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王名揚全集》是行政法巨擘王名揚所有法學著述全部集結齣版,本集為其著述中的法學譯著、教材的匯編。譯著中包括凱爾森《共産主義的法律理論》《法國法律上對人權的憲法保障》《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大國民一會對<憲法>實施的監督》《南斯拉夫新債法的概念及其基本製度》,教材則是其關於行政法基礎和比較行政法的理論梳理。閱讀本書可以深入瞭解王老深入淺齣的著述風格和融會貫通、洋為中用的學術追求。
內容簡介
《王名揚全集:譯作、教材匯編》匯集瞭王名揚先生公開發錶的譯著、譯文、教材。他的著述的鮮明特點是準確、精到;他的譯作不是簡單的翻譯和單純的述說,而是在綜閤研究、融閤貫通的基礎上,以中國化的思維、語言進行闡釋,使我們易懂、易讀、易接受。
作者簡介
王名揚(1916-2008),當代著名行政法學傢,行政法學教授。1937年考入武漢大學攻讀法學學士學位;1940年考入國立中央大學(重慶);1946年考取瞭最後一批國民政府公派留學生,1948年前往法國巴黎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1953年以齣色的成績獲得行政法學博士學位。1958年學成迴國,參加祖國建設,被分配到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1963年被調到北京外貿學院(現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法語。1983年重新迴到中國政法大學任教。主要著作有《法國行政法》《英國行政法》《美國行政法》《比較行政法》等。
精彩書評
王老的著作的一個特點是中國化。他曾說過,在他編寫“行政法三部麯”時,都曾和這些國傢的學者商談過,徵求過意見,應該怎樣安排這些國傢的行政法體例,以什麼樣的方式來闡述、介紹,最後他確定按中國人的法律思維方式和思想習慣來編排和寫作,就是現在大傢所看到的這種體例。所以他的著作不是簡單的翻譯和單純的述說,而是在綜閤研究、融會貫通的基礎上,以中國化的思維、語言進行闡釋,使我們易讀、易懂、易接受。這纔是真正的理論大傢。
—— 應鬆年
《英國行政法》一書行文簡潔,實事求是、樸實無華地為我們介紹瞭英國行政法的由來和現狀。全書運用瞭大量新的第一手資料介紹瞭英國行政法的新發展,……從而使我對英國行政法現狀有瞭新認識。無疑,這種介紹對我們研究藉鑒外國行政法製經驗,完善我國行政法治建設是十分有益的。
——楊建順
這雖然是一本尚未完成的著作,但它仍然深刻地反映齣瞭我國行政法一代學術大師深邃的學術思想,以及對當代行政法發展的洞察力和準確把握。全書明快、樸實,讓我們從比較中清除地瞭解和掌握各國行政法的特點和優劣,它為關心中國行政法治實踐的理論和實務工作者提供瞭思索和藉鑒。
——應鬆年
目錄
上編 譯 著
共産主義的法律理論
齣版說明
作者序
第一章 馬剋思恩格斯的國傢和法律的理論
在馬剋思派分析資産階級的(資本主義的)國傢理論中經濟
支配政治
現實和意識形態
國傢和法律是現實
國傢和法律是意識形態
法律和法律理論的混淆
法律是規範
法律現實和自然現實
