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题目源自题库—名师编制,品质保证
★解析具体详尽—直击考点,与时俱进
★随堂同步自测—查漏补缺,点点得分
★【专服辅导】数十位司考高分学长(420分以上,北大、人大、中国政法和清华法学博士生和研究生团队)集中答疑,答疑邮sikaosishu@163.com,72小时内专业回答。
★随书超值附赠《试卷四考前必做50题》,知识内容必须转化为得分能力,坚持每天做练习题,可以巩固基础,从“记”的基础上实现“忆”的过程。其中,练习题加详细完备的解析才是关键,而此书做到了这一点!“背诵得来终觉浅,绝知得分要躬行。”——陈璐琼
内容简介
◎这本书有什么用?——学习效果测试器
很多人都看通关经验,关注听课和看书,却忘记了做题或做题很少。而事实上,做题能力才是考试通过与否的关键。在司法考试备考的各个阶段,尤其是在初期,考生看完书后依然茫然的情况下,检测学习效果的有效方法就是做题。然而,真题有限,有的过于综合,对于刚刚入门的考生来说,无疑是“自我打击”;有的过于熟悉,对于“几度春秋”的考生来说,看到题目就能猜出答案,于是,高质量的专业性模拟同步练习题就成为考生备考的不二选择。
本书采用“同步练习”的方式,实现“高频考点一练得一分”,把考生之前的知识转化为司考得分能力。
◎这本书要怎么用?——个性化纠错本
本书的使用方法非常简单,建议考生每天特别安排1个小时左右时间,严格按照当天的复习进度和复习内容,努力排除一切干扰因素,满打满算地在休息前完成当天复习知识的回顾和巩固,实现“学而时习之”。只要做到每周50题的量,司考就如囊中取物。
本书特别编制了大量以2016年新增考点为考查对象的试题(包括《刑法修正案(九)》、《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食品安全法》等),以应对考试中的新增考点。特别指出,本书所有解析,都是根据2016年的新法规进行解析,包括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以及一系列新通过的司法解释等。
◎这本书有什么特色?——解析详尽,卷四无忧
本书2016年版(第九版)主要特色就是“解析详尽化”,要求至少80%的试题的解析在200字以上,并且做到逐项解析!本书试题编制严格按照当年新大纲对司法考试试题的分布的要求,结合作者多年的授课经验,直击重点、突破难点和网罗新增点,让考生从识记到精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书从2014年版(第七版)开始,根据考生的需求,特别采用考试分为四卷的方式,除了客观题的试卷一、试卷二和试卷三,把司法考试中得分不易、准备较难的试卷四单独成卷。取名《试卷四考前必做50题》。50题的编排方式受到了广泛的追捧,更是在2014、2015年司法考试中连年命中试卷四的考点!
每年试卷四的瓶颈大都在于时间不够,考点偏难等,而真正的原因是“缺乏训练”。本次修订中,作者选取了50道与真题难度相当,考点分布均匀,答案解析详尽的主观题作为本书的附赠内容。希望考生能在考前认真做完这50题,打破试卷四瓶颈。
作者简介
法律考试中心,是法律出版社下属的专门研究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考试、法律硕士考试等法律相关考试的机构,其编写出版的法律法规汇编、司法考试真题等司考类产品,得到广大考生的认可。
精彩书评
2014年是我第三次参加司法考试了,以往真题书、辅导书都买了,也看了,可是考试总通不过。偶然在书店看到这本书说“把知识内容转化为得分能力”,觉得说的就是我这种情况,于是开始坚持用这本书巩固练习。谢天谢地,2014终于过了。
——张甜欣(本书第七版读者) 在职考生 386分
“司考得分靠测试,题海战术需有题。”开始做这套题时,我感到十分沮丧,司考怎么可能考这么难?由于题目来自出题题库,我坚持下来了。在2015年考场上终于找到了做题的感觉,和平时几乎一样的题目有很多,好高兴!
