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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囧司徒接班人崔那娃爆笑回忆录作为美国影响力的脱口秀节目之一,《囧司徒每日秀》曾在中国收获了一大批忠实粉丝,他宣布辞职后,钦点了南非脱口秀明星特雷弗·诺亚担任继任者。名不见经传的诺亚以自己独特的喜剧风格,在美国内外收获了大批粉丝,并被中国观众切称为“崔那娃”。在本书中,小崔将他的幽默天赋发挥到了jizhi,完美展示了为什么他会被选为《每日秀》的主持人。
★“生而有罪”的崔那娃讲述贫民窟的成长经历小崔出生在种族隔离制度下的南非,其父母属于跨种族结合,因此他生下来就犯了罪,再加上他从小生活在贫民窟,似乎注定要走上一条犯罪道路。然而,倔强的小崔与伟大的母凭借着幽默、乐观与智慧,zui终摆脱了暴力与贫穷的怪圈,从南非的贫民窟走向了世界的舞台。
★多家媒体“年度好书”,普利策奖获得者、《纽约时报》毒舌书评家角谷美智子赞不绝口南非不只有曼德拉和查理兹·塞隆,本书在讲述作者各种或爆笑、或痛苦、或感人的童年经历时,还将目光投降了南非这块神奇的土地以及反人类的种族隔离制度之恶,充满了浓烈的异域色彩与人文关怀。
内容简介
美国当红脱口秀《小崔每日秀》主持人特雷弗·诺亚一出生就犯了罪:因为他的父是白人,母是黑人,而在当时种族隔离的南非,这样的结合属于犯罪,他父母会面临五年有期徒刑的惩罚,诺亚自己也会被送到孤儿院。为了保护诺亚,他那位勇敢、反叛、幽默、坚强、虔诚信教的母,想出了各种极端甚至荒唐的办法,在歧视、贫困、暴力的怪圈中,竭力为他创造了一种正常的生活。而自幼便遗传了母性格的诺亚,除了像大多数青少年那样成长外,还需要学会如何 “尴尬”地在一个他本不该存在的世界上生活。这本回忆录中收集的故事,时而幽默,时而惊险,时而感人,但无一例外都彰显了诺亚惊人的喜剧天赋,以及一位母无条件的、无止境的、无与伦比的爱。
作者简介
特雷弗·诺亚(Trevor Noah),1984年2月20日出生于南非约翰内斯堡,曾担任电视台、广播电台主持人和脱口秀演员,声名鹊起之后于2014年底赴美国发展,担任美国“喜剧中心”电视台脱口秀节目《每日秀》(The Daily Show)的通讯员,后在2015年成为该节目的主持人。诺亚目前生活在纽约。
精彩书评
事实上,诺亚的母是这本书里真正的英雄……她给儿子zuihao的礼物,就是让他协会独立思考,通过自己的角度看待世界……同诺亚的众多粉丝一样,我很感激她做到了这一点。
——比尔·盖茨,“2017夏季书单推荐”
《天生有罪》不仅是一部在南非种族隔离制度下的令人不安的成长史,更是一封写给作者那位了不起的母的情书。
——角谷美智子,《纽约时报》书评家、普利策奖得主
目录
部分
章跑
第二章天生有罪
第三章祈祷吧,特雷弗
第四章变色龙
第五章第二个女儿
第六章漏洞
第七章芙菲
第八章罗伯特
第二部分
第九章桑葚树
第十章一个年轻人的漫长的、尴尬的、偶尔悲剧又时常蒙羞的心灵教育——部分:情人节
第十一章局外人
第十二章一个年轻人的漫长的、尴尬的、偶尔悲剧又时常蒙羞的心灵教育——第二部分:暗恋
第十三章色盲
第十四章一个年轻人的漫长的、尴尬的、偶尔悲剧又时常蒙羞的心灵教育——第三部分:舞会
第三部分
第十五章跳吧希特勒!
