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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保护,包括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是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基本学科。与它直接相关的学科或行业,包括城乡规划、景观园林、工程学、材料学。对乡村遗产而言,当地的历史地理、农业生产和社会结构跟遗产的产生关系密切,所以历史、地理、农业、社会学和人类学是理解遗产的诞生原理与存在意义的重要学科。
内容简介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工作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而越是在探索阶段的事业,就越需要更多的人一起交流碰撞。在传统村落领域,总体来说,保护的理论和原则是基本清晰的,尽管在普及上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而发展的路径,尤其是发展和保护相互支撑的路径,则要面对很多挑战,同时也充满了众多不确定性和可能性。这些挑战和可能性,恰恰也是传统村落领域令人着迷之处。本书及其作者愿意成为一块垫脚石,在传统村落这门行业的前进中发挥一点作用。
目录
第一章 发现价值
第一节 中国传统村落谱系刍议 //002
第二节 “古典中国”在松阳 //014
第三节 哈尼梯田:极致景观,极致利用 //028
第四节 黎槎“八卦村”:与洪水共生 //036
第五节 兴宁赏灯与围龙屋 //044
第六节 韩江上游客家传统村落的分类研究 //053
第七节 观前:三个小村,三种职业 //064
第八节 清湖码头:文献与田野的互动 //077
第九节 三卿口古窑村 //090
第十节 蔚县的“八百村堡” //106
第十一节 琼库什台:牧业因何成聚落 //126
第十二节 湖心坝:小花生引起大变化 //135
第二章 激活人心
第一节 中国传统村落的评选 //142
第二节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步入关键期 //151
第三节 村落保护:关键在于激活人心 //161
第四节 让乡村遗产回归百姓生活 //173
第五节 村落保护的大众化和产业化 //186
第六节 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四个样本 //201
第七节 乡村遗产与现代生活 //212
第八节 为什么遗产保护需要文化创意? //225
第三章 实践案例
第一节 西河村的规划实践 //234
第二节 西河村景观建设实践 //243
第三节 许村的艺术实践 //256
第四节 哈尼民居改造实验 //266
第五节 从郝堂项目看转型时代的村干部 //279
第六节 获浦村的牛栏咖啡和猪栏茶吧 //287
第七节 沿坑岭头村的写生之路 //292
第八节 莫干山乡村改造实验 //302
第九节 碧山计划 //312
第十节 贵州黎平县黄岗村的规划实践 //324
精彩书摘
第一章发现价值
第一节中国传统村落谱系刍议
由住建部、文化部和财政部发起并组织的中国传统村落评选,目前已开展三次,总共有2555个村落入选。当列入名录的传统村落达到两千多个时,谱系的建立就应该成为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只有建立起谱系,这一两千个传统村落才不会是一盘散沙,而是编织起来的一张结构清晰的知识之网。也只有建立起谱系,我们才知道哪些村落是属于“稀有物种”,需要我们去主动发现和重点保护。
建立传统村落的谱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谱系的建立,关键是要找到让个体之间产生差异的第一要素。这个第一要素一经产生,个体的其他特征就可以沿此推导,形成有线索可寻的逻辑关系。什么东西,可以成为传统村落的第一要素呢?人口、面积、地形、村庄轮廓,都可以成为区分传统村落的一个指标,但是都不足以成为第一要素,因为村落的其他要素与它们之间还不存在足够的关联度。
