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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律师”迈克尔·哈勒再度出山,与警探哈里·博斯首度联手
这是一个关于事实真相、法庭游戏规则与街头生存法则碰撞的故事
法庭激辩精彩纷呈,可收入哈佛法学院教科书
内容简介
每个人都会说谎。
警察会说谎。律师会说谎。证人会说谎。受害者也会说谎。
庭审就是一场说谎比赛。法庭里的人都清楚这一点。法官清楚。陪审团也清楚。他们走进法院的时候就知道即将听到连篇的谎话;他们在陪审席坐下,就表示他们已经同意听取谎言了。
对于辩方来说,关键在于保持耐心。要静静等待机会。不是对方说什么胡话你都照单全收。要抓住对方谎言中的漏洞,像打铁那样将它铸成一把尖刀,然后用它剖开案件的表象,将真相展现在所有人面前。
我就是干这个的:铸刀,磨利,出击。在这个人人都说谎的地方,我就是真相。
作者简介
迈克尔·康奈利,是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摇滚米克·贾格尔等人最喜欢的侦探小说家,他也被称为世界上很好的警探小说作家。他的小说迄今为止销售了700万册,被翻译成31种文字,并年年蝉联《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惊悚小说大师斯蒂芬·金非常赏识康奈利的作品,还特为他的《诗人》一书作序。
自出道以来,康奈利获奖无数,其中包括爱伦、坡奖、安东尼奖、尼罗·伍尔美奖、夏姆斯奖、马耳他之鹰奖,以及法国的。38Caliber、GrandPrix及意大利的PremioBancarella等奖项。他还曾担任美国侦探小说作家协会(MWA)主席一职。
迈克尔·康奈利从事小说创作之前,在《洛杉矶时报》担任犯罪新闻记者,丰富的体验为他的写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1992年康奈利创作了以洛杉矶警探哈里·博斯为主角的小说《黑色回声》,获得当年爱伦·坡奖的优佳处女作奖。截止2006年,他一共写了十一部“哈里·博斯系列”小说,为洛杉矶市创造了一个保护者的形象。
除“哈里·博斯系列”外,康奈利还有《诗人》、《血型拼图》等作品,也同样登上畅销书排行榜。
目前康奈利和他的家人住在美国佛罗里达州。
目录
第一部 伺机而动 一九九二年
第二部 行李箱之城 二○○七年
第三部 实话实说
第四部 灵魂切片
第五部 保持沉默
第六部 最后裁决
精彩书摘
市中心。刑事法庭大楼一○九号厅。我等到那句能帮我剖解整个案件的谎言时已经是庭审的第四天了。我的当事人巴尼特?伍德森被控双重谋杀,此时的他已经离圣昆丁①那个执行注射死刑的铁灰色屋子越来越近。
伍德森现年二十七岁,是个家住康普顿的毒贩。他被控抢劫并杀害了两名西木区的大学生。那两个学生本来想从他那儿买可卡因,但是伍德森收完钱就用一支截短枪管的猎枪把他们给杀了——至少检方是这么说的。这种是非分明的犯罪情节本来就对伍德森很不利——何况案发离那场震动全城的暴动②只有四个月时间。但更糟糕的还在后面:凶手为了掩盖罪行,将尸体附上重物后沉入了好莱坞水库。两具尸体在水下待了四天之后浮出了水面,就像两只扔进水桶里的苹果。更准确地说,是烂苹果。好莱坞水库是洛杉矶市的首要饮用水源,因此水库里飘着两具腐尸的消息令全城百姓都恶心不已。警方根据通话录音顺藤摸瓜逮捕伍德森之后,公众对他的愤怒溢于言表。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立即宣布要求对伍德森判处死刑。
不过,针对伍德森的指控并非无懈可击。检方的指控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通话录音这样的间接证据以及其他罪犯的证词。罗纳德?托兰斯是检方最重要的证人。他声称,伍德森对他坦白了杀人的事实。