第十六章芝士男孩
第十七章这个世界并不爱你
第十八章我母的人生
致谢
精彩书摘
章跑
好莱坞大片里经常有那种疯狂追逐的戏码,某人从高速行驶中的车上跳下来,或被人丢下来,摔到地上,滚上几滚,停下,然后站起来,掸掸身上的灰,好像这不是什么大事。每当看到那种戏份,我都会想,这纯属瞎扯。被人从高速行驶的车里丢出来可比这要痛苦得多。
九岁的时候,我妈就把我从一辆正在行驶的车上扔了出来。那天是周日。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时我们正在从教堂回家的路上。在我的童年里,每个周日都是属于教堂的。我们从来不会错过礼拜。我妈那时是—现在依然是—一个非常有信仰的女人。虔诚的基督徒。和世界各地的原住民一样,南非的黑人也接受了殖民者的宗教。我说“接受”,但其实是强迫接受。白人对本地的原住民很严苛。他们说:“你们要向耶稣祷告,耶稣会拯救你们。”原住民则回答道:“好吧,我们的确需要被拯救—把我们从你们手中拯救出来,不过这是另一码事了,所以让我们来试试这个耶稣吧。”
我的整个家庭都信教,只不过我妈一直信基督,而我的外婆一面信着基督,一面也保留着她从小到大的传统科萨信仰,她会和我们祖先的灵魂交流。很长时间里,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很多黑人会放弃他们原本的信仰,改信了基督。但是去教堂去得越多,在那些长凳上坐得越久,我就越了解基督教的逻辑:如果你是美国原住民,你向狼祈祷,那你是野蛮人;如果你是非洲人,你向你的祖先祈祷,你是原始人。但当白人向一个能把水变成酒的家伙祈祷,好吧,这很合乎常识。
我的童年充斥着教会或某种形式的教会活动,一周起码有四个晚上要在教会度过。周二晚上是祈祷会。周三晚上是《》学习。周四晚上是青年礼拜。周五周六晚上休息。(原罪之夜!)然后是周日去教堂做礼拜。准确地说,要辗转三个教堂。原因是我妈说,这三个教堂的教会,每一个都能带给她不同的东西。个教会,有对上帝的喜悦赞美。第二个教会,有对《》的深度解读,我妈很喜欢。第三个教会,激情澎湃、涤荡灵魂。在那里,你能真正地感受到被圣灵充满的感觉。但在完全偶然的情况下,随着我们与这几个教堂之间的来往,我注意到了每个教堂都有自己特定的种族构成。喜悦赞美教会是多种族融合教会。深度解读教会是白人教会。激情澎湃教会则是黑人教会。
多种族教会在雷玛教堂,一个庞大且具有现代感的大教堂,位于市郊。那里的牧师雷·麦考利,之前是一位健美爱好者,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性格很像啦啦队队长。雷牧师参加过1974年的宇宙先生健美比赛,排名第三,那年的是阿诺德·施瓦辛格。每个,雷都会站在台上,用尽浑身解数来让耶稣显得很酷。座位排布是剧场式的,还有一个摇滚乐队现场演奏新的基督教流行乐。每个人都跟着合唱。你不知道歌词也没事,头顶上有个大大的电视屏幕,歌词就在上面滚动。可以说,这就是基督教的卡拉OK。我在这个多种族教会常常玩得很嗨。
白人教会在玫瑰岸联盟教堂,位于桑顿,属于约翰内斯堡一个非常富有的社区,是白人聚居地。我超喜欢白人教会,因为我不用去做主日祷告,我妈会去那边,而我只需要去孩子们上的主日学校。在主日学校里,我们可以读到一些很酷的故事。诺亚方舟和洪水的故事是我喜欢的,毕竟,这个和我有直接联系嘛。此外,我也喜欢摩西分开红海、大卫打败巨人、耶稣驱逐神庙里的货币兑换商这几个故事。