在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的评审会上,面对各地上交的信息量超大的申报表格,村镇司赵晖司长曾经提出一个建议:看一个村落能不能入选传统村落,要从聚落、建筑和非物质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这三个因素来考量;聚落指村落选址(包含周围环境)、布局,建筑指现存传统建筑,包括历史较长的和历史不长但以传统技术建造的。三项都过关的就通过,两项过关的要讨论决定,低于两项过关的就不通过或补充材料后下次再审。这个建议得到所有在场专家们的认同,因为它把复杂的问题给具体和简化了,有利于评审的公平和效率。鉴于该方法简捷有效,第二批传统村落评审时它也得到了沿用。
应该说,尽管还不是百分之百完美,但抓住聚落、建筑和非遗这三个因素,确实是抓到了传统村落的要害。尤其是非遗成为三要素之一,可以说是以冯骥才、乌丙安、刘魁立等先生为首的非物质遗产专家们的一次胜利。之前从事民居建筑研究的学者们,是普遍没有把非物质遗产放到这么重要的位置的。
然而,不管是聚落还是建筑,抑或是非遗,都还不足以成为建立传统村落谱系的第一要素,因为它们之间似乎是相互独立的,缺乏关联性。我们还需要一个超越于聚落、建筑和非遗这三要素之上的东西。
文化重要性是建立谱系的第一要素
笔者认为,要找到建立传统村落谱系的第一要素,可以借鉴目前国际上讨论较多的一个文件——《巴拉宪章》。《巴拉宪章》是澳大利亚于1979年制订的针对本国国情的文化遗产保护文件,其核心思想是用“文化重要性”来代替《威尼斯宪章》提出的“历史信息”。澳大利亚的文化遗产,特点是“两头多、中间少”,也就是史前遗迹或原住民文化多,现代建筑多,而古希腊以至近代的历史建筑很少。显然,用《威尼斯宪章》提出的“历史信息”(实则是建筑的历史信息)来评判,澳大利亚人是大大“吃亏”的,所以他们提出了“文化重要性”的概念,以便把史前遗迹和原住民文化都纳入到世界遗产的范围里。
《巴拉宪章》提出后,尽管不断有争议,但是国际上对它的关注度和接受度越来越高。其中一个原因在于,它符合了国际社会对文化遗产的评选和认识趋势。在世界遗产的概念出现之初,主要是一些已经得到公认的文化遗产项目被列入名单。比如,中国最早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长城、故宫、颐和园,就属于“重要的没法不列入”的项目。对于这些项目,其重要性已经毋庸置疑、不需要论证,我们要做的是尽量完整地收集和保护它们的历史信息,以便我们的后代可以完整地认识这些人类的杰作。后来,随着列入名录的项目增多,逐渐有一些不被人熟知的项目进入世界遗产名录。在这个时候,论证就成为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所谓论证,就是对历史信息的总结与评判。也就是说,光靠提供历史信息已经不足以让评委们认识一个文化遗产项目了,而是要归纳总结出它最重要、最突出,而且与之前已经列入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都有着明显差异的特征,才能说服评委,同时也让普通民众在短时间接受并记住这一项目。
这实际上是一个世界遗产谱系建立的过程,因为每一个新的项目都与之前的不一样,从而每一次新项目的列入都在丰富着人类文明的多样性。从这个角度说,《巴拉宪章》的文化重要性法在世界遗产名录的建立中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
文化重要性法在中国传统村落的谱系建立中,是否也能起同样的作用呢?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文化重要性,正是我们需要寻找的超越于聚落、建筑和非遗之上的第一要素。文化的分类通常从民族或地域入手,而中国的情况是一个汉族加五十五个少数民族。针对这一特殊国情,笔者将全国划分成了四个片区,这四个片区之内各有自己的文化重要性要素。
I区:文化地理片区
I区是东部片区(包括重庆和四川的部分地区),以文化地理为文化重要性要素。这里的人口以汉族为主,所以这里的传统村落不再需要证明自己是汉族的,而是要证明自己是属于哪个地方的——从聚落、建筑、非遗这三个维度;另外,还要证明自己是属于自己的——这样才能与本区内的其他传统村落拉开距离。I区的传统村落往往存在着一些共同特征:从非遗维度而言,是强弱不等的宗族文化或明或显的泛神崇拜、程度不同的科举影响;从聚落维度而言,是村子围绕农业开展,因各地气候、地理差异而形成丰富多样的农业景观,并且讲究风水;从建筑维度而言,是住宅以合院为主流,而公共建筑通常有宗祠、庙宇和文教建筑这三类。
考虑到省的范围依然太大,而且确实存在有明显的内部差异,所以有必要将多数省份再划分成几片。比如山西,可以分为晋北、晋中、晋南、晋西、晋东南五个地区:晋北是长城沿线,这里的村子多呈现军事化特征,有堡墙、堡门,堡内是规划整齐的巷路和建筑,堡北端常有真武庙。晋西是吕梁山区,多窑洞村落。晋中是山西农业最好、晋商最发达的地区,很多村落是由商人建造的豪宅组成的(如祁县乔家大院、灵石王家大院)。晋南也是晋商的根据地之一,其村落、建筑和晋中的比较相似,但这里有地坑窑,为山西其他地方所无。晋东南的晋商也很发达,但这里是山区,气候比山西其他地方湿润,而且有铁、煤等矿产资源支撑起商业,所以传统村落也有些变化,比如楼房比较多、石头房比较多。山西的传统村落常有关帝庙,因为山西解州是关羽的老家。朝廷对关公崇拜的推行,在山西得到了最有力的响应。
