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儿八经的史书说,史前五千年是父系氏族时代的后期——农业生产发展;家畜饲养规模扩大;制陶技术进步;铜器制造出现;丝织品发明;手工业水平普遍提高和社会分工形成等等,例如神话里的伏羲时代。
史前一万年,尚处在母系社会刚向父系社会转化时期,还没那么先进,但大哥小哥们的脑子、外形什么的都已与现代人无异了(请将文里的大哥小哥们和北京人自动划清界线哦)。
当现代80后美女导游穿越到史前一万年,和远古人过起同居的日子。
现代与原始、文明与蛮荒会产生怎样的冲突?
当文明畸形发展,当野心膨胀过度,这个伊甸园是否能够再度延续?
史前一万年,犹如伊甸园般的青铜王国内,一段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故事由此开始……
##还是这种穿越到远古时代的种田文比较有返璞归真的意思,严格说女主其实是穿到一个原始部落里,保留着一点文明的痕迹。男二以加的塑造很有味道,可惜限于篇幅故事未能展开。
评分##立意有趣,算是远古种田吧,就是H多了点,不过还算新颖,有点意思
评分##远古文的入坑作,忠犬男主的入坑作
评分##种田文啊,没有惊艳的部分,但是行文流畅,无聊时消遣。
评分##远古忠犬小哥和心灵手巧穿越女主的故事,男主愿意为了女主放弃一个远古人最在乎的东西,这就是真爱吧。虽然不怎么喜欢种田文,但这个文写的还算吸引人
评分##这是我看过成语出现最少的文,但是作者的文笔很流畅,前半部分主要是围绕女主要不要给男主生孩子,我在想如果《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的作者来写,也许就成了女主要不要干掉男主了。
评分##一向觉得种田文无聊又傻缺,穿越也玩不出什么花样了。结果这本还真是又惊又喜,史前人类谈恋爱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惊悚了喂!语言不通的忠犬,无处不在的野战,其实没坏人的部落,捡个宠物都是丛林之王。角度如此刁钻的言情小说还真是少见。
评分如标题一样的故事,在最近泛滥的种田文修仙文中算是比较新颖也慢慢成长起来的一个分类。背景是远古母系刚向父系转化的时期,楠竹关键词,肌肉,忠犬,单纯。金手指有,但不会太夸张。一些小细节很有趣。这个作者之前写穿越种田还满好看的,转个题材也不错。如果宫廷宅斗看腻了,这种小打小闹的甜文会挺惊艳。同题材的文有《荒岛上的古老男人》,好文总是冷门。
评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绝对不要低估穿越作者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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