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创新了信访法治化研究的理论方法,通过结合“信访行政人”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博弈论、阿罗不可能定理和公共危机管理视角,提出了“信访一体化”理论,将信访的民主性、科学性与合法性有机统一,打通了学科局限,从理论上探索出中国信访法治化之规律,提出信访法治化之战略选择。本书结合我国20余省、市、区、县信访法治化创新实践之调查结果,提出了信访制度改革七条可行对策:一是信访功能的重新界定,二是转变观念、加快信访立法进程,三是完善信访前置性预防反馈机制,四是健全信访管理制度、合理划分职责权限,五是健全信访问责与考核机制,六是建立完备的信访导入、复核与终结机制,七则建议引入“信访中介”、建立基层信访组织;并对“阳光信访”、责任倒查、制度借鉴路径予以展望。
作者简介
廖秀健(1967—),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信访法治与法治中国研究中心副主任,挂职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九三学社湖南省委第六、七届委员,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研究方向:行政法学、法经济学、危机与风险管理。出版《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法经济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美国对华反倾销法经济学研究》、《农业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法经济学》、《房地产合同》等著作,主编或者参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全国统编教材,在《中国行政管理》、《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主持或者参与国家、省部级课题10余项。
目录
第一章信访法治化的理论基础 /
一、信访 /
(一)信访的含义 /
(二)信访的特征 /
(三)信访利益的归属与本质 /
二、信访的地位与作用 /
(一)信访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环节 /
(二)信访是保障人民主权的重要政治手段 /
(三)信访是公民参政议政的基本政治社会化方式 /
(四)信访是党和政府倾听民意的重要途径 /
(五)信访是维护政府公信与司法权威的潜在行为 /
三、信访法治化的规范分析 /
(一)“法制”与“法治” /
(二)信访法制化与法治化 /
(三)信访法治化的价值 /
四、信访法治化的理论基础 /
(一)一般的学理界定与文献梳理 /
(二)信访一体化理论 /
(三)“信访行政人”理论 /
(四)公共选择理论 /
(五)博弈论 /
(六)阿罗不可能定理 /
(七)公共危机管理理论 /
第二章信访法治化的历史考察与可行性分析 /
一、信访法治化的历史考察 /
(一)中国古代信访制度及其功能演变与评述 /
(二)中国近代信访制度及其功能演变与评述 /
(三)中国当代信访制度及其功能演变与评述 /
二、信访法治化的可行性分析 /
(一)信访制度存废之争 /
(二)信访制度的价值与可行性 /
(三)信访法治化的可行性分析 /
第三章信访法治化的现实与困境 /
一、我国当前主要社会矛盾分析 /
(一)主要的矛盾表现 /
(二)矛盾的主要特征 /
(三)矛盾产生的根源 /
二、我国信访的基本现状与困境 /
(一)信访案件基数大且涉及范围广、总量下降但质量有待提升 /
(二)信访体制建设逐渐完备、“截堵”现象仍十分严重 /
(三)信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基本法缺失 /
(四)网络化治理成常态,效力、配套制度相对不足 /
三、我国信访法治化的现状与困境 /
(一)信访功能——越位与错位的交织 /
(二)信访立法——前进与滞后并存 /
(三)信访终结——增权与削权的失衡 /
(四)信访导入——人治向法治的过渡 /
(五)信访观念——传统与现代的冲突 /
第四章我国当前信访法治化困境的成因分析 /
一、信访法治化困境成因概述 /
二、“人治”与“法治”冲突 /
(一)信访工作的两难困境 /
(二)救济中的“人治”与“法治”矛盾 /
三、新旧信访观念冲突致使信访立法滞后 /
(一)新旧信访观念冲突的表现 /
(二)新旧信访观念冲突导致信访立法滞后 /
四、信访功能的定位陷入理论与现实的困境 /
(一)信访功能陷入虚化与强化的两难境地 /
(二)信访功能的法律定位模糊 /
(三)信访功能与法律功能相冲突 /
(四)信访的有效性难以实现 /
五、信访受理、监督、终结和导入机制衔接不协调 /
(一)信访受理、监督、终结和导入机制的法律支撑有限 /
(二)信访受理机制存在“高层化”与“基层化”的矛盾 /
(三)信访办理、终结、导入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 /
六、创新信访渠道的阻碍 /
(一)“网上信访”渠道存在弊端 /
(二)拓宽信访渠道存在体制障碍 /
第五章各地信访法治化的探索与创新 /
一、信访前置性预防机制 /
(一)陕西省“网络问政—网络理政平台” /
(二)上海城市“一号通”热线服务工作机制 /
(三)湖北武汉“政府职能部门将公示制度” /
二、信访听证制度 /
(一)广东白云信访积案听证化解制度 /
(二)河北“非访”事项听证模式 /
三、律师信访参与机制 /
(一)甘肃天祝“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
(二)上海杨浦“政府—律师—信访人”新型三元模式 /
(三)湖北恩施“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基层治理制度 /
四、信访问责考核机制 /
(一)湖南“非法上访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制度 /
(二)广东白云“信访达标”官员考核制度 /
(三)河北省“信访人评价信访工作满意度”制度 /
五、信访代理机制 /
(一)湖北京山高岭村“信访代理制” /
(二)四川仁寿“三三”调解代理制度 /
六、信访新型接待、办理工作机制 /
(一)山东青岛“1+6+N”联合接访模式 /
(二)湖南岳阳“十帮一”疑难信访化解模式 /
(三)北京市“街乡—区县—市”联合接访平台 /
七、信访第三方参与机制 /
(一)江西吉安信访第三方力量参与机制 /
(二)山东济南信访积案“第三方评查处置”机制 /
第六章信访法治化改革的建议与对策 /
一、信访功能的重新界定 /
(一)双向沟通——长效的前置性沟通反馈机制 /
(二)多重监督——必要的多重监督制约机制 /
(三)有限救济——非前置性的有限权利救济机制 /
二、转变观念、加快信访立法进程 /
(一)树立信访法治理念、人本理念、效率理念和大信访理念 /
(二)修改《信访条例》、制定统一《信访法》 /
三、完善信访前置性预防反馈机制的路径 /
(一)“阳光信访”模式 /
(二)“信访专员”道路 /
四、健全信访管理制度、合理划分职责权限 /
(一)信访前置——“公民问政”向“公民理政”的转变 /
(二)明确信访救济范围与边界——信访分类管理制度 /
(三)赋予信访部门监督奖惩实权——信访归口与层级管理制度 /
五、健全信访问责与考核机制 /
(一)健全信访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考核机制 /
(二)信访责任追究机制——“责任承包”的倒逼 /
六、建立完备的信访导入、复核与终结机制 /
(一)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导入机制 /
(二)健全信访终结制度 /
七、信访中介——建立基层信访组织 /
(一)“信访中介”的概念、功能界定 /
(二)发展基层信访组织的对策建议 /
附录一山东省信访条例 /
附录二青白江区信访工作约谈、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
附录三盘县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度(试行) /
展望 /
结论 /
致谢 /
信访法治化研究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电子书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