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日本勞動法(增補版)為日本著名勞動法專傢、東京大學法學院荒小尚誌教授為嚮外國人係統介紹日本勞動法所著。此次引進中國,作者專門補寫瞭新的內容,使《日本勞動法(增補版)》涵蓋瞭日本勞動法的最新發展。《日本勞動法(增補版)》以非常清晰簡潔的語言對日本勞動法進行瞭全麵的介紹,講述瞭日本勞動法的起源、發展和現狀,並展望瞭日本勞動法的未來。其中既有深入的理論介紹,又有大量的案例研究,使讀者可以深入地瞭解日本勞動法的傘貌、特點、形成原因以及發展。《日本勞動法(增補版)》適閤法律理論和實務工作者閱讀,並適閤企業管理人士,特彆是人力資源管理人士閱讀。讀者在對日本勞動法進行瞭解的同時,一定會從《日本勞動法(增補版)》中獲得深刻的啓發。
作者簡介
作者:(日本)荒木尚誌 譯者:牛誌奎 李坤剛
荒木尚誌,現任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政治學研究科教授,日本著名的勞動法專傢。1959年日本熊本縣齣生。東京大學法學學士、碩士、博士。1985年留校任教至今,美國哈佛法學院訪問學者(1990-1991)、比利時天主教魯汶大學訪問教授(1991-1992)、英國劍橋大學訪問學者(2000-2001)。著作有《勞動時間的法理概念》(有斐閣,1991)、《勞動法》(有斐閣,2009),閤著《外國勞動閤同法製》(勞動政策研究研修機構,2006)、《雇用社會的法律與經濟》(有斐閣,2008)等。
李坤剛,先後獲英語專業學士學位,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現任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安徽大學經濟法製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勞動法研究會理事,中國社會法研究會理事。近年來在國內外報刊發錶勞動法方麵的學術論文50餘篇,參與編著勞動法、勞動關係教材、專著10餘部。
牛誌奎,先後任中學、電視大學英語教師,後赴日本留學,主攻教育法學,主要研究教育訴訟,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現在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管理學院任教。近年來在國內外報刊發錶瞭多篇關於教育與法律的論文,譯著有《重塑教師專業化》、《教學策略》等。
內頁插圖
目錄
第1章 日本勞動法介紹
1 日本的經濟情況和勞動力
2 日本勞動法的特色
3 日本勞動法律製度概況
4 勞動法的執行機製
第2章 雇傭安定和日本的雇傭製度
1 雇傭安定和雇傭製度
2 長期雇傭模式:滲透在日本勞動法中的觀念
3 對解雇的限製
4 強製性的退休製度
5 雇傭安定的觀念性標準
6 國傢的就業維持政策
第3章 非正式工
1 固定期限閤同工
2 非全日製工(小時工)
3 承包閤同勞動者
4 勞動者派遣
第4章 雇傭條件的規製體係
1 強製性法律確定的最低勞動條件
2 勞動閤同
3 工作規章
4 集體協議
5 工作條件的靈活規製和長期雇傭製度
第5章 招募、雇傭和試用
1 日本的雇傭實踐
2 雇傭自由
3 招募、就業安置和勞動力供給的規製
4 工作條件
5 初步雇傭決定
6 試用期
7 雇傭自由和對解雇的限製
第6章 工資
1 日本工資製度的特色
2 “工資”的法律含義
3 對工資數額的規製
4 對工資支付的規製
5 雇主支付不能時對工資請求權的保護
第7章 工作時間和年休假
1 工作時間、休息期間和休息日的規製原則
2 原則性規定的例外
3 加班、休息日和夜班的規定
4 靈活工時製度
5 工作時間的計算
6 帶薪年休假
第8章 平等雇傭與工作和傢庭生活的和諧
1 日本勞動市場中的女性
2 男女平等與傢庭和諧的立法進展8l
3 《勞動基準法》中關於禁止對女性工資歧視的規定
4 關於工資以外的歧視待遇的判例法
5 1985年《雇傭機會平等法》及其在1997年的修改
6 工作和傢庭生活的和諧
第9章 勞動者事故補償製度
1 勞動者事故補償製度概述
2 《勞動者事故補償保險法》
3 民事責任和勞動者事故補償之間的關係
第10章 勞動者調動和公司重組
1 公司內部的調配(配轉)
2 將勞動者調到公司之外的藉調
3 勞動者的轉讓和在另外一個公司中的雇傭地位
4 對拒絕調動命令勞動者的解雇
5 公司重組和雇傭關係的轉移
第11章 工作場所秩序和紀律
1 長期雇傭和紀律處分措施
2 處罰措施的理論依據
3 紀律處分的類型
4 紀律處分的依據
5 紀律處分的適當性
第12章 工會
1 日本集體勞動關係的法律框架
2 工會的成立.
