是其中無法繞過的關係,在閩颱各種“緣”中,算得上一個重要的“緣”。
閩颱行政關係的産生,既是一種基於地理關係的曆史必然,又是其他各種關係得以深化的重要基矗這種關係源遠流長。早在南宋時期,就有許多福建沿海居民移居澎湖,有關文獻明確記載澎湖及其附近島嶼隸屬福建晉江縣,地方官府曾采取在島上造屋遣將分屯等行政措施。元朝進一步加強對颱澎地區的行政管理,至元年間設立澎湖巡檢司,並徵收鹽稅,仍屬泉州晉江縣管轄。明朝建立之初,繼續保留澎湖巡檢司,不久後因實行禁海政策,澎湖巡檢司被廢。明朝後期,沿海倭患盛熾,福建守軍曾多次深入澎湖、颱灣追擊倭寇,明確宣示颱澎一帶乃中國門戶,不容外國覬覦,並在澎湖設兵把守。1661年,鄭成功以福建為基地收復颱灣,尊奉明朝正朔建立政權。1683年清朝統一颱灣,次年設立颱灣府,並入福建行政序列。福建省原來轄有八個府,稱為“八閩”,颱灣府加入後,改稱“九閩”;雍正十二年(1734年)閩東地區福寜州升格為福寜府,福建又稱“十閩”。從1684年建立颱灣府到1885年颱灣單獨建省,颱灣隸屬福建省行政管轄達201年。1885年颱灣建省後,隸屬閩浙總督,許多行政事務依然與福建省分而不離,颱灣巡撫的官印稱為“福建颱灣巡撫關防”,颱灣地方官員的考核任用曾依托於福建,颱灣學子依然要到福建參加科舉考試,颱灣的財政缺口要以福建為主籌措“協銀”補給。颱灣從各項事業的開發、建設、發展,到最後成就一個行省的格局,一直離不開福建的強力支撐,在清朝高層設計中,閩颱兩省是“聯成一氣”“內外相維”的關係。
這就是福建與颱灣兩地行政關係發生、發展的主體內容。然而,由於地理和人文的因素,閩颱關係的淵源要深遠得多,實質的行政關係隻是這種淵源水到渠成的産物;同時,這種行政關係的影響,不可能隨曆史的變遷而消泯湮沒,200多年作為“九閩”“十閩”之一的颱灣,留下的閩文化印記如影隨形,在中國異彩紛呈的區域文化版圖中,閩颱地域文化具有很強的同質性。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兩岸政治關係有瞭新的曆史演繹,福建在颱灣光復中扮演瞭重要角色。國共內戰造成的兩岸分離,依然沒有切斷閩颱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閩颱特殊關係將持續影響兩岸曆史的走嚮。因此,闡明閩颱曆史上的行政關係,在厘清區域性行政關係發生、發展的主體內容的同時,還要注重淵源追溯和後續影響的擴延。
筆者始終認為,作為一種曆史述說,闡述閩颱曆史形成的行政關係,應該具有一種超越區域和時代局限的眼光。任何曆史現象,包括區域曆史的發展,都不可能是孤立的,都與一定的曆史條件和特定環境相聯係。閩颱兩地從隔海相望,到跨海成為一個區域行政整體,有著深刻的曆史背景和曆史演進的邏輯。從足夠深廣的時空視野,我們可以看到,以福建人為主體的大陸人民開發颱灣並將之納入中國版圖的過程,是與兩種更為宏大的曆史過程相伴隨的,一是中國經濟文化重心南移的過程,二是世界曆史進入近代以後國際政治秩序的震蕩和重構過程。這是述說閩颱行政關係不可抽離的背景。因此,這裏有必要將這兩種曆史過程與颱灣開發和歸屬的關係做個前置性的梳理,也以此作為本書必要的理論建構和各章節設置的依據。
首先,應該從中國經濟文化重心南移的高度,認識颱灣開發的過程。
中華文明的母體是一種內陸大江大河流域的農業文明。秦漢以後,隨著氣候的變遷、生産力的進步以及北方遊牧民族的崛起,漢族農業文明的重心總體上呈現嚮東、嚮南轉移的態勢。在漢族移民大規模到來之前,東南地區的曆史發展極其緩慢,福建在秦漢時期還屬於“瘴癘之地”,颱灣到元明時期還屬於原始部落社會。盡管“閩越”“島夷”很早就進入中原政權的視界,但因相隔遙遠和技術手段落後,長期處於行政管轄鞭長莫及的境地。
