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憲法學(第4版)》是根據國傢教育部關於普通高校法學專業開設專業主乾課程的通知要求,由國傢司法部法學教材編輯部組織全國政法院校和實踐部門一流的法學教授和專傢閤力編寫而成的。
《憲法學(第4版)》編寫過程中認真總結瞭改革開放以來法學教材編寫中的正反經驗,充分吸取瞭國傢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專傢對法學教材論證的意見,立足中國高等法學教育的現狀,建立瞭適閤中國國情的全新的教材體例。在內容選擇上,注意吸收國內外法學教育、科研的新成果,麵嚮2l世紀的法學教育,注重知識性、理論性、實踐性的統一,對中國法學教育的發展起到瞭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並已成為高等政法院校師生的主力教材,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和法學界、法律界的高度評價。
作者簡介
俞子清,男,1938年生,曾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教務處 處長,上海市專利管理局局長,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顧問、上海市憲法學研究會顧問。主要著作有:《憲法概論》(編著)、《憲法學》(主編)、《中國憲法》(主編)、《中國行政法教程》(主編)、《國傢監督論》(閤著)、《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主編)等。
劉茂林,男,1963年生,現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憲法學會副會長。主要著作有:《當代中國地方製度》(主編)、《憲法學》(獨著)、《農民法律意識與農村法律發展》(閤著)等,並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錶論文五十餘篇。
趙世義,男,1962年生,法學博士,曾任浙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著作有:《資源配置與權利保障》(獨著)、《中國行政監察學》(主編)、《憲法學新論》(副主編)等書,並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錶學術論文三十餘篇。
焦洪昌,男,1961年生,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主要著作有:《選舉權的法律保障》(獨著)等,發錶論文三十餘篇。
硃福惠男,1961年生,法學博士,現任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副院長,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主要著作有:《憲法至上--法治之本》(主編)、《憲法與製度創新》(獨著),並在《中國法學》、《現代法學》等刊物上發錶論文四十多篇。
內頁插圖
目錄
導言
第一章 憲法學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憲法的概念
第二節 憲法規範的特點
第三節 憲法原則
第四節 憲法的功能和作用
第五節 憲法製度
第二章 憲法的曆史發展
第一節 近代憲法的産生
第二節 舊中國的憲政運動和憲法問題
第三節 新中國誕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節 曆史性的根本轉摺和1982年憲法
第三章 國傢性質
第一節 國傢性質概述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性質
第三節 我國的多黨閤作製度
第四節 政治協商製度
第四章 政權組織形式
第一節 政權組織形式概述
第二節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
第三節 我國的選舉製度
第五章 國傢結構形式
第一節 國傢結構形式概述
第二節 我國的國傢結構形式
第三節 我國的地方製度
第六章 國傢的基本經濟製度
第一節 經濟製度概述
第二節 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
第三節 非公有製經濟
第四節 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多種分配形式
第五節 我國的經濟體製、經濟政策與依法治國
第七章 精神文明建設
第一節 精神文明概述
第二節 文化建設
第三節 思想道德建設
第八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概述
第二節 公民的基本權利
第三節 公民的基本義務
第四節 我國公民基本權利
第五節 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閤法權利和利益
第九章 國傢機構
第一節 國傢機構概述
第二節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
第三節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第五節 國務院
第六節 中央軍事委員會
第七節 地方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第八節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第九節 特彆行政區的國傢機關
第十節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第十章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第一節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概述
第二節 居民委員會
第三節 村民委員會
第十一章 國傢標誌
第一節 國旗
第二節 國徽
第三節 國歌
第四節 首都
主要參考書目
精彩書摘
1.在內容上,憲法規定著一個國傢有關社會製度和國傢製度的一些最根本、最重大的問題。與憲法相比較,普通法律的內容隻涉及國傢生活或社會生活某一特定方麵的問題,相對於整體而言隻是局部性的社會現象和法律關係。比如,刑法規定定罪量刑方麵的內容;民法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産關係和人身關係方麵的內容;訴訟法規定訴訟程序方麵的內容;選舉法規定選舉的原則和程序方麵的內容;等等。這些內容雖然也很重要,但畢竟隻限於某一方麵的局部性問題。惟獨憲法從根本原則和根本製度上規範著整個國傢的活動,比如國傢性質、政治製度、國傢結構形式、社會經濟文化製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傢機構的組織係統、職責權限、工作原則和製度等各項內容都要由憲法作齣規定。
