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瞭解中國漢字文化發展淵源的必讀書
一部連續再版數十次、影響深遠的漢字學普及讀物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一本漢字學通俗讀物,分上、中、下三篇。上篇從文字的起源講到文字的變遷、廢棄和增加,對甲骨文、古文、篆文、隸書等都有相當的說明;中篇說明六書的次第及功用,並分彆用實例闡明各自的內容;下篇是研究漢字學的書目。這是為研究漢字學的人提供的一部基礎參考書,其中顯示瞭作者博而能約的能力。
作者簡介
鬍樸安,本名韞玉,字樸安,安徽涇縣人,近現代著名文字訓詁學傢、南社詩人。鬍先生從事漢語文字教學與研究工作數十年,先後任教於上海大學、國民大學、群治大學等名校。其代錶作有《中國文字學史》《中國學術史》《漢字簡史》等,影響深遠。
目錄
001 序
003 上編 文字源流
005 第一章?文字通論
013 第二章?字音的原起
019 第三章?字義的原起
027 第四章?字形的原起
033 第五章?甲?文
039 第六章?古?文
047 第七章?篆?文
053 第八章?隸?書
057 第九章?文字廢棄
063 第十章?文字增加
069 中編 六書條例
071 第一章?六書通論
079 第二章?象形釋例
085 第三章?指事釋例
091 第四章?會意釋例
097 第五章?形聲釋例
105 第六章?轉注釋例
113 第七章?假藉釋例
121 下編 研究書目
123 第一章?《說文》
153 第二章?形體辨正
159 第三章?古籀與小篆
163 第四章?金?文
165 第五章?《說文》中古籀
169 第六章?甲骨文字
173 第七章?隸?書
176 編後記
精彩書摘
第五章
甲?文
一 甲文的發見和名稱
清光緒二十五年己亥,河南安陽縣西五裏,一個小屯發見龜甲和獸骨,上麵都有刻辭。這個小屯在洹水的南邊,是殷商武乙的都城。《史記·項羽本紀》所謂“洹水南,殷虛者”便是。刻辭裏麵,殷代帝王名號很多,因此便有人斷定是殷代的遺物,稱為“殷虛書契”,“契”是刻的意義,即是刻文字在龜甲上。或稱為“契文”,或稱為“殷契”,又因為刻辭上都是貞蔔的話(貞蔔即是問蔔),所以又稱為“殷商貞蔔文字”,普通稱為“龜甲文”,或稱為“龜甲獸骨文字”;這裏稱為“甲文”,是一種簡稱,和《說文解字》簡稱為《說文》一樣。
二 研究甲文的人
甲文齣土的時候,為福山王懿榮所得,王氏死庚子之難;盡歸丹徒劉鶚,劉氏墨拓數韆紙,景印《鐵雲藏龜》一書,其書雖未有考釋,然已引起世人注意。後劉氏得罪發邊,所臧散失;日本考古傢爭相購買,日人林輔泰著一文,揭之於史學雜誌;研究甲文的人,日見其多。
國內研究甲文的學者,當首推瑞安孫詒讓,著《契文舉例》一書,但未能洞悉奧隱。後來上虞羅振玉搜羅龜甲很多,經過他的考釋,甲文便漸漸可讀。繼羅氏而起的,要推海寜王國維,他將甲文運用到古史上,甲文的價值,愈覺增高起來。
其他如丹徒葉玉森、天津王襄、丹徒陳邦懷、番禺商承祚等,惟葉氏所著《說契》《研契枝譚》《殷契鈎瀋》,頗有糾正羅氏的違失;其餘著作,皆未能齣羅、王二氏的範圍。鬆江聞宥,研究甲文,欲為甲文整成一統係,其見頗卓,當能自成一軍;但全功尚未告竣。國內研究甲文的學者尚多,這裏但舉著者所知的記在上麵。
三 甲文的真僞和價值
自甲文發見以後,信為真殷代文字的人極多;疑其假的人絕少。餘杭章炳麟不信甲文,但亦未曾發錶過強有力不信的理由。著者對於甲文,沒有確實證據,證明甲文是假的,故不敢貿貿然斷甲文是假;但著者個人的意見,以為若必定確信甲文是真的,必須經過兩種考驗:(甲)地質學傢的考驗;將龜甲入土的淺深,考驗年代的遠近。(乙)化學傢的考驗;將龜甲獸骨一一分析,考驗其變化的久暫。現在沒有經過這兩種考驗,僅僅根據文字的考證,多少總有點的可疑;我不懂地質學與化學,不能做上述二種考驗的工作,對於甲文隻能抱不敢信不敢疑的態度。我現在本確信甲文的人,將文字上考證所得的價值,列舉在下麵:
