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花:快跑 978750599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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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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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 韵读图书专营店
出版社: 中国文联出版社
ISBN:9787505998735
商品编码:29764638678
包装:平装
出版时间:2015-06-01

具体描述

   图书基本信息
图书名称 芦花:快跑 作者 长歌
定价 26.8元 出版社 中国文联出版社
ISBN 9787505998735 出版日期 2015-06-01
字数 233000 页码
版次 1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商品重量 0.4Kg

   内容简介
恨嫁的芦小花觉得,如果她的运气和脚气一样坚挺就好了,这样就不会把相亲的男同胞吓跑。
好不容易遇上一个不嫌弃她的尊上,却没想到这人是一个暴力狂。
终于找到一个人拜堂成亲了,尊上那厮居然和新郎偷梁换柱,自己顶了上去。
这还不够,可怕的是,暴力狂说她芦小花就是那些年他错过的爱情……
史上坚强的女主:一只“一直想嫁人,一直被退婚”的芦花鸡!
史上爆笑的剧情:只有你想不到,没有芦小花遇不到。

   作者简介
长歌:90后,生于岭南,现居北京。
  坚信读懂一本书胜于对十本书不求甚解,所以一本书能反复看二十遍。
  心里住着一个彼得·潘,有着解不开的少年情结。以笔为尺,丈量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已出版《养只萌呆镇镇宅》系列图书。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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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皮再厚,厚不过自称凤凰的她!味道再臭,臭不过'足香'绕梁的她!
可怜芦小花一出场就是悲剧,一伸脚就被嫌弃,一恋爱就想逃避。
深情多谋的尊上大人 vs 后知后觉的芦花小仙

偏偏爱上如此别致的你,想和你一起过那鸡飞狗跳的别样人生。


 每一本都有的超值小礼:剧情卡(2张),明信片(3张),课程表(1张),尺子(2把) 


   文摘
楔子
秋风和煦,百花凋零。
在我三百九十九岁生辰当天,师父风和璧为了给我点儿惊喜,不知从哪儿抓来一只老鹰骑在上面俯冲而下,吓傻的老鹰撞塌了大棚,也吓死了我三位宾客。
事后师父赌咒发誓说那三个老家伙是存心憋着一口气想嫁祸他,因为他们已经三百二十岁了,随时有可能两眼一翻永登极乐。
一般的精怪顶多就是三百岁的寿命,这几个人应是“近朱者赤”,搭着我跟我师父多活了几年。
因为这件事,我三年都没有搭理师父。
后来我才知道,那三个老家伙打算在我生辰之日将我干掉,调料都准备好了——因为我身为一只芦花鸡,活了近四百年,模样还跟十五六岁的姑娘一样邪乎,太让人愤懑了。
想来在他们眼中,我就是古籍中的唐和尚,烹了我的肉,说不定还能枯木逢春一番。
之前我师父将我盯得太紧,他们也没有活腻,遂一直等到老了才下手,要是东窗事发了,也活够了本。
看透世事的我开始随着师父闯荡江湖。
其实也是没办法……
在我那三位老友死之前,他们就传了一个假消息出去——当年,我师父风和璧携了世上仅剩的一只凤凰跑路。
一石激起千层浪,于是大伙儿都来追杀我们来了。
师父跟我说到这事的时候,我还挺不乐意的。
我是喜欢作凤凰打扮没错,可真身却连凤凰家的老亲戚都算不上,属于食物链中比较悲催的芦花鸡一族。
说起凤凰一族,也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四百年前被人趁虚而入,全族都了。
对于整个精灵界来说,那次圣战也伤亡惨重,但凡有点儿能耐的都没活下来,龙族仅剩的三尾龙也不知所踪。剩下的精怪实力非常平均,我师父算是里头数一数二的。
我师父是老龙家的亲戚——蛟。他已经快一千岁了,但是模样还是遭人记恨的十八岁少年。
对于那场战役,师父讳莫如深,其实我私下觉得,贪生怕死的师父肯定是避难去了,他没经历过那些大场面,所以编都没法编。
总之,这次的追杀,师父不甚放在眼里,因为膘肥体壮,任性。
师父平日的消遣便是时不时地到那群小精怪处拉仇恨,拉满之后,再一个大招,将那群小喽啰一招放倒。
这种欺凌弱小的行为直接导致我后来命运多舛,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我在师父的庇护之下连情窦都没有开过,但是开起来的时候,却毫无征兆,十分迅猛,后来想想,的确是晚节不保。
遇到顾辞之时,他未及弱冠,只是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翩翩少年。
那日,师父闲着无聊,又去骚扰小精怪了,后来他同我说,没能及时将我这情根掐断,是他这辈子遗憾的事情。
幼时,师父总爱跟我说七仙女与董永的故事、白娘子与许仙的故事……堪堪听得我睡眼朦胧,我当时就想,我的丈夫,即使不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也得带着可口的七彩蜱虫吧?从未想过,我的丈夫会是一位凡人。
扯远了,且说那日我正在打盹,一条蛇趁我不注意,便要张开那血盆大口吞了我。
“还是一条有口臭的蛇。”我不满地对师父回溯道,“说时迟那时快,那凡人便拿剑刺伤了那条蛇,身姿矫健、倜傥。”
师父瞪了我一眼:“于是你就喜欢上他啦?”
喜欢上他?那只有肤浅的女子会做的事情吧?
无奈,我就是那么肤浅的女子。
似乎有一双翻云覆雨手,将这段我随手便能化解的危机变成了英雄救美。
我想,我是真喜欢上顾辞了。
喂,顾辞,等到你二十岁的时候,我将身披红霞,成为你的新娘。