從漢代開始,農業開發嚮南拓展的趨勢逐漸明顯。漢高祖劉邦為錶閩越族協助倒秦之功,封閩越族首領無諸為閩越國王。閩越國深受漢族農業技術和冶鐵技術的影響,大力發展稻作農業,經過數十年的休養生息,國力增長迅速,成為南中國一支舉足輕重的政治勢力,鼎盛時期“甲卒不下數十萬”。這樣一個強盛的王國,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是不可想象的,由此可以想見當時東南區域農業開發的程度。
閩越國因公然反叛中央朝廷,被漢武帝所滅,東南區域的曆史長期陷入低榖。三國時期,東吳齣於拓展領土、鞏固後方的需要,派軍經略閩地,增設郡縣。兩晉間,北方戰亂,漢族南移,東南區域曆史逐步走齣低榖。從唐初到五代間,多種政治風雲際會,進一步促成瞭東南區域的開發,陳元光入閩、二王入閩等,帶來大批漢族移民,對東南區域展開全麵經營。兩宋時期,福建在圍海造田、陂塘建築、水車灌溉、品種改良、經濟作物引種、海運等方麵的技術運用上,都處於全國領先水平,土地開發程度被生動地描述為“水無涓滴不為用,山到崔嵬猶力耕”。以此為基礎,東南區域的發展躍上新的高峰,福建從人口稀少地區一躍而成人口密集乃至過剩地區,經濟、社會、文化呈現全盛狀態,人力資源、技術、産品均具有瞭很強的嚮外輸齣能力。在這種曆史條件下,作為東南地區最後一塊農業開發錶層空間的颱灣,很快進入辛勤的漢族農人的視野。
颱灣很早就已經引起大陸政權的重視和探索,其標誌性事件就是吳國派軍“浮海求夷洲及亶洲”和隋朝三次派兵入流求,隻是限於技術條件,尚未能設治。宋元以後,福建成為全國重要的經濟文化發達地區,其雄厚的經濟技術條件和人口過剩所産生的強大輻射力,必然促使開發浪潮推嚮近在咫尺的颱灣這塊農業寶地。閩人發揮先祖篳路藍褸開發福建的傳統,開始嚮颱灣地區移民。先是開發澎湖,進而開發颱灣本島。從明朝到近代日本竊據颱灣之前,有史料可以查證大陸移民成規模進入颱灣本島的事實有:
明天啓年間漳州人顔思齊率眾在颱灣北港一帶開發經營。
明崇禎年間泉州人鄭芝龍招徠大批沿海農民入颱墾荒種植。
鄭成功收復颱灣時,帶去大批官兵、傢屬以及受招徠的農民。
清朝統一颱灣後,持續200年中,陸續有大量閩南人、客傢人移居颱灣。
1885年颱灣建省後的10年間,又有較多的大陸人移居颱灣。
與這些移民潮相對應的,是颱灣土地開發的一輪輪拓展。漢人到颱初期,開發地主要在颱南附近和平原地帶;鄭氏政權時代,開始分彆往南、北拓展到高雄、嘉義等地,有些開發點分布到北部的雞籠、淡水及颱中等地;清朝統一颱灣後,開發大軍開始大規模嚮北部推進,原先的開發點也逐步擴大,連成一片,到嘉慶、道光年間,颱灣西部及宜蘭地區絕大部分已開發完畢;1874年,瀋葆禎受命辦理颱灣事務,開闢東西通道以促進颱灣東部開發,開發區域繼續嚮各高山荒埔延伸。到19世紀90年代,在農業土地資源的意義上,颱灣已完成瞭全島開發。
從以上的曆史概述可以看齣,整個東南區域的曆史,是在漢族農業文明的影響下逐步進化的,其開發過程波浪式推進的特點非常明顯,漢代閩越國的崛起、宋代福建經濟社會的全盛、明清颱灣的開發,就是這種波浪式推進的三波高潮標誌,而推進波浪的原動力,來自中國經濟文化重心的南移。
在經濟文化重心南移趨勢的推動下,福建、颱灣的次第開發,有著深刻的曆史必然性和連貫性,從福建到颱灣,東南區域開發的曆史,當作一個整體觀。也就是說,颱灣的開發,是福建開發的繼續和延伸;整個東南區域的曆史,就是一部漢族文化播遷、開發東南區域,使東南區域從少數民族散居的蠻荒之地發展成為以漢族為主體的經濟文化發達地區的曆史。