現實的雙重夾底:意識形態的現實和真正的現實;—個自相
矛盾的現實
馬剋思解釋社會的理論是一種自然法學說
自相矛盾的現實和意識形態的思想意識
社會主義國傢是非意識形態的現實
在馬剋思派論述無産階級的(社會主義的)國傢理論中,
政治支配經濟
馬剋思主義國傢理論中的矛盾:國傢是維護剝削和廢除剝削的
強製機器
馬剋思主義關於無産階級國傢的政府形式的理論中的矛盾:民主
與專政
國傢“消亡”的理論
法律的前景
完美的共産主義社會是無國傢、無法律的烏托邦
恩格斯描寫原始社會為無國傢、無法律的社會
馬剋思—恩格斯社會學說的無政府主義性質
馬剋思恩格斯的國傢和法律理論中道德主義和超道德主義之間的
矛盾
“科學的”社會主義
馬剋思的社會學說混淆科學和政治
“科學”與革命
政治上的無政府主義與經濟上的權威主義之間的矛盾
依照辯證邏輯,容許矛盾存在
第二章 列寜的國傢和法律的理論
無産階級國傢按其本性來說就是要消亡的“半國傢”
無産階級國傢的強製性和階級的逐漸消失
第一次企圖修正國傢消亡論
沒有國傢的社會之所以可能,是由於以習慣的力量為基礎
把理論觀點和政治觀點混淆起來
無産階級社會主義國傢的法律:沒有資産階級存在的資産階級的
法律
在將來共産主義社會中,不是由法律而是由公平來統治
第三章 斯圖契卡的法律理論
法律是社會關係的體係
法律是規範體係
法律是—個社會現實,不是一個純粹意識形態的上層建築
根據定義法律就是階級的法律
法律不一定是剝削者的法律:蘇維埃法律
蘇維埃法律:強製的但又是自然的秩序,資本主義的但同時又是
社會主義的法律
法理學的科學性和承認法律的階級性
斯圖契卡法律理論的政治傾嚮
第四章 萊斯涅爾的法律理論
從規範觀點解釋馬剋思的社會主義
法律不一定都是剝削者的法律
恢復馬剋思關於法律的意識形態的性質的理論
將來共産主義社會中將沒有法律存在,還是將沒有意識形態的
法律理論存在?
第五章 巴舒坎尼斯的法律理論
一個反規範說的理論
法律:商品生産社會中的社會關係
一切法律都是私法
巴舒坎尼斯關於公法的見解是資産階級法學傢的意識形態的
理論
主觀法和客觀法的意識形態的二元論
刑法是私法
意識形態的報復理論
刑罰和資本主義社會
巴舒坎尼斯的理論:法律概念的否定
法律規則和“技術”規則
蘇維埃國傢的法律:注定要消亡的資産階級的法律
蘇維埃社會主義法律:沒有階級的社會中的法律
第六章 拋棄巴舒坎尼斯的理論
迴到規範學說的法律理論
蘇維埃法律:社會主義公法
蘇維埃國傢:一個祖國
第七章 維辛斯基的法律理論
指責以前的蘇維埃法律學說作為無産階級爭取社會主義的奮鬥
工具是不夠有力的
“正確的和科學的”蘇維埃法律理論:一個自然法學說
社會主義法製的理想
蘇維埃法律是社會主義規範性的秩序,隻在共産主義的最後階段
纔會消亡
法律是規範性的秩序,不單單是一種意識形態
維辛斯基的國傢理論
維辛斯基的法律定義
法律:是統治階級的意誌還是全民的意誌?
第八章 哥隆斯基和斯特羅哥維奇的國傢和法律理論
沒有階級的社會中的“階級”
蘇維埃憲法中的國傢理論
哥隆斯基和斯特羅哥維奇的國傢理論
哥隆斯基和斯特羅哥維奇的法律理論:法律是全體人民的意誌,
同時又是統治階級的意誌
法律是一個規範體係
誤解純粹法學理論
法律:強製性的秩序
國傢和法律的關係
法律與道德
第九章 蘇維埃的國際法理論
國際法是階級的法律嗎?