3 企業工會主義
4 企業工會主義的補救製度
5 工會的內部事務
第13章 集體交涉與集體協議
1 集體交涉的法律框架
2 分散性的集體交涉
3 集體協議的規定
4 集體交涉協議的法律效力
5 集體協議的標準性約束力的擴展(普遍約束力)
6 聯閤勞資磋商會的廣泛興起與集體交涉的非正式化
第14章 爭議行動與工會活動
1 勞動爭議行動的減少
2 爭議行動的法律保護
3 爭議行動的正當性
4 當爭議行動期間的工資
5 雇主的應對措施
6 勞動爭議的處理
7 爭議行動的限製
8 工會活動
第15章 不當勞動行為
1 不當勞動行為救濟製度概述
2 日本不當勞動行為救濟製度的特徵
3 對不當勞動行為負責的“雇主”
4 不當勞動行為的種類
5 多會製與不當勞動行為
6 不當勞動行為案件的救濟程序
第16章 日本勞資關係及勞動法的發展:迴顧與展望
1 日本勞資關係及勞動法的曆史發展
2 日本勞動關係及經濟發展中政府角色的特點
3 日本勞動法的展望
補遺2003年以來日本勞動法發展的概要
索引:
日本主要勞動法規漢英日對照錶
譯後記
精彩書摘
正如上麵所提到的,大學生在實際進入公司半年多以前,已經開始找工作,在這段時間內,在學生和公司之間簽訂各種閤同後,公司發齣初步雇傭決定(揉用內定),學生嚮公司提交書麵保證,嚴格承諾受公司雇傭。由於隨後發生的經濟或財務狀況的變化,一些公司單方麵撤銷初步雇傭決定,由此産生瞭對初步雇傭決定的法律性質及法律爭議的質疑。
為迴應這一問題,最高法院將公司的招募解釋為要約邀請,學生申請簽訂閤同,作為對邀請的迴應,公司的初步雇傭決定是對其申請錶示同意。因此,依照最高法院的觀點,當學生收到初步雇傭決定通知,勞動閤同已經成立。盡管這是特殊的勞動閤同,僅有雇傭開始的日期,且雇主保留瞭撤銷權。雖然最高法院承認,初步雇傭的法律性質因情況不同而各異,但一般來說,均是這樣解釋。如果從法律上這樣解釋初步雇傭決定,雇主單方麵決定撤銷會産生以下後果:首先,能否閤法撤銷初步雇傭決定,要看是否閤法地行使瞭撤銷權。可考慮臨時雇傭決定中是否已明確撤銷事由,或學生提交的書麵保證中已經說明的事由。這包括學生在個人簡曆中作瞭虛假陳述,或發現瞭學生不符閤錄用條件的事實。然而,法院在對撤銷的理由作齣解釋時,會傾嚮保護勞動者。即使勞動者的行為或態度符閤初步雇傭決定通知中已列明的撤銷事由,法院也可能認定,這一事實本身不自動滿足撤銷條件。法院會考慮,在初步雇傭決定發齣時,公司是否不知道撤銷事由,或不可能預見撤銷事由,法院會考慮撤銷初步雇傭通知的社會適當性。這一規則在這類案件中的適用情況錶明,法院不傾嚮於認可撤銷的效力。
如判決認為撤銷在社會上是不可接受的,撤銷會被確認為無效,與一般無效解雇一樣,雇傭關係將繼續存續。如公司隨意撤迴初步雇傭決定,依據違反誠信理論,或依據撤銷侵犯瞭期待權,均可提齣損害賠償請求。
……
前言/序言
在北京師範大學牛誌奎先生和安徽大學法學院李坤剛先生的努力下,拙著Labor and Employment Law in Japan的中文版終於齣版問世瞭,在此,對兩位為本書的翻譯和齣版所付齣的艱辛和努力深錶謝意。
本書編寫的目的是為日本以外的研究學者及其法律事務人員更好地理解日本勞動法的全貌。本書在基於日本的法律製度及雇傭製度與其他國傢有很大差異的基礎上,通過和外國相關法律的比較,對日本勞動法加以簡要的說明和解釋。有關日本的勞動法解說的英文文獻有一部800多頁大部頭的著作,書名為Japanese Employment and Labor Law(Carolina Academic Press,2002),這本書是美國加州大學Leo Kanowitz教授(Hasting Colleg of the Law)翻譯的東京大學菅野和夫(Kazuo Sugeno)教授的名作《勞動法(第5版)》(日本弘文堂,2001年)。與這本譯著相比,本書是專為外國讀者更好地瞭解日本勞動法的全貌用英文撰寫,而不是翻譯的著作,由於國外這方麵的資料有限,本書的英文版齣版以來,作為理解和學習日本法的資料,深受讀者的歡迎和青睞。
但是,拙著自2002年齣版以來,日本勞動法也有不少的變動和改革。比如,2003年《勞動基準法》的修改,2004年根據新製定的《勞動審判法》應運而生的勞動審判製度,2006年《雇傭機會平等法》,2007年《非全日製用工勞動法》的修改,個彆勞動關係法的基本法《勞動閤同法》的製定,《最低工資法》的全麵修訂,2008年《勞動基準法》的修訂等,日本的勞動法發生瞭很大的變化。本應對全書進行全麵的修訂,可是整天忙忙碌碌,一直拖到今天仍然未能如願以償。為瞭彌補本書之不足,對2003年以來法律修改的部分,以[補注]的形式,對現在勞動法的狀況進行瞭簡要地說明,其他的仍然保持原文的字句,這樣既瞭解瞭最新的勞動法的狀況,又能和七年前勞動法的情況作一對比,如果讀者由此能更好地理解日本勞動法的發展,作者將不勝榮幸。另外,如果要更仔細地瞭解日本勞動法體係,請參考拙著《勞動法》(日本有斐閣,2009)。
本書如果能對中國的讀者理解日本的勞動法規及雇傭製度有所幫助的話,作者將不勝榮幸。再次感謝牛誌奎先生和李坤剛先生。同時對為本書中文版的齣版作齣努力的所有友人錶示由衷的感謝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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