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全球化时代,人们越来越感受到自己只不过是生活在一个时刻变化但又确实由历史规律决定的状态当中,人的存在的本原性基础仿佛已经不复存在,不确定性似乎成为标识当代生活状况*为显著的特征。在这种不确定性持续演化的过程中,人不得不竭力提高自己的生活技能去适应他所遇到的生活,不断调整自己的生活姿态去适应他在周围环境中的地位,努力说服自己相信一切变化着的东西就是*真实的东西。生活依其所是的样子被全盘接受,人被一种****的危机感裹挟着在尘世中奔波忙碌,却全然忘记了为什么要如此奔忙不已,以至于丧失了追求生活之应然状态的精神动力。在一个号称“知识爆炸”的时代,我们恰恰缺少关于自身存在之道德合法性的基础性知识。
古罗马人塞涅卡说:“愿意的人,命运领着走;不愿意的人,命运拖着走。如若将这种不确定性看成人类的宿命,我们姑且跟着命运走好了。但如果人还能够作出自我决断,我们能否选择与命运结伴同行?”
敏感与迟钝乃是心灵的一体两面。面对喧嚣尘世,有人刻意进取,有人淡然处之,有人迂回进入。但凡“以学术为志业”者,虽不甘心沉沦于世俗当中,然亦不可无视现实生活的变迁。事实上,对于人来说,世界物象如何呈现出来且将如何变化,其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如何理解大干世界并以何种方式进入其中。关于人的存在的知识是人的生命价值与精神价值得以生根与得到安置的基础,人只要没有被完全事实化或客体化,就总是有机会从心灵深处体悟到自己的本原性存在,从而意识到自己应该担负起作为人的职责与使命。从存在论进而从价值论的角度重新审视人的生存处境并确立起生活的意义,理应成为当下所有具有真诚信念与责任担当的学人所共同面对的时代课题。
对生活的意义与价值问题的追问乃是时代*深层意识的反映。德国哲学家鲁道夫·奥伊肯认为,人必须弄清他在宇宙中的地位,并据此来调解他的活动,而避免沉溺于任何有悖于万物之理、有悖于他自身的诚实本性的幸福。这喻示着我们必须把当下的生活看做一个整体,以此方可作出价值判断,真正找寻到生活的意义。
在伦理学家麦金泰尔看来,当代人类的道德实践处于深刻的危机当中,社会生活中道德判断的运用充满纯主观色彩,道德选择缺少客观依据,人的德性从曾经拥有的中心位置退居到生活的边缘地带;这种道德危机典型地表现为混乱的道德论争与模糊道德语言的运用,关于战争道德合法性的争议就是其中*典型的例证。显然,正如麦金泰尔所察觉到的那样,无论从存在论还是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战争的道德合法性都是关乎人类生活意义的根本性问题,它不仅一直是塑造人类历史之概貌的重要力量,而且仍然是制约人类未来发展之走向的主导性因素之一。在人们竞相宣示“主体性的黄昏”甚或“主体性的沉沦”的历史关口,“军人主体性”问题却正在被一种全新的责任意识激发出来,而军人自己能否面对这一问题并从中找寻到答案,可能成为其在战场上生死博杀的前提性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各国军队无不着力强化军人的价值取向,以期养成军人独特的核心价值观。
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养成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探究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学理基础,有助于军人把握军事行动的文化内涵,理解战争行为的道德性质,强化职业担当的使命意识,从而为其思想行为提供较为完备的确定性与一致性。
正是基于以上诸多考虑,我们属意于探讨“军人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学基础”这一问题,既视之为拓展军事伦理学研究的有益尝试,更希望为当代军人思考军旅生涯的价值意义提供一个富有张力的理论空间。
目录
导论 军人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学视界
一、国际社会软环境的律动与核心价值观的凸显
二、文化哲学视域中的军人核心价值观
三、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军事伦理维度
上篇 军人核心价值观的伦理维度
第一章 军事伦理文化与军人核心价值观
第一节 战争的伦理文化内涵
一、战争的文化使命
二、战争的伦理特质
三、战争的伦理文化价值
第二节 军事伦理文化的理论形态
一、和平主义取向的军事伦理文化
二、尚武主义取向的军事伦理文化
三、正义论取向的军事伦理文化
第三节 建设我军特色的军事伦理文化