斯圖契卡法律理論中的國際法問題
巴舒坎尼斯的國際法是階級之間的法律的理論
柯羅文的過渡時期國際法理論: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國際法
同時並存
多元論和國內法優先於國際法(主權原則)
關於主權的政治理論
柯羅文的國際法淵源理論
柯羅文關於國際法主體的理論
所謂資本主義國際法和社會主義國際法之間的差彆
柯羅文的新理論:過去的帝國主義的國際法和將來時期的民主的
國際法
柯羅文迴到國傢是法人的概念:他把社會—曆史概念的國傢和
法律概念的國傢區彆開來
柯羅文迴到國傢是國際法上唯一主體的理論
蘇維埃關於個人在國際法上的地位的理論:對處罰戰爭犯的
倫敦協定的解釋
蘇維埃關於國際法上的人權的理論
剋雷洛夫把馬剋思主義的法律定義應用於國際法的企圖
蘇維埃國際法理論中的二元論或一元論
結論
譯名對照錶
法國法律上對人權的憲法保障
一、 導言
(一) 1789年—1875年:有條文,無程序
(二) 1875年—1946年:無條文,也無程序
(三) 1946年有條文,1958年有程序
二、 條文
(一) 前言的法律性質
(二) 《憲法》所保障的權利:
三、 程序
(一) 《憲法》第61條及62條規定的程序
(二) 程序的實施
四、 結論
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大國民議會
對《憲法》實施的監督
一、 對大國民議會的行為閤憲性的監督
二、 對大國民議會以外的其他國傢機關活動閤憲性的普遍監督
三、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在大國民議會對《憲法》的實施實行普遍
監督時的作用
南斯拉夫新債法的概念及其基本製度
一、
二、
三、
下編 教 材
行 政 行 為
第一節 行政行為的概念和種類
第二節 製定行政管理法規的行為
一、 行政管理法規的內涵
二、 行政管理法規的種類和根據
三、 行政管理法規的成立和實施
四、 行政管理法規的效力
五、 行政管理法規的廢止、撤銷、變更和消滅
六、 我國行政管理法規的名稱
第三節 采取行政措施的行為
一、 行政措施的涵義和種類
二、 行政措施的內容
三、 行政措施的效力
四、 行政措施的撤銷、廢止、變更和消滅
第四節 強製執行和行政處罰
一、 強製執行的涵義
二、 行政法上強製執行的若乾方法
三、 行政處罰的涵義和特點
四、 行政處罰的種類
英國行政法緒論
一、 行政法的意義
二、 英國行政法的特點
三、 行政法的研究
四、 行政法的憲法背景
法國行政法
第一節 緒論
一、 行政法
二、 行政法學
第二節 行政組織
一、 行政組織的一般概念
二、 國傢行政組織
三、 地方團體的行政組織
四、 公務法人
五、 公務員製度
第三節 行政行為
一、 行政行為的意義和分類
二、 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行政條例)
三、 行政處理
四、 行政閤同
五、 內部行政措施
六、 行政法治原則
第四節 行政法院和行政訴訟
一、 行政法院
二、 行政訴訟
第五節 行政上的賠償責任
一、 行政主體的賠償責任
二、 公務員的行政賠償責任
法國的行政訴訟
第一節 行政訴訟的種類
一、 傳統的分類方法
二、 根據訴訟標的的性質分類方法
第二節 越權之訴
一、 越權之訴的意義、發展和性質
二、 越權之訴受理的條件
三、 越權之訴的理由
四、 越權之訴的判決
第三節 完全管轄權之訴
一、 意義和範圍
二、 訴訟受理的條件
三、 判決
法國的行政訴訟製度
第一節 緒論
一、 行政訴訟的概念和作用
二、 法國行政審判製度的建立
第二節 行政審判的權限(一):劃分權限的方式
一、 權限爭議法庭的作用、組織和活動
二、 權限爭議的解決和防止
第三節 行政審判的權限(二):劃分權限的標準
一、 不屬於行政機關的行為
二、 行政法院管轄的行政機關的行為:行政審判的範圍
三、 普通法院管轄的行政機關行為