(甲)殷都邑的考證;
(乙)殷帝王的考證;
(丙)殷人名的考證;
(丁)殷地名的考證;
(戊)文字的考證;
(己)文章的考證;
(庚)禮製的考證;
(辛)蔔法的考證。
上麵八項,可以約為三項:(甲)曆史上的價值。(乙)文章上的價值;(丙)文字上的價值。(甲)(乙)兩項價值,與文字學沒有關係,可不必論;在文字學上所當研究的是第三項價值,現在將第三項價值,記四條於下麵:
(甲)籀文即是古文,並非彆有創製和改革。例如《說文》“四”字,籀文作“”,甲文中的“四”字,正是作“”。
(乙)古象形文以象物形為主,不拘筆畫繁簡異同。例如:
羊——“”“”“”“”
馬——“”“”“”“”
豕——“”“”“”“”
犬——“”“”“”“”
以上諸字重文,筆畫繁簡,皆有異同;然都肖羊馬豕犬的形狀。拘拘於筆畫,是經過整理以後的文字。
(丙)與金文相發明。用甲文證金文,常見的字,相閤的十有六七。例如毛公鼎“餘”字作“”,盂鼎“盂”字作“”,和甲文相同。
(丁)糾正許書的違失。《說文》中文字,有許多不得其解的,或解而不通的,甲文可以糾正。例如“牢”字,《說文》作“”,從“牛”、從“鼕”省;甲文上“牢”字,有“”“”“”“”“”“”諸形,都是象闌防的形狀,並非從“鼕”省。
甲文在文字學上的價值,有這樣大;其他在文章上,曆史上,當然也有相當的貢獻。我極希望研究甲文的學者,先在龜甲的本身上,作精密的考驗,倘龜甲的本身,沒有問題,則對於學術上的貢獻,真是不可限量。
第六章
古?文
一 金文中古文和《說文》中古文的異同
許叔重《說文解字》敘:“重文一韆一百六十三。”(按今覆毛初印本和孫、鮑二本都是一韆二百八十,毛刻改本是一韆二百七十九。)所謂重文,即是古文,籀文,或體,三種。除或體外,古文,籀文,都可稱為古文;可是將後世齣土的金文來比較,大多數不相符閤。如《說文》:“示”古文作“”;“玉”古文作“”;“中”古文作“”,籀文作“”;“革”古文作“”;“畫”古文作“”作“”;“敢”古文作“”,籀文作“”,都不見於金文。金文中習見的字,如“王在”的“在”作“”;“若曰”的“若”作“”;“皇考”的“皇”作“”;“召伯”的“召”作“”;“邾子”的“邾”作“”;“鄭伯”的“鄭”作“”;都不見於《說文》。又如金文以“”為擇,《說文》:“‘’引給也。”不言古文以為擇字;金文以“乍”為作,《說文》:“‘乍’止也;一曰亡也。”不言古文以為作字。總之金文中的古文,與《說文》中的古文,各自不同。關於不同的原故,有兩個主張:
(甲)吳大澂的主張:《說文》中的古文,是周末的文字;金文中的古文,是周初的文字。——《說文》中的古文,是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的古文,不是真古文。
(乙)王國維的主張:《說文》中的小篆,本齣於大篆。《說文》中的古文,是戰國時六國的文字,用以寫六藝的。《說文》中的古文,是東土文字;金文中的古文,是西土文字。
這兩個主張,究竟是不是定論,或孰是孰非,尚待研究。不過近來新齣土的三體石經,都和《說文》中的古文相閤;就是《說文》中的古文,和金文中的古文,也間有相同的。可見《說文》中的古文,實有兩種:一種是鼎彝中的文字;一種是六藝中的文字。不過六藝中的古文多,鼎彝中的古文少;吳氏不察,說許氏不見古籀真跡,未免太過。
二 古文的形義是最初的形義
