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13
《苏珊娜之歌》是终曲之前奏,多方力量逐渐汇拢,旧的谜团未解,又出现新的谜团。
苏珊娜的身体被“魔鬼母亲”米阿劫持,米阿的目的是由邪恶的“血王”的手下接生她的孩子——这个孩子将会给所有的世界带来毁灭。时间紧迫,卡拉汉神父、杰克和奥乙追踪苏珊娜和米阿的踪迹来到曼哈顿,而罗兰和艾迪则来到一九七七年的缅因州找寻书店老板凯文·塔尔,斯蒂芬·金本人也出现在书中……
斯蒂芬?金 Stephen King
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语文学,毕业后走上写作之路。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魔女嘉莉》后,迄今已著有四十多部长篇小说和两百多部短篇小说。其所有作品均为全球畅销书,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说,其中著名的当属《肖申克的救赎》。
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遭遇严重车祸,康复后立刻投入写作。二○○三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其后又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奖”的“终身成就奖”和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大师奖”。
在斯蒂芬?金的众多作品中,以历时三十余年才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共八卷)*为壮观,书里的人物与情节,散见于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说中。近年来的新作有短篇小说集《日落之后》,中篇小说集《暗夜无星》,以及长篇小说《11/22/63》《穹顶之下》《乐园》《长眠医生》和“梅赛德斯先生”三部曲等。
目前斯蒂芬?金与妻子居住在美国缅因州班戈市。他的妻子塔比莎?金也是位小说家。
这套巨作的第六部结尾留下了斯蒂芬·金写作生涯中的大谜团!
──《出版家周刊》
下一本就是结局了,听无数的人说起结局如何如何华丽、壮美、奇特、非凡,所以更加心动……金说不是所有人都能活着到达黑暗塔……那场车祸果然是激励了金。感谢上帝他还活着,而我们也还能有机会把寻找塔楼的旅程结束。
——豆瓣网友 lithium flower
序言:关于十九岁
第一章 光震
第二章 持续的魔力
第三章 特鲁迪与米阿
第四章 苏珊娜之道根
第五章 乌龟
第六章 城堡幻境
第七章 十面埋伏
第八章 投掷游戏
第九章 埃蒂的忍耐
第十章 苏珊娜-米阿,一体双姝
第十一章 作家
第十二章 杰克与卡拉汉
第十三章 “欢迎,米阿,欢迎,母亲”
终曲 作者日记选摘
语侠后记
“魔力能持续多久?”
罗兰看没人回答他的问题,就又问了一遍。这回他的视线扫向并排坐在神父住所客厅另一头的曼尼族长韩契克与坎泰伯。韩契克孙女众多,坎泰伯娶了其中一个,两人依照曼尼人的旧俗手拉手并肩坐着。年长的那位当天刚刚失去一个孙女,可即使他内心悲恸,那张石刻般冷静的脸却没有泄露出丝毫这样的情感。
埃蒂·迪恩面色惨白,一言不发地坐在罗兰身边。再过去,杰克·钱伯斯盘膝坐在地板上,他把奥伊拉了过来放在腿上。罗兰从没见过这头貉獭如此温顺,所以几乎不敢相信眼前所见。埃蒂和杰克两人身上都血迹斑斑,杰克身上的是他的朋友本尼·斯莱特曼的血,而埃蒂身上的血迹则属于玛格丽特·艾森哈特。赤径的玛格丽特,年老族长刚刚失去的孙女。埃蒂与杰克看上去与罗兰一样筋疲力尽,但他相当肯定,今晚他们也没时间休息。远处从小镇广场传来阵阵烟花爆竹声,那里人们正载歌载舞地欢庆胜利。
而这里没有任何庆祝。本尼和玛格丽特都死了,苏珊娜失踪了。
“韩契克,求求你,告诉我:魔力将会持续多久?”
老人心不在焉地捋捋长须。“枪侠——罗兰——我不能说。门口洞穴魔力强大,正如你所知,我都不知道。”
“那么只要说你怎么想的,就你知道的那些。”
埃蒂颤悠悠地抬起沾满泥垢的双手,指甲下还藏了些血迹。“快说,韩契克,”他卑微、困惑地请求道,罗兰从没听见过他这样的语气,“快说,我求你了。”
卡拉汉神父的女仆罗莎丽塔托着盘子走进屋,盘子上放了几只杯子和一卡拉夫瓶腾腾冒着热气的咖啡。看起来她至少抽了个空当脱下沾满血迹污垢的裤子、衬衫,换了身干净的居家服。不过她的眼神仍然显得心有余悸,好像一只受惊的小动物趴在窝边向外瞅。她一言不发地往杯子里倒上咖啡,传给大家。罗兰接过杯子时发现她并没擦干净所有血迹,右手手背上还留着一道血痕。是玛格丽特的还是本尼的?不得而知,他也不关心。狼群已被击败,他们还会不会再次攻击卡拉·布林·斯特吉斯是卡要关心的问题,而他们要关心的是苏珊娜·迪恩,她在战斗结束之后,就连同黑十三一道失踪了。
韩契克说:“你是问卡文?”