托兰斯和伍德森同被关押在男子中心监狱隔离拘押区,是住在同一层的狱友。隔离拘押区分为两层,共有十六间牢房,中间是活动室。当时那里关押的全部十六名囚犯都是黑人——这种根据种族和帮派将犯人分开的做法叫作“安全隔离”,旨在防止犯人之间发生暴力冲突,虽然不尽合理但也实行了多年。托兰斯因暴动期间趁火打劫而被控抢劫和严重伤害,正在候审。隔离拘押区的犯人每天早六点到晚六点之间可以在活动室里吃东西、打牌,或者在狱警的监视下从事其他活动。托兰斯声称,我的当事人就是坐在活动室的桌子前向他坦白了杀害那两个男孩的经过。
陪审团里只有三个黑人。检方为了让陪审团接受托兰斯、相信他说的话,可是下了不少功夫。伍德森一案庭审第四天,托兰斯出庭时几乎变了一个人:不仅刮了胡子,原来的玉米辫也剪成了短发,还穿了一身淡蓝色的正装,只是没系领带。在直接质询环节,托兰斯在检察官杰里?文森特的引导下描述了某天上午他与伍德森在餐桌边的对话。根据托兰斯的说法,伍德森不仅承认人是他杀的,还讲述了许多作案时的具体细节。检方要明确告诉陪审团的就是:这些细节只有真凶才会知道。
质询中,文森特一直将托兰斯置于自己的严密控制之下,而他长篇大论的提问就是为了保证托兰斯给出简短的答案。他的问题信息量太大了,几乎已经到了诱导性提问的程度。康帕尼奥尼法官扬着眉毛看了我一眼,摆明是希望我打断文森特的提问。即便如此,我还是不准备提出反对,因为我要的就是这种反差。我要陪审团好好欣赏检方的表演。等到我提问的时候,我会让托兰斯舒舒服服地把他准备好的答案背出来,我自己则冷眼旁观,等待那把致命尖刀的出现。
文森特一直问到上午十一点,法官问我是否要先吃午饭再开始交叉质询。我说,不必了,我不需要休息也不想休息。我说这话带着厌恶的口吻,就好像我恨不得马上就冲上去质问那个坐在证人席上的男人,根本等不了一个小时一样。我站起身,抄起一只厚厚的文件夹和一个拍纸簿走上质询提问台。
“托兰斯先生,我叫迈克尔?哈勒,是公共辩护办公室指派给巴尼特?伍德森先生的辩护律师。我们之前见过面吗?”
“没见过,先生。”
“我想也是。不过你和被告伍德森先生是老朋友了,对吗?”
托兰斯听了这话腼腆地一笑。我此前已经做足了功课,很清楚我要对付的是个怎样的人。托兰斯现年三十二岁,一生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是在看守所或者监狱度过的。他小学四年级开始旷课,发现父母似乎并不介意,从此便再没上过学。根据加州的“三振出局法”,被控抢劫并殴打一位投币式自助洗衣店女经理的托兰斯一旦获罪就将在监狱中度过余生。他这次犯案正值洛杉矶暴动期间——事情开始于黑人驾驶员罗德尼?金因为超速行驶而被四名警员拦住痛打,之后法院宣判打人警员无罪释放,暴力骚乱随即蔓延全城。总之,对于托兰斯来说,帮警方搞掉巴尼特?伍德森绝对有百利而无一害。
“呃,我们俩刚认识几个月,”托兰斯说,“在隔离牢房。”
“你刚才说什么堂?”我故意装傻,“你说的是教堂还是某个宗教组织?”
“都不是,我说的是隔离牢房。县里的。”
“你说的是监狱啊?”
“没错。”
“那就是说你在那之前根本不认识巴尼特?伍德森喽?”
我问这话时显得好像很惊讶。
“对。我们是在监狱里认识的。”
我在拍纸簿上写了几笔,好像这句话有多重要似的。
“那咱们现在算算吧,托兰斯先生。巴尼特?伍德森今年九月五号被移送到隔离牢房的时候,你已经在那儿住着了。你还记得吧?”
“嗯,记得。”
“那请问你是因为什么住进隔离牢房的?”
文森特起身表示反对,说我的问题他刚才已经问过了。我解释说,我只是想深入了解一下托兰斯入狱的原因。法官准许了我的请求,要求托兰斯回答我的问题。
“我说过了,因为袭击和抢劫。”
“并且你被控犯下的罪行发生在洛杉矶暴动期间,对吗?”
