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儿八经的史书说,史前五千年是父系氏族时代的后期——农业生产发展;家畜饲养规模扩大;制陶技术进步;铜器制造出现;丝织品发明;手工业水平普遍提高和社会分工形成等等,例如神话里的伏羲时代。
史前一万年,尚处在母系社会刚向父系社会转化时期,还没那么先进,但大哥小哥们的脑子、外形什么的都已与现代人无异了(请将文里的大哥小哥们和北京人自动划清界线哦)。
当现代80后美女导游穿越到史前一万年,和远古人过起同居的日子。
现代与原始、文明与蛮荒会产生怎样的冲突?
当文明畸形发展,当野心膨胀过度,这个伊甸园是否能够再度延续?
史前一万年,犹如伊甸园般的青铜王国内,一段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故事由此开始……
##种田文啊,没有惊艳的部分,但是行文流畅,无聊时消遣。
评分##一向觉得种田文无聊又傻缺,穿越也玩不出什么花样了。结果这本还真是又惊又喜,史前人类谈恋爱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惊悚了喂!语言不通的忠犬,无处不在的野战,其实没坏人的部落,捡个宠物都是丛林之王。角度如此刁钻的言情小说还真是少见。
评分##﹁_﹁ 穿越到史前什么的。。。。
评分##感动,不仅仅是男女之爱,还有人类的始祖在远古时代的开拓抗争,文的最后仿佛一个寓言,也许终极意义上说,进步未必是一件好事,但是人类终将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谁也不能回头,谁也不能让时间倒流,必须走下去。
评分##还是这种穿越到远古时代的种田文比较有返璞归真的意思,严格说女主其实是穿到一个原始部落里,保留着一点文明的痕迹。男二以加的塑造很有味道,可惜限于篇幅故事未能展开。
评分##新颖,但总觉得里面的人物外形是北京人,有点囧...
评分##我是来猎奇的。女主万能,男主忠犬。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桥段很有意思,让人想到「鲁滨逊漂流记」。ps:果然,在排队买火车票的时候用来打发时间刚刚好。
评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绝对不要低估穿越作者的想象力
评分##这是我看过成语出现最少的文,但是作者的文笔很流畅,前半部分主要是围绕女主要不要给男主生孩子,我在想如果《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的作者来写,也许就成了女主要不要干掉男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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