隨著土地的開發和人口的發展,自然帶來行政建置的跟進。福建在漢族進入之前,行政上長期屬於揚州會稽郡管轄。孫吳派軍入閩,始設建安郡,晉時增設晉安郡,唐代逐步發展為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州五州並立,到瞭宋代,福建單獨成一“路”建製,下轄六州二軍,“八閩”格局基本成形。隨後,開發浪潮推嚮颱灣,行政建置也繼續跟進,並逐步完善、升級。人們可以從漢族在颱灣的土地開發和行政建製中,看到一個與福建驚人相似的過程。這個過程可以用學術界常用的一個術語來描述,那就是“內地化”。到19世紀80年代中期,當颱灣農業意義上的土地資源開發基本完成的時候,颱灣同樣升格為內地政權的一個省級建製,並具有瞭4府(州)、17縣(廳)的地方建製格局。
因此,離開福建的開發史而孤立地看待颱灣開發史,便看不齣颱灣曆史文化的本質,也理不齣颱灣曆史發展的頭緒,無論其曆史差異性如何,都應該先抓住這個最根本的主綫,治經濟史如此,治政治史也同樣如此。研究閩颱行政關係,首先必須有這樣的曆史高度,纔能看清種種復雜的曆史現象及其內在聯係。
其次,應該從近現代國際政治秩序震蕩和重構的高度,認識颱灣主權歸屬的明確過程。
中國早在12世紀就已在澎湖實行行政管理。13世紀這種管理得到加強。14世紀後期到16世紀,明朝對颱澎地區疏於管理,但在屬土觀念上,一直將澎湖和颱灣視為不容外國染指的門戶要地,颱灣已齣現漳、泉移民的聚居點。16世紀中期,倭寇勾結中國私商和海盜,頻繁襲擾東南沿海,明朝重新重視海上警戒。抗倭名將俞大猷、戚繼光等率沿海軍民,給倭寇以毀滅性打擊,把海防綫推進到颱灣、澎湖,並恢復澎湖駐防機構,先後設立遊兵把總、澎湖遊擊,隸屬於福建南路參將。為瞭杜絕日本的覬覦,當時中國已有不少人意識到遲早應把行政治理範圍推進到颱灣,官方和民間都齣現瞭“郡縣彼土”的議論。顯然,隨著曆史發展,中國朝代更替中代代傳承的對颱灣的統轄意識在不斷加強,行政管理擴及颱灣隻是時間問題,而當時沒有其他任何國傢能夠對此持明確的異議。
颱灣被置於近現代性質的國際法和曆史過程來確認主權歸屬問題,肇始於西方殖民勢力東來以後。17世紀上半期,當中國正在發生又一次封建王朝更替的時候,西方正逐步邁入資本主義主導的近代曆史。資本的擴張性和對原料、市場的渴求,不斷激發著西方國傢和民間力量嚮海外開展殖民活動的衝動,原來相對隔絕和靜態的國際秩序,再也難以為繼。以世界市場一體化為趨嚮,國際關係不斷在震蕩中孕育新的秩序,原有的國傢權益觀念不可避免地要經受新的洗禮,而正是在經受這種新的洗禮過程中,中國對颱灣的主權得到更加明晰的確認。
17世紀初,荷蘭殖民者來到東方,謀求在中國沿海奪取一個海島作為貿易基地,起初把目標鎖定澳門,但遭到先其在此的葡萄牙人驅趕,隻好把目標轉嚮澎湖、颱灣,並趁著當時中國海防力量的不足,采取欺詐手段占據瞭颱灣。荷蘭占據颱灣的第二年(1625年),該國法學傢、“國際法之父”格勞秀斯齣版瞭《戰爭與和平法》。根據這部國際法奠基之作所倡導的“先占”原則,荷蘭人從來不敢宣稱他們對颱灣“先占”而取得主權,因為他們在澎湖和颱灣登島時,分明看到瞭中國人已經先在那裏經營、居住乃至設防。因此,他們隻能利用明朝地方官員因海防力量不足而暫時默許他們居留颱灣,編造“中國皇帝將(颱灣)土地賜予東印度公司”的謊言,作為他們占據颱灣的“閤法性”依據;而他們也承認“如果說有什麼人(在颱灣)有權力徵收稅款的話,那無疑應該是中國人”。1661年,鄭成功東徵颱灣,以明朝藩王和先人經營過颱灣的雙重身份,嚴正地嚮荷蘭殖民者索還颱灣。雙方信使往來的多次爭執中,鄭成功始終大義凜然地堅持颱灣“一嚮屬於中國”,先前的一切約定隻是應遠方來客通商之需,“允許荷蘭人暫時藉居”,現在中國人想要迴土地,是理所當然的事。他說:“颱灣者,中國之土地也,久為貴國所據,今餘既來索,則地當歸我,珍瑤不急之物,悉聽而歸。”荷蘭人既無法抵抗鄭成功的進攻,又理屈詞窮,隻好簽約投降,歸還颱灣。從此,颱灣是中國領土的觀念,在國際上就無可置疑地樹立起來。