《說文》中的文字,都是形由義生,義由形起,似乎都是初形初義;但是考證古文,便知《說文》中的文字,已經變更瞭。例如“天”字,《說文》:“顛也”,是最初的義,古人隻知有顛,不知有天;天的名是從顛的意義引申齣來的。《說文》“天”字的組織從“一”“大”,和“顛”的意義不閤,可見不是最初的形;古文“天”作“”,“”是人形,“·”就是“顛”的形,形與義便相應瞭。古文的形義,在文字學上,極有研究的價值;不過古文繁簡不一,異形極多;各傢的釋文,又復紛如聚訟。吳大澂著《字說》三十二篇,關於古文的形義,很有發明。現在舉其“齣”“反”字說在下麵,為研究古文形義者介紹。
“齣”“反”字說:“古‘齣’從‘止’從‘’;‘反’為‘齣’之倒文,二字本相對也。古文‘止’字,象足跡形,有嚮左嚮右之異;有前行倒行之彆;右為‘’即‘’。左為‘’即‘’。讀若撻。嚮右為‘’即‘’,小篆作‘’,苦瓦切。嚮左為‘’,即‘’,小篆作‘’,讀若黹。兩足前行‘’小篆作‘’,加‘’為‘’。兩足倒行為‘’,小篆作‘’,加‘’為‘’。兩足相並為‘’,小篆作‘’,讀若撥。兩足相背為‘’,小篆當作‘’,今作‘’。以足納屨為齣,當作‘’,變文為‘’。倒‘齣’為‘’,當作‘’,變文為‘’。古禮齣則納屨,反則解屨,‘’象屨在足後形。‘齣’‘反’二字正相對;與‘陟’‘降’二字同。《說文解字》‘齣’進也;象艸木益滋上齣達也。‘反’覆也;從‘又’反形。蓋文字屢變而不得解,古義之廢久矣。《詩》:‘繩其祖武’,‘履帝武敏歆’;《禮記》:‘堂上接武,堂下布武’之武,疑亦從兩‘止’,古文作‘’即步字,後人誤釋為武,與‘止’‘戈’之義絕不相閤也。”
觀“”“”二字,小篆變為“”“”,與初形初義,悉不相符,可見求文字最初的形義,當考諸古文;這裏不過舉“齣”“反”二字為例,學者觀吳大澂《字說》全書,當更明白。
三 古文和籀文
自從《漢書·藝文誌》以史籀為周宣王的大史;後來許叔重解《說文解字》也是如此說法,“籀文”便公認為在古文以後、篆文以前的一種書體;二韆年來,沒有人否認過。近來海寜王國維著《史籀篇疏證》,始創說,史籀是書的篇名,不是書體的名;因《說文》中的籀文與殷周的古文,很多相同的,現在略記幾個字在下麵為例:
“”籀文“”;按盂鼎“”字作“”,從“米”在豆中,以進之;從“米”與從“”的意同。“”即從“”省聲,又甲文與散氏盤“登”字都與籀文同。
“”籀文“秦”;按盄龢鍾和許子簠“”字如此作。
“” 籀文“邕”;按毛公鼎“雝”字作“”,從“”,與籀文“”字,都是象邕城池的形;篆文變“”為邑,遂為會意。
“”籀文“四”;甲文及金文中“”字,都是如此作,與籀文同;惟郘鍾“四”作“”,與篆文略同。
據以上幾個字看來,《說文》中的籀文,未必齣自《說文》中的古文,因《說文》中的古文,與周古文相同的,反比籀文少。許叔重說:“宣王大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這句話很有疑問;王國維說,籀文不是書體名稱。他的理由有兩點:(甲)史籀是太史讀書的意思;“籀”和讀同,不是人名。(乙)史籀篇的文字,是周秦間西方的文字;沒有傳到東方,所以和東方文字不同。這兩個理由,很有價值;第二點尤其有價值。
籀文和篆文是戰國時代秦國的文字,秦國是西周的故都;秦國本身沒有文化,都是西周的文化,所以文字與西周相近,沒有什麼變更;周朝從東遷以後,文化由陝西到河南,由河南到山東;山東尤其是文化的中心點,文化發達,文字也隨著演變,東方的文字,當然與西方不同。六藝是孔子刪訂的,所以書寫六藝的文字,都是東方文字。如此研究,古籀的問題,完全可以解決瞭。
第七章
篆?文
一 篆文和古文
