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残酷又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就记得看完觉得:就这?……
评分##补记录
评分 评分“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有深情的坚守,我想这是何以琛超越简单的高富帅之处。“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深情的背后是默默而又绵绵不尽的爱。尽管开场的虐恋我不喜欢,但是到后来,我还是渐渐喜欢。
评分##2019年了 我仍然还在为何以琛花痴:)
评分##真的很爱何以琛,但是本科读了法律就知道了,法学院从没有何以琛
评分##最喜欢的爱情故事之一,看了N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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