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宪法是美国政治生活中最受尊敬的文献之一。但是,它是这样一个文件,即使那些事实上并没有获得大众的绝大多数选票支持的白宫候选人,也会按部就班地摆弄它。它给予怀俄明州投票的权重与加利福尼亚州的一样多,而不顾加利福尼亚这个由牛仔组成的州的人口数是怀俄明州的七倍之多这个事实。它赋予美国总统根据他的政治见解就可以否决国会两院的立法议案的权力。对于一个共和政制来说,这是反映了当下美国人的制度需求和制度匮乏的良方吗?
桑福德·列文森对这部广受尊敬的宪法投下了严肃的目光,他争辩说,这部宪法的绝大多数条款促成了一个既不公正也无效率的政府。按照既有的蓝图,我们既不可能由我们自己来处置这个不胜任的总统,也无法保证政府在灾难性的袭击后还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可能不太重要,但是毫无疑问问题丛生的是最高法院法官们的终生任职的提名。更为灾难性的是,美国宪法是当今世界既存的宪法当中最难修改或更新的宪法。
民主辩论没有留下几个没有翻动的硬石头,但是,我们倾向于想当然地来看待我们的宪政结构。列文森大胆地敦促美国人民,要他们承担一项长期以来未曾完成的公共讨论,即他们应当怎样采取最好的措施来改革这个最为空洞的文献,制定一部足以容纳美国民主价值的宪法。
作者简介
桑福德·列文森(Sanford Levinson)得克萨斯大学法学院教授。主持W.St.约翰·贾武德父子百周年纪念讲席(W.St.JohnGarwoodand W.St.John Garwood.Jr.entennid Chair),哈佛大学2008秋季学期访问教授。
主要著作
《宪法信念》(Constitutional Faith)
《铭之磐石》(Written in Stone:Public Monuments in Changing Society)
《驯服多样性》(Wrestling with Diversity)
编辑
《酷刑文集》(Torture:A Collection)系列丛书
时飞,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讲师。
精彩书评
桑福德·列文森这趟对神圣事物不敬的旅程,揭示了我们美国的宪法是怎样用难以察觉的或没那么难以察觉的方法来阻碍民主政府负责任地进行民主实践的。如果我们忽视了他的批判,那么我们就是在冒险。
——布鲁斯·阿克曼(Bruce Ackerman),耶鲁大学法学院
桑福德·列文森是我们时代最具想象力、最具原创力、最具煽动力的宪法学者。他对宪法那别出心裁、尖酸刻薄的批评有助于更细致地解读这部宪法,并迫使我们直面我们的宪法的真实想法。每一个美国人都需要读读这本书,并且想明白他或她是否同意列文森的看法,即当务之急是放弃国父们的制成品,在此基础上采纳一个全新的政府体制。我们不能忽视这部著作。
——沃尔特·戴林格(Walter Dellinger),美国前任检察总长, 奥梅尔维尼和迈尔斯研究所
一旦涉及就宪法以及解释宪法条款的传统模式提出具有挑战力的问题,就很少有学者能够和桑福德·列文森并驾齐驱。不管你同意还是不同意他的分析以及他开出的药方,都无关宏旨;重要的是他迫使读者去思考那些在常人眼里未曾提及的宪法问题的维度。在《美国不民主的宪法》这本书中,列文森教授那具有挑战力的思维正处于最佳状态。
——罗伯特·P.乔治(Robert P.George),普林斯顿大学
这是一本表达清晰、令人印象深刻的书,《美国不民主的宪法》就我们建国的奠基文件的本质提出了棘手的问题。作为当今美国最重要的宪法学者之一,列文森在此论证了美国宪法正处在一个急需剧烈变革的关口。这是一本及时且重要的著作,如果它的理念引发了真正的争论,我们的国家将从中获益匪浅。
——艾莉纳·卡岗(Elena Kagan),哈佛大学法学院
目录
前奏托马斯·杰斐逊的智慧
导论 两次签名的故事
第一章 宪法批准的公民投票:将宪法送到一个新的制宪会议去修改
第二章 我们不民主的立法程序
第三章 第二条的遗产:由一个站不住脚的程序选举出来的权力过大的总统,即便他们被证明无法胜任这个职务,也不能将其撤换
第四章 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终生任职:一个已经过时了的观念
第五章 作为二等公民缔造者的宪法
第六章 密不透风的宪法第五条
第七章 解魅与欲望:怎么办?