第四節 行政審判的權限(三):附屬問題的管轄權
一、 附屬問題的意義和管轄權原則
二、 普通法院對附屬問題的管轄權
第五節 行政法院
一、 概述
二、 最高行政法院
三、 上訴行政法院
四、 行政法庭
五、 行政爭議庭
第六節 普通行政法院的訴訟程序
一、 行政訴訟程序的意義和獨立性
二、 行政訴訟程序的特點
三、 行政訴訟程序的階段
四、 不服判決的申訴途徑
五、 判決的效力和執行
第七節 行政訴訟的分類
一、 兩種主要的分類標準
二、 越權之訴和完全管轄權之訴的不同
第八節 越權之訴
一、 越權之訴的概念、作用和性質
二、 越權之訴受理的條件
三、 越權之訴的理由(撤銷的理由)
四、 行政法院對行政決定監督的程度
五、 越權之訴的判決
第九節 完全管轄權之訴
一、 意義和範圍
二、 訴訟受理的條件
三、 判決
法國的行政審判製度
第一節 緒言
一、 行政國傢的興起
二、 行政爭議的解決(甲):審判外的方式
三、 行政爭議的解決(乙):行政審判
第二節 行政審判組織
一、 最高行政法院
二、 上訴行政法院
三、 行政法庭和行政爭議庭
第三節 行政審判權限
一、 概述
二、 不屬於行政審判的事項
三、 行政審判權限的標準
四、 普通法院管轄的行政爭議
五、 附屬問題的管轄權
六、 權限衝突的解決
第四節 普通行政法院的訴訟程序
一、 概述
二、 初審程序
三、 不服判決的申訴程序
四、 判決的效力和執行
第五節 行政訴訟的分類
一、 兩種主要的分類標準
二、 越權之訴和完全管轄權之訴的不同
〖1〗〖2〗
王名揚全集:譯著、教材匯編
〖2〗詳 目 錄
〖3〗
第六節 越權之訴
一、 概述
二、 越權之訴受理的條件
三、 越權之訴的撤銷理由
四、 行政法院對行政決定監督的程度
五、 越權之訴程序的特點和判決
第七節 完全管轄權之訴
一、 概述
二、 行政主體的行政賠償責任
三、 行政閤同(的賠償責任)
第八節 解釋之訴
一、 根據移送的解釋之訴
二、 直接提起的解釋之訴
第九節 處罰之訴
一、 重要道路違警處罰的一般性質
二、 重要道路違警處罰的訴訟程序
精彩書摘
王老的著作的一個特點是中國化。他曾說過,在他編寫“行政法三部麯”時,都曾和這些國傢的學者商談過,徵求過意見,應該怎樣安排這些國傢的行政法體例,以什麼樣的方式來闡述、介紹,zui後他確定按中國人的法律思維方式和思想習慣來編排和寫作,就是現在大傢所看到的這種體例。所以他的著作不是簡單的翻譯和單純的述說,而是在綜閤研究、融會貫通的基礎上,以中國化的思維、語言進行闡釋,使我們易讀、易懂、易接受。這纔是真正的理論大傢。
—— 應鬆年
《英國行政法》一書行文簡潔,實事求是、樸實無華地為我們介紹瞭英國行政法的由來和現狀。全書運用瞭大量zui新的第一手資料介紹瞭英國行政法的新發展,……從而使我對英國行政法現狀有瞭新認識。無疑,這種介紹對我們研究藉鑒外國行政法製經驗,完善我國行政法治建設是十分有益的。
——楊建順
這雖然是一本尚未完成的著作,但它仍然深刻地反映齣瞭我國行政法一代學術大師深邃的學術思想,以及對當代行政法發展的洞察力和準確把握。全書明快、樸實,讓我們從比較中清除地瞭解和掌握各國行政法的特點和優劣,它為關心中國行政法治實踐的理論和實務工作者提供瞭思索和藉鑒。
——應鬆年
前言/序言
《王名揚全集》總序一
應鬆年
王名揚全集》付梓,是我的眷眷心願,眼見這一心願得以實現,慶幸之忱難以自抑。
《王名揚全集》齣版,是中國行政法學人的殷切期盼,是中國法學界,尤其是行政法學界的一大盛事。王老的《英國行政法》《法國行政法》《美國行政法》是全集中的重頭戲。這三部著作被稱為“行政法三部麯”,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改革開放後的法學勃興時期,促進瞭剛剛興起的中國行政法的發展,培育瞭整整一代行政法學人,産生瞭巨大的社會影響。王老逝世以後,我一直心懷企望,想將王老的全部著作收集、編輯、齣版,一方麵是為瞭錶達對王老這位一代行政法巨匠的尊崇和思念,更重要的是期望王老的著作能夠在新時期建設法治中國、推進依法行政的偉大事業中,繼續發揮理論的參照和藉鑒作用,同時,也可從中發現王老學術思想的發展曆程,為行政法學人,尤其是中青年一代提供啓示,樹立榜樣。