“是的,族长,”罗兰附和道,“魔力会持续多久?”
卡拉汉神父拿了杯咖啡,点点头,脸上挤出一丝微笑,但并没开口道谢。自从大家从山洞回来以后他就很少开口。他的腿上放着一本名为《撒冷镇》的小说,作者从没听说过。虽说这本小说号称是虚构的,可他,唐纳德·卡拉汉,却身在其中。他曾经就住在小说中描述的小镇,而且亲身经历了小说中描述的怪事。他翻阅过小说的封三和封底,想看看作者照片,甚至有一种诡异的预感,觉得找到的会是他自己的照片(可能就是他一九七五年时的模样,一系列的怪事就是在那时相继发生的),不过却什么照片也没找到,只有寥寥几字的作者简介。家住缅因州,已婚,之前写过一本小说,看起来得到的评论尚可,要是你相信书封底引用的评论的话。
“魔力越大,持续的时间就越长。”坎泰伯说完,询问地瞥了韩契克一眼。
“哎,”韩契克说,“魔力与魔法,两者合而为一,都从过去展开。”他顿了一下,“从过去,你明白吗?”
“这扇门通向我的朋友来的那个世界,只不过每次开门的空间、时间都不尽相同,”罗兰说,“我想再次打开它,可只要上两次开启的时空就行。最近的两次。可以吗?”
韩契克与坎泰伯在考虑,众人屏息等待在一旁。曼尼人是伟大的旅行者。如果有人能理解、能完成罗兰的心愿——他们所有人的心愿——那肯定非曼尼人莫属。
坎泰伯毕恭毕敬地向卡拉·赤径的族长韩契克倾过身子,耳语了几句,韩契克面无表情地听完后伸出一只骨节突出的老手扳过坎泰伯的头,低声答了几句。
埃蒂挪了挪身子,罗兰感到他即将失控,或许会大叫起来,连忙伸手压了压埃蒂的肩膀。埃蒂退了回来。至少是暂时忍了下去。
韩契克与坎泰伯低声商量了大概五分钟,其他人全在一旁等候。远处传来的欢庆喧闹让罗兰都觉得难以接受;上帝才知道这一切会让埃蒂有什么感觉。
终于,韩契克拍了拍坎泰伯的面颊,然后朝罗兰转过身。
“我们认为可以。”他说。
“感谢上帝,”埃蒂喃喃地说,接着他提高声音,“感谢上帝!还等什么,我们可以在东路汇合——”
两位长髯老者齐齐摇头,韩契克一脸肃穆、悲伤,而坎泰伯的神情则近乎惶恐。
“我们不会在天黑以后去声音洞的。”韩契克说。
“我们必须去!”埃蒂忍不住爆发,“你们不明白!现在根本不是魔力能持续多久的问题,而是门的另一边时间过去多久的问题!那头时间流逝得更快,而且不能倒转!上帝啊,苏珊娜都可能已经快生了,而如果那个食人族——”
“听我说,年轻人,”韩契克打断他,“我请你仔细听我说。天色很快就要暗下来。”
没错。罗兰从没经历过像今天一样的日子,时间如此匆匆地从手指缝里溜走。他们和狼群的恶战在天蒙蒙亮时开始,紧接着人们就在路边庆祝胜利,哀悼伤亡的同伴(最后发现伤亡人数实际上少得惊人)。之后他们发现苏珊娜失踪,连忙追回山洞,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等他们回到东路上的战场时,天色已过晌午。镇上大多数人都已经各自带着逃脱魔爪的孩子凯旋而归。韩契克当时确实同意与他们好好聊聊,但当他们回到神父住所时太阳已经挂在西边等着落山了。
我们终究还是要休息一个晚上,罗兰暗想,而他自己都不清楚此时是该额手称庆还是难过失望。他惟一清楚的是睡眠对他没什么坏处。
“我洗耳恭听。”埃蒂回答,但是罗兰的手并未从他肩膀上挪开,手掌下年轻人的身子还在轻颤。
序言:关于十九岁
(及一些零散杂忆)
1
在我十九岁时,霍比特人正在成为街谈巷议(在你即将要翻阅的故事里就有它们的身影)。
那年,在马克思·雅斯格牧场上举办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就有半打的“梅利”和“皮平”在泥泞里跋涉,另外还有至少十几个“佛罗多”,以及数不清的嬉皮“甘道夫”。在那个时代,约翰·罗奈尔得·瑞尔·托尔金的《指环王》让人痴迷狂热,尽管我没能去成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这里说声抱歉),我想我至少还够得上半个嬉皮。话说回来,他的那些作品我全都读了,并且深为喜爱,从这点看就算得上一个完整的嬉皮了。和大多数我这一代男女作家笔下的长篇奇幻故事一样(史蒂芬·唐纳森的《汤玛斯·考文南特的编年史》以及特里·布鲁克斯的《沙娜拉之剑》就是众多小说中的两部),《黑暗塔》系列也是在托尔金的影响下产生的故事。