一、我军军事伦理文化传统的形成
二、建设我军军事伦理文化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
三、创新发展我军军事伦理文化
第二章 和平主义伦理与军人核心价值观
第一节 战争与和平:永恒的话题
一、战争何为
二、“永久和平”何以可能
三、从战争走向和平
第二节 和平主义伦理思想
一、和平主义思想的形成
二、和平主义的基本理念
三、和平主义伦理思想评析
第三节 在维护世界和平中实现我军核心价值
一、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军的历史使命
二、我军参与维和行动的卓越表现
三、着力打造我军“和平之师”的道德形象
第三章 正义战争理论与军人核心价值观
第一节 战争正义性问题的历史源流
一、中国传统正义战争思想
二、西方正义战争思想的演变
三、正义战争理论的当代流变
第二节 正义战争理论的价值取向
一、正义的战争
二、战争中的正义
三、正义战争理论的价值审视
第三节 着力提升我军“正义之师”的形象
一、我军“正义之师”形象的理论支撑
二、我军“正义之师”形象的现实表现
三、新时期我军“正义之师”形象的提升
……
下篇 军人核心价值观的道德维度
精彩书摘
《军人核心价值观伦理学基础》:
三、正义战争理论的当代流变
在当今理论界,人们越来越关注正义战争理论的实践合理性问题,各种思想潮流和理论流派都试图将战争正义性问题纳入自己的话语体系中进行讨论,以至于衍生出种种激进主义的道德论调。总体上看,激进的道德主义强调战争目的的正义性,认为战争手段和结果的正义是次要的,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赞同用“战争来结束一切战争”、“用战争来实现世界的和平与统一”。无疑,激进道德主义与格劳秀斯所开创的法理性正义传统是针锋相对的,后者更多地强调程序正义,而前者则主要受到康德主义传统和普世主义传统的影响,主张以善恶二元论来看待正义战争,强调战争在达致人类终极目的方面的重要意义。由于战争的双方都倾向于认为自己的事业合乎道义原则,而且在缺乏公正判断的情况下获胜者总能像在一战后签订《凡尔赛条约》那样,把自己的“道德真理”强加到被征服者的身上,这就使得“目的的正义性”从根本上消解并取代了“手段的正义性”,从而将正义战争理论转换成一种纯粹的道德动机论了。
进一步地看,“干涉主义”就是这一思想倾向的一个重要衍生物。这种观点强调,人类社会存在着一些适合所有文明形态与文化类型的普遍价值,自由民主高于威权政治,且人权高于主权;国际社会的最终构成是人类个体而非国家,因而国家主权和中立权都是有限的,国家应当遵守并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维护并推进自由民主和基本人权;国家不仅有权保护自身权益,还有义务保护他者的权益,国际法应该允许国际社会和特定国家为维护人类根本的民主和人权权利而对他国进行干涉。在当代国际舞台,干涉主义大行其道,深刻地影响着国际政治新秩序的形成与发展。
从理论上看,激进道德主义尤其是干涉主义无疑是对正义战争理论传统的反动,它在绑架正义战争理论并驱使其为追逐特定利益的同时,曲解了正义战争理论据以建构起来的原初目的或出发点,从而将“战争权利”转换成了“战争义务”。历史地看,尽管中西方传统文化中的正义战争思想都允许为了维护人类的自然权利而干涉他国,也不反对将战争作为一种惩罚和保护手段,但这种“战争权利”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前提基础上,即国家参与正义战争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并且这种战争权利只能是出于维护普遍道德准则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而非谋求一国私利的目的。与之不同,干涉主义从道德理想主义出发,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在实践中蜕变为强权干涉他国的借口,最终沦为“民主和平的自由化大战略”的工具。
另一方面,干涉主义所主张的“正义战争”夸大了主权与民主、不干涉原则与人权原则之间的矛盾,在实践中往往难以达成目标、手段和结果的平衡,因而从根本上抽空了正义战争的本质内涵,颠覆了正义战争的内在价值。显然,干涉主义并非对战争道德思考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而是怀抱一种特别的道德优越感和自以为是的普世主义情怀对待全世界,试图通过战争手段矫正所有那些被认定的“不正义”。实际上,在传统正义战争理论中,禁止战争的义务与维护人权的义务如同一个硬币之两面,是同一实践过程的两个面向,而在当代国际社会,人权却变成为发动战争的理由。因此,从正义战争的基本原则出发来严格限定干涉主义行径的泛化,在当前就显得尤为重要。倡导“道德中立”的正义战争理念正是基于这一背景应运而生,其主张通过禁用某些特定种类的不人道武器,希望以此缓解战争所带来的恐怖后果,并迫使军队保护平民和给予战俘人道主义待遇,同时禁止吞并行为的发生。
