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现代生物技术专利问题研究》针对现代生物技术的专利制度问题进行研究,以生物技术产业及其专利的现状为现实基础,探讨了科学哲学对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制度的影响,提出应当把系统生物观作为其科学哲学基础。对现代生物技术不可专利主题进行了分类研究,包括克隆人及克隆人的方法,人类胚胎干细胞及技术,人兽嵌合体及技术,致动物痛苦而无实质性医疗益处的技术,新近出现的“设计婴儿”技术,以及来源违法的遗传资源所涉的发明创造。剖析了现代生物技术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项要件。在对比欧美国家专利政策后,提出我国应对现代生物技术专利进行高标准规定的观点。
作者简介
刘媛,法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系主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一项,多项省级课题。发表CSSCI、核心期刊论文十余篇。作为团队成员获得“2017 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大学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主要研究方向:新兴技术与知识产权法的交叉研究。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现代生物技术及其专利
第一节 现代生物技术
一、现代生物技术概述
二、现代生物技术的应用
第二节 现代生物技术专利
一、现代生物技术专利数量统计
二、现代生物技术专利类别分布
第三节 现代生物技术专利的特殊问题
一、科学哲学基础问题
二、伦理道德问题
三、基本问题未达成法律共识
第二章 现代生物技术专利的科学哲学基础
第一节 科学哲学与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制度的关系
第二节 还原论、基因决定论与现代生物技术专利
一、还原论:长期统治生物学的科学哲学
二、基因决定论:还原论与现代生物技术结合的产物
三、还原论、基因决定论对现代生物技术专利的错误指导
第三节 系统生物观与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制度
一、系统生物学
二、系统生物学的生命观
三、系统生物观对还原论、基因决定论之否定
四、系统生物观对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制度的影响
第三章 现代生物技术不可专利主题
第一节 克隆人及克隆人的方法
一、克隆人及其方法的技术障碍
二、克隆人及其方法的伦理禁区
三、专利制度中的克隆人问题
第二节 人类胚胎干细胞及技术
一、分歧较大的人类胚胎干细胞政策
二、人类胚胎干细胞及技术的专利适格性问题
三、对我国人类胚胎干细胞技术的专利适格性建议
第三节 人兽嵌合体及技术
一、人兽嵌合体及技术的基本问题
二、人兽嵌合体及技术的不可专利主题共识
第四节 致动物痛苦而无实质性医疗益处的技术
一、动物福利的崛起
二、实验动物福利的保护
三、专利适格性判断中动物福利的域外比较
四、我国专利适格性判断中动物福利的完善
第五节 新出现的问题:“设计婴儿”
一、治疗性的“设计婴儿”
二、非治疗性的“设计婴儿”
三、“设计婴儿”专利问题:区分对待
第六节 来源违法的遗传资源所涉技术
一、遗传资源来源违法的内容界定
二、来源违法遗传资源所涉技术的专利适格性问题
第四章 现代生物技术专利的实质性条件
第一节 现代生物技术专利的新颖性
一、现代生物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
二、第一医药用途发明和第二医药用途发明
三、基因、重组蛋白、单克隆抗体的新颖性
第二节 现代生物技术专利的创造性
一、现代生物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水平设定
二、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创造性判断方法
三、辅助考虑因素
第三节 现代生物技术专利的实用性
一、美国的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实用性判断
二、欧洲的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实用性判断
三、我国的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实用性判断
第五章 我国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制度的选择
第一节 现代生物技术专利的问题
一、现代生物技术的开放共享
二、现代生物技术专利的垄断
第二节 欧美现代生物技术专利政策的历史经验
一、美国现代生物技术专利政策
二、欧洲现代生物技术专利政策
第三节 我国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制度的未来
一、坚持系统生物观这一科学哲学的指导
二、坚持伦理道德在现代生物技术专利中的地位