在成长过程中,我几乎没怎么接触过流行文化。我妈的房子里不准放BoyzIIMen的歌。那种唱男人和女孩整晚大跳贴身热舞的歌?不行不行不行。不能听。我的其他同学在学校会哼唱《路的尽头》,我完全不知道他们在唱什么。我大概听说过BoyzIIMen的名字,但并不真的知道他们是谁。我了解的音乐只来自教堂:那种情绪高昂、鼓舞人心的赞美诗。电影也是一样。我妈希望我的思想永远不会被黄色和暴力的内容污染。所以,《》就是我的动作电影。参孙就是我的英雄。他是我的希曼。一个人能用一块驴子的下颌骨打死一千个人?这也太牛了。当然,到保罗和《以弗所书》那部分时,就没什么情节了,不过,要说起《旧约》和《福音书》?每一页、每一章、每一节我都能给你背出来。白人教会每周都有《》猜谜游戏,我能赢过所有人。
然后就是黑人教会。好像时不时哪里就会有黑人教会的服侍活动,我们都会去。在镇上,一般会有那种户外的“帐篷复兴”教会。我们经常去外婆的教会,那是一个传统的循道宗教会,五百多名黑人奶奶们穿着蓝白色的衬衫,抓着《》,极富耐心地曝晒在炽热的非洲太阳下。实话实说,黑人教会的条件很差。没有空调。没有大屏幕滚动播出歌词,而且一开就老半天,起码三四个小时。这让我感觉很迷惑,因为白人教会的活动只有一个小时,包括大家进场退场,还有牧师致感谢词的时间。但是黑人教会能让我感觉我已经在那儿坐了一辈子,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时间过得这么慢。是不是时间是有可能静止的?如果是,那么为什么只会在黑人教会静止,却不在白人教会静止呢?后我的结论是,黑人社群大概需要和耶稣相处得久一点儿,因为他们的生活里有更多的痛苦。“我在这儿可以收获未来一周的祝福。”我妈曾这样说。她觉得,我们在教会待的时间越久,祝福就累积得越多,好像星巴克的积分卡一样。
黑人教会倒是有个好的地方,如果我能撑到第三或第四个小时,就能看到驱散恶魔的仪式。被恶魔附身的人,此时会像疯了一样在走道上狂奔、尖叫。教堂的引座员会像夜店的保镖那样,将他们按倒在地,押送到牧师面前。牧师会抓住他们的头,前后猛烈摇晃,大喊道:“我要以耶稣之名将此恶魔逐出!”有一些牧师会格外暴力,但所有的牧师都会将教友摇到恶魔从教友身体里离开,那人踉跄着瘫倒在地后才会收手。身体内有恶魔的教友此时必须要跌倒,如果他不倒,就说明体内的恶魔很强,牧师需要下手再狠一点儿。哪怕你是全美橄榄球联盟的钢铁后卫,这儿的牧师也能把你掀翻在地。我的主,真是太有趣了。
基督教卡拉OK、英雄故事、暴力信仰疗法,天哪,我真心爱教堂。但我不喜欢去教堂的那段长路,真可算是艰苦跋涉。我们住在伊登公园,是约翰内斯堡郊外的一个小地方。从那里去到白人教会要一个小时,到多种族教会要再花四十五分钟,然后去位于索韦托的黑人教会还要再开四十五分钟的车。如果一切顺利,有时候我们还会开回白人教会,再参加一次晚祷。等我们终在深夜回到家中,我会累得一头栽倒在床上。
那个周日,也就是我从车里被甩出去的那个周日,和别的寻常周日有着一样的开始。我妈把我叫起来,给我做了早餐粥。我去洗澡,她给我九个月大的弟弟安德鲁穿好衣服。然后我们出门上车,在我们都扣好安全带准备上路时,车子却发动不起来了。我妈的车是一辆古旧的亮橙色大众甲壳虫,她买的时候几乎没花多少钱,而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它总是坏。所以直到,我依然痛恨二手车。几乎我人生中所有的倒霉事,后都能追溯到某辆二手车身上。二手车害我上学迟到被罚课后留校。二手车导致我们站在高速路上搭顺风车。二手车还是我妈妈再婚的原因。要不是因为这辆坏了的甲壳虫,我们就不会去找机师修,那机师就不会和我妈结婚,就不会变成我继父,就不会折磨我们那么多年,就不会朝我妈脑后开那一枪—所以之后我永远只会选择带担保的新车。
尽管我爱教堂,但一想到那九个小时的长途跋涉,从多种族教会到白人教会到黑人教会再折回白人教会,实在是想想都头疼。自己开车去就已经很痛苦了,乘坐公共交通的话,则会花双倍时间,痛苦也会翻倍。我在脑中祈祷着,快说我们就在家待着吧,快说我们就在家待着吧。然后,我瞥到了她脸上坚毅的神情和牙关紧闭的样子,我知道,等着我的将是漫长的。
