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14
◆作者李贵连教授是研究沈家本及其思想的权wei专家,潜心研究寄簃之学近四十载。本书厚积薄发,资料翔实,在作者的逐步yin领下,回顾沈家本不凡的人生轨迹,细察其心路历程,重新审视他在“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中,为司法改革、修订新律所付出的努力、立下的业绩。
◆本书中,作者不仅讲述了沈家本的生平,更详细讨论晚清变法修律的过程,与当时新旧思想碰撞带来的争议。描绘出一幅板荡不定的政治时局图卷,更深刻地体会沈家本之伟大,更深入地了解法制改革实践的历史。为今日的司法改革乃至法治中国建设有着促进与借鉴的意义。
沈家本(1840—1913),字子惇,又作子敦,号寄簃,浙江湖州人。晚清著名法学家,光绪九年(1883年)进士,历任天津与保定知府、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法部左侍郎等职。
出身刑部的沈家本,旧律素养极深,在晚清的大变局中,担起法制改革的大旗,放眼世界,致力锻造融会中西、古今的新法制。在他主持之下,废除了传统酷刑,并将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法系改造为包括刑律、民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在内的西方部门法体系;同时,创办京师法律学堂以培育法学人才,聘任日本法学博士来华参与修律,延请留学生翻译大批欧美与东瀛的新式法典。
本书通过探寻沈家本的生活、学术、思想轨迹,还原他在晚清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所作出的功绩,如何yin领时代,影响后世,成为“中国法制现代化之父”。
李贵连,广东省五华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华中科技大学特聘教授,华中科技大学近代法研究所名誉所长。当代汉语学界沈家本研究第yi人。著有《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沈家本年谱长编》《沈家本评传》《法治是什么:从贵族法治到民主法治》《1902:中国法的转型》等。
沈家本是晚清爱国忠君并具有改良维新思想的新官僚,也是博古通今、连贯中西的法学大师。他对于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法学的繁荣和法律人才的培养,做出了彪炳史册的功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张晋藩
沈氏是深了解中国法系且明白欧美、日本法律的一个近代大法家,中国法系全在他手里承先启后,并且又是媒介东方、西方几大法系成为眷属的一个冰人。
——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
李贵连教授基本穷尽了有关于此的一切资料,道尽了其间隐曲的一切缘由,得为有关沈氏身家背景、法意学思和功业得失的一项总结性、集成性研究,至今尚无著述逾越其右。
——许章润
修订版前言
现代法治:沈家本的改革梦(代自序)
序
第一章 家世和青少年时代
一、宦迹不显的诗书世家
二、北京——童年和少年
三、遭时多故,辗转湘黔
第二章 前尘似漆渺难知
一、乡试中举
二、索米长安感岁华
第三章 外官任上
一、外放天津
二、保定任上
第四章 执掌刑部
一、此人端为救时来
二、当家刑部
第五章 吊诡时代的法律与社会
一、“就地正法”与传统司法审判制度
二、领事裁判与国家法权
三、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异与传统法的困境
四、西洋法思想的传播与戊戌修律的流产
第六章 奉命修律
一、新政与权力危机
二、奉命修律
第七章 改重为轻,化死为生
一、改律例馆为修订法律馆
二、翻译各国法律
三、改造旧律
第八章 大理院正卿
一、预备立宪与官制改革
二、大理院正卿
第九章 修订法律大臣
一、修订法律馆的重新组建
二、出国考察,聘用外籍专家和国内调查
