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从意识形态对社会治理的作用来看,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旗帜和方向,它内在地规定了我国社会治理的内容和目标。具体说,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对于社会治理主要有六个方面的作用:
其一,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理论引领作用。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价值目标和蓝图,对社会治理发挥着理论引导的作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总结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发展规律和要求的正确认识,内在地规定和保证着社会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和治理效果等。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对于解决新时期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其二,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价值整合作用。价值整合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目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社会治理说到底是人的治理,是人的行为和观念的治理。人心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根和魂,人心治理说至|『底是人的价值观念的治理。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社会利益的分化、矛盾和冲突日益突出,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多样、多元和多变的趋势更为明显。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如何以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为指导,在整合古今中外各种合理价值观的基础上,培育能够适应我国社会治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治理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其三,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制度安排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框架,奠定了我们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系统而科学的社会治理体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矛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世界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适时调整和完善国家治理方式和社会治理手段,使其能够满足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力图使我们的社会治理体系既能够服务于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当代世界发展的大环境,又能发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框架中,设计和安排我国的社会治理制度。
其四,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矛盾调处作用。有效的社会治理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基本目标。纵观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我们党解决各种矛盾的重要手段和传统优势。无论是面对革命时期较为单一的阶级矛盾、中外矛盾,还是面对现阶段复杂多样的社会冲突、群体性事件,甚至包括网络上的各种观点、舆论的冲突,我们都离不开意识形态工作。相对于法律、军队等上层建筑的国家机器,意识形态工作显得更为柔和和容易接受,这只“看不见的手”,往往在“润物细无声”中化解矛盾,解决矛盾。
作者简介
郑永扣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治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心主任,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哲学学科学术带头人,河南省哲学学会会长。
郑永扣教授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工作,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意识形态理论等方面,承担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重大项目十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共产党员理想信念论》等5部。
樊红敏,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社会治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主任。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部省级项目5项;在《中国行政管理》、《学术月刊》、《中国农村观察》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县域政治:权力实践与日常秩序》、《转型中的县域治理》2部,参编(著)教材、著作3部;获省部级奖励2项。
寇东亮,郑州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者,兼任中国人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会理事、河南省哲学学会副秘书长等。主要研究人学、道德哲学、价值哲学等。在《哲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哲学动态》、《光明日报》等发表论文百余篇,3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或摘要转载。出版学术专著4部,合著多部。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7项。获省社科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2项。
内页插图
目录
丛书总序
序言 促进意识形态工作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对接与良性互动
专题一:群体冲突
中国群体抗争行动:目前的态势及未来的走向
上海社区群体性冲突解决的经验研究
“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性事件的生成动因及逻辑关
系分析
邻避型群体性事件中的心理台风眼效应研究
专题二:信访治理
国家与社会治理的信访语境
信访制度改革如何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下的中国信访法治化
人大信访:中国信访改革方向
专题三:社会治理制度化
中国转型秩序及其制度逻辑
中国的地方官员与社会冲突:对政府官员的处罚
县域政府动员式社会治理模式及其制度化逻辑
专题四:社会治理中的意识形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于中国精神的三重意义
国家治理视域下的意识形态研究
民粹主义与信访政治
群体性事件背后的社会心态
重塑当代中国人自由观念的三个着力点
教内信任:基督教信仰与人际信任
——基于2010年度CGSS的分析
“意识形态与社会冲突治理”高端论坛会议综述
前言/序言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意识形态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问题。习近平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面对改革发展稳定复杂局面和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媒体格局深刻变化,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习近平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
从唯物史观角度来看,意识形态与社会治理都属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属于观念上层建筑,社会治理属于政治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工作与社会治理紧密联系、内在统一、相互影响、相互支撑。
从意识形态对社会治理的作用来看,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旗帜和方向,它内在地规定了我国社会治理的内容和目标。具体说,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对于社会治理主要有六个方面的作用:
其一,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理论引领作用。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价值目标和蓝图,对社会治理发挥着理论引导的作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总结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发展规律和要求的正确认识,内在地规定和保证着社会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和治理效果等。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对于解决新时期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其二,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价值整合作用。价值整合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目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社会治理说到底是人的治理,是人的行为和观念的治理。人心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根和魂,人心治理说至|『底是人的价值观念的治理。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社会利益的分化、矛盾和冲突日益突出,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多样、多元和多变的趋势更为明显。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如何以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为指导,在整合古今中外各种合理价值观的基础上,培育能够适应我国社会治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治理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其三,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制度安排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框架,奠定了我们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系统而科学的社会治理体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矛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世界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适时调整和完善国家治理方式和社会治理手段,使其能够满足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力图使我们的社会治理体系既能够服务于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当代世界发展的大环境,又能发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框架中,设计和安排我国的社会治理制度。
其四,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矛盾调处作用。有效的社会治理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基本目标。纵观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我们党解决各种矛盾的重要手段和传统优势。无论是面对革命时期较为单一的阶级矛盾、中外矛盾,还是面对现阶段复杂多样的社会冲突、群体性事件,甚至包括网络上的各种观点、舆论的冲突,我们都离不开意识形态工作。相对于法律、军队等上层建筑的国家机器,意识形态工作显得更为柔和和容易接受,这只“看不见的手”,往往在“润物细无声”中化解矛盾,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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