尽管我是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读的《指环王》系列,我却迟迟未动笔写作。我对托尔金的想象力的广度深为折服(是相当动情的全身心的折服),对他的故事所具有的那种抱负心领神会。但是,我想写具有自己特色的故事,如果那时我便开始动笔,我只会写出他那样的东西。那样的话,正如已故的“善辩的”迪克·尼克松喜欢说的,就会一错到底了。感谢托尔金先生,二十世纪享有了它所需要的所有的精灵和魔法师。
一九六七年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样的故事,不过那倒也并不碍事;因为我坚信在大街上它从身边闪过时,我不会放过去的。我正值十九岁,一副牛哄哄的样子,感觉还等得起我的缪斯女神和我的杰作(仿佛我能肯定自己的作品将来能够成为杰作似的)。十九岁时,我好像认为一个人有本钱趾高气扬;通常岁月尚未开始不动声色的催人衰老的侵蚀。正像一首乡村歌曲唱的那样,岁月会拔去你的头发,夺走你跳步的活力,但事实上,时间带走的远不止这些。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我还不懂岁月无情,而且即使我懂了,也不会在乎。我想象不到——简直难以想象——活到四十岁会怎样,退一步说五十岁会怎样?再退一步。六十岁?永远不会!六十岁想都没想过。十九岁,正是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十九岁这个年龄只会让你说:当心,世界,我正抽着TNT,喝着黄色炸药,你若是识相的话,别挡我的道儿——斯蒂夫在此!
十九岁是个自私的年纪,关心的事物少得可怜。我有许多追求的目标,这些是我关心的。我的众多抱负,也是我所在乎的。我带着我的打字机,从一个破旧狭小的公寓搬到另一个,兜里总是装着一盒烟,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中年人的妥协离我尚远,而年老的耻辱更是远在天边。正像鲍勃·西格歌中唱到的主人公那样——那首歌现在被用做了售卖卡车的广告歌——我觉得自己力量无边,而且自信满满;我的口袋空空如也,但脑中满是想法,心中都是故事,急于想要表述。现在听起来似乎干巴无味的东西,在当时却让自己飘上过九重天呢。那时的我感到自己很“酷”。我对别的事情毫无兴趣,一心只想突破读者的防线,用我的故事冲击他们,让他们沉迷、陶醉,彻底改变他们。那时的我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做到,因为我相信自己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这听上去是不是狂傲自大?过于自大还是有那么一点?不管怎样,我不会道歉。那时的我正值十九岁,胡须尚无一丝灰白。我有三条牛仔裤,一双靴子,心中认为这个世界就是我稳握在手的牡蛎,而且接下去的二十年证明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误。然而,当我到了三十九岁上下,麻烦接踵而至:酗酒,吸毒,一场车祸改变了我走路的样子(当然还造成了其他变化)。我曾详细地叙述过那些事,因此不必在此旧事重提。况且,你也有过类似经历,不是吗?最终,世上会出现一个难缠的巡警,来放慢你前进的脚步,并让你看看谁才是真正的主宰。毫无疑问,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已经碰上了你的“巡警”(或者没准哪一天就会碰到他);我已经和我的巡警打过交道,而且我知道他肯定还会回来,因为他有我的地址。他是个卑鄙的家伙,是个“坏警察”,他和愚蠢、荒淫、自满、野心、吵闹的音乐势不两立,和所有十九岁的特征都是死对头。
但我仍然认为那是一个美好的年龄,也许是一个人能拥有的最好的岁月。你可以整晚放摇滚乐,但当音乐声渐止,啤酒瓶见底后,你还能思考,勾画你心中的宏伟蓝图。而最终,难缠的巡警让你认识到自己的斤两;可如果你一开始便胸无大志,那当他处理完你后,你也许除了自己的裤脚之外就什么都不剩了。“又抓住一个!”他高声叫道,手里拿着记录本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所以,有一点傲气(甚至是傲气冲天)并不是件坏事——尽管你的母亲肯定教你要谦虚谨慎。我的母亲就一直这么教导我。