——赵鑫成(本书第八版读者) 大三学生 418分
目录
刑法
得分点1自然人的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
得分点2单位犯罪
得分点3责任形式
得分点4不作为
得分点5因果关系
得分点6正当防卫
得分点7犯罪预备
得分点8犯罪既遂
得分点9犯罪未遂
得分点10犯罪中止
得分点11共同犯罪的成立及共犯责任
得分点12共同犯罪的转化和实行过限
得分点13数罪并罚
得分点14死刑制度
得分点15自首与立功
得分点16累犯
得分点17假释制度
得分点18缓刑制度
得分点19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得分点20交通肇事罪
得分点21走私罪
得分点22出售、运输、购买假币罪
得分点23诈骗罪
得分点24逃税罪与骗取进出口退税罪
得分点25绑架罪
得分点26故意杀人罪
得分点27非法拘禁罪
得分点28拐卖妇女、儿童罪
得分点29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
得分点30抢劫罪与抢夺罪
得分点31盗窃罪
得分点32侵占罪
得分点33敲诈勒索罪
得分点3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得分点35贪污罪
得分点36受贿罪与行贿罪
得分点37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
得分点38职务侵占罪
得分点39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
刑法标准化试题
刑事诉讼法
得分点1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得分点2立案管辖
得分点3级别管辖
得分点4地域管辖
得分点5回避制度
得分点6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资格与权利
得分点7法律援助辩护
得分点8证据的种类与分类
得分点9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的排除规则
得分点10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
得分点11逮捕的批准与执行
得分点1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
得分点13补充侦查
得分点14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与特殊情况
得分点15审查起诉与不起诉
得分点16自诉案件的处理
得分点17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得分点18第一审程序
得分点19第二审程序
得分点20上诉不加刑原则与全面审查原则
得分点21死刑复核程序
得分点2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得分点23执行程序
得分点24特别程序
刑事诉讼法标准化试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得分点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得分点2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
得分点3行政立法权限与效力等级
得分点4行政行为的效力
得分点5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与设定范围
得分点6听证程序
得分点7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得分点8一事不再罚原则
得分点9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程序
得分点10行政强制法
得分点11政府信息公开
得分点12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得分点13行政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
得分点14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
得分点15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
得分点16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得分点17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得分点18行政诉讼的管辖
得分点19行政诉讼原告的确认
得分点20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
得分点21行政诉讼证据制度
得分点22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得分点23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与适用条件
得分点24国家赔偿的范围
得分点25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得分点26行政赔偿程序与时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标准化试题
参考答案及解析
刑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精彩书摘
《2016年司法考试单元同步一分一练(第九版 全四册)》:
1.(单选)王某意欲在国家机关应聘上岗,该国家机关以此次招工非国家公务员待遇为由,拒绝和王某签订劳动合同,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机关招聘非公务人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故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B.国家机关对实行合同制的非国家公务人员编制的人员,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其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错误的
C.国家机关属于公共权力机关,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与其招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D.王某对该国家机关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合同关系
2.(多选)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工作时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制度
B.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2日
C.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需要实行其他工作时间的,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D.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而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3.(多选)某航空公司准备招录一批地勤人员,为保证所招人员都能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且可以保证对不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可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故准备在招收职工时,都规定适当期限的试用期,对此有如下几种方案,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
A.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规定2个月的试用期
B.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规定3个月的试用期
C.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规定4个月的试用期
D.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规定5个月的试用期
二、能力提高
1.(多选)下列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哪些是正确的?
A.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D.劳动合同依照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前言/序言
每周50题,顺利过司考
——把“知识内容”转化为“得分能力”
据统计,79%以上没有过关的考生,最大的后悔之处就是:题做少了!请扪心自问,这周你有做到每周50题吗?
一、这本书有什么用?——学习效果测试器
很多人都看通关经验,关注听课和看书,却忘记了做题或做题很少。而事实上,做题能力才是考试通过与否的关键。在司法考试备考的各个阶段,尤其是在初期,考生看完书后依然茫然的情况下,检测学习效果的最好方法就是做题。然而,真题有限,有的过于综合,对于刚刚入门的考生来说,无疑是“自我打击”;有的过于熟悉,对于“几度春秋”的考生来说,看到题目就能猜出答案,于是,高质量的专业性模拟同步练习题就成为考生备考的首选。
此外,“题海战术”虽然诟病很多,而对于复习阶段比较长时间的考生来说,看书和听课的疲劳需要用做题来提神,也是“记忆”中“忆”的要求。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把不成体系的知识性内容转化为司考得分的能力,考生就只是一个知识容器而不是得分的利器,这也解释了“题海战术”受人推崇的原因。
于是,本书就“横空出世”了!它采用“同步练习”的方式,实现“高频考点一练得一分”,把考生之前的知识转化为司考得分能力。
我们认为,具有强相似性的仿真题是考生查漏补缺的最好方式!
