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15)》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费用构成、编制依据、编制办法、格式要求、质量管理等。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人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价协各工作委员会可依据本规程对投资估算咨询成果进行检查。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3.1 工作内容
3.2 文件的组成
4 费用构成
5 编制依据
6 编制办法
6.1 一般要求
6.2 项目建议书阶段投资估算
6.3 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
6.4 投资估算过程中的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
6.5 流动资金的估算
7 格式要求
8 质量管理
附录A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表
附录B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录C 投资估算编制参考格式
本规程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精彩书摘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15)》:
4 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设施等,分别以公里(铁路、公路)、100平方米桥面(桥梁)、100平方米断面(隧道)、道(涵洞)为单位,套用技术标准、结构形式、施工方法相适应的投资估算指标或类似工程造价资料进行估算。当无适当估算指标或类似工程造价资料时,可采用计算主要实物工程量套用相关综合定额或概算定额进行估算。
6.3.5 设备购置费
1 设备原价估算
1)国产标准设备原价估算
国产标准设备在计算时,一般采用带有调试备件的原价。占投资比重较大的主要设备出厂价估算,应在掌握该设备的产能、规格、型号、材质、设备重量的条件下,以向设备供应商询价、市场调研,或选用类似工程设备采购合同价为基础进行估算。其他小型通用设备出厂价估算,可以根据行业和地方相关部门定期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估算。
2)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估算非标准设备费估算,同样应在掌握该设备的产能、材质、设备重量、加工制造复杂程度的条件下,以向非标准设备制造商询价、市场调研,或选用类似工程非标准设备制造合同价为基础进行估算。非标准设备估价应考虑完成非标准设备设计、制造、包装、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内容。
3)进口设备原价估算
一般是在向设备供应商询价、市场调研,或选用类似工程设备采购合同价基础上,外加进口设备从属费进行估算。
投资估算阶段进口设备的原价可按离岸价(FOB)和到岸价(CIF)两种情况分别计算:
采用离岸价(FOB)为基数计算时,进口设备原价=离岸价(FOB)×综合费率
综合费率应包括国外运费及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费。
采用到岸价(CIF)为基数计算时,进口设备原价=到岸价(CIF)×综合费率
综合费率应包括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费。
对于进口综合费率的确定,应根据进口设备的品种、运输交货方式、设备询价所包括的内容、进口批量的大小等,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和参照设备进口环节涉及的中介机构习惯做法确定。
2 设备运杂费估算(包括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
一般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按照行业或地方相关部门的规定,以设备出厂价格或进口设备原价的百分比估算。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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