我知道洛杉矶的少数族裔群体早在暴动发生前就对警察抱有敌对情绪,所以在选定陪审团人选的过程中,我使出浑身解数就是要多选几个棕色和黑色人种的陪审员。但对于检方已经放进陪审团的五个白人,我也要尽力争取。我要让陪审团明白,托兰斯,这个被检方寄予厚望的男人,就是五月份亲手制造了他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惨状的暴徒之一。
“对,当时我在场,跟别人一样,”托兰斯回答道,“不过要我说,洛杉矶警察作孽也不少,却总能不受惩罚。”
我点点头,似乎在表示赞同。
“为了回应罗德尼?金一案的不公正裁决,你就跑到大街上抢劫一个六十二岁的老太太,然后用一只铁质的垃圾箱把她打晕?对吗,托兰斯先生?”
托兰斯朝检方的坐席看了一眼,又望了望坐在文森特身后听审席第一排的他的私人律师。不管他们之前是不是帮他准备过这个问题,现在谁也帮不了他。他只能靠自己了。
“那不是我干的。”他最终回答说。
“那就是说警察冤枉你了?”
“是的。”
“那你参与打劫了吗?暴动期间你有任何犯罪行为吗?”
托兰斯沉默片刻,又瞟了一眼他的律师,才开口说:“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如我所料。之后我又问了托兰斯一系列尴尬的问题,他如果不想自证有罪,就得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①拒绝回答。如此反复六次,法官厌倦了我揪住一点不放,指示我将重点重新放到眼下的案子上。我很不情愿地答应了。
“好吧,关于你的个人情况我们就谈到这儿,托兰斯先生,”我说,“咱们接着说你和伍德森先生之间的关系。你在牢里遇到伍德森先生之前,知道这起双重谋杀案的细节吗?”
“不,我不知道。”
“真的?这个案子当时可是轰动一时啊。”
“可是我那时在监狱里啊,兄弟。”
“监狱里没有电视或者报纸吗?”
“我从来不看报纸,而且我们那儿的电视自打我进去之后就一直用不了。我们跟狱警反映了,他们说会来修,结果根本就他妈没人管。”
法官警告托兰斯注意语言文明,托兰斯道了歉。我接着提问。
“从监狱的记录来看,伍德森先生是九月五日晚上住进隔离牢房的,而根据州检方开示的证据,你十月二号向检方汇报了伍德森对你坦白的内容。你觉得这听起来合理吗?”
“我觉得挺合理的啊。”
“我可不这么认为,托兰斯先生。您觉得一个被控双重谋杀并可能面临死刑的人会向一个他刚刚认识不到四周的人坦白自己的罪行吗?”
托兰斯说话之前先耸了耸肩。
“可确实是这么回事啊。”
“那不过是你的一面之词。如果伍德森先生被判有罪,你能从检方得到什么好处?”
“哪有什么好处。没人跟我许诺过什么。”
“结合你的前科以及你目前面临的指控,如果你被判有罪就得关十五年以上对吧?”
“这个我不清楚。”
“你真的不清楚吗?”
“我真的不清楚,先生。我把这案子交给我的律师了。”
“你的律师难道没有跟你讲你必须采取点行动,否则就得在牢里待很长很长时间吗?”
“他一点儿都没跟我提过。”
“原来是这样。你同意作证时向检方提过什么条件?”
“没有条件。我什么也不想要。”
“那就是说你在这儿作证完全是为了尽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对吗?”
我冷嘲热讽的语气是个人就听得出来。
“没错。”托兰斯气鼓鼓地说。
我从询问台上抄起那只文件夹,向托兰斯展示了一下。
“托兰斯先生,你认识这只文件夹吗?”
“不认识。没见过。”
“你确定没在伍德森先生的单间里见过这东西?”
“我根本就没去过他的房间。”
“你是否曾经趁伍德森先生在活动室、去洗澡或者参加庭审的时候偷偷潜入他的房间,翻看他的证据开示案卷?”
“我没有。”
“我的当事人房间里有很多与此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其中就包括了不少你作证时提到的细节。你不觉得这很可疑吗?”