二、这本书要怎么用?——个性化纠错本
本书的使用方法非常简单,建议考生每天特别安排1个小时左右时间,严格按照当天的复习进度和复习内容,努力排除一切干扰因素,满打满算地在休息前完成当天复习知识的回顾和巩固,实现“学而时习之”。只要做到每周50题的量,司考就如囊中取物。
本书认为,考生不应为测试而测试,最终目标是找到错误的原因,建立个性化的“纠错本”。而一个题目出现错误,无非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题目没有看清楚,把选说法错误的选项看成是选说法正确的。这个问题很好解决,解决方案如下:在题干中看到选说法错误的时候,就在“错误”的两个字上打一个“×”,然后,判断各个选项,如果说法错误,在选项前也打“×”,如认为“A”项说法错误,就在A上标出“×”。无论是单选、多选还是不定项,凡是打“×”的都是要选的选项。这个是经过无数考生实验过的简易方法,也希望通过此方法能够杜绝此类“低级错误”。
第二,题目读懂了,选项也看明白了,但是找不到两者的联系。也就是说,相关的知识点之前背诵过,但是到考试的时候遗忘了或者混淆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考生应当结合本书的参考答案及其解析,加强其知识点和法条的记忆。由于本书中的题目绝大部分是根据五年以上司考真题都考查过的考点来命题的,因此,考生必须对本书中自己还不够熟悉的知识点进行强化记忆,为攻克2016年试题中遇上相同的考点、类似的考查方式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看到题目后,发现这个题目的考点是知识的盲点,即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那么,这个考点很有可能是2016年的新增考点而考生却没有关注!根据“新增考点就是考点”的司考规律,如果考生对2016年的新增考点并不是很熟悉的话,就必须进行弥补。毕竟,每年新增考点在真题体现有100多分。为此,本书特别编制了大量以2016年新增考点为考查对象的试题(包括《刑法修正案(九)》、《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食品安全法》等),以应对考试中的新增考点。特别指出,本书所有解析,都是根据2016年最新法规进行解析,包括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以及一系列最新通过的司法解释等。
三、这本书有什么特色?——解析详尽,卷四无忧
目前市面上练习模拟题最大的诟病就是“解析不详尽”,有的甚至没有解析,让考生白白浪费时间,本书2016年版(第九版)最大的特色就是“解析详尽化”,要求至少80%的试题的解析在200字以上,并且要求逐项解析,足见作者的诚意!本书试题编制严格按照当年新大纲对司法考试试题的分布的要求,结合作者多年的授课经验,直击重点、突破难点和网罗新增点,让考生从识记到精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书从2014年版(第七版)开始,根据考生的需求,特别采用考试分为四卷的方式,除了客观题的试卷一、试卷二和试卷三,把司法考试中得分不易、准备较难的试卷四单独成卷。取名《试卷四考前必做50题》。50题的编排方式受到了广泛的追捧,更是在2014、2015年司法考试中连年命中试卷四的考点!
每年试卷四的瓶颈大都在于时间不够,考点偏难等,而真正的原因是“缺乏训练”。很多考生在进入试卷四考场时连一道主观题都没有完整的书写过,怎么可能得高分?本次修订中,作者选取了50道与真题难度相当,考点分布均匀,答案解析详尽的主观题作为本书的附赠内容。希望考生能在考前认真做完这50题,打破试卷四瓶颈。这里强调一下,一定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进行“书写”,然后“逐字”与参考答案进行核对,发现自己在答题中的缺失。千万不能在想象中做主观题。
背诵得来终觉浅,绝知得分要躬行。
本书作者
2016年1月
2016年司法考试单元同步一分一练(第九版 全四册)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电子书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