白云苍狗,一晃二十年。
“都让让都让让!不是就丢个人吗?有什么好看的!”话音未落,只见一位面带嫌弃的小厮拨开了人群,对着后面抬着我的四个人说,“我数一二三,大家把她呼猪圈里。”
随着整齐的口号声传来,“呼”地一下,那四人厌恶地一记远投之后,猪圈屋顶砖瓦碎裂开,周遭的景物如星屑般从我眼前划过,我只来得及看了一眼猪栏,一阵剧痛传来,就生硬地卡进了猪栏里。
正当我晕晕乎乎地伸手去揉揉那将断掉的老腰,就听到“嘶”的一声,我背后的衣裳撕裂了。
在任何时候,我都觉得丢脸比丢屁股难看得多。
所以我的反应是赶紧把脸上的大红色绸缎拢了拢,确保别人看不见我的脸之后,才咬牙发力,企图把自己的屁股从猪栏里解救出来。
即便这是侵犯妖权的窝囊事,我也低调地没有惊呼,全程高贵冷艳地紧捂着面纱。若是让围观的这些人类将我认出来,我这老脸就没地方搁了。
我身为一只近五百年的精怪,却被这等屁民这么丢来丢去的,说出去也实在没脸。
如果我二十年前没有蠢到自封法力,你们丢我一丈试试!我心里愤愤不平地想道,当年我同我师父叱咤大荒的时候,是何等的所向披靡,一般的小精怪看着我都是绕道走的。
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如今师父被人关了起来,我没了法力,当初那些小精怪就开始作威作福了。我竟沦落到被一群屁民扔来扔去的,说来也真让人老泪纵横。
猪圈外头的一位小厮狠狠地啐了我一口:“半大的姑娘了,居然自荐枕席!要不是我们少爷大发慈悲,我们直接把你呼猪笼里!”
小厮的信息传达得恰到好处,顿时满足了围观群众的八卦心理,一时间,声不绝于耳,诸如——
“芦小花,别遮了,你的脚飘香万里的,对于你来说,捂住脚比遮住脸有用。”
“就是,你的脸早就没了,哪儿还用遮呢。”
我垂死辩解了一声:“我不是芦小花!”
我这欲盖弥彰的解释,瞬间把自己推到了风口浪尖。
“哟嘿,她那点儿智商还敢狡辩……”
……
他们能分毫不差地将我认出来,也不是他们天赋异禀,而是我的个人体征太明显,这八荒六合之中,找不出第二个同我一样倒霉的人。一百年前,我便得了连师父都束手无策的脚疾,其威力蔓延至今。
这么说吧,因为我的脚的关系,这方圆百里,没人再敢直视泡椒凤爪。
我想到自己的脚,颇为忧伤,大家私下都说我在裙子下面夹了个屎盆子,所以脚才会那么臭的。
其实都是污蔑!
屎盆子哪有我的脚臭啊!
我把自己当成一盆水来来回回地泼了无数次都没人敢接的原因,可不就是因为这双脚吗?
我承认我自荐枕席的行为不是那么光彩。但是这事吧,谁还没点儿难处,也不瞅瞅他们那歪瓜裂枣的样儿。
要不是为了救师父,谁爱搭理你们。
想当年师父还在的时候,整个大荒的男人我都没看上。但如今方圆三百里内的活男人,已经被我在一年里我已经轮番创造机会相了个遍,再也找不到第二个面生的了。
这次被我“自荐”的对象是植物成精的牡丹,属于外来人口,对我的战绩并无耳闻,简直是天机奇缘啊!我厚着脸皮去敲了媒婆的门,奈何那群媒婆皆是一群不敢屡败屡战的,我就只好扯了块大红布一裹,主动上门服务了。
我寻夫君的条件,原本是在妖中找,毕竟是同类嘛。无奈同类的嗅觉奇佳,我没走近他们十尺内,他们就溃逃了。
后来就变成了人、妖不忌。
到如今已经是人妖不忌了。
牡丹家族是闻名已久的女儿族,上万年来就没有出现过男丁。听说屋里的那位,便是盘古开天地以来位男丁。
鉴于大家都是有缺陷的人,我比来比去,还是觉得他比我更不堪一些,于是自降身份,送货上门。
没想到他竟然嫌弃我!
三丈,还差三丈,我就能将我这张惊为天人的脸往门窗里伸了,可惜功败垂成。牡丹一闻到味道,时间就派人把我丢猪圈里了。
“身为一个人妖,胆敢嫌弃我!等你见到我的脸,有你悔恨的时候!”我卡在猪栏里,自信感爆棚地想。

秋风萧瑟,月夜朦胧时,围观的小精怪终于散了。
我仍蔫蔫地蹲在熙熙攘攘的猪圈里,心想,行为艺术也不带我这样的啊!
经过一下午的发力后,我的屁股一寸都没挪出来,我寻思着,是不是得以毒攻毒、以退为进。俗话说,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拳头收回来,打出去才更有力量。
我深以为然,攥紧了拳头,用尽全力,使劲把自己往后一推!
我成功了!
原本横木只卡到了尾椎骨的地方,现在直接卡在了胸背上,直接完成了芦花鸡到的进化。
而我也终于意识到屁股跟拳头不一样,拳头收回来还能打出去,但是屁股收回来了,就取不出去了。
而且,我悲剧地发现,要是我不动,猪仔们可以一直当我是摆设,但沉默了一下午的我现下居然有动静了,那可就不得了了!一只小猪仔好奇地走过来看了我一眼,耸动的鼻子刚闻了我的脚一下,便嫌弃地不停后退。
居然敢鄙视我!我心中狂怒!
但凡你们这儿味道好一点儿,我也不会被丢到这儿来,居然还敢鄙视我!我瞪了那只猪一眼,它的一只蹄竟然已经在刨土了。
这样的动作不会是想把我顶出去吧?
“别惹我,我的祖上可是斗鸡能手,有这样的血统,我凶起来我自己都害怕。要不是我被卡住了,没法化形,不然肯定一个个啄死你们!”我出口威胁道。
在那只小猪冲上来之前,伴随着“哼哼”几声,我提早被身后那个猪圈的成年猪顶了出来。
在我被撞晕的那一刻,脑海里出现的竟是这件事:为什么新来的牡丹不看我一眼啊,要是他看一眼我,肯定会爱上我的啊!