托兰斯摇摇头。
“这有什么可疑的。我只知道他坐在桌边跟我一五一十地全说了。他当时感觉很糟,所以才跟我倾诉。别人找我倾诉总不是我的错吧。”
我点点头,似乎完全理解托兰斯作为一个倾诉对象所承受的压力——何况对方倾诉的是一起双重谋杀案。
“当然不是你的错,托兰斯先生。那你能不能一字一句地给陪审团复述一下那天他跟你说的话呢?请你别像回答文森特先生提问时那样概括。我想听听我的当事人那天到底是怎么跟你说的。请给我们复述一下他的原话。”
托兰斯停了一下,似乎在搜肠刮肚、整理思路。
“唔,”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口,“当时就我们俩,他突然说自己很后悔做了那样的事情。我说你干了什么,他就跟我说了他那天晚上杀了那两个小孩儿的事,说他感觉很不好。”
真话一句不嫌短,谎话千言也枉然。文森特提问时尽量让托兰斯以短句回答,而我就是要让托兰斯大段大段地讲话。犯人之间的相互告发其实与骗子行骗很相似。告密者试图插科打诨混淆视听,将骗局隐藏起来。他们把谎言包在棉花里。但即便他们设下重重迷雾,总还是会露出致命的破绽。
文森特再次提出反对,他说证人此前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没有必要揪住这点不放。
“法官大人,”我回答道,“这名证人在捏造我的当事人从没说过的话。辩方认为,这是这起案件的关键所在。对于这样具有破坏性的证言,如果法庭不允许我详细地探究其内容和背景,那将是法庭的严重失职。”
我还没说完,康帕尼奥尼法官就点头表示同意。他驳回了文森特的抗议,告诉我可以继续。我重新将注意力转回证人身上,语气中开始带着一丝不耐烦。
“托兰斯先生,你还是在概括。你声称伍德森先生向你坦白了他杀人的事实。那你就应该告诉陪审团他当时到底是怎么跟你说的。换句话说,他跟你交底的时候,到底说了些什么?”
托兰斯点了点头,好像刚刚明白我的问题。
“一上来他说:‘伙计,我感觉糟透了。’然后我就说:‘怎么了,兄弟?’他说他一直忘不了那两个孩子。我当时完全没听懂他在说什么,因为就像我刚才说的,我之前根本没听说过这个案子。我就问他:‘两个孩子?’然后他说:‘就是我扔进水库里的那两个黑鬼。’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就跟我说了他是如何用一把短把子毙了那两人,然后用细铁丝网把尸体包好。他说:‘我早知道就拿刀给他俩来个大开膛了,那样尸体也就不会浮上来了。’他当时就说了这些。”
托兰斯的回答很长,说到一半的时候我的余光就看到文森特脸色一变。原因我心知肚明。我小心翼翼地掏出了那把尖刀。
“伍德森先生真的用了那个词吗?他管那两个受害者叫‘黑鬼’?”
“是啊,他就是那么说的。”
我稍稍犹豫了一下,思考着下一个问题应该如何措辞。我知道自己一旦说错,文森特马上就会提出反对,绝不能给他可乘之机。我既不能让托兰斯给我解释一下这话的意思,也不能用“为什么”这个词来询问伍德森的用意或者动机。那些都会给文森特反对的理由。
“托兰斯先生,‘黑鬼’这个词在黑人群体里可能有不同的意思,是吧?”
“差不多。”
“是还是不是?”
“是。”
“被告是个非洲裔美国人,对吧?”
托兰斯笑了。
“我觉得是啊。”
“你也是非洲裔美国人,对吧?”
托兰斯又开始笑。
“打娘胎里就是。”他说。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看了我一眼。
“哈勒先生,有必要问这样的问题吗?”
“抱歉,法官大人。”
“请继续。”
“托兰斯先生,当伍德森先生如你所说冒出了那个词的时候,你有没有觉得很吃惊?”
托兰斯摸着下巴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
“其实还真没有。”
“为什么你没感到吃惊呢,托兰斯先生?”
“可能是因为我每天都听到那个词吧,哥们儿。”
“从其他黑人那儿?”
“是啊。白人也这么说。”
“唔,如果一个黑人用那个词,就像你称呼伍德森先生那样,那他可能在指谁呢?”
文森特提出反对,他说不能要求托兰斯解释别人的话。康帕尼奥尼支持了文森特的要求,我不得不又花了点时间重新考虑我应该采取怎样的策略才能得到我想要的答案。
“好吧,托兰斯先生,”我最后说,“那咱们就只说你,行吧?你会偶尔使用那个词吗?”
“我应该用过。”
“很好,那么你使用那个词的时候,一般说的是谁呢?”
托兰斯耸了耸肩。
“别的兄弟。”
“其他黑人男子?”
“是啊。”
“那你有没有用‘黑鬼’这个词称呼过白人男子呢?”
托兰斯摇了摇头。
“没有。”
“好,那你觉得为什么巴尼特?伍德森要用‘黑鬼’这个词来称呼他扔进水库里的那两个人呢?”