????浙西诸葛村宗祠分布图
????图片来源:陈志华,李秋香.诸葛村[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再如浙江,可以分为东、西、南和北四个地区。浙东如楠溪江流域的村落、宗祠和文教建筑都比较发达,庙宇也不少,住宅以半开敞的中小型三合院为多,建筑材料以木、石为主,山墙不做马头墙。浙南如松阳县的村落,宗祠和庙宇建筑都比较发达,文教建筑则比楠溪江流域的少,住宅以封闭的小型三合院或四合院为多,建筑材料以夯土或土坯为主,山墙做马头墙。浙北为水乡,商业发达,多古镇,留存至今的传统村落数量较少。浙西靠近徽州,这里的村落宗族和理学文化发达,多祠堂而少庙宇,建筑以封闭的合院为主,规模有大有小,建筑材料则变成了白墙黑瓦,山墙多做马头墙。浙江的村落普遍对水口很重视,经常在水口由祠堂、庙宇、池塘和老树形成一个风景优美的园林。
又如陕西,可以分为陕北、关中和陕南三个地区。陕北属黄土高原,民居以窑洞为主。同样是窑洞分布密集的地区,陕北和晋西是有差别的:陕北的窑洞常用石头砌筑,属于就地取材;晋西的窑洞常用砖砌筑,因为山西多煤,不缺烧砖的燃料,而且晋商的富庶也决定了山西人有资本和有意愿用砖来建房。到了关中,尽管还有窑洞,但民居已经变成以单坡顶“半边房”为主。陕南地区,因为位于秦岭以南,从地理划分上已经属于南方,所以这里的传统村落与湖北、四川两地的接近。
其他省份的情况,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II区:民族片区
Ⅱ区是西部片区(包括北部的内蒙古),这是以民族特征为文化重要性的片区。这里的人口,在城市里常以汉族为主,在农村则是各地区有各自的民族。尽管民族杂处的情况也存在,但就单个村落尤其是自然村而言,多数是以一个民族聚居于一个村落为常见的。所以,这里的传统村落首先要证明自己是属于哪个民族的——也是从聚落、建筑、非遗这三个维度;另外,也同样还要证明自己是属于自己的——这样才能与本民族的其他传统村落拉开距离。
拿侗族来说,其传统村落经常有以下共同特征:从聚落而言,侗族人集中分布于贵州、湖南、广西三省交界地带的山区,选址常临水;从建筑而言,其民居为干栏式建筑,公共建筑常有鼓楼、戏台和风雨桥这三种类型;从非遗而言,侗族人每年有祭“萨坛”的节庆活动。这些元素加起来,就使得侗族的传统村落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传统村落,也使得侗族区别于其他民族。
??云南红河州元阳县哈尼族村落(罗德胤?摄)
再比如哈尼族,其传统村落经常有以下共同特征:从聚落而言,哈尼族人集中分布于云南红河州的元江南岸,多选址于海拔1000~1800米的中高山区;从建筑而言,其民居以土墙、四坡草顶的“蘑菇房”最为典型,几乎没有公共建筑,但有寨神林、磨秋场等公共空间;从非遗而言,侗族人重要的节庆活动有二月年(昂玛突)、六月年(苦扎扎)和十月年(哈尼族历的新年),其中前两个节日分别在寨神林和磨秋场举行集体庆祝和祭祀。
再如傣族,其传统村落经常有以下共同特征:从聚落而言,傣族人集中分布于云南南部的西双版纳、德宏、红河等州,多选址于低海拔的临水区;从建筑而言,其典型民居为竹材或木材建成的、占地宽大的干栏式建筑,有的西双版纳和德宏州的傣族村子还建有佛寺;从非遗而言,傣族人信奉南传佛教(所以有佛寺),每年过泼水节。
以上三个是地域上呈集中分布的民族。有的民族在地域分布上是呈现分散特征的,比如苗族。苗族的传统村落,由于地域分散,其共同特征似乎不太明显。就建筑来说,苗族或许是由于受附近强势民族影响的原因,表现得种类多样,除常见的吊脚楼之外,也有土坯房、石砌房等。不过,苗族之所以成为一个独立民族,也存在一些共同特征,其中也会反映在村落上。比如从聚落而言,苗族村落多在海拔较高的山区(农业条件不理想,所以狩猎是维持生存的必要手段)。从非遗而言,苗族人信奉巫术,牯藏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
III区:民系片区
Ⅲ区是华南片区(包括广东和闽南,不包括台湾和海南),这是以民系特征为文化重要性的片区。这里的人口大都是汉族,为什么不将其直接划入I区而要单独列一个片区呢?原因是,这里的民系分化现象十分明显,但又没到各自成为一个民族的程度。从民系来理解华南地区的种种文化现象,往往是顺理成章的,比如语言、饮食、节庆等。用民系来划分传统村落,也符合这一地区的特殊情况。