晕倒的后果是,晕着晕着便睡着了。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天边已经蒙蒙亮了。我心下一惊,连忙将自己全身上下瞧了一遍,直到看见仍旧系在手腕上的铃铛时,才放下心来。
我摇了摇手中的铃铛,悄声问道:“师父,你还好吗?如果还好,就响响我的铃。”
我静静地看着铃铛,看到到它无风自动的时候,才松了口气,瘫软了身子,趴在地上看天边的日出。
红日还没有出来,霞光已经将大地遍染。远处不时有鸿鹄掠过,它们朝着红日飞行,好像像把天边那撮耀眼夺目的光芒衔出来一般,看得我颇为惆怅。
二十年了,我仍找不到将师父救出来的办法,说起来真让人泄气。
在这些年里,我的身体十分虚弱,连人形都化不出来。近几年才好些,能化形了,但是法力却近乎为零。
明知道师父只能听到铃铛响动的声音,我还是忍不住对着铃铛呆呆地念叨:“师父,我又被人扔出来了,现在这大荒的人真势力,不就是脚臭了点儿吗?嫁了那么多年都没有嫁掉。连鳏居多年的老头都看不上我,还有那女变男的牡丹……都怪我当年没有听您的话,跟那顾辞……”
这铃铛师父那儿也有一个,这铃铛本是我遇到了危险就呼唤师父用的,那么多年过去,竟变成了师父对我报平安的物件了。师父被关在桃花谷二十年,性命虽无大碍,却不知他过得好不好,有无被人凌辱虐待。
师父知道我失了灵力,单凭一己之力,是无法将他救出的,遂每日早晨便响一响铃,让我戒骄戒躁。没想到这一响,就是二十年。
我越说,声音便越小,终化为了一声叹息。

伴着冉冉升起的太阳,我信步回家,穿过两片丛林,瞥见我那小茅屋的时候,我愣了,这哪里还是我那破旧的小茅庐?如今的茅屋茅草已飞,房梁已塌,难不成竟遭贼了?
我身子一僵,赶忙小跑几步,只往屋里瞧了一眼,便将我瞧得抓心挠肝。我晾晒的衣服被这帮小兔崽子撕成一条一条的,胭脂也被灌上了泥巴,就连那口可怜的铁锅,竟也给踏平了!
我又赶忙跑到后院看我圈养的小鸡仔,果不其然,围栏都垮了,里面的鸡仔也不见了,不知道即将出现在哪口铁锅里。
正当我正举着家伙要报仇雪恨的时候,却见晏九吃力地捧着几幅画像回来了。晏九是一株豌豆精,当初还是得了我的一捧清泉才得以修炼成精,这十多年都跟我住在一起。
不知是否是我揠苗助长了,晏九这厮除了模样已经是豆蔻少女,其余的一切都停留在总角之中。
晏九也见到了我们残破的家,嘴巴一瘪,手中的画像扑簌扑簌地往下掉,其中一幅画绳子没系牢,刚触及地面,便“哗”地敞开来了。
“晏九,你怎么能那么不小心呢,说不定上边有我夫君的画像来着。”见到画像,我瞬间把破败的茅屋忘在了脑后,赶紧上前把散落的画像们都拾了起来,心疼地掸走了上面的灰。
听我这么一说,她的嘴巴瘪得更厉害了,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眼看眼泪就要掉出来了,我赶忙提起那幅展开的画像,大喝一声:“好!好!好!这等男子,屠了几个城都未必能……”
我愿是为了哄晏九,才对此话大加赞誉,没想到将画一举起来,只得一件高傲的衣裳徜徉于画中,独独缺了里头的人。
我沉默了。
正想着如何将这番话圆过去,晏九就凑了过来,擦了擦眼眶里的泪,神情略带激动地说:“你如何得知此男子极美?我央旁人给我画的时候,旁人便说画不出这人的神韵,如果落笔只会白白糟蹋了,因此这幅画才只得一件衣裳的。”
“此话当真?倘若真有这么好看,我为何没听说过?”我激动中带了点儿狐疑,晏九的不靠谱我可是领教过无数次的。
“不但貌美,且灵力还极高。听说是从北边的极寒之地来的,才在八百里外住了不到半个月,大伙儿都管他叫尊上。”
“听名字就帅呆了。”我喟叹,“九儿,你帮我找去屋里找一个铲子来,我挖点儿东西,还好埋了件衣裳,不然就得去养蚕了……”

不料,就在我拿着那口被踩平的铁锅跟晏九一起吃力地挖衣裳时,一群膀大腰圆的人驾着一辆马车来了。
我拍了拍手中的土看了过去,发现坐在马车外的那两人竟是昨日将我丢到猪圈的人。他俩正憋着一口气,探头探脑地往我这儿瞧,没想到对上了我的眼睛,眉头一跳,肩膀又缩了回去。
典型的做贼心虚!
难不成,那牡丹后悔了?还是,刚刚一番举动是在欲拒还迎?
我扔了铁锅,一身正气地站了起来,正琢磨着待会儿让这两人给我磕几个头好,马车中便传来了一个声音——
“你确定,尊上……真的喜欢脚臭的女子?”
我敏感地朝声源处看了过去。马车上的那两名小厮已经跳了下来,打开车门,马车中一名男子正眉头紧锁地歪坐在榻上,捏着鼻子看着我,语带厌恶。
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男子,事实上,在此之前,我从未觉得能用“美丽”一次形容一名男子。他男生女相,长眉若柳,身如玉树,却不会让人觉得过分阴柔。他身着耀眼至极的红袍,腰间束着黑绫白玉带,广袖上绣着白鹤,面如冠玉,朝露般清澈的眼睛,还有眉间的那点牡丹形状的红痣。
只消一眼,我就知道此人定是牡丹族的男丁无疑。
“是……这名女子脚有异味,长得也挺水灵的,是按着尊上的喜好量身定做的……”一旁管家模样的年轻男子恭敬地回道。
这句话成功地把我的注意力又吸引走了,喜欢我,谁啊,品位那么真周到?
我揉揉耳朵,今天耳朵总有点儿不大好使,不知道是不是撞着什么地方了,听别人说话总是呜哩呜噜的。
“……”牡丹的嘴角抽了抽,厌恶地看了我半晌之后才对侍从嘱咐道,“先把她丢到池子里泡一个晚上,第二日密封好,给尊上送过去。”
“密封”二字,说得斩钉截铁,犹如平地惊雷。
我拍案而起:“你为何要将我送给别人?你见到我惊为天人的脸之后,不是应该扶正吗?”
见我说话,牡丹的眉头又皱了皱:“你这女子,好不知廉耻。我来找你已经是宽待你了,要不是你还有点儿用处,我还能把你扔粪坑,你信不信。”
我默默地捂住了嘴,半晌觉得不对劲,又去捂住脚,直把牡丹看的心头火起。
在把他逗发飙之前,我赶忙说了一句:“先别忙着把我轰出去,我们做个交易如何,只要你答应我帮我救我师父,我就老老实实地陪你去见尊上。”
“怎么救?”
“先同我成亲……啊!你们在干什么啊!为什么要把我抬起来啊,我没在开玩笑呐!真的要成了亲,才能救我那苦命的师父啊……”我呼喊了一会儿,又想起我那胆子比绿豆还小的苦命晏九,连忙捶胸顿足地交代道,“九儿,咱家毁了,你先就近找一个地方歇着,等我成了亲,再回来接你啊……”
晏九愣愣地看着远去的我,半晌都没说出话来。

