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fa》已于2007年3月16日由dishi届全国人民代表da会di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所得税fa对企业税收实现了“四个统yi”: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yi的企业所得税fa;统yi并适dang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yi和规范税前扣除办fa和标准;统yi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企业所得税fa分8章,共计60条。主要内容包括:
(1)取消了现行内资税fa中有关以“独立经济核算”为标准确定纳税人的规定,将纳税人的范围确定为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避免重复征税,同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本fa。
(2)统yi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即为企业每yi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4)明确规定了“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范围。此外,还统yi了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扣除政策,规定了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睁标准,明确了不得扣除的支出范围。同时,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和存货等方面曲支出扣,除做了统yi规范。
(5)采取yi系列方fa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yi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guojia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扩da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二是保留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四是fa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即经济特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即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的guojia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优惠;继续执行guojia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即西部dakai发地区的鼓励类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五是取消了生产性外资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产品主要出口的外资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等。增加了“企业从事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和“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等方面的内容。六是对新税fa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依照dang时的税收fa律、行政fa规规定,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给予过渡性照顾,即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新税fa施行后5年内享受低税率过渡照顾,并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的税率;按现行税fa的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新税fa施行后可以按现行税fa规定的优惠标准和期限继续享受尚未享受完的优惠,但因没有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企业,优惠期限从新税fa施行年度起计算。
(6)统yi了纳税方式,对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fa人资格营业ji构的居民企业,应dang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为了防范各种避税行为,用专章规定了特别纳税调整,对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增加了yi般反避税、防范资本弱化、防范避税地避税、核定程序和对补征税款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等条款。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fa(1)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fa(20)
(2001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fa实施细则(41)
(2002年9月7日)
实用附录: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64)
企业应纳税额计算公式(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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