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民族与古代中国史》是傅斯年生前未能完成的一部中国古代史专著。他从1929年开始着手写《民族与古代中国史》,由于时局动乱和公务繁忙,他先后撰写的主要章节,分别以《夷夏东西说》《姜原》《周东封与殷遗民》《大东小东说——兼论鲁、燕、齐初封在成周东南后乃东迁》《论所谓五等爵》等为题目以论文形式发表。2002年,其学生、著名历史学家何兹全先生对这些论文进行系统整理,以傅斯年生前所定书名出版面世。何兹全在前言中曾肯定地说:可以作为傅斯年史学代表作的“就是这部未完成的《民族与古代中国史》”;对构成该书的几篇论文评价说:“篇篇都有精意,篇篇都有创见——独到的见解,篇篇都是有突破性、创造性的第壹流的好文章。就这一本未完成的书之已完成的几篇文章,已足以使傅斯年坐上二十世纪中国史学大师的宝座,享有大师荣誉。”
作者简介
傅斯年(1896—1950),字孟真,山东省聊城人。著名历史学家,古典文学研究专家,教育家,学术领导人。早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师从刘师培、黄侃等国学大师,后留学英德,回国后先后执掌中山大学、西南联大、北京大学以及台湾大学校政。在历史学、语言学、考古学与教育学诸领域成就卓著,著述颇丰。著有《东北史纲》(第一卷)、《性命古训辨证》、《民族与古代中国》(稿本)、《古代文学史》(稿本)等。
目录
夷夏东西说
姜原
周东封与殷遗民
大东小东说
论所谓五等爵
新获卜辞写本后记
跋
精彩书摘
商代发迹自东徂西的踪迹已在上一章大致条别清楚,向上推一步便是夏代,我们且看夏代的踪迹分布在何一方。
禹的踪迹的传说是无所不在的,北匈奴南百越都说是禹后,而龙门会稽禹之迹尤著名,即在古代僻居汶山(岷山)一带不通中国的蜀人,也一般的有治水传说(见扬雄《蜀王本纪》,臧氏辑本)。虽东方系之商人,也说“浚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明明以禹为古之明神。不过春秋以前书中,禹但称禹,不称夏禹,犹之稷但称稷,不称夏稷或周稷,自启以后方称夏后。启之一字盖有始祖之意,汉避景帝讳改为开,足征启字之诂。其母系出于涂山氏,显见其以上所蒙之禹若虚悬者。盖禹是一神道,即中国之Osiris(古埃及的主神之一)。禹鲧之说,本中国之创世传说(Genesis)。虽夏后氏祀之为宗神,然其与夏后有如何之血统关系,颇不易断。若匈奴号为夏后之裔,于越号称少康之后,当皆是奉禹为神,于是演以为祖者。如耶稣教之耶和华上帝,本是犹太一族之宗神,故《创世纪》言其世系,而耶稣教推广到他民族时,奉其教之民族,亦群认耶和华为人祖,亚当为始宗矣。然则我们现在排比夏迹,对于关涉禹者应律除去,以后启以下为限,以免误以宗教之范围,作为国族之分布。
所谓夏后氏者,其名称甚怪,氏是族类,后为王号,何以于殷曰殷人,于周曰周人,独于夏曰夏后?意者诸夏之部落本甚多,而有一族为诸夏之盟长,此族遂号夏后氏。
前言/序言
傅斯年的史学思想和史学著作
——一部未完成的中国古代史专著
何兹全
《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一书,是傅斯年先生生前未能完成的一部讲中国古代史的专著。据他自己说,到民国二十年(1931年)夏,“写成的将三分之二矣”。他在《夷夏东西说》的前言里说:“这一篇文是我在‘九一八’以前所作《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一书中的三章。这一书已成之稿,大致写在‘九一八’前两年至半年间。这三章是(民国)二十年(1931年)春天写的,因时局的影响,研究所迁徙两次,我的工作全不能照预定呈现,所以这一书始终不曾整
理完。”
在《周东封与殷遗民》的“前言”里,他又称此书的书名为《古代中国与民族》。他说:“此我所著《古代中国与民族》一书中之一章也。是书经始于五年以前,写成者将三分之二矣。日本寇辽东,心乱如焚,中辍者数月。以后公私事纷至,继以大病,未能杀青,渐何如之!此章大约写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冬,或二十年(1931年)春,与其他数章于二十年十二月持以求正于胡适之先生。适之先生谬为
称许。”
看来《民族与古代中国史》和《古代中国与民族》是一书的异名,绝不会是两部书。书在未杀青定稿之前,对书名做些考虑是正常的。《周东封与殷遗民》的“前言”写于“二十三年六月”(1934年6月),《夷夏东西说》的“前言”写于“二十三年十月”(1934年10月)。就是说《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使用在后。傅斯年可能认为用《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作为书名好些。尤足以证《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为他的中国古代史的书名的是《东北史纲》一书中的一段话:“商之起源当在今河北东北,暨于济水入海处,此说见吾所著《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一书,二月后出版。”因此,我就用它作了本书的
书名。
《夷夏东西说》和《周东封与殷遗民》都是《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一书的一部分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傅斯年自己已说《夷夏东西说》是他所作“《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一书中的三章”,《周东封与殷遗民》是他“所著《古代中国与民族》一书中之一章”。
另外,《姜原》《大东小东说》《论所谓五等爵》,无论从内容上看或从写作时间上看,大约都是《民族与古代中国史》的一部分。三篇所谈,都是中国古代史的问题,都发表在民国十九年(1930年)五月《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第一分。《论所谓五等爵》,傅斯年说明“中华民国十九年(1930年)一月写于北平”,其他两篇没有注明写于何时,但肯定都写于1930年5月之前,正符合傅斯年所说“《民族与古代中国史》……已成之稿,大致写在‘九一八’前两年至半年间”。傅斯年所说“与其他数章于(民国)二十年(1931年)十二月持以求正于胡适之先生”的“其他数章”,极可能包含《姜原》《大东小东说》和《论所谓五等爵》。
傅斯年在文章中还常常说见某某篇。如他在《夷夏东西说》中说:“又有所谓伯夷者,为姜姓所宗,当与叔齐同为部族之号,别见姜姓篇。又祝融八姓之分配在东海者,亦号曰夷,别有祝融八姓篇,今具不入此文。”大约此所谓某某篇者,或属尚未完稿,但看来肯定都属于《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书中的一部分。
《性命古训辨证》(本文所引傅斯年著作,均收入《傅斯年全集》,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80年)是他的专著,但不是史学著作。《东北史纲》是傅斯年和别人合著的,虽然他亲手写了第一卷,书的主要论点也是傅斯年的观点,但究竟是和别人合著的书,不能作为傅斯年的史学代表著作。能作为他的史学代表作的,就是这部未完成的《民族与古代中国史》。
但就这五篇已发表的篇章来看,篇篇都有精意,篇篇都有创见,篇篇都是有突破性、创始性的第一流的好文章。这一本未完成的书之已完成的几篇文章,已足以使傅斯年坐上20世纪中国史学大师的宝座,享有大师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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