微风吹拂轻纱飘荡,淡粉色的珠帘里,紫檀木制的浴盆发出淡淡的清香。
身边萦绕着沁人心脾的玫瑰花香,水温正是适中的时候,我趴在浴盆上,舒服得有些昏昏欲睡。
正当我去会周公时,门被人敲了敲,“姑娘洗好了吗?主子托我给你送衣服来了。”
“你进来便好。”我睡眼朦胧地拢了拢湿漉漉地头发,面带羞涩地问侍女,“我与你家主子,什么时候拜堂?”
“哐当”一声,那侍女没将水盆拿稳,险些就洒了一地,显然没有料到我直接至此。
侍女稳了稳自己的情绪道:“姑娘说笑了,我家主子早有命定之人,此番离开花界,便是出来寻找那位姑娘的。”
我本想逗她玩玩,没想到竟逗出这么个八卦来,连瞌睡都不愿打了,连忙竖着耳朵听着,心中颇为惋惜,不知是哪位女子如此不知好歹,我倒贴了近千人都没成功,那女子竟端着架子,任由身后的万千追捧,嫉妒之。
许是嫉妒得狠了,我竟不由自主地把话说了出来。
侍女听了,遗憾地摇摇头:“我们主子也不知道那名女子是谁,只知道真身是一只凤凰神鸟。主子为了她,忤逆了家族万年传统,化为了男子之身。”
我诧异道:“凤凰一族不是在五百年前被灭族了吗?”
“说是有一只凤凰逃脱了厄运。”
我摸着下巴若有所思,想来这个思想也是够根深蒂固的。当初我跟我师父被追杀了那么久,师父被抓走后,这事情就消停了。没想到过了那么多年,又被人提起了。
后来师父才告诉我,他们那么着急想找到凤凰,是为了打开圣地,放出里头着的上古神龙天仓。
五百年前的战役,便是因此而起。
据师父说,我的父母是他的多年好友,他们死在了那场战役中,是他在满目苍夷中将襁褓里的我抱走的,然后悉心相伴五百年。
而如今,他被人关了近二十年,为了愚笨的我。

话又说回来,这牡丹还真是个痴情种子,花族的规矩我也听闻过,他们生下来之初没有性别,成年后性意识觉醒,身体产生变异分裂为男女。而花族一直谨遵组训,上万年来都没出过一个男子,这牡丹倒是有几分骨气,怕是在花族的日子并不好过。
想到此,我莫名地生出对牡丹的几分好感来。
情投意合、两情相悦这类的词,我二十年前就看淡了。这牡丹还真引起了我对感情的三分向往,七分期待。
剩下九十分就是不屑了。
等到侍女退开后,我念了个诀,化了原型,我一直不大喜欢睡在床上,种族的骄傲是席地而睡,床的存在简直是侮辱我们的……
我借着月光神气地看了看屋里的铜镜,一只骄傲的凤凰神奇兮兮地站在那儿,镜子里一片流光溢彩。红里带金的羽翼,尾毛游曳如鱼,俨然就是一个高傲的火凤凰。就是头顶那块的冠矮了些,缺了些凤凰的霸气。
我满意地点点头,看来上次染的颜色还颇为牢固,那几束凤尾也植得颇为逼真,唯独脑袋上的冠,民间的手工艺人实在没法给我捏出一个好看的形容,只得暂且搁置,总的来说,与凤凰的相似度仍是高达百分之九十的。
“芦花鸡”在种类的划分上,稍微有些吃亏,凤凰就外形来说,算得上我们老芦家的老亲戚吧,可惜这地位却属于八辈子也排不到一块儿的那种。
先天的属性咱改不了,靠后天的打扮努力一把总可以吧?
我越想越信以为然,对着铜镜握了握爪:女人,是该对自己狠一点儿!
臭美完之后,我就颠儿颠儿地从窗台跳了出去。在花园里逛了一圈之后,终于找到了一处靠着墙根的稻草推。
我小心翼翼地照顾着身后的凤尾,捣鼓了一番之后,终于能坐了下来,舒服得长叹了口气,得窝如此,夫复何求啊。边叹边啄稻草,试图把窝弄得更舒服一些。
未几,我把头藏到了翅膀里,坠入了梦乡。