1683年,清朝秉承中國必須統一的國傢傳統,統一瞭颱灣,並設立颱灣府,歸入福建省行政序列,其後颱灣隸屬福建省管轄201年。在這200多年裏,“颱灣是中國領土,隸屬於福建省管轄”是一種確定的事實,在當時清朝的外交中,沒有遇到任何質疑。
人為地製造齣颱灣歸屬的麻煩,是世界近代史的弱肉強食的特殊年代,列強趁中國衰弱之機強加給中國的諸多災難之一。但即使在這種麻煩之中,那種赤裸裸地恃強淩弱的行徑,也屢屢遭到無可辯駁的事實的挫敗。隨著世界曆史從近代跨入現代,尤其是經曆兩次世界大戰之後,世界秩序和國際規則發生瞭重大變化,炮艦驅動的“叢林法則”日益遭到人們的唾棄,人類公平正義的呼聲日益高漲,國際秩序的重構不斷被納入公理公例的法則。而正是在這個過程中,颱灣的歸屬得到國際社會更加明晰的確認。
從19世紀中期開始,美國、日本、法國先後利用清朝對颱灣治理中“政教不及”的空隙,企圖玩弄國際法條文來侵吞颱灣部分土地,最終都因缺乏道義和法理力量的支撐而被挫敗。清朝為消弭外國覬覦之心,加快完善颱灣治理,1885年將颱灣升格為省級建製,政令通達全島各地,進一步使颱灣主權和治權都無可置疑。但日本竟以強盜手段,通過戰爭迫使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悍然割占颱灣、澎湖列島。這種做法,在國際關係中屬於典型的“強加條約”,在當時的國際道義上也是被否定的。
兩次世界大戰後,國際社會逐步在國際法中確立和完善“強加條約”無效的法律原則。曆史終究走著公道的軌跡,長期站在反對霸權侵略、反法西斯立場的中國,終於贏得世界的尊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國際反法西斯陣綫對於日本霸占中國颱灣、澎湖列島的事實,進行瞭追究,並做齣清晰的處置。1943年12月1日,協同對日作戰的美、中、英三國首腦聯閤發錶《開羅宣言》,宣告:“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颱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齣境”。這是國際社會對日本崛起以來種種貪婪行徑的一次總清算,實際上在公理、法理意義上否定瞭包括《馬關條約》在內的日本強加於受害國的一切行徑的閤法性和有效性。
《開羅宣言》的原則後來在盟國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中得到重申。1945年9月2日,日本簽署投降書,承認接受《波茨坦公告》條款。1945年8月17日,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剋阿瑟命令颱灣日軍嚮中國戰區統帥投降。中華民國政府立即命令曾經長期擔任福建省政府主席的陳儀,齣任颱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並於1945年10月25日在颱北接受日本颱灣總督兼日軍第十方麵軍司令安藤利吉投降,嚮世界宣告:“從今天起,颱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
上述種種曆史事實及其所依據的道義力量和國際法規則,都再清楚不過地錶明,正是在經曆瞭近現代國際政治秩序震蕩和重構過程之後,颱灣歸屬於中國的事實和道義,變得更加明確起來。中國擁有對颱灣領土主權的事實,是永遠改變不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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