造成华南地区民系现象突出的原因,是古代中原汉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迁徙到了这里,他们在带来先进的技术与文化的同时,也与当地原住民交流融合,从而形成了与中原、江南等地的汉族并行发展的人群。这些人群和现在中原、江南等地的汉族是不一样的,而且他们之间的差异也是显著的,所以学界只好用民系而不是民族来加以称呼。
华南地区的民系大致可以分为五个:客家、广府、闽南、潮汕和雷州。笼统地说,闽南、潮汕和雷州都属于“鹤佬人”,他们原本是一个民系,但由于分隔的时间较长,互相之间已经不认同。
华南地区的传统村落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宗族对村落的主导作用极为明显。浙江、江西等地的传统村落,宗族力量也是比较强的,但是在对村落的主导作用上,与华南地区相比还是要略逊一筹。其中一个表现是:浙江、江西等地村落在初建阶段,几乎是没有什么规划的,等村落发展到一定规模时才会有宗族出面来做统筹调整;而华南地区的村落,经常是在初建之时就已经由宗族来规划设计了。
广府民系的传统村落,特征是十分明显的。学术界称之为“梳式布局”,即村落的形状像一把梳子一样。“梳子”的每根“齿”都是一排房屋,其前端通常是祠堂或书院;跟在祠堂或书院后面的,是一个个小天井住宅,像糖葫芦串一样前后相接。在祠堂前面有宽宽的禾坪,禾坪前面有大型池塘。尽管“齿”的长度不统一,但是它们排列起来的规则感是相当高的。要实现这种规则感,在初建阶段就需要宗族出面做统一规划。
?福建永定县初溪村土楼群(薛林平?摄)
客家民系的传统村落,在华南五个民系之中可以说是最为多样的。它们经常表现为大型围屋的建筑形式,其种类大致可以归结为“客家四州”——赣州、汀州、梅州和惠州,分别对应着现在的赣南、闽西、粤东北和粤东南四个地区。尽管造型各有不同,但客家围屋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那就是祠堂与居住功能合一。
……
前言/序言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是近年兴起的一个热门话题,也是一个充满中国特色的研究课题,还是一个涉及多个行业同时又相对独立的领域。
之所以说传统村落是热门话题,是因为讨论和参与其中的人已经不再局限于遗产保护、规划设计等专业领域,而是扩散到了几乎所有的人文学科和相当数量的理工学科,扩散到了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部门,也扩散到了颇为广泛的普通国民。2012年9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牵头成立的传统村落专家指导委员会,可以说是一件具有标志意义的事件。专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是著名文化学者冯骥才先生。此前的一段时间,正是由于以冯先生为首的学者专家们在不同场合的大声疾呼和广泛宣传,保护古村落的主张才得到了政府的高度关注和认可,并由住建部会同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简称四部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
传统村落专家指导委员会成立后,很快就开展了评选中国传统村落的工作。当年10月,评选出第一批传统村落共646个。第二年(2013年)和第三年(2014年),又分别评选出915个和994个。三批一共评选出2555个传统村落,尽管对于拥有几百万个自然村的农业文明大国而言还是比例相当小的一部分,但是已经达到此前开展了十年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10倍左右。随着传统村落名录的公布,社会各界的关注力也在迅速提高。这尤其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媒体报道的大范围跟进;二是以云南、贵州、浙江、山东等为代表的省份,在组织申报传统村落的过程中有很强的竞争意识,努力提高本省在全国的排名;三是不少社会团体和学术机构在积极举办与传统村落有关的交流会议,并得到相关从业者的踊跃参与。
我们说传统村落是充满中国特色的研究课题,是因为我们面临几个不同于其他国家(尤其是欧洲各国)的特殊背景。
首先是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农业文明、历史悠久、幅员辽阔,从而造就了极为丰富的乡村文化遗产。