當然,憲法作為國傢根本法,隻是確定社會製度和國傢製度的基本原則。就其內容而言,既不可能包羅萬象,對所有問題都加以羅列,也不可能對每一事項都作齣具體而詳盡的規定。據此而論,憲法確實不是法律匯編和法律大全,而僅僅是根本法。因為如果任何問題都由憲法作齣詳盡無遺的規定,那麼普通法律便失去瞭存在的必要,也就談不上什麼法律體係瞭。
2.在法律效力上,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這一特徵應當說是由第一個特徵所決定的。因為當一個階級取得革命勝利,建立起自己的政權時,之所以要製定憲法,其主要目的就在於以國傢最高法的形式確認革命鬥爭的勝利成果,調節統治者內部的相互關係,以鞏固本階級的政治統治,並規劃其將來的發展,最終實現其經濟利益。因此,近代各立憲國傢總是把一國之內帶根本性的重大問題明確規定在憲法中,並明示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以求得到舉國上下的一體遵行,維護整個國傢的法律秩序和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國現行憲法在其序言的最後一段莊嚴宣告:“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瞭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規定瞭國傢的根本製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傢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這便是說,憲法的法律效力高於其他普通法律。這裏包含著以下兩層含義:
(1)憲法在國傢整個法律體係中處在最高地位,與普通法律相比較,其效力最高。憲法所確認的原則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據和基礎,而普通法律的內容則是憲法規定的各項原則的延伸和具體化。一切法律的製定都要以憲法為根據,其內容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相違背。否則,就構成違憲,而構成違憲的法律必須廢止或修改。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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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看,不過質量不錯,送貨也快,送貨員態度也還行,基本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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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特來自一個普通的鄉村傢庭,青少年時代一直保持著優異的學習成績,並先後在牛津、哈佛等名校就讀。從哈佛法學院畢業後,蘇特操持瞭兩年律師業務,之後,他進入瞭新罕布什爾州司法總長辦公室。在這裏,他遇到瞭職業生涯的引路人——沃倫·盧德曼。盧德曼是共和黨人,後來曾擔任聯邦參議員達十三年之久。同時,他也是一位著名的溫和中間派,也正因此,民主黨總統剋林頓曾於1994年邀請他齣任財政部長,但被其婉拒。%D%A 正是沃倫·盧德曼,在新罕布什爾州司法總長任上發現瞭蘇特的纔華,對他青睞有加,不但將之擢升為自己的副手,並在離任時敦請州長提名蘇特繼任總長職務。其後,也正是由於沃倫·盧德曼,蘇特纔得以進入州高等法院和州最高法院。布倫南大法官宣布辭職之際,蘇特能夠進入老布什總統的視野,也幾乎完全齣於沃倫·盧德曼的推動。然而,盡管蘇特多年以來先後擔任過新罕布什爾州司法總長和州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務,但對美國公眾、乃至對美國法律界而言,他都不過是個默默無聞的人物。就連他在哈佛的同學也對他沒有多少印象,他們戲言,蘇特可能是在耶魯完成學業後,再迴哈佛拿的學位。%D%A 不過,全國律師協會聯邦法官委員會為蘇特打齣的分數卻讓人大跌眼鏡。裏根總統提名的羅伯特·博剋擔任聯邦上訴法院法官多年,著作等身,他提齣的憲法解釋“原旨主義”方法在美國憲法學界自成一派,對倫奎斯特、斯卡利亞等大法官有著極大影響。但是,聯邦法官委員會的十五位委員中,有四位對博剋法官的評級是“不閤格”,另有一位給齣的評級是勉勉強強的“不反對”。而同一個委員會卻在蘇特被提名時一緻給齣“完全勝任”的最高評級。%D%A 老布什總統及其幕僚長蘇努努對蘇特十分滿意,認為他們找到瞭理想中的人選。然而,正如美國憲法學者亞曆山大·比剋爾所說,“當你任命一個大法官的時候,就是把一枝箭射嚮瞭遙遠的未來,他根本不可能告訴你,自己在麵對問題時,到底將如何思考”,不要說老布什總統,就連剛剛通過提名聽證時的蘇特自己,仍然自認為是“偏嚮中間,但仍然在右邊”的。因此,就算是蘇特本人,恐怕也無法預料,在往後的大法官生涯中,自己的立場將會發生如何巨大的轉變。%D%A 蘇特的前任布倫南大法官,被美國學者羅伯特·麥剋羅斯基譽為“這半個世紀以來最重要的一位大法官”。他不但是聯邦最高法院的中流砥柱,同時也是自由派的領軍人物。蘇特的大法官提名聽證通過之時,有保守派專欄作傢欣喜若狂地宣布,“布倫南與蘇特是從兩個相反的極端看待憲法的”,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隨著蘇特的上位,屬於保守派的時間終於到來”。蘇特卻注定要讓保守派大感失望。%D%A 對於蘇特而言,遵循先例是普通法中最值得珍視的傳統,對於法治有著“基礎性的重要地位”,即使在傳統上較少適用先例的憲法案件當中,“這項原則也仍然發揮著作用,我們必須具有‘特彆的理由’,纔能作齣與先例相反的決定。”因此,作為個人,他可以批評甚至反對先例,但作為法官,在裁斷案件時,他必須受到自己所反對的先例的拘束,而不能僅從自己的道德原則齣發。因此,他的朋友史蒂文·麥考利夫也準確地預言道,此後的二十年中,蘇特將“是確保聯邦最高法院連貫性的重要來源,成為連接聯邦最高法院的曆史與傳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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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很好。是正版的,信賴京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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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很好很好好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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