夜更深了。
在夜幕的掩盖之下,围墙外边跃进了几个不速之客。
个贼人跳下草垛,发现是软着陆之后,惊喜地敲了敲围墙,示意同伴都过来。此时的我尚未被吵醒,只是在梦中不适地皱了皱眉。
第二个贼人跳下的时候,用力过猛,我身为一只轻盈的芦花鸡,自然被小抛了起来,这么一抛,自然惊醒了。
第三个贼人在墙头望了望后,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前空翻,眼见还有几寸就能将我踩在脚下,我不悦地看着他们,对准那个“前空翻”恨恨地啄了下去。
“哎哟喂!我的屁股!”一声惊叫划破了夜空。
话音未落,就传来一个压抑地低吼:“蠢货!小点儿声!”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正厅里的灯光已经亮起,里面的侍从都骚动了起来,准备抓贼了。
自从知道自己啄的是屁股之后,我就蹲在一旁发呆,时不时干呕两声,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面前的刀光剑影。
太恶心了,这人是多久没有换亵裤了!为什么有一股馊馒头的味道……
幸好如今天幕低垂,我隐匿于黑暗之中,他们厮杀得再狠,也不会对一只旁观的母鸡下手。种族差别太大,不在仇恨范围内。
但,若这只母鸡打扮成了凤凰,就不得不防了。
“墙脚蹲了一只凤凰!先将凤凰捉了再从长计议!”
不知哪个杀千刀的吼了一声,一时间三人都朝我扑来,真是天降奇缘,本来他们只是来捡芝麻的,没想到却发现了一颗西瓜!
看着眼前几个穷凶极恶的人,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连化形都忘了,直接伸爪揪下了一根流光溢彩的尾羽举了起来,哆哆嗦嗦地说了一句:“我是老芦……老芦……”
话音未落,一把大刀便迎面向我兜了过来。

我闭紧了双眼,深深地觉得自己就要出现在明日的菜汤之中了。不料,那把大刀却没有如期地了下来。
我悄悄地睁开一条眼缝,却看见整片花园都亮堂了,满世界在下牡丹,欲我的那几个人眼神涣散,似乎沉溺在了一段唯美而难以自拔的往事中。
饶是见过了五百年大世面的我也惊了惊。天女散花,摄人心魄!这牡丹果然是花中贵族,就连这攻击,也是我们精怪圈里的攻击。
我清醒地站在其中,心想我虽然活了五百年,但是现在修为已经所剩无几,论常理来说,是无法抵抗这天女散花的,我也纳闷为何自己能够清醒地在一旁评头论足。
难不成我竟有潜在的能力吗?例如带领高富帅统一八荒六合?
而那个高傲的牡丹,犹如天神一般长身而立,凤眼瞥了瞥七晕八素的众人一眼,飞身向我而来。
我正喜滋滋地琢磨着,丝毫没有注意到牡丹看到我时的表情——先是一愣,然后再无奈地笑着摇头——这只是一只把自己打扮成凤凰的芦花鸡罢了,跟他心中的那位故人,实在相差甚远。
“一只小小的芦花鸡竟能破了我的天女散花,倒也有几番意思。”说完,他不顾我的挣扎,提起我扑腾的羽翼便跳出了围墙。

牡丹抓着我连跑了十公里,才放慢了速度。将将停下,首件事就是背过身去大口大口地喘气。
我不好意思地收了收鸡爪子,这牡丹的嗅觉我可是领教过的,我刚贴近他家的宅子,他就已经闻到味道了,现下把我提了十余里,可不憋得将近窒息了吗?
我颇为善解人意地轻轻啄了啄他的手,示意他可先行将我放下,毕竟被人揪着一双翅膀,并不比窒息难受。
牡丹看了看自己手中沾染的颜料,厌恶地“哼”了一声,随手将我扔到了几尺外。
一个轱辘后,我化成了人形蹲坐在了地上,疼得泪眼汪汪。
“咱们就在此地休息一晚上,明儿再上路。我想,比起客栈,你会更喜欢睡在荒郊野外。”说完,牡丹又轻蔑地“哼”了一声。
今晚没有月亮,我看不清牡丹的模样,却闻到了那股高傲到骨子里的味道,尤为不爽地说道:“你一个不男不女的怪物,竟敢鄙视我!”
牡丹一听这话,火气也是蹭蹭地涨:“你再重复一遍!”
“我再重复一遍又怎么了,有种我们单练单练,谁用灵力谁就是孙子!”
牡丹好像听到了什么可笑的话一般,“哈哈哈”大笑三声,双手紧握成拳,在我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对着我的脸就这么打了过去。
我摸着留下来的鼻血,顿时火冒三丈,一个激灵就跳了起来,正想扑上前去撕扯牡丹的头发,不料又被牡丹一下撂倒。
在反复被撂倒五次之后,我憋了口气,瞬间化了形,牡丹铆足劲儿却踢了个空,一下失重,踉跄了几步。
我——斗鸡小能手连忙抓住机会,扑棱着翅膀飞起,对准了牡丹的脸用力地啄了过去。
牡丹尖叫了一声:“你耍赖!”
我落在枝头颇为得意地说:“我只说不能用法术,没说不能化形,有本事你也化。”
啧,我就喜欢这种攻击力为零,防守力也为零的植物。就欺负你们怎么了?
我得意扬扬地看了牡丹一眼,又开始与他缠斗起来。

天边翻白的时候,我们都已经累得不行了,靠在同一颗树上大口喘气。
我扭头看他,他已经被我啄成了乞丐的模样,衣衫褴褛,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就连头发也被我捣成了鸡窝,但是仍旧遮不住那明眸皓齿与古玉般的肤质。整个人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清淡意味,牡丹,当之无愧的国色天香。
这牡丹还真是个实诚人,被我欺负成那样了,也坚持着不用灵力,让我不禁对他生出几分好感来。
我还是芦花鸡的模样,却已经不同初的时候那样神清气爽了,蔫蔫地蹲着,在破晓的那一刹那,鼓足了劲儿鸣了一声。
牡丹诧异:“母鸡也要报晓!”
我无力地回了一声:“没法下蛋,就报晓呗,身为一只芦花鸡,总得有点儿用处。”
牡丹轻笑:“这么说来,我作为牡丹,也该尽职做一些事儿咯。”
我诚实地说:“你长这样就算回馈大众了,跟花的观赏性殊途同归。”
牡丹看起来还挺受用,满意地转移了话题:“你长得并不难看,为何要着急地将自己嫁出去呢?”
“我师父因为我的缘故被人抓走了,被关在了桃花谷里,要破桃花阵,只能是夫妻二人同行。”我扯了一根树枝,在地上胡乱地划着圈。
“于是你就四处找人成亲?”
隐疾所致,我的亲相了上百年,都无疾而终。成功的一次还是跟一个丧偶的老头,可惜未等我过门,他老人家便一命呜呼了。