……
前言/序言
全球化时代,人们越来越感受到自己只不过是生活在一个时刻变化但又确实由历史规律决定的状态当中,人的存在的本原性基础仿佛已经不复存在,不确定性似乎成为标识当代生活状况最为显著的特征。在这种不确定性持续演化的过程中,人不得不竭力提高自己的生活技能去适应他所遇到的生活,不断调整自己的生活姿态去适应他在周围环境中的地位,努力说服自己相信一切变化着的东西就是最真实的东西。生活依其所是的样子被全盘接受,人被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裹挟着在尘世中奔波忙碌,却全然忘记了为什么要如此奔忙不已,以至于丧失了追求生活之应然状态的精神动力。在一个号称“知识爆炸”的时代,我们恰恰缺少关于自身存在之道德合法性的基础性知识。
古罗马人塞涅卡说:“愿意的人,命运领着走;不愿意的人,命运拖着走。如若将这种不确定性看成人类的宿命,我们姑且跟着命运走好了。但如果人还能够作出自我决断,我们能否选择与命运结伴同行?”
敏感与迟钝乃是心灵的一体两面。面对喧嚣尘世,有人刻意进取,有人淡然处之,有人迂回进入。但凡“以学术为志业”者,虽不甘心沉沦于世俗当中,然亦不可无视现实生活的变迁。事实上,对于人来说,世界物象如何呈现出来且将如何变化,其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如何理解大干世界并以何种方式进入其中。关于人的存在的知识是人的生命价值与精神价值得以生根与得到安置的基础,人只要没有被完全事实化或客体化,就总是有机会从心灵深处体悟到自己的本原性存在,从而意识到自己应该担负起作为人的职责与使命。从存在论进而从价值论的角度重新审视人的生存处境并确立起生活的意义,理应成为当下所有具有真诚信念与责任担当的学人所共同面对的时代课题。
对生活的意义与价值问题的追问乃是时代最深层意识的反映。德国哲学家鲁道夫·奥伊肯认为,人必须弄清他在宇宙中的地位,并据此来调解他的活动,而避免沉溺于任何有悖于万物之理、有悖于他自身的诚实本性的幸福。这喻示着我们必须把当下的生活看做一个整体,以此方可作出价值判断,真正找寻到生活的意义。
在伦理学家麦金泰尔看来,当代人类的道德实践处于深刻的危机当中,社会生活中道德判断的运用充满纯主观色彩,道德选择缺少客观依据,人的德性从曾经拥有的中心位置退居到生活的边缘地带;这种道德危机典型地表现为混乱的道德论争与模糊道德语言的运用,关于战争道德合法性的争议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证。显然,正如麦金泰尔所察觉到的那样,无论从存在论还是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战争的道德合法性都是关乎人类生活意义的根本性问题,它不仅一直是塑造人类历史之概貌的重要力量,而且仍然是制约人类未来发展之走向的主导性因素之一。在人们竞相宣示“主体性的黄昏”甚或“主体性的沉沦”的历史关口,“军人主体性”问题却正在被一种全新的责任意识激发出来,而军人自己能否面对这一问题并从中找寻到答案,可能成为其在战场上生死博杀的前提性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各国军队无不着力强化军人的价值取向,以期养成军人独特的核心价值观。
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养成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探究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学理基础,有助于军人把握军事行动的文化内涵,理解战争行为的道德性质,强化职业担当的使命意识,从而为其思想行为提供较为完备的确定性与一致性。
正是基于以上诸多考虑,我们属意于探讨“军人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学基础”这一问题,既视之为拓展军事伦理学研究的有益尝试,更希望为当代军人思考军旅生涯的价值意义提供一个富有张力的理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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