文森特在座位上挪动了一下。他的身体语言好像是要提出反对,但嘴上却一言未发。他肯定知道就算他反对也已经没用了。托兰斯已经上钩,现在我想让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
托兰斯回答了我的问题。
“肯定是因为他杀的那两个都是黑人呗。”
听了这话,文森特的肢体语言又变了。他身体一沉,因为他知道,他这招“狱友告发”的棋已经没有胜算了。
我抬头看了看康帕尼奥尼法官。他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
“法官大人,我可以接近证人讲话吗?”
“可以。”法官说。
我起身走到证人席边,将那只文件夹放在托兰斯面前。这个与标准法律用纸①一样大小的文件夹有些破旧,是淡橙色的——州立监狱的狱警用这个颜色代表囚犯可以保存的私人法律文件。
“托兰斯先生,我放在你面前的这个文件夹是伍德森先生在狱中用的,律师交给他的开示文件他都保存在这个夹子里。我再问一遍:你认识这个夹子吗?”
“我在号子里见过不少橙色的夹子,但不代表我就一定见过这个。”
“你是说你从来没见过巴尼特先生看这个文件夹里面的材料?”
“我不记得我见过。”
“托兰斯先生,你和巴尼特先生在隔离牢房一起住了三十二天。你作证说他十分信赖你,对你承认了自己杀人的事情。你竟然从没见过他拿着这个文件夹?”
托兰斯并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我已经把他逼入了一个进退两难的死角。我静静地等着。如果他仍然坚持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个文件夹,那么陪审团就会质疑伍德森是不是真的向他坦白过。如果他最后让步,说他看着这个文件夹眼熟,那就给我留下了一个大好的机会。
“我的意思是,我见过他拿着这个夹子,但是我没看过里面是什么东西。”
果然。他中计了。
“那请你打开这个夹子,看看里面的东西。”证人照我说的,翻开文件夹看了起来。我走回询问席,顺便扫了一眼文森特。他双眼低垂,面色苍白。
“托兰斯先生,请问你打开文件夹之后看到了什么?”
“一面是好几张照片,拍的是地上躺着的两具死尸。都是钉在上面的——我是说照片是钉在文件夹上的。另外一面是一沓文件啊,报告啊什么的。”
“你可以给我们念一下右手边的第一份文件吗?只读摘要的第一行就可以。”
“不行啊,我不认字。”
“一个字都不认识?”
“差不多。我没怎么上过学。”
“摘要部分的顶端有几个打钩的方框,方框边上的单词有你认识的吗?”
托兰斯盯着文件夹仔细看,眉头紧锁可见其聚精会神。我知道他上次入狱时参加过文化水平测试,最终成绩仅属于最后一档——比二年级的小学生还差。
“没戏,”他说,“一个词也不认识。”
我快步走回辩方席,从我的公文包中又取出一只文件夹和一支夏比①记号笔。我回到讲台边,快速地在文件夹封面上写下“CAUCASIAN”②几个大写字母,然后把夹子举起来,让托兰斯和陪审团都能看清。
“托兰斯先生,这个词是摘要部分打了钩的其中一项。你认识这个词吗?”
话音刚落文森特就站了起来,但托兰斯已经在不停地摇头,看起来满面羞惭。文森特指责我擅自展示刚才那张字条,康帕尼奥尼法官表示支持。果然不出我之所料。不过我对陪审团的攻势才刚刚开始,而且我确定刚才大多数陪审员都看到证人摇头了。
“好,托兰斯先生,”我说,“现在咱们来看看文件夹的另一面。请你能描述一下照片中的尸体。”
“呃,是两个男的。身上貌似盖着细铁丝网和帆布,两人都躺在地上。一帮警察在调查、照相什么的。”
“帆布上的男子都是什么人种?”
“都是黑人。”
“你之前见过这些照片吗,托兰斯先生?”
文森特起身反对我再次提出一个证人已经回答过的问题。但他已经回天乏术了。法官严词命令他落座。这就等于告诉这位检察官:接下来的时间你只能坐以待毙,谁让你找了个骗子出庭作证,他完蛋了你也好不了。
“你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托兰斯先生,”我说,这时文森特已经坐下了,“你之前见过那些照片吗?”
“没有,先生,刚才是第一次。”
“你是否同意这些照片印证了你此前对我们所说的,也就是被杀的是两个黑人男子?”
“相片上照的就是那样。不过我之前可没见过那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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