“来,”她说,“我们去搭小巴。”
我母有多虔诚,就有多固执。一旦她做了决定,就无法改变。事实上,那些通常会让人改变原定计划的障碍,譬如车无法启动这种事,只会让她更加坚定地勇往直前。
“是魔鬼干的,”她这样解释车子坏了的原因,“魔鬼不想让我们去教堂,所以我们得去搭小巴。”
每当我想反驳一下我母这种基于信仰的固执时,就会用非常尊敬的口吻,向她表达不同的意见。
“或者,”我说,“主知道我们不应该去教堂,这就是为什么他让我们的车子发动不了的原因,所以我们就可以一家人待在家里,休息一整天,因为这也是主的休息日。”
“啊,这是魔鬼的说辞,特雷弗。”
“不,一切尽在耶稣的掌控之中,如果耶稣尽在掌控,那我们向他祷告,他就会帮我们发动车子,但是他没有,所以—”
“不,特雷弗!有时候耶稣会在你的道路上设置障碍,看你是否能克服。就像下任务一样。这一定是一次试探。”
“啊!是的,妈妈。但是这个试探,也可能是想看看我们是不是接受了既已发生的事实,待在家中,为他的智慧祈祷。”
“不。这还是魔鬼的说辞,去换衣服。”
“可是妈妈!”
“特雷弗!萨柯拉!”
萨柯拉的意思是“别唱反调”。这是科萨家长经常对小孩说的话。只要听到这句话,我就明白对话结束了,如果我再敢咕哝一个字,就会招来一场暴揍。
那时,我还在一所名叫玛丽威尔学院的私立天主教学校上学,我每年都能在玛丽威尔学院运动会上拿到,而我母每年也都能捧回“妈妈”的奖杯。为什么?因为她总是在后面追着我踢我屁股,而我总是要跑得飞快来避免屁股被踢到。没人能跑得比我和我妈还快。她不是那种“过来让我揍你一顿”类型的妈妈。她会送“揍”上门。她还喜欢扔东西。不论她手边是什么东西,都可能向你飞过来。如果那东西易碎,我还得接住,再把它放好。如果掉地上碎了,那也是我的错,会被揍得更狠。假设她用花瓶砸我,我得接住,放好,然后再跑。在花瓶飞来那不到一秒的时间里,我得思考,值钱吗?值钱。会碎吗?会碎。接住,放好,快跑。
我妈和我的关系很像猫和老鼠。她非常严厉,而我则调皮至极。如果她让我出去买东西,买完我肯定不会回家,因为我要用买面包牛奶剩下的零钱去玩超市里的游戏机。我喜欢打电游。我是打《街头霸王》的高手。一盘游戏我能打很久。我往游戏机里投下一个硬币,时间飞逝,不知不觉,我身后已经站了一个拿着皮带的女人。追逐战开始了。我夺门而出,穿过伊登公园尘土飞扬的街道,翻过围墙,躲进某家人的后院。这在我住的地方是司空见惯的事,所有人都知道,如果那个叫特雷弗的小子从面前闪电般冲过,那他妈妈肯定正在后面紧追不舍。她能踩着高跟鞋飞奔,但如果她真想追上我,她会随时把鞋踢掉然后全力冲刺。她跑起来的姿势很怪,脚踝和脚后跟简直飞离地面但同时又不落下每一步。这时我就会明白,好吧,她进入极速模式了。
我还小的时候,她总能抓得住我,但当我渐渐长大,跑得也越来越快。等她速度跟不上我的时候,就转而开始使用智慧。如果我快跑远了,她就会喊:“站住!抓贼啊!”她就是这么对自己儿子的。在南非,没人愿意管其他人的闲事,除非是暴民正义,那样所有人都会来帮忙。她知道自己那一句“抓贼啊”能够将左邻右里都喊出来对付我,我就得同时灵活闪避一大群人,不断地大叫:“我不是贼!我是她儿子!”
在那个周日早晨,我不想做的就是爬进人挤人的小巴,但当我听到我妈说萨柯拉的时候,我知道我的命运已经注定。她抱好安德鲁,我们从那辆甲壳虫车上下来,走去搭小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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