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於曉揚,曹焱 編著 著作 定 價:15 齣 版 社:中國國際廣播齣版社 齣版日期:2008年03月01日 頁 數:242 裝 幀:平裝 ISBN:9787508719979 ●婚姻篇
●一、結婚
●1. 我國法律是如何保護結婚自由的
●2. 受脅迫而結婚能否解除婚姻
●3.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婚姻有效嗎
●4. 小燕子和五阿哥在現代社會能結婚嗎
●5. “親上加親”是閤法的嗎
●6. 沒有血緣關係的繼兄弟姐妹之間結婚是“亂倫”嗎
●7. 丈夫死後,叔嫂之間能夠結婚嗎
●8. 精神病患者可以結婚嗎
●9. 什麼是事實婚姻
●10. 訂婚有法律效力嗎
●11. 解除婚約後,女方能以同居為由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嗎
●12. 解除婚約後,“彩禮”應該返還嗎
●13. 什麼是無效婚姻
●14. 沒有進行“婚檢”能辦理婚姻登記嗎
●15. 舉行瞭婚禮還要辦理婚姻登記嗎
●16. “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一迴事嗎
●17. 如何處理去颱多年的老年人與其留在內地的配偶之間的婚姻關係
●二、夫妻關係
●部分目錄
內容簡介
暫無 一、結婚
1. 我國法律是如何保護結婚自由的
【案情簡介】2006年2月,某鄉農民李某因接受瞭鄉長錢某價值10萬元的彩禮,便同意把女兒嫁給鄉長患有先天性癡呆的兒子。李某女兒李蘭得知後堅決不同意,並要求父親退迴彩禮,但遭到父親的拒絕和責罵。同年4月,李某背著女兒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鄉政府辦理結婚登記。在鄉長錢某的“指示”下,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瞭結婚證。李某迴傢後,要求女兒與錢某的兒子舉行婚禮,女兒不從,李某便拳打腳踢,無奈之下,李蘭被迫與錢某的兒子舉行瞭婚禮。嫁到錢傢後,李蘭發現丈夫根本沒有自理能力,沒辦法一起生活,便提齣要離婚。錢傢不同意,並且為防止李蘭逃跑,把她關瞭起來。絕望之下,李蘭喝農藥自殺,經搶救後脫離生命危險。此事經等 一、結婚
1. 我國法律是如何保護結婚自由的
【案情簡介】2006年2月,某鄉農民李某因接受瞭鄉長錢某價值10萬元的彩禮,便同意把女兒嫁給鄉長患有先天性癡呆的兒子。李某女兒李蘭得知後堅決不同意,並要求父親退迴彩禮,但遭到父親的拒絕和責罵。同年4月,李某背著女兒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鄉政府辦理結婚登記。在鄉長錢某的“指示”下,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瞭結婚證。李某迴傢後,要求女兒與錢某的兒子舉行婚禮,女兒不從,李某便拳打腳踢,無奈之下,李蘭被迫與錢某的兒子舉行瞭婚禮。嫁到錢傢後,李蘭發現丈夫根本沒有自理能力,沒辦法一起生活,便提齣要離婚。錢傢不同意,並且為防止李蘭逃跑,把她關瞭起來。絕望之下,李蘭喝農藥自殺,經搶救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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