第十章 折冲樽俎,模范列强——新法律草案的制定
一、商律
二、《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
三、《法院编制法》
四、《违警律》
五、《大清新刑律》
六、《国籍法》
七、《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八、《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九、《大清民律草案》
十、《大清现行刑律》之编订
第十一章 礼法论争
一、张之洞对《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批驳
二、学部对《大清新刑律草案》的驳议
三、在旧义与新理之间的批驳与反批驳
四、规范各异,道德与法律应否分离
五、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
六、劳乃宣为《新刑律修正案》与资政院议员的辩论
第十二章 近代法学与法学教育的奠基
一、法学盛衰说
二、兴学明法,政平讼理
三、沟通新旧,融会中西
四、设律博士议
五、创建、主持京师法律学堂
六、北京法学会、《法学会杂志》
七、翻译、整理中外法律和法学著作
第十三章 斗室蠖居——枕碧楼中理旧稿
后记
第二章
前尘似漆渺难知
——三十年的刑曹和科举生涯
结束了颠沛流离的湘黔之行后,沈家本开始步入中青年时代的科第及刑曹生活。这个时期长达三十年,科举与刑曹并行,个人和家庭变化都很大。科第方面,他轻而易举地考取了举人,但会试进士,却屡次名落孙山,直至过了不惑之年,才金榜题名,考取进士。刑曹生活方面,由于个人的努力,他很快以律鸣于时,成了一名精通律例、能得心应手处理各种复杂案件的刑部司员。这个时期,由于醉心科第,他为考取进士而被八股文所困近二十年。反复出入科场和三十年漫长的刑曹生活,使他的思想经常处于消极、悲观甚至绝望的状态。他毕竟是一个笃学深思的人,尽管处境不佳,有时甚至屡逢逆境,在经史考证和律学研究方面,仍然成就斐然。
一、乡试中举
同治三年(1864年),沈家本随父离开贵阳,在湖南长沙汇合母亲后顺江东下,直达上海。到上海时,沈家本与父亲分手,遵父命由海道北抵山东烟台,zui后从烟台直达北京。
父亲丢了官,对他和他的全家,当然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但他毕竟还很年轻,还有漫长的人生,有圆父辈之梦的机会。“我从雪中来,山围光璀璨。彳亍瓦砾场,掩映情尤惋。劫余灰未寒,旅梦凄欲断。……世事逢颠危,局外空扼腕。行止皆由天,喜悼
亦各半。旅魂少安舒,壮游真漫汗。中夜起舞时,荒鸡隔岭唤。”[ 《偶存稿》卷八,《全集》第七卷,第117页。]凄怆悲凉的歌声中,不乏青年的豪情壮志。归途都是壮丽的山川,大自然激发了他诗人的情怀:
二十七日磨盘山道中,乌踆东上,出行来第一遭也,慨赋长句
黔山高与蜀山连,千里沉阴不计年。
兵火难期他日靖,客旌却喜早春悬。
纵来嶂叠峦重地,好是云开日见天。
莫笑劳人情草草,一肩行李意萧然。[ 《偶存稿》卷八,《全集》第七卷,第118页。]
车过雪山关:
石磴回盘鸟不翔,玉峰高迥接天阊。
层冰霤积千年雨,峭冷林飞六月霜。
古寺华鲸鸣乍遏,长途疲马走还僵。
何如塞外探奇景,万里寒云拥大荒。[ 《偶存稿》卷八,《全集》第七卷,第119页。]
舟下空舲峡:
三峡猿声午夜闻,《竹枝》唱彻楚山云。
诗家妙悟新城老,言象胥忘自不群。[ 《偶存稿》卷八,《全集》第七卷,第120页。]
来到岳阳楼:
湖水东流去,斯楼万古存。
五言高杜孟,千里下湘沅。
碧落浮空阔,青山入吐吞。
同怀渺何处,独自一凭轩。[ 《偶存稿》卷八,《全集》第七卷,第120页。]
读了这些诗,笔者十分疑惑,浪漫气质的诗人,为何会与冰冷冷的法律结缘?但是二者zui终结合了,这大概就是今人爱说的“二律背反”吧。冰冷的法律需要温暖的人文关怀。
在长沙,沈家本已有意单独入京:
到长沙后将入都
牂牁江口汨罗阴,杖履追随拓素襟。
曾结左思招隐念,更伤王粲远游心。
难忘积习担书簏,怕听哀歌扣剑镡。
此日挂帆江海去,春晖忍读孟郊吟。[ 《偶存稿》卷八,《全集》第七卷,第120页。]