我点了点头,深深地叹了一声:“你能同我成亲不?待我将师父救出,我头一刻便休了你。”说完,我琢磨了一会儿,听起来的确不像是好话,一点儿吸引力都没有。
牡丹无语地看了一眼我的脚,对我被无数次退婚这事了然无比。“你的脚是怎么回事?普通的脚臭不成你这样的。”
果然避开了我的话题,我欲哭无泪,又被人嫌弃了哎。
“我也不知道,二十年前突然患了脚疾,连我无所不能的师父都没办法。”我叹了口气,回道,“要不是因为这个,我早就找到人跟我一起去救师父了。”
“我有意中人了,不能同你成亲。”牡丹擦了擦冒血的眼角,说,“我这次将你找来,就是想将你献给尊上,尊上知道她在哪里,我想找她。”
原来如此,我了然地点点头,尊上?就是画像上只画了一件衣裳的那个?
“尊上是不是长得很好看?”
“嗯?嗯。”
“灵力是不是比你还高一些?”
“嗯。”
“那你送吧。”我喜滋滋地窃笑三声。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由于不打不相识,我和牡丹这么一闹,竟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互相搀扶着上路了。
不过,这时候的我就觉得自己浑身冒傻气了,牡丹是百年的精怪,区区小伤,没几个时辰便自愈了,怪不得被我啄成了乞丐头子也不担心。
而我就悲剧了,不仅眼睛肿成了鱼泡,嘴唇也厚成了香肠,走路还颇为蹒跚,没有十天半个月恢复不过来。
本想恢复原型躲避一阵,没想到当我化了原型,揽镜一照之后,差点伤心得去写遗诏了。我找人精心制作的凤尾已经残破不堪,羽翼上的颜色也倒是没怎么掉,就是秃了几块。
“感觉像是没穿衣服似的。”我抽着鼻子,呜咽呜咽地哭道,边哭还边拿眼睛剜牡丹,要不是这厮下手那么狠,我至于这样吗?
牡丹也颇为无奈,“我以为你能抵挡住我的天女散花,修为肯定非同一般了,没想到果真是非同一般,一般人都能甩你几条街。我看你的岁数不少了,怎么灵力还不如一个十多年的小精怪?”
那句“岁数不小了”狠狠地将我的心剜了剜:“我岁数不小怎么了,你虽比我小,但是长得比我老!”
牡丹傲娇一笑,不再接茬:“我叫丛灿,你叫什么?”
“我叫芦小花。”我笑嘻嘻地看着他,“我们接下来就要去找那尊上了吗?”
丛灿没说话,默默地递过一个铜镜:“你这哪是贡品的模样,人家肯定连正眼都不看你,时间把我们轰出来了。”
丛灿刚递完铜镜就后悔了,看着嚎啕不已的我头痛欲裂。
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我们来到了凡间的集市,丛灿厌恶地看着我扎入一家脂粉店中,并且谢绝入内:“你好好一只鸡,总喜欢装成凤凰做什么?”
我边选胭脂边看他:“如果你的真身是一株丑陋的猪笼草,你就明白了。再说了,你那心上人不也是凤凰吗?还指责我……”

