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2
图书基本信息 | |||
图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详解(上、下册) | 作者 | 王利明 |
定价 | 168.00元 | 出版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ISBN | 9787509383483 | 出版日期 | 2017-05-01 |
字数 | 页码 | ||
版次 | 1 | 装帧 | 平装-胶订 |
开本 | 16开 | 商品重量 | 0.4Kg |
内容简介 | |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这在中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民法总则》的颁行,正式开启了民法典编纂的进程。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为全面学习民法总则,深入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我们特邀《民法总则》立法的全程参与者王利明教授,逐条解析民法总则新规定,研究民法总则所体现的新理念、新理论,以飨读者。 全书分为上下两册,从条文释义、历史沿革与比较法、其他相关问题和典型案例四个栏目对民法总则逐条深入解析。“条文释义”栏目,从条文本身出发,全面阐释法条基本涵义;“历史沿革与比较法”栏目,众观古今中外,面面俱到分析条文来龙去脉;“其他相关问题”栏目,发散思维,深入剖析条文疑难问题;“典型案例”栏目,理论结合实践,真实案例印证条文主旨。此外,本书下册附有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条文对照表,呈现新旧条文的区别与变化,帮助读者正确适用。本书旨在为广大专家学者、法律实务人士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学习和运用《民法总则》提供有力借鉴和专业指导。 |
作者简介 | |
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的民法界学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起草人。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务副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曾任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主要社会兼职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等。主要从事法学方法论、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领域的研究。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300篇,出版了《民法总则》《物权法研究》等20余部个人专著。先后获得*精品课程、*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四次),获得第六届国家图书奖、第九届中国图书奖、第十四届国家图书奖,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许多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讨论和修订工作,因对法学教育、法治建设的重大贡献,先后被评为“2006?中国十大教育英才”、“2007?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 |
目录 | |
上册 章 基本规定 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调整对象】 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四条【平等原则】 第五条【自愿原则】 第六条【公平原则】 第七条【诚实信用原则】 第八条【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第九条【绿色原则】 第十条【法源】 条【民事一般法与特别法的适用关系】 第十二条【民法的地域效力范围】 第二章 自然人 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时间】 第十四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第 十 五 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 第 十 六 条【胎儿利益保护】 第 十 七 条【成年人与未成年人】 第 十 八 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 十 九 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 二 十 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条【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二条【成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对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的住所】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间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 三 十 条【协议确定监护人】 条【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二条【单位监护人】 第三十三条【成年意定监护人】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职责】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资格的撤销】 第三十七条【被撤销监护人资格者所负义务的继续履行】 第三十八条【监护人资格的恢复】 第三十九条【监护关系的终止】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 四 十 条【宣告失踪的法定条件】 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时间的计算规则】 第四十二条【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的职责】 第四十四条【财产代管人的变更】 第四十五条【失踪宣告的撤销】 第四十六条【宣告死亡的法定条件】 第四十七条【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 第四十八条【宣告死亡时间的推定】 第四十九条【宣告死亡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 第 五 十 条【死亡宣告的撤销】 条【宣告死亡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第五十二条【宣告死亡对收养关系的影响】 第五十三条【撤销死亡宣告的财产法律效果】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四条【个体工商户的概念】 第五十五条【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 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承担】 第三章 法人 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七条【法人的概念】 第五十八条【法人的成立条件】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第 六 十 条【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二条【法人侵权责任】 第六十三条【法人的住所】 第六十四条【法人的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法人登记的公信力】 第六十六条【法人登记信息的公示】 第六十七条【法人的合并、分立】 第六十八条【法人的终止】 第六十九条【法人的解散】 第 七 十 条【法人解散时的清算】 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 第七十二条【清算法人】 第七十三条【法人因破产而终止】 第七十四条【法人的分支机构】 第七十五条【设立中的法人】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 第七十七条【营利法人的设立】 第七十八条【营利法人的营业执照】 第七十九条【营利法人的章程】 第 八 十 条【营利法人的权力机关】 条【营利法人的执行机关与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二条【营利法人的监督机构】 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出资人权利滥用的遏制】 第八十四条【营利法人关联交易的规制】 第八十五条【营利法人瑕疵决议的撤销】 第八十六条【营利法人的社会责任】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八十七条【非营利法人】 第八十八条【事业单位法人的设立】 第八十九条【事业单位法人的决策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 九 十 条【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 条【社会团体法人的治理机制】 第九十二条【捐助法人的设立】 第九十三条【捐助法人的治理机制】 第九十四条【捐助法人的监督】 第九十五条【非营利法人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分配】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九十六条【特别法人】 第九十七条【机关法人的设立】 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撤销后的民事责任承担】 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百 条【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百零一条【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的定义和种类】 百零三条【非法人组织的设立】 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偿债规则】 百零五条【非法人组织的代表人制度】 百零六条【非法人组织的解散】 百零七条【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强制清算】 百零八条【法人规则的参照适用】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百零九条【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 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百一十二条【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 百一十三条【财产权利的平等保护】 百一十四条【物权】 百一十五条【物权的客体】 百一十六条【物权法定】 百一十七条【征收征用】 百一十八条【债权】 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 百二十条【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 百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详解(上、下册) 湖北新华书店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电子书 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详解(上、下册) 湖北新华书店 mobi 下载 pdf 下载 pub 下载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详解(上、下册) 湖北新华书店 下载 mobi pdf epub txt 电子书 格式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详解(上、下册) 湖北新华书店 下载 mobi epub pdf 电子书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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