他如此急速进京,是为了什么呢?日记断记,诗文没有明确的回答。光绪十三年(1887年),他在刑部参加京察。京察前,他赋诗二首,诗前序云:“腊八京察过堂,计自甲子到部八过堂矣。”[ 《偶存稿》卷九,《全集》第七卷,第134页。]甲子年正好是同治三年,距光绪十三年,整二十四年。京察三年举行一次,所以光绪十三年的京察是第八次。以此计算,他这一年匆匆进京,显然是到刑部报到任职。另据《墓志铭》:“安顺公(按:指沈丙莹)以忤时解官归,公(按:指沈家本)才弱冠,即援例以郎中分刑部,公之学律自是始。”[ 《吴兴沈公子惇先生墓志铭》,《全集》第八卷,第978页。]从这节记载也可说明,他这次进京的目的是到刑部任职。
从上海到烟台,沈家本乘坐的已不是木船,而是洋轮。在烟台,他少作停留,拜访老朋友——心岸居士。
烟台访心岸居士留别三章
旧梦宣南记几回,雪泥天末断鸿猜。
三年磨蝎蛮中住,万里乘鳌海上来。
别久顿教惊喜并,语多总以乱离该。
时艰一面千金值,门外骊驹且漫催。
笔耒长悬研不肥,秋风依旧褐为衣。
桂林羞对银蟾照,杏苑空看玉燕飞。
游子生涯随处觅,使君高谊近来稀。
自怜卜式功名薄,望断蓬瀛青琐闱。
绿槐高处一蝉鸣,又敞离筵促去程。
静摄羡君成慧业,奔驰笑我为浮名。
广渠门畔车尘俗,镜海楼前水月清。
日下正多青鸟使,双鱼还许故人烹。[ 《偶存稿》卷八,《全集》第七卷,第120—121页。]
战乱以后,老朋友骤然相见,喜悦之情,跃然纸上。他羡慕朋友不问世事、悠然自得的隐居生活,为自己南北奔走求取功名而羞愧,同时对未来的前途感到渺茫。在老朋友的面前,他尽情地吐露自己的心事。
同治四年,浙江补行咸丰十一年辛酉科乡试。他到刑部时间虽然不长,也不能放弃这一机会。于是六月十九日,他由北京起程,先到天津。二十八日,他从紫竹林登上轮船“行如飞”号,七月初四日到达上海,初七日雇船前往湖州,十二日回到编吉巷旧宅。父子兄弟稍作团聚后,二十一日在其父陪同之下,前往杭州应试。
这是他等待多年,不惜千里赶赴,拼力为之一搏的考试。可能是太兴奋又太紧张的缘故,到杭州没几天,他的旧疾又发作了。一连几天,他的头剧痛,浑身发热,胸膈不通,饮食不进。一直到八月初八日开试,他虽然精神不支,痼疾未愈,只是为了这难得的机会,仍然扶病入场。
修订版前言
本书原版撰写于上世纪末,2000 年由法律出版社发行,迩来十又七年。
对于这样一本学术性著作,当时我并没有考虑它的销路。不想,几年后就有人告诉我:书店已买不到这本书了,而且市面上还出现一本编写结构、甚至文字有些雷同的出版物。他建议我约请出版社再版,并追究“抄袭者”的责任。然而,我对再版本书的兴趣不高,因为当初约请我撰写本书的贾京平先生和原来的责任编辑都已离开法律出版社,便没有心思找出版社的其他编辑商讨再版事宜。至于抄袭,我觉得并不算太坏,起码抄袭者是认可这本书的,也读懂了这本书,不然无法抄袭。再者,抄袭之作能够出版,无形之中增加了社会对传主沈家本的认知。至于追究,算了吧!
古人云:“十年生死两茫茫。”本书出版十多年来,我国社会的变化太大了。欣慰的是,整个社会对沈家本的认知也在不断增强。且不说这些年研究沈家本的论著数量与日俱增,单就《沈家本未刻书集纂》《沈家本全集》( 全集是不是全,另当别论) 等书的出版,以及沈家本故居——枕碧楼被北京市西城区政府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加以清理修缮,并交由zui高法院管理,就足以让人振奋。希望本书的修订再版,能为扩大社会对沈家本的认知更添砖瓦。
本书再版缘起于2012 年。那一年,我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范新先生在武汉相遇。第二年,先是拙作《什么是法治——由贵族法治到民主法治》由该社出版,在社会上产生了一些影响,紧接着,他提出不仅要再版《沈家本传》,更拟定了系列出版计划。稍后,又有多家出版社与我联系,希望本书能交给他们再版。“君子重然诺”,我虽不敢自命什么君子,但从来不爱食言,既然答应了广西师大出版社,就不想再作变动,也就婉言谢绝了其他出版社的邀请。
付梓之际,写上这几句话,聊作说明,并向促成本书再版的各界人士表达感谢!
李贵连
2017 年8 月21 日于京北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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