买完胭脂,我又急不可耐地拉着他去另一处地方,路过县衙的时候,看到庭院前密密麻麻地围了一群人,他们在对一份告示指指点点。
我平素是个爱凑热闹的个性,见此大场面,岂有不去观瞻的道理。于是撂下丛灿,往人群跑了过去。
“也不知道是哪个精怪家丢失的,多可怜啊……”
“我认为照顾孩子
《芦花:快跑》 这是一本讲述关于生命、坚持与希望的故事。在广袤无垠的芦苇荡深处,生活着一群不屈的生命。它们面临着严酷的自然考验,也承受着来自外界的威胁。然而,在绝望的边缘,总有一丝微弱的光芒闪烁,指引着它们寻找生存的可能。 故事的主角是一株年轻的芦苇,它拥有着比同伴更加旺盛的生命力。然而,一次突如其来的灾难让它与家人失散,独自一人置身于危机四伏的环境中。它必须学会独自面对风雨,克服恐惧,寻找回家的路。 在漫长的旅途中,它遇到了形形色色的生命。有善良的伙伴,给予它温暖和支持;也有狡猾的敌人,试图将它吞噬。它学会了辨别善恶,学会了团结合作,更学会了在逆境中保持乐观与勇气。 芦苇荡的四季更迭,每一个季节都带来了不同的挑战。春天,生机勃勃,但也暗藏着迁徙的危险;夏天,炎热难耐,干旱与洪涝轮番上演;秋天,金风送爽,也意味着收割季的到来;冬天,冰封万里,生命仿佛沉寂,但根系深处却孕育着来年的希望。 主人公的每一次奔跑,每一次的搏斗,每一次的抉择,都充满了生命的张力。它经历了迷茫与失落,也收获了成长与蜕变。它用自己的方式,谱写着一曲关于生命顽强抗争的赞歌。 本书将带领读者走进一个充满诗意却又残酷的芦苇世界,感受生命的脆弱与坚韧,体验坚持的意义与希望的力量。这是一个关于勇气、友情、亲情以及对美好家园的渴望的动人故事,让人在阅读过程中,不禁为之动容,也从中获得深刻的启示。 《芦花:快跑》不仅仅是一部关于芦苇的故事,它更触及了许多深刻的人生哲理。它让我们思考:当面对不可抗拒的力量时,我们该如何选择?是选择屈服,还是选择拼搏?在孤立无援之时,我们又该如何寻求帮助,又如何给予他人力量? 这本书描绘了自然界中残酷的生存法则,但也展现了生命不息的顽强与美好。主人公在一次次的磨难中,逐渐成熟,变得更加强大。它的每一次“快跑”,不仅仅是为了逃避危险,更是为了追寻内心的渴望,为了实现生命的价值。 读者将会在字里行间感受到芦苇荡那独特的风情,闻到那泥土与水草混合的清新气息,听到风吹过芦苇发出的沙沙声响。这种沉浸式的体验,将让读者仿佛置身于故事之中,与主人公一同经历那惊心动魄的旅程。 《芦花:快跑》以其细腻的笔触,生动的描绘,刻画了鲜活的人物形象,构建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情节。它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有着直击人心的力量。它用最朴素的语言,讲述了最深刻的道理。 这是一本适合所有年龄段读者阅读的书籍。孩子们可以在其中看到一个勇敢的小生命如何克服困难,茁壮成长;成年人则能在其中找到共鸣,反思自身的人生,获得前行的力量。 这本书提醒我们,即使身处逆境,也不能放弃希望。每一次的跌倒,都是为了下一次更稳健地站起;每一次的逃离,都是为了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安宁之地。生命的意义,不在于一帆风顺,而在于经历风雨后的彩虹。 《芦花:快跑》是一部充满生命力的作品,它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向我们展现了生命的坚韧与美好,以及在绝境中永不熄灭的希望之光。它会让读者在阅读结束后,久久不能平静,并且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对生活充满更多的热爱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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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常年穿梭于书海的读者,我深知一个出色的书名,往往是吸引读者走进故事的第一道门,《芦花:快跑》便是这样一本让我倍感亲切又充满神秘感的名字。它不像那些直白的,或者过于煽情的书名,而是以一种含蓄而富有诗意的方式,勾勒出了一种强烈的画面感和情感张力。“芦花”二字,在我脑海中首先浮现的是一种自然的美,一种在水边、在原野上,随风摇曳的,带着些许萧瑟却又充满生命力的景象。它可能代表着一种宁静的生活,一种朴素的情感,或者是一种对过往时光的怀念。然而,紧随其后的“快跑”二字,却瞬间打破了这种宁静,它带来了速度、紧迫感,甚至是一种潜在的危险信号。我开始想象,在这片被芦花覆盖的广阔天地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什么让故事中的人物,不得不如此匆忙地奔跑?是为了追寻某种稍纵即逝的美好,还是为了逃离某种无法摆脱的困境?这种强烈的对比和反差,让我对书中的故事充满了期待,我渴望去了解,在那片象征着宁静与诗意的“芦花”之下,究竟隐藏着怎样一份关于生命、关于抉择、关于奔跑的动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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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觉得,名字对于一本书来说,就像一个人的名片,它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读者是否会愿意去了解你。《芦花:快跑》这个名字,以一种非常独特的方式吸引了我。它没有直接告诉你故事的内容,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有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当“芦花”这个词映入眼帘时,我首先想到的是那种在风中摇曳的,带有几分苍凉又充满生命力的意象,它可能代表着某种自然的美,某种朴实的生活,或是某种淡淡的乡愁。然而,“快跑”这两个字,却带来了截然不同的感觉,它充满了动感,紧迫感,甚至是一种逃离或者追逐的意味。这种强烈的反差,让我在脑海中勾勒出无数种可能的故事情节。或许是在一片广阔的芦苇荡中,发生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主人公不得不拼尽全力去奔跑;又或许,“快跑”是一种比喻,是对某种稍纵即逝的机会的抓取,或是对某种生命意义的急切追求。我喜欢这种名字所带来的想象空间,它不直接给出答案,而是抛出一个引人入胜的谜题,让我渴望去书本中寻找答案,去体验作者所要传达的,那份在宁静与动荡之间,生命的不屈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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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一本书的书名能如此迅速地抓住我的注意力,并在我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芦花:快跑》就是这样一本。初见这个书名,我便被它所营造出的一种奇妙的对比感所吸引。一方面,“芦花”带给我的是一种宁静、柔美、甚至是略带忧伤的意象,它们在风中摇曳,仿佛低语着过往的岁月;另一方面,“快跑”则传递出一种紧迫、动感、甚至是带有危险的信号。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如何在一个故事中和谐共存,又会激荡出怎样的情感涟漪,这便是我最想知道的。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想象,或许故事的主人公正身处一片广阔无垠的芦苇荡,这里既是他的家园,也可能是他必须逃离的地方;或许他追逐的不是别的,而是时间,是机会,是某种稍纵即逝的情感。我喜欢这种名字带来的留白,它没有直接揭示故事的内核,而是像一个精心设置的谜语,引诱读者去主动探索,去挖掘背后的秘密。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带给我一次心灵的洗礼,让我在享受故事的同时,也能对生活中的某些瞬间,产生新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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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时候,一本好书的魅力,并非仅仅在于其跌宕起伏的情节或者深刻的人物刻画,有时候,一个能够引起读者无限遐想的书名,也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芦花:快跑》就是这样一本让我印象深刻的书。这个书名,给我带来了一种奇特的感受。一方面,“芦花”二字,勾勒出的是一幅宁静、柔美、充满诗意的画面,它让人联想到水边的摇曳,风中的低语,仿佛是岁月静好的象征。而另一方面,“快跑”这两个字,则又充满了动感、紧迫感,甚至可能预示着某种危机或逃离。这两种看似毫不相干的意象,却被巧妙地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张力,激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我开始在脑海中描绘各种可能的场景:是否有人在广袤的芦苇荡中,为了某种重要的事情而不得不拼尽全力奔跑?奔跑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故事?是关于成长、关于爱、关于失去,还是关于生存?