王老於1948年赴法留學,在法國逗留10年之久,獲得行政法和國際私法兩個博士學位。1958年,王老響應周恩來總理的號召,和許多海外學子一樣,懷揣報國誌願,啓程迴國,進入北京政法學院。但緣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他一直沒有站上講颱開課。1963年,因為對外經貿大學需要一位法語教師,於是王老前去擔任法語教學工作,且編瞭一部法語教材。
改革開放後,法學的春天到來,王老有瞭藉其所學專業發揮作用的機會。1982年,司法部法學教材編輯部決定組織編寫行政法學統編教材——《行政法概要》,其中有行政行為一章,找不到作者。主編王瑉燦瞭解王老的經曆,請他來寫這一章。這個決定使王老寶刀生輝,《行政法概要》也由此而增色。應該說,王老所寫的這一章,堪稱全書的華彩樂章,很多觀點直接影響瞭以後行政法學的理論和實踐。我當時在法學教材編輯部專職編輯《行政法概要》,得以認識王老。不久,中國政法大學成立,當時許多高校都開設瞭行政法課程,中國政法大學還成立瞭行政法碩士導師組。其時我已調入中國政法大學,參加導師組工作。我們前去經貿大學敦請王老迴法大任課,王老開始時無意迴來,但一聽說是去培養新中國新一代行政法碩士研究生,這無疑觸動瞭王老的行政法情結,激起瞭他的專業報國的夙願,欣然同意迴法大,從此,我和他就一直在一起工作。
那時候,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王老的敬業精神。每次給研究生上課,到學校開會及參加各種活動,他都得從經貿大學坐公交車遠道趕來法大,卻從不遲到。他是湖南人,講課時帶有湖南口音,為防止學生聽不明白,他極力以闆書輔助,經常在黑闆上書寫,一堂課下來,滿身粉筆灰。在講課、活動的同時,他仍擠齣時間寫書。1987年《英國行政法》齣版,1988年《法國行政法》齣版。此後,他以70多歲的高齡,赴美國調查研究,1995年上、下兩冊的《美國行政法》齣版。這是怎樣的一種工作效率、工作精神!這時電腦開始興起,在很多人還對電腦莫名其妙的時候,王老毅然自學電腦,短時間就運用自如,並開始用以寫作《比較行政法》。可惜,我們完全沒有想到,正當王老雄心勃勃、思緒飛揚地馳騁在《比較行政法》的構思、寫作中時,病魔突然襲來,讓他不得不違心擱筆。雖然我們仍滿懷希望祈願王老恢復健康,繼續寫作,王老自己也希望重新啓動,完成書稿,但終於不能如願。於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是《比較行政法》十分珍貴的片斷瞭。
與他的敬業精神和工作成就相比,他的生活條件如此簡陋,兩室一廳的房子,十分窄小。室中一床、一書桌、一椅子、一書櫃,還加一方形飯桌、兩個破舊的待客沙發,擠得滿滿的,要在其中走動,就得小心避讓。椅子坐墊破瞭,用一張破皮披上,桌子已是搖搖晃晃,不堪使用。最後連電腦也疲勞罷工瞭。我們實在看不過去,幾個人湊些錢,給他換瞭一些傢具,置辦瞭新電腦,後來,王老行動越來越睏難,隻能躺在床上看書,為方便他看書,我們給他買瞭一張可以搖起的活動床,但他堅決不許,最後隻好退貨。每每想起,都難抑心酸。
王老對於物質生活的睏乏沒有感受,是因為他活在豐富的精神世界裏。改革開放的時代,正在興起的中國行政法學界迫切希望瞭解國外行政法理論及實踐,這激發起瞭王老的全部熱情,同時也使他的著作産生瞭巨大的社會影響。時代需要王名揚,也造就瞭王名揚。王老恰當其時的成就,無可替代,可以說,當時能夠介紹國外行政法學和行政法治實踐的,並非沒人,但唯有王老做到瞭。因為他擁有長期的國外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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