她总说,斯蒂芬,骄者必败……结果,我发现当人到了三十八岁左右时,无论如何,最终总是会摔跟头,或者被人推到水沟里。十九岁时,人们能在酒吧里故意逼你掏出身份证,叫喊着让你滚出去,让你可怜巴巴地回到大街上,但是当你坐下画画、写诗或是讲故事时,他们可没法排挤你。哦,上帝,如果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正值年少,可别让那些年长者或自以为是的有识之士告诉你该怎么做。当然,你可能从来没去过巴黎;你也从来没在潘普洛纳奔牛节上和公牛一起狂奔。不错,你只是个毛头小伙,三年前腋下才开始长毛——但这又怎样?如果你不一开始就准备拼命长来撑坏你的裤子,难道是想留着等你长大后再怎么设法填满裤子吗?我的态度一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年轻时就要有大动作,别怕撑破了裤子;坐下,抽根烟。
2
我认为小说家可以分成两种,其中就包括像一九七○年初出茅庐的我那样的新手。那些天生就更在乎维护写作的文学性或是“严肃性”的作家总会仔细地掂量每一个可能的写作题材,而且总免不了问这个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对我有什么意义?而那些命运与通俗小说紧密相连的作家更倾向于提出另一个迥异的问题:
写这一类的故事会对其他人有什么意义?“严肃”小说家在为自我寻找答案和钥匙;然而,“通俗”小说家寻找的却是读者。这些作家分属两种类型,但却同样自私。我见识过太多的作家,因此可以摘下自己的手表为我的断言做担保。
总之,我相信即使是在十九岁时,我就已经意识到佛罗多和他奋力摆脱那个伟大的指环的故事属于第二类。这个故事基本上能算是以古代斯堪的纳维亚的神话为背景的一群本质上具有英国特征的朝圣者的冒险故事。我喜欢探险这个主题——事实上,我深爱这一主题——但我对托尔金笔下这些壮实的农民式的人物不感兴趣(这并不是说我不喜欢他们,相反我确实喜欢这些人物),对那种树木成荫的斯堪的纳维亚场景也没有兴趣。如果我试图朝这个方向创作的话,肯定会把一切都搞砸。
所以我一直在等待。一九七○年时我二十二岁,胡子中出现了第一缕灰白(我猜这可能与我一天抽两包半香烟有关),但即便人到了二十二岁,还是有资本再等一等的。二十二岁的时候,时间还在自己的手里,尽管那时难缠的巡警已经开始向街坊四处打探了。
有一天,在一个几乎空无一人的电影院里(如果你真好奇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是在缅因州班哥尔市的百玖电影院里),我看了场瑟吉欧·莱昂内执导的《独行侠勇破地狱门》。在电影尚未过半时,我就意识到我想写部小说,要包含托尔金小说中探险和奇幻的色彩,但却要以莱昂内创造的气势恢弘得几乎荒唐的西部为背景。如果你只在电视屏幕上看过这部怪诞的西部片,你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许这对你有些得罪,但的确是事实。经过潘那维申一种制作宽银幕电影的工艺,商标名。——译者注。如无特别说明,后文中的注解一律为译者注。镜头的精确投射,宽银幕上的《独行侠勇破地狱门》简直就是一部能和《宾虚》相媲美的史诗巨作。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看上去足有十八英尺高,双颊上挺着的每根硬如钢丝的胡茬都有如小红杉一般。李·范·克里夫嘴角两边的纹路足有峡谷那么深,在底部就变得有些窄小(见《巫师与玻璃球》)。而望不到边的沙漠看上去至少延伸到海王星的轨道边了。片中人物用的枪的枪管直径都如同荷兰隧道般大小。
除了这种场景设置之外,我所想要获得的是这种尺寸所带来的史诗般的世界末日的感觉。莱昂内对美国地理一窍不通(正如片中的一个角色所说,芝加哥位于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边上),但正由于这一点,影片得以形成这种恢弘的错位感。我的热情——一种只有年轻人才能迸发出的激情——驱使我想写一部长篇,不仅仅是长篇,而且是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我并未如愿以偿,但觉得写出的故事也足够体面;《黑暗塔》,从第一卷到第七卷讲述的是一个故事,而前四卷的平装本就已经超过了两千页。后三卷的手稿也逾两千五百页。我列举这些数字并不是为了说明长度和质量有任何关联;我只是为了表明我想创作一部史诗,而从某些方面来看,我实现了早年的愿望。如果你想知道我为何有这么一种目标,我也说不出原因。也许这是不断成长的美国的一部分:建最高的楼,挖最深的洞,写最长的文章。我的动力来自哪里?也许你会抓着头皮大喊琢磨不透。在我看来,也许这也是作为一个美国人的一部分。最终,我们都只能说:那时这听上去像个好主意。
