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罗纳德·科斯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为全面了解科斯及科斯经济学,《科斯经济学:法与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以科斯的贡献和影响为背景,集中分析企业、科斯定理、法与经济学,以及方法论和转型经济等主题,为我们提供一个关于“科斯经济学”的全方位和潜在未来方向的独特视角。
作者简介
斯蒂文·G.米德玛(Steven G.Medema),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为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经济学教授,2009—2010年曾担任美国经济学史学会主席。主要研究方向为20世纪经济学史。
目录
主编的话
中文版序言
序言
作者简介
1 交易成本、生产成本和岁月·流逝
2 科斯主义的混乱:企业的性质和历史特性问题
3 关于企业的三大难题
4 对话科斯的成本:一个旨在调和对科斯定理的证明和反证的综述
5 科斯定理与有关侵权行为/合同边界的难题
6 再论产权、交易成本和科斯
7 再探法律现实主义:法律-经济学-组织视角
8 罗纳德·科斯的经济政策分析:框架和含义
9 罗纳德的成功之道
10 科斯、共产主义和苏维埃模式经济的“黑箱”
11 罗纳德·科斯、英国传统和经济学方法的未来
12 好的老科斯定理和好的老芝加哥学派——对泽布和米德玛的一个评论
13 社会科斯问题:规则性的经济学方法论与自由市场性质的经济学方法论之辩
精彩书摘
《科斯经济学:法与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
我至今不清楚他在1988年主要是讲企业的定义问题还是企业的性质问题,或者两者兼有。定义一个实体没有必要鉴别它的最重要特征。哺乳动物被定义为用乳汁哺育幼仔的动物,然而,这个定义忽略了其他特征,如,有发达的神经系统和恒温;相应地,(资本主义)企业可以适当地(或部分地)用雇佣关系来定义,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会“误导”人们的注意力偏离这种组织所拥有的其他重要特征。
在1988年的论述中,科斯对“雇主一雇员关系作为企业原型”有所保留。如果科斯完全把原型(archetype)一词理解为“典型样本”(typicalspecimen),那么,他对自己是不公平的。在1937年的文章中,企业是被认为不仅仅是雇佣关系。进一步说,在今天的真实世界,如果认为科斯、威廉姆森及其他学者所使用的企业是把雇佣关系作为一个代表性的重要特征,这是相当有道理的。雇佣关系很少被排除在现代真实世界的企业之外,“现实主义”(re-alism)的任何检验都倾向于把它看作一个突出特征,这可能暗含了一种研究企业理论的历史特性方法,然而,这种方法在科斯1937年的文章中未被展开,而在1988年,似乎还遭否定。③
他的“雇主一雇佣关系的类比”(强调符号为作者所加)概念同样令人费解。类比指的是两个事实上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例如:“那片云看起来像大象”。科斯是不是在说企业像雇佣关系但实际上还涉及其他?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对企业的定义。如果仅仅限定资本主义企业,则此种表述就是错误的。资本主义企业的主要特征之一,从严格意义上讲就是雇佣关系,但并不是“像”那种关系,因为它还有一些其他的本质特征。资本主义企业包括雇佣关系,但不仅仅是雇佣关系,说“雇佣关系类似于资本主义企业”相当于说“皮肤类似于脸”。
科斯也批评他早期为了支持自己的现实主义声明而引用的雇佣关系的法律教条。在1937年论文中,此法律教条被用来指出“指挥事实上是‘雇主和雇员’法律概念的本质,正如在上文所论述到的在经济概念中一样”(Coase,1937:404)。有三点评论适合于此:第一,“法律概念”与“经济学概念”的不同之处并不清楚,除了一个由法学家制定而另一个由经济学家制定之外。如果两者都是用来表述真实世界的现象,那它们不可能不同,且都是对相同完整事实的精确描述;它们可能代表了对同一现象的不同局部的看法,但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也不可能相互矛盾。重要的只是现象的本质,而不是我们所赋予概念的学科标签。