尾声 伍德罗·威尔逊的智慧
致谢
附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索引
译后记
精彩书摘
但是这一次,我拒绝了在宪法上再次签名的邀请。我从没有改变我的看法:宪法以多种方式提供了丰富的甚至是富有启发意义的文字,来构想甚至是捍卫一个我们向往的政治秩序。但我决定不在全国宪法中心的名册上签名,并不必然意味着我会偏爱这样的结果:宪法要是在1787-1788年的批准投票中遭到失败就好了。毋宁说,我认为中心是在试探我对当前这部宪法的支持程度,以及,同样重要的是,我是否愿意鼓励我的同道公民们用一种相对来说不经思考的方式重新确认这部宪法。就我对宪法的支持程度来说,我意识到,在1987到2004期间,我更多地关注这部宪法的不完善之处。就后者而言,我认为,极为重要的是应该在全国展开一场有关宪法的完善程度的讨论,而不是想当然地认为这部宪法与我们的时代相合无间。至于为什么我对此深信不疑,则是本书真正要探讨的主题。
我关注的对象仅仅是在最低限度上与宪法保护的正式权利有关。在实践层面上,关于特定权利问题,即便是最高法院在解读宪法的时候也比我的解读更少关注对其保护的问题,正确的回应也不应该是去抵制宪法,而是在宪法的框架里开展工作去说服美国同胞们分享我们关于宪法的可能性的观点,以及支持那些将会任命(通过参议院认可)对更好的解释持开放态度的法官的总统候选人。假如大量的宪法解释不在法院出现,我们也希望不同层级的公共官员来分享我们关于宪法的可能性,当然也包括宪法的约束的观点。而这一点,即使对于那些在什么具体权利最为重要的问题上与我意见不一的读者,也同样是确定无疑的。经常是这种情况,对那些反映了当今主流公共意愿的有关权利的新观点,法院保持着持续开放,不管这些观点是有关男女同性恋婚姻的权利还是财产所有人的权利。
前言/序言
首先,我当然对我的著作被翻译成中文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尽管我撰写这本书主要是为了呼吁我的美国同胞们,让他们问问自己,在21世纪的今天,他们是否能很好地从我们这部很明显是在18世纪晚期制定的宪法中得到满足,我相信答案肯定是“没有”。我也为赢得了更多国家的听众而感到兴奋不已。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全世界的一个主要发展就是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了成文宪法,以之作为建构它们的政治制度的手段。“宪法设计”因此也成为一个全球范围感兴趣的话题。
当然,中国在1982年的时候也采纳了它自己的宪法。坦白说,与其他许多国家一样,如果中国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再去审视这部宪法,并在有所保留的同时,就应当改变些什么进行一场辩论的话,这将不会令人感到吃惊。因此,我希望我的著作可以对遍布全球的“宪法设计”有所助益,尽管它关注的仅仅是关利坚合众国的宪法。我希望本书能有助于他们首先提出一些与宪法应当试图做些什么有所关联的基本问题,然后再去问 问,作为一个实践问题,宪法的特定结构是否真的在事 实上有助于达致那些目标,而不是相反,可能会阻碍这些目标的实现。任何一位宪法设计者都应当效法美国最伟大的“国父”之一的詹姆斯·麦迪逊,他对范围广博的宪法都很熟悉。
很明显,巡视全球宪法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发现我们自己的社会可以从中借鉴些什么。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那些“消极事例”的潜在重要意义,在这些消极事例里,我们基本上知悉,由于它们发生在一个需要予以考虑其特征的特定社会中,因此,有些东西是我们不想借鉴的。这样一些“消极事例”可能与更多的“积极”事例同样重要。我希望美国宪法能够提供一些积极事例,但事实上,本书主要强调的是我们在宪法中能够找到的缺陷,也即消极事例。我选择这样的进路,部分原因在于我相信美国人对我们的宪法太过于“景仰”了,在这些年里,它几乎成为盲目崇拜的焦点,而不是批判性评估的焦点。如果我们自己的社会已经有了更多批判的话,那么作为对批判的替代,也许我要写的就会是关于我们的宪法,它有什么特质是最为值得崇拜且最有价值的。但是,我写给美国的是——我相信,它最急需的是——以现在这个样子面世的美国,它应当知道我们的宪法所存在的缺陷。
一如我们最重要的两位建国者詹姆斯·麦迪逊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所坚持的那样,非常重要的是,我们所有人都有能力“从经验中吸取教训”,我们借鉴或采纳了看起来在我们美国社会或其他社会中运转正常的东西,就像我们拥有权力来改变或者是拒斥那些看起来有缺陷的制度一样。例如,对我的第一本书,我现在感到遗憾的一件事情就是我可能把詹姆斯·麦迪逊的形象给歪曲了,我把他刻画成一个对变革持抵制立场的人,这并不符合他本来的面目。因此,我认为,重要的是要听取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四篇那个鼓舞人心的结论,这是一本他与汉密尔顿一起写来劝说纽约州人民批准那部已经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写好了的宪法的书。