我喜欢这种留有余地的命名方式,它不直接告诉读者故事的走向,而是像一个精巧的引子,勾起人们探索的欲望,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翻开书页,去探寻这份“芦花”与“快跑”之间,那份隐藏着的,关于生命与情感的深刻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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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一本优秀的书,它的名字本身就应该是一扇引人入胜的门,能够引导读者走进它的世界。《芦花:快跑》就是这样一本让我产生强烈好奇的书。初次见到这个书名,我的脑海中便立刻浮现出两幅截然不同的画面。一方面,“芦花”二字,带着一种江南水乡的温婉,或是北方原野的苍茫,是宁静、诗意、甚至略带忧伤的美丽景象,它仿佛诉说着悠长的岁月和温柔的时光。然而,紧随其后的“快跑”二字,却瞬间打破了这份宁静,它充满了力量、速度和紧迫感,仿佛是一场不容置缓的追逐,或是某种危机来临时的本能反应。这两种看似矛盾的意象,奇妙地融合在书名中,让我不禁开始思考,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故事?芦花下的宁静,为何会被“快跑”所打破?主人公又在追逐或逃离什么?是童年的纯真,还是生命的无奈?是浪漫的爱情,还是残酷的现实?这种由名字带来的巨大张力和悬念,让我迫切地想要翻开书页,去一探究竟,去感受其中在诗意与动感之间,那份复杂而又深刻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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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总有一些名字会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弦,让我产生一种想要一探究竟的冲动。《芦花:快跑》便是这样一本。我并非从作者或是题材入手去了解它,而是纯粹被这个名字本身所吸引。它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在一个静谧的清晨,突然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宁静。前半部分的“芦花”,勾勒出的是一幅宁静、唯美的画面,让人联想到水乡的烟波浩渺,或是田野的辽阔静谧,那里也许有诗意,有岁月静好。而“快跑”两个字,却如同惊雷乍响,瞬间打破了这份宁静,充满了动感、紧迫感,甚至可能预示着某种危机或追逐。这种强烈的反差,在我脑海中激起了层层涟漪,让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这片芦花丛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什么让生命如此匆忙地奔跑?是追逐梦想?是逃离困境?还是某种与时间赛跑的生死抉择?我喜欢这种充满想象空间的书名,它不直接剧透,而是抛出一个引人入胜的谜团,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走进书本,去寻找答案,去感受故事中那份在宁静与危机之间挣扎的生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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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在寻找能够让我沉浸其中的故事,那种能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暂时忘却现实世界的烦恼,完全投入到另一个时空的体验。当我偶然看到《芦花:快跑》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立刻被封面上华丽的设计所吸引,也没有被过于激烈的宣传语所打动。吸引我的,恰恰是它一种低调而又充满暗示性的氛围。这个名字,有一种朴实的美感,仿佛是来自生活深处的一声低语,又像是某个久远年代的传说。我开始在脑海中勾勒出各种可能的情节:或许是关于一个在芦苇丛中长大的孩子,他的生活充满了野趣和挑战,而“快跑”是他融入自然、躲避危险的必备技能;又或许,“芦花”象征着某种短暂易逝的美好,而“快跑”则是抓紧时间去追逐、去把握,以免遗憾终生。我对于这种具有象征意义的书名格外偏爱,因为它们往往暗示着作者在故事中融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关于人生、关于成长、关于爱与失去。我期待着,这本书能够像一片宁静的湖水,表面波澜不惊,实则暗流涌动,能够带给我惊喜和感动,让我在合上书本之后,依然能够回味无穷,并从中获得一些关于生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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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对文学作品有着高度敏感的读者,我常常会被那些看似简单却蕴含深意,或者具有独特风格的书名所吸引。当我的目光落在《芦花:快跑》这个书名上时,一种前所未有的好奇心油然而生。首先,“芦花”这个词,它自带一种诗意的画面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秋日里,在水边静静绽放的,略显苍茫却又充满生命力的景象。它传递出一种自然的美,一种不加修饰的纯粹,同时也可能隐藏着一种淡淡的哀愁,一种对时光流逝的无声叹息。而紧随其后的“快跑”,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语境,它充满了动感、紧迫感,甚至可能带有某种危险或追求的目标。这种鲜明的对比,在书名中碰撞出了火花,让我不禁开始思考,芦花与快跑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联系?是否存在一个人物,他生活在芦花摇曳的环境中,却不得不为了某种原因而拼尽全力奔跑?这种矛盾与张力,正是吸引我阅读的强大动力。我期待着,这本书能够像它的名字一样,在宁静的诗意中蕴含着奔腾的力量,给我带来一场深刻而又激动人心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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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在书店或是网上书架上寻觅下一本读物时,我的目光总会被那些名字独特、意境深远的图书所吸引,《芦花:快跑》便是这样一本。初见这个书名,它便在我的脑海中形成了一幅鲜明的画面:一方面是“芦花”所带来的宁静、柔美,以及潜在的些许伤感,它可能象征着某个特定时节的风景,或者是一种被时光打磨后的心境;另一方面,“快跑”则暗示着一种紧迫、动感、甚至可能带着一丝惊险的情节。这种截然不同的意象的结合,在我心中激起了巨大的好奇。我开始思考,在这样一片摇曳着芦花的宁静世界里,为何会响起“快跑”的呼唤?是什么让生命如此匆忙?是为了追逐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还是为了逃避一场迫在眉睫的危机?这种名字所带来的留白和想象空间,正是吸引我的地方。它没有直接剧透,却像一个精心布置的谜题,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翻开书页,去探寻其中隐藏的故事,去感受那份在诗意与紧张之间,生命所迸发出的独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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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对于“芦花”这个词都有一种莫名的情结。它让我想起北方冬日里,在呼啸寒风中摇曳的、倔强的白色生命,也让我想起江南水乡,烟雨朦胧中,那片轻柔而又充满生命力的景致。当我在书店的架子上看到《芦花:快跑》这本书时,名字本身就勾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我并非直接被书中内容所吸引,因为在未翻阅之前,我对于“快跑”这两个字所预示的故事情节一无所知,也无法想象“芦花”与“快跑”这两个意象如何奇妙地融合在一起,又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我只是单纯地被这个名字所带来的联想所裹挟,仿佛它本身就蕴含着一种故事的张力,一种生命在不寻常境遇下的呐喊。我想象着,或许是在一片广袤的芦苇荡中,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发生,促使生命不得不奋力奔跑,去追寻、去逃离,或者仅仅是为了生存。这种模糊而又充满想象空间的标题,让我忍不住将其收入囊中,期待着在翻开书页的那一刻,能够真正踏入作者所构建的世界,去感受那份由“芦花”和“快跑”共同谱写的,可能充满诗意,也可能危机四伏的乐章。我深信,一本能够起如此名字的书,必然有其独特的魅力和深刻的内涵,等待着我去一一发掘和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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