第二,如果现实正如我们可能恰当假设的那样,大部分当代企业实际上确实包含雇佣关系,那么,对雇佣关系法律规定的思考就和我们正在谈论的问题高度相关。不过,重要的是考虑历史普遍性,还是与所利用的企业概念相关的历史特殊性。然而,不管是在1937年,还是在1988年,科斯都没有考虑历史特性或历史普遍性这一关键问题。可以这样说,这个不足不仅存在于他的著作中,也导致了有关企业理论文献的大量基础性问题。
第三,科斯1988年的演讲漏掉了他1937年那篇论文对巴特(Batt)的主人和仆人法律引文的一个关键要素。在引文中,巴特试图区分雇佣或“主仆”关系与独立签约人的服务合同之间的不同。主人和仆人法律适用于雇佣合同,主人有“控制仆人工作的权利……这是一种控制和干预权……是这种关系的最重要特征,它把仆人与独立签约人区分开来”(Batt,1929:6,被科斯引用,Coase,1937:404)。尽管科斯引用了这段话,但他并没有谈论这段话的核心问题:巴特所做的这种区分涉及雇佣关系定义的本质。
正如另一个法学专家所说,所谓仆人或雇员是指“任何一个根据条款为他人服务,且工作方式服从他人控制的人”(James,1966:322-3)。相反,签署提供服务合同的人是独立签约人,没有雇主来控制他的工作模式和方法。④
尽管科斯没讲清楚,但事实上,“劳务合同”(contract of service)和“服务合同”(contract for service)的区分对他的企业理论至关重要。关键问题不是控制之类的问题,一定程度和一定类型的控制,即使是在独立签约人(inde-pendent contractor)的情况下也存在。假如我们雇用一个合同工来擦窗,并没有对他的工作方式进行控制,但通过要求服务按照签订的合同来开展,从而我们在一定程度对合同工进行了控制。在雇佣合同(employment contracts)和服务合同(比如销售合同)里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拄制。
……
前言/序言
当听到罗纳德·科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纪念奖的消息时,我的一位经济学家同事的第一反应是询问谁和科斯分享了奖金。不知道这个反应是否让人觉得有些古怪,但我认为这不足为奇。从某种程度上,科斯通常被看作是一位仅仅写了两篇重要的或有影响的文章《企业的性质》(1937)和<社会成本问题》(1960)的经济学家。按通常的“重大的”或者“有影响的”(就是被广泛阅读和引用)学术标准来衡量,人们对科斯的获奖感到奇怪也在情理之中,但是,这并不是说科斯没有其他的重要著作,《边际成本争论》(1946)和《经济学中的灯塔》(1974)这会儿就立即进入我的脑海,而是说,随机抽取一百个经济学家,如果不给出科斯的重要出版物记录①,可能很少有人能列出超出上述两篇经典文章以外的科斯的著作。
这个文集的目的在于评价科斯经济学(也就是那些发端于科斯开拓性研究的经济学分析方向)的发展、矛盾和前景。我们在这儿把科斯经济学划分为两个分支:法与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尽管法与经济学和制度研究绝非起源于或仅仅是从科斯的著作演化而来,但在这些研究领域的当代发展中,科斯的贡献,尤其是《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是不容否认的。它们是奠定这个硕果累累、日新月异的研究项目的基础,大量杰出的学者对科斯传统下提出的课题进行了多角度研究。这个文集收集了部分学者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有一部分完全符合科斯传统,另一部分虽对科斯主义的某些方面相当赞同,但也指出了科斯主义在某些重要方面的局限性。
不管怎样,目前这个文集将为驱散对科斯贡献的狭隘看法聊尽微薄之力。文章主要集中在对企业、科斯定理、法与经济学的分析,这些领域被认为是和科斯最密切相关的经济学分析方向。还有几篇关于方法论的,一篇关于转型经济的。它们都以科斯贡献和影响为背景,蕴涵着我们应该怎样研究经济学的主旨。这些论文集中在一起,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关于“科斯经济学”的各个方面和经济分析潜在的未来方向的独特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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