《美国不民主的宪法:宪法哪儿出毛病了(我们人民该怎样矫正它)》是一本深入剖析美国宪法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著作。本书的核心论点在于,尽管美国宪法被誉为民主典范,但其在设计之初就包含了一些内在的、非民主的缺陷,这些缺陷在两百多年后的今天,仍然严重阻碍着一个真正代表人民意愿的、高效的现代政府的形成与运作。作者通过对宪法文本、历史背景以及实际司法实践的细致考察,揭示了这些结构性问题如何导致了政治僵局、少数人权力过度膨胀以及社会不平等加剧的现象。 本书的结构严谨,分为三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着重于“历史的遗产与结构性缺陷的起源”。作者追溯了制宪会议的时代背景,指出那并非是一场纯粹的民主协商,而更像是一系列精英阶层之间的妥协与博弈,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特定群体(主要是奴隶主和富有阶层)的利益,而非最大化普通民众的政治权利。作者详细分析了宪法中关键的非民主机制,如参议院的创立方式,每个州无论人口多寡享有平等的代表权,这在现代民主理论中是难以被接受的。此外,选举人团制度(Electoral College)被视为一个核心的、反民主的遗物,它赋予了人口稀疏州不成比例的政治影响力,并时常导致选举结果与其普选票的意愿相悖。 在这一部分,作者对“三权分立”的解释也颇具颠覆性。传统观点认为这是权力制衡的精妙设计,而本书则指出,过度的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在实践中经常演变为“权力阻碍”(Power Gridlock),使得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设施衰败、医疗改革等需要快速、果断行动的现代危机时,显得束手无策。作者认为,这种设计的初衷是限制政府权力,但在一个需要积极政府来保障公民福祉的时代,它更像是一种系统性的瘫痪。 第二部分则聚焦于“司法能动性与宪法解释的困境”。本书对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的角色进行了批判性审视。作者认为,最高法院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超越了其作为“宪法守门人”的界限,蜕变成一个不受选举问责的立法机构。这种现象根源于宪法文本的含糊性,特别是对“正当程序”(Due Process)和“平等保护”(Equal Protection)条款的宽泛解释,这使得少数精英法官的个人意识形态能够凌驾于民主多数的意愿之上。 书中用大量篇幅讨论了原旨主义(Originalism)和活的宪法(Living Constitution)两种解释学派的争论。作者倾向于认为,原旨主义是一种虚伪的保守主义,它试图冻结18世纪的社会结构,对当代社会问题视而不见;而活的宪法学派虽然更具适应性,但其开放性也为司法武断留下了过大的空间。作者认为,根本问题不在于解释方法,而在于宪法本身的权力结构将最终解释权授予了一个非民选的机构,这从根本上削弱了国会和总统的民主合法性。 此外,本书还探讨了《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的局限性。虽然这些权利保障了个体的自由,但其主要侧重于“消极自由”(即政府不应做什么),而在保障“积极权利”(如获得医疗、住房、体面工作等社会经济权利)方面几乎是空白的。作者论证,一个现代的、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宪法体系,必须包含对基本人权更全面的保障,否则,自由的权利在经济不平等面前将变得苍白无力。 第三部分是本书最具建设性的部分,题为“走向民主的矫正:人民的宪法改革之路”。作者清晰地阐述了现有宪法弊端的不可持续性,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具有可行性的改革方案,旨在使美国政治体系更贴近“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则。 改革建议并非简单地呼吁召开一次新的制宪会议(作者认为这在政治上几乎不可能实现),而是聚焦于“宪法修正案”(Amendments)和“制度性实践的重塑”。主要的改革方向包括: 1. 参议院的改革: 提出逐步过渡到按人口比例分配代表权的方案,或者至少通过某种机制,确保参议院的投票权重能更合理地反映州际人口差异。 2. 选举人团的废除: 明确主张通过修正案或全国性的州际协定,确保总统选举结果由普选票决定。 3. 最高法院的重塑: 讨论缩短大法官任期(例如固定18年任期,确保每届总统都能任命固定数量的法官),以提高法院对民意变化的响应速度,并削弱单次任命对未来几十年政策的锁定效应。 4. 财政中立与竞选资金改革: 提出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界定金钱在政治中的角色,以减少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Super PACs)和企业游说团体对立法过程的扭曲影响。 作者强调,任何真正的宪法变革都必须依赖于人民的觉醒和持续的政治运动。他呼吁公民将对政治结果的不满,转化为对根本性结构缺陷的关注,并组织起来,运用宪法本身允许的工具——尤其是第 V 条修正案程序——来纠正其设计上的偏误。本书的语气既有对现状的深刻不满,又饱含着对一个更平等、更具响应性的民主未来所抱有的坚定信念。它不是一本历史或法律教科书,而是一份面向当代美国公民的“诊断书”和“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