三、坚持利益平衡原则
四、科学合理地划定不可专利主题
五、构建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实质性条件的高标准
结 语
参考文献
后 记
前言/序言
前言
现代生物技术从最初的探索阶段发展到现今初步成熟的状态,被广泛地认为是最具有发展前景的高科技之一,甚至有科学家提出21世纪是生物学的世纪。然而在技术迅猛发展的同时,新的问题也不断涌现,尤其是在专利法领域,技术与专利制度总是在和谐与紧张的关系中彼此塑造。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在伦理道德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选择上,在不可专利主题和专利实质性条件等问题中的立场差异较大。同样或相似的案件在不同国家得到截然不同的审查或判决结果,已经成为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制度的一大怪象。这不禁让人思考,是什么导致了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制度如此复杂的问题,如何进行制度构建才能真正达到促进科技进步和增进人类福祉的目的?作为遗传资源丰富、生物技术水平在全球处于第二梯队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面对欧美国家的制度竞争时,应当选择怎样的制度?本书正是带着这些疑惑并期望找到问题的答案而展开。
当前相关制度依旧处于试错和调整阶段,层出不穷的新科技和新问题不断提出挑战,各方利益主体都迫切希望制度尽快稳定。可以说,现在已经到了选择和确定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制度的未来的关键性时期。对此主题进行研究,成为知识产权学者的时代使命。国外学者对现代生物技术专利的研究成果较多,同时争议也较大,一些学者对法院的判决和制度现状也多有批判,而另一些则恰好相反。国内学者对此问题的关注相对较少,与商标、著作权等热门领域相比,在理论研究的各方面都显得较为薄弱。而研究中,法经济学研究范式和经济价值被提到较高的地位,现代生物技术专利中的伦理道德价值进一步被忽视。在我国的专利审查实践中,伦理道德的相关规定面临被架空的局面,审查部门直接越过专利适格性而转向实质性条件审查,这些不足都需要纠正和弥补。
从某种程度上讲,专利是以垄断权的形式分配科学技术所属利益的制度。专利制度要求发明人在时间上必须是“首个”发明者,同时还应当把技术方案充分地向社会公开,以此换取对技术方案的垄断利益。但是若对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等,以及那些危及伦理道德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将会导致对科技知识的不正当占有,有损社会整体福祉,因此这些主题应当被排除专利范围。具备了专利适格性不一定能成功获权,技术方案还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项实质性的条件,以使权利人获得的利益和对社会的贡献相一致。
本书从现代生物技术的特殊性出发,摒弃专利工具主义论,在理论选择上,打开学科划分造成的视野局限,从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中寻找智慧营养,把科技与人文相融合,力争既要认识和尊重现代生物技术的特殊性,又要明确人文价值的普遍性。同时,紧密联系前沿生物科技,引入了大量的现代生物学最新研究成果,资料来源包括国际顶尖的科学期刊《自然》(Nature)、《科学》(Science)等,突破了知识产权法学领域的狭小视野,站在科学技术的前沿思考专利制度问题,期望以达到科学技术推动专利制度,以专利制度引导科学技术的目的。
基于科学哲学对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制度具有重要影响,本书把系统生物观作为其科学哲学基础。同时,以伦理道德为原则,对当前争议较大的现代生物技术不可专利主题进行了分类研究。剖析了新颖性、实质性和创造性,建议对实质性条件进行高标准规定。通过揭示现代生物技术的开放共享与专利垄断之间的矛盾,以及总结欧美国家的历史经验,认为各国制度并无孰优孰劣之分,应当避免简单的法律移植,我国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制度应把高标准作为构建方向。
序言
刘媛博士的《现代生物技术专利问题研究》一书即将付梓,这是专利法乃至知识产权法学界的一件幸事,我们期待这一作品以及对这一作品评论的问世。
现代专利制度距今已有四百年的历史,其可以追溯到1624年英国颁布的《反垄断法案》。在专利制度建立之初,欧洲正处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科学革命之中。物理、电学、数学等领域的基本原理和规则被科学巨擘们发现,但是这些基础理论距离产业应用还有一段距离。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也较为有限,相应地,人们据此构建起的专利制度也较为简单。彼时,作为英国的一项产业政策,专利制度尚具有贸易规制法的品格,旨在鼓励和引进新式制造业。1765年,珍妮纺纱机被发明出来,随后,以蒸汽机为代表的第一次工业革命拉开序幕。专利权对产业利益、经济发展、国际竞争等领域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在此背景下,1778年,曼斯菲尔德法官在著名的赖德诉约翰逊案中,阐述了专利法应该以公共利益为考量的思想,从而确立了专利说明书的法律地位,提高了新颖性标准。专利制度的话语范式由此发生了改变,它成为发明人与公众之间的一种社会契约,并以公共利益作为正当性基础,从特权转变为私权。