論文字發達的程序,後起的字形,大都從初起的字形蛻化而來;篆文雖是秦代製造,但是因古文不變的極多。張行孚著《小篆多古籀考》一篇,證據極為詳確,他舉齣兩個例:(甲)例如“於”古文“烏”,小篆“菸”“淤”等字,都從“於”聲,籀文“磬”,小篆“聲”“磬”等字,都從“殸”。這個例,便是已廢為古籀,而仍見於小篆偏旁的。(乙)例如“”古文“瑁”,“”字“目”字,都是小篆。“”籀文“韙”,“心”字“韋”字,都是小篆。這個例,便是仍作小篆,而見於古籀偏旁的。由張氏所舉兩例看來,現在《說文解字》中九韆三百五十三字中,和古文相同:大約古籀和小篆相同的,李斯隻錄小篆;小篆和古籀不相同的,錄小篆以後再錄古文或籀文。但是張氏所舉古文,都是《說文》中的古文;多數是六藝中的古文,和東土文字相近,和西土文字相遠;似乎篆文和古文,又發生一個問題瞭;其實六藝中的文字,和鼎彝上的文字,雖然不同,不過是作法和體勢的差異;東土文字,必是由西土文字蛻化齣的。我們考證金文,便可以明瞭有許多文字,雖然和小篆不同,其意義仍相似;例如“”古文,“”小篆,從“行”從“辵”,意義是同的。“”古文,“”小篆,從“口”從“言”,意義是同的。其他如“”古文,“”小篆;古文的“王”,從“二”從“”;篆文的“王”,從“丨”貫“三”,形不相似。古文地中有火,火盛曰“王”,小篆通天地人謂之“王”;意義亦毫不同。我們雖不能據以考見古文遞變為小篆的痕跡;但是,就其不同的一點,加以研究,不外是:(甲)組織的不同;(乙)筆畫的差誤;都可推測得齣來,學者本這個方法,做有係統的研究,定可以找得齣文字發達的程序。
二 或體和俗體
《說文解字》重文中,除古文、籀文、奇字而外,又有或體和俗體兩種。自從大徐本所謂“或作某”的,小徐本有時寫為“俗作某”,因此學者都以為或體是俗字;著者的意見,非但或體不是俗字,便是俗體也有相當的價值。或體和俗體兩種,都是小篆的異文;漢時通行的文字,和六書條例不相違背的。許叔重著《說文解字》,本是解釋文字的條例,以糾正當時的俗書;豈肯紀錄俗體字,自亂條例。試看馬頭人為“長”,人持十為“鬥”,一類的俗字,《說文解字》中便一個也找不齣,並且在敘裏麵,特為提齣來,斥為不閤六書的條例;大概《說文解字》所錄的俗體,都是當時所通用,信而有徵,閤於六書條例的。現在將張行孚、許印林二人的主張,記在下麵:
(甲)張行孚的主張:“字之有正體,或體,猶之詩之有齊、魯、韓,雖在同時,乃彆有師承也。而王氏筠則謂《說文》之有或體也,亦謂一字殊形而已;非分正俗於其間也。正體之字,以或體為偏旁甚多,若以其或體而概廢之,則正文之難通者,不既多乎?”
(乙)許印林的主張:不惟或體非俗體,即俗體亦猶之或體也。俗,世俗所行,猶《玉篇》言“今作某”耳;非對雅正言之,而斥其陋也。鄭康成之注《周禮》也,曰:“‘捲’,俗讀也,其通則曰‘袞’。”以今考之,“捲”之讀不必俗於“袞”,而鄭雲俗者,謂記禮時世俗讀“袞”為“捲”,故記作“捲”字;而“其通則曰‘袞’”,者,謂通其義,通,猶解也;非謂“袞”通雅而“捲”俗鄙也。許君所謂俗,亦猶是矣。
照上麵兩個主張看來,可見或體並不是俗字;況且有許多或體字,是從正體省的;甚且即是正體初文。例如或體“康”,即是正體“穅”的省文;也可以說是正體“穅”的初文。或體“”,即是正體“淵”的省文,也可以說是正體“淵”的初文。不過或體也有應該要分彆的,許印林說:“或體有數種,或廣其義,或廣其聲;廣其義者無可議,廣其聲則有今古之辨。”大概廣其聲的或體,不盡齣於秦篆;也有漢人所附益的。例如“芰”杜林說作“茤”,用古音分部考證,“芰”從“支”聲,“支”屬支部;“茤”從“多”聲,“多”屬歌部;和周秦的音不閤瞭。據此看來,俗體當是後人孳乳的文字;或體是通行已久的文字;都不背文字的條例,都有存在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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