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说起来挺吓人的行当,其实也为混口饭吃。
温家嫡女温定宜年幼时,父亲犯事,一夜之间,繁华崩塌,锦衣玉食的日子仿佛梦一场。全家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只剩下她一个,被奶妈子救了出来。
为了谋生,定宜扮成小子,拜在顺天府最有名的侩子手乌长庚门下做学徒。寒来暑往的,长到了十七岁。
这天出门没看黄历,一不留神把七王爷给得罪了。对方是天潢贵胄,看她和看只蝼蚁没什么区别,眼看着定宜就要被人拉下去当瓜切了,命悬一线之际,踱过来一个人,随口几句话,救了她一条小命。
他穿着石青绣团龙的公服,轮廓颀秀,侧脸如玉,那份俯瞰众生的尊荣叫她终身难忘。
很久很久以后,有一次定宜问起他对自己的第一印象。他挑起一道眉,说:“小个儿,娘娘腔,站在大太阳底下歪个头、眯个眼儿,像个二愣子。”
定宜:“……”
##就是很闷,前头写一堆有的没得不相干的,特别冗长,主角笔墨少,不相干的人物特别多,到后面感情线又乱七八糟,下册闷的我实在看不下去,弃了。
评分##有点虎头蛇尾。七爷塑造得活灵活现的,人物语言功不可没。话说宇文家这些人,老十二最对我胃口。
评分##作者笔下的人物很有特点,被塑造的很丰满。言语中京味儿足足的,调侃起来把人笑死。
评分##七爷快把我给笑死了
评分##“老十二会放灯,放灯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买一百只羊,我让你放羊。再划一片草场给你,你能薅羊毛挤羊奶,转手换银子啊,比灯强多了,正经是个产业。我不玩儿虚的,我最爱务实了,爷不能做皇帝,就剩捞钱这一项爱好,所以我们家有钱呐……”七爷真是史上最搞笑的男二。
评分##“老十二会放灯,放灯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买一百只羊,我让你放羊。再划一片草场给你,你能薅羊毛挤羊奶,转手换银子啊,比灯强多了,正经是个产业。我不玩儿虚的,我最爱务实了,爷不能做皇帝,就剩捞钱这一项爱好,所以我们家有钱呐……”七爷真是史上最搞笑的男二。
评分##有点虎头蛇尾。七爷塑造得活灵活现的,人物语言功不可没。话说宇文家这些人,老十二最对我胃口。
评分##四姐的语言功底没的说,就是每次都烂尾且人物脸谱化,男主我简直在几个书里分不出来==
评分##一开始真是吸引人。小树也是我喜欢的类型,无论生活给了什么,都坚强向上地过下去。师徒情简直哭死我。男主反而没有什么亮点,温柔隐忍的不得势王爷,身有耳疾。我并不太喜欢京城的人斗嘴皮子,所以后来王爷认出小树是定宜相许终身之后就没什么动力读了,不过不得不说作者个人风格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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