19世纪40年代左右,第一次工业革命基本完成。尽管专利制度对工业革命的贡献毋庸置疑,但其所导致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此后的1852年到1883年,英国爆发了专利存废的大争论,专利制度一度岌岌可危。废除专利运动波及到欧洲大陆,包括瑞士、荷兰等国深受影响。幸运的是,或许是由于制度惯性,或许是支持派力量强大,或许是法律废除成本过高,在历史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共同作用下,专利制度被保存了下来,延续至今。
此间,以电力为代表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以生物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空间技术等多领域齐头共进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不断把我们的生产力推向一个又一个高点。现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对人类社会产生前所未有的深远变革。在这几百年中,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形成一种“科学的社会化”现象。这是科学逐渐与社会相适应,进而发展演化成为整个社会大系统中各组成部分有机融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专利制度作为与科技关系密切的法律,也牵涉了纷繁复杂的各类问题和利益关系。专利法不断被打磨精细以适应挑战,可是,矛盾和冲突总是无处不在。
在当今新兴技术中,现代生物技术显得尤为特别。它可以对基因进行编辑,可以治疗恶疾;可以让人扮演“上帝”创造出新生命,也可以让人丧失尊严,沦为兽类;它是无数资本追逐的“风口”,也会动辄触碰到伦理底线。它所带来的问题关涉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法学等领域。现在,基于传统技术建立起来的专利制度,如何才能解决现代生物技术带来的难题呢?法律应该如何调整,才能把技术控制在善的领域,以增加现在和未来的人类福祉呢?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中,又需要考虑哪些细节,以把握技术创新、公共利益、伦理人权各个方面微妙的平衡呢?刘媛博士在本书给出了她的思考。
既然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制度所涉及的问题是多方位、多领域的,那么研究思路也不应该太狭窄。本书在科学哲学领域,寻找到了系统生物观作为理论工具,这在以往的文献中确实少见,正如刘媛博士所说“是一次冒险”。从书中第二章的论证来看,我认为这种冒险是有益的尝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同时,本书多处引用了国际顶级期刊中的生物学前沿成果,带着深沉的人文关怀来思考不可专利主题,对时下流行的经济为重、产业为重的观点进行了反思,强调伦理道德的原则性。这对于现代生物技术专利尤为重要,因为本质上,该类技术是一种“主体技术”,人类随时可能成为它的实施对象。在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方面,书中对比大量的中外案例,从中提炼出了判断规则。作者认为欧美国家也尚处在摸索阶段,某些具体机制也有其特定历史和文化等原因,我国不宜简单模仿,整体上应该采用高标准来进行规范。这样的判断是严谨科学的。
2010年,刘媛考取了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研究生,开始跟随我研习知识产权法学。两年后,获得硕博连读资格攻读博士学位。看着她从青涩的学生逐渐成长为一名青年学者、高校教师,看着她对新兴技术和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研究成果,以及对学术秉持的独立思考精神,我深感欣慰。在确定该论文选题时,我起初对她选择此题目颇有担心。因为该课题跨界交叉研究生物学,对于法科生而言,首当其冲的问题即是生物学专业知识的薄弱。这是专业分工带来的弊端。但是,刘媛博士通过长期的学习,弥补了自身生物专业知识的不足,为成就此研究书稿奠定了基础。
掩卷深思,我的感触是,我们今天的选择会影响甚至决定了我们的未来。相信读者能够从中品阅到自己的一份收获。
是为序。
李雨峰
2018年4月30日于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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