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内容简介
依据真实发生的案例,针对大学生职场以及普通生活中遇到的多样化法律问题,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提供普法和解决方案,语言通俗易懂,法律浅显明白。
29个真实故事,完整再现职场和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盲区,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化身“法律男神”,为你保驾护航,让你远离法律盲区,让法律成为每个人的“武器”。
作者简介
岳屾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大学生就业促进会监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导师。现为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现任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律专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职来职往》节目嘉宾。
精彩书评
岳律师于我是一位可敬的兄长,他的一家于我们的朋友们是可亲的家人,“律师岳家军”于所有委托人是可信的良心团队。感谢屾山这本书,他提醒着我们,作为一个公民,我们需要知道,如何在生活、工作中运用法律保护我们或者他人。让法律,带我们站在黑暗的对立面,挖掘事实的真相,如同一盏灯,给人以希望。
——著名主持人李响
在建设市场经济和法制国家的征程上,一个公民,需要学习法律、敬畏法治,并在社会生活中运用法律约束和保护自己及他人。《你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这本书告诉您如何走出懵懂,知行合一。
——原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郎永淳
没有人想吃亏,就像每次和屾山做节目一样,人帅,情商智商高,还有学问,让我这个老男人很不平衡.但读过这本书之后,我感到占了大便宜,心里也平衡多了……
——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高潮东
《你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不是一部一般的书,而是一部很有价值的故事书、案例书、普法书。一个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不懂法,这可能就是一个个事故;一个个案例告诉我们,如果不懂法,这可能就是一个个悲剧;一个个警示告诉我们,如果不懂法,这可能就是一个个法盲。
——《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
目录
Monday
过渡期
你不是免费劳动力 / 002
你可能误解了实习期 / 007
毕业季我们签的那些协议 / 009
我是女生,别想歧视我 / 019
Tuesday
战斗期
实习受伤 / 026
职场女性那些事儿 / 032
投资理财的陷阱 / 043
办公室黛玉葬花 / 050
Wednesday
转折期
柚子的意外 / 062
职场隐私 / 070
职场骚扰 / 080
你有爱人的自由 / 085
Thursday
黑暗期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 092
培训也要交“学费”?/ 098
认真做事的人不会被辜负 / 103
年底的礼物 / 111
Friday
黎明期
你不能说走就走 / 120
莫名其妙地被开除 / 126
我要休假 / 131
好聚好散 / 140
Saturday
放松日
简单的“朋友” / 152
飞来的责任 / 161
意外的礼物 / 167
共同的财产 / 175
Sunday
后来日
谈感情伤了钱 / 184
第108次失恋 192
“聪明”的借名 / 198
剁手党的忧愁 / 204
我是你爸爸 / 209
后记:你还不知道的事 / 218
跋:从律师世家到律师岳家军,从优秀到卓越 / 226
精彩书摘
你不是免费劳动力
——实习还能拿报酬?
——当然啦。
每年假期时,相信很多公司都会收到不少申请实习的邮件,这些邮件大多来自大一到大四的学生,甚至还有研究生,他们大都有着如《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般永不放弃的精神,他们会坚持不懈地投简历、打公司前台电话询问。
他们中的很多人都说,不要钱。不要误解,是只要实习机会,不要报酬。这种谦卑的学习心态特别好,但实习生并不是免费劳动力,有无实习报酬还要看实习单位和实习生的约定。
不久前,被创业朋友拉去参加了一个创业者联谊活动,活动上,我见到了朋友口中赞不绝口的大言——“90后”年轻创业者,他太引人注目了,西装笔挺,又高又帅气。大言应该就是网上所形容的那类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吃饭,却偏要靠才华。大言创办了科技公司,当谈及他为自己喜欢的事业所做的努力时,让人只想狂点赞。他喜欢科技,想要制造出能够为人类服务的机器人。科技是他的兴趣所在,他从小就爱摆弄家里的电器设备,不像其他男孩子那般爱玩游戏,他会利用电脑上网查看很多新兴科技产品。凭着多年对科技的喜爱和持续不断的学习摸索,他在高中毕业后幸运地进入一家他喜欢的科技前沿公司实习。之后的每年寒暑假,大言都会去那家科技公司,并在公司的不同部门都待过一段时间。虽没有实习报酬,但他收获了成长,成长是无价的。在大三的时候,他开始找寻合作伙伴,建立自己的团队。通过实习,他知道了市场运营,了解了团队管理等等,学到了很多在其他任何地方根本不可能摸索出的实践知识。
职场和学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教人成长的场所,没有进入职场的学生就像一张白纸,需要学习才能绽放出光彩,这个阶段里积累经验远比积攒金钱更重要。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中,“实习生”一词并不是一个法定的概念,相应地,“实习报酬”更没有一个法定的标准。所以,在读学生参加毕业实习,法律关系着实尴尬。
劳务关系、管理关系、服务合同关系,学界都对此争论不休,这些冗杂的法律概念我就不赘述了,只想给实习生们分享几个维权小妙招。
“在读大学生参加实习到底该不该有钱可拿?”
如前所述,有钱没钱这事儿现行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接受实习的单位通常情况下也对此事黑不提白不提,权当来了个免费劳动力。
因此,想要报酬,就得自己争取。
首先,在接洽实习单位时,要与单位达成“合同”,也就是要把口头约定落实到纸面上。当然,这里说的合同可以不是“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并没有将在校学生排除在劳动者范围之外,在校学生符合劳动者标准,可以与实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仅是一种彼此同意遵守的协议或者契约。合同中,要争取让实习单位做出接受实习且提供报酬的承诺。
有了协议,如果实习单位再拖欠报酬就不合法了。
其次,如果是学校组织的统一实习,大家可以与其他同学共同建议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特别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在协议中,要明确是否给予实习学生劳务报酬、具体数额以及如何给付。这样,实习单位就不能出尔反尔了。
一切以协议为主!
“若实习机会竞争激烈,上述建议太过疯狂‘然并卵’怎么办?”
理想丰满,现实骨感。99%的求职案例表明,求职者其实是弱势的一方,在与用人单位的谈判中基本没有话语权,所以跟实习单位谈报酬基本属于“自寻死路”。
其实,实习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实践将书本上的知识加以运用,对职场中的为人处世有所了解,而远非获得每个月的物质收入。如果实习工作完成得出色,受到实习单位的赏识与认可进而得到理想的工作机会,那实习报酬这些蝇头小利还是问题吗?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英文电影中有句台词叫“lookatthebigpicture”,翻译成中文就是“放眼看大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随着现今社会就业压力增大,很多大学生都开始及早地走出学校,从我接触的很多求职者身上能看到,他们经历丰富,从大一大二的暑假就开始实习,早在学期要结束时就通过网络投简历联系好了实习单位。他们认可跻身社会,经验比学历更重要(当然,二者的重要性见仁见智,在此不做赘述),社会和学校是两个全然不同的“成长”环境,学习要交学费,实习不给报酬就权当不交学费的社会学习。
如果与实习单位有实习报酬条款,实习单位出尔反尔,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权保护自己;如果没有约定报酬,现行法律中并无要求实习单位必须支付实习报酬的强制性规定。在此建议大家,不如学学大言,保持一份谦卑的学习心态,将注意力转到精神收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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