其次,我国在历史上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将存在。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们就以“剪刀差”的方式,优先保障城市工业的发展,导致了城乡社会的事实差别。1978年实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经济一度有较快发展,但其后随着沿海加工业的兴起,大量农村劳动力又被吸引到城市,从而不断加大城乡之间的差距。专家们普遍认为,我国的城市化率在达到50%~60%之后,将很难再大幅提高。这意味着在农村生活的人口,将长期保持在5亿以上。这与欧洲国家的城市化普遍在90%以上是有很大差别的。城市化率越高,农村人口就越少,房屋荒废的情况就越严重。所以在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欧洲乡村也经历过一片衰败的景象。我国农村长期保持一定数量的人口,对于乡村遗产的保护是有利有弊的。有利的一面是指房子只要有人住,就至少有了基本的维护,寿命可延长。有弊的一面是指村民普遍有拆旧建新的冲动,这又大大加速了对传统民居的破坏。另外,农业产出虽然在国家粮食安全上意义重大,但是反映到经济数字上却往往远低于工业和服务业,所以城市化率越高,就意味着城市反哺农村的力度可以更大,从而比较容易缩小城乡的收入差距。反观我国,由于农村人口的基数庞大,城乡差距将在很长的时期内难以消除,这导致我们在做传统村落保护的工作时,不得不先努力填平城乡之间的那道鸿沟。如此一来,保护成本就在无形中大大增加。
第三个特殊背景,是我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文化遗产保护(包括乡村遗产保护)的观念,是诞生并成熟于欧洲的。而欧洲乡村遗产的保护,最主要的力量是下乡购置第二居所的市民。大约从1970年开始,欧洲市民逐渐兴起了乡村度假的风气,先是由村民改造自家住房为市民提供住宿,之后发展到市民下乡买房自住。因为买房的人越来越多,就成了一个行业,而且是一个可以保值的行业。而在我国,由于宪法的此项规定,限制了市民下乡购房,自然也就将那些愿意投资于乡村民居保护的人拒之门外。
第四个特殊背景,是当前的中国正在经历一个旅游业暴涨的过程。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消息,2015年中国国内旅游突破40亿人次,旅游收入过4万亿元人民币,出境旅游1.2亿人次,中国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人次和国内旅游消费、境外旅游消费均列世界第一。遗产保护是一项成本相当高的事业,旅游收入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迅猛的旅游业,对传统村落而言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旅游业给遗产地带来的负面甚至破坏性的影响,也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均旅游消费不高,遗产地多半会走上大众旅游的路线,这时候因为游客数量多和旅游行为不当而产生的各类污染,都必须由遗产地来承担。中国近年来的旅游业,除出国游之外,城市游、风景区游和乡村游大致上是三分天下,其中又以作为新起之秀的乡村游,发展势头最为强劲。乡村游的主要目的地,就是传统村落(包括已经列入国家和省级名录的,也包括那些有条件列入但还没列入的)。但实际上,由于此前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在各方面的差距,我们大部分的乡村是没有做好从事旅游业的准备的。不管是基础设施、吃住条件,还是服务意识、管理水平,乡村都远远比不上城市和风景区的。在此前提下,旅游业对传统村落的冲击就显得尤为剧烈。
第五个特殊背景,是我们的遗产观念尚未普及。这是一个更为根本的因素。不少去过欧洲的人都知道,欧洲各国对遗产保护有着相当完备而严格的法律,破坏遗产是要被罚款甚至抓去坐牢的。于是就有专家建议,中国政府也应该出台更为严格的法律,以保护文物单位之外的文化遗产。其实这是本末倒置了。法律是国民集体意志的固化,只有当大部分国民对某件事情或某种观念有了统一认识之后,才有可能形成法律条文。在此之前,即使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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