3
另一个关于十九岁的事实——不知道你还爱不爱看——就是处于这个年龄时,许多人都觉得身处困境(如果不是生理上,至少也是精神和感情上)。光阴荏苒,突然有一天你站在镜子跟前,充满迷惑。为什么那些皱纹长在我脸上?你百思不得其解,这个丑陋的啤酒肚是从哪来的?天哪,我才十九岁呢!这几乎算不上是个有创意的想法,但这也并不会减轻你的惊讶程度。
岁月让你的胡须变得灰白,让你无法再轻松地起跳投篮,然而一直以来你却始终认为——无知的你啊——时间还掌握在你的手里。也许理智的那个你十分清醒,只是你的内心拒绝接受这一事实。如果你走运的话,那个因为你步伐太快,一路上享乐太多而给你开罚单的巡警还会顺手给你一剂嗅盐嗅盐,是一种芳香碳酸铵合剂,用作苏醒剂。。我在二十世纪末的遭遇差不多就是如此。这一剂嗅盐就是我在家乡被一辆普利矛斯捷龙厢式旅行车撞到了路边的水沟里。
在那场车祸三年后,我到密歇根州蒂尔博市的柏德书店参加新书《缘起别克8》的签售会。当一位男士排到我面前时,他说他真的非常非常高兴我还活着。(我听了非常感动,这比“你怎么还没死?”这种话要令人振奋得多。)
“当我听说你被车撞了时,我正和一个好朋友在一起。”他说,“当时,我们只能遗憾地摇头,还一边说‘这下塔完了,已经倾斜了,马上要塌,啊,天哪,他现在再也写不完了。’”
相仿的念头也曾出现在我的脑袋里——这让我很焦急,我已经在百万读者集体的想像中建造起了这一座“黑暗塔”,只要有人仍有兴趣继续读下去,我就有责任保证它的安全——即使只是为了下五年的读者;但据我了解,这也可能是能流传五百年的故事。奇幻故事,不论优劣(即使是现在,可能仍有人在读《吸血鬼瓦涅爵士》或者《僧侣》),似乎都能在书架上摆放很长时间。罗兰保护塔的方法是消灭那些威胁到梁柱的势力,这样塔才能站得住。我在车祸后意识到,只有完成枪侠的故事,才能保护我的塔。
在“黑暗塔”系列前四卷的写作和出版之间长长的间歇中,我收到过几百封信,说“理好行囊,因为我们十分内疚”之类的话。一九九八年(那时我还当自己只有十九岁似的,狂热劲头十足),我收到一位八十二岁老太太的来信,她“并无意要来打搅你,但是这些天病情加重”。这位老太太告诉我,她也许只有一年的时间了(“最多十四个月,癌细胞已经遍布全身”),而她清楚我不可能因为她就能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罗兰的故事,她只是想知道我能否(“求你了”)告诉她结局会怎样。她发誓“绝不会告诉另一个灵魂”,这句话很是让我揪心(尽管还没到能让我继续创作的程度)。一年之后——好像就是在车祸后我住院的那段时间里——我的一位助手,马莎·德菲力朴,送来一封信,作者是得克萨斯州或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位临危病人,他提了完全一样的要求:想知道故事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他发誓会将这一秘密带到坟墓里去,这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会满足这两位的愿望——帮他们总结一下罗兰将来的冒险历程——如果我能做到的话,但是,唉,我也不能。那时,我自己并不知道枪侠和他的伙伴们会怎么样。要想知道,我必须开始写作。我曾经有过一个大纲,但一路写下来,大纲也丢了。(反正,它可能本来也是一文不值。)剩下的就只是几张便条(当我写这篇文章时,还有一张“阒茨,栖茨,葜 黑暗塔系列:苏珊娜之歌(2017年新版)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电子书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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