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普通法傳統賦予以法院的地位,使其在法律的進化過程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而法院也在其中發展齣一套獨特的法律方法。比較法的研究已經揭示瞭個中因緣與情狀,此處無需贅言。而民主的進程以及議會立法的膨脹,也很早就使法院的傳統地位與法律方法成瞭人們探討與質疑的對象。作者在本書提齣的理論主張就尤其充滿著張力:作者要在兩條路綫之間開闢中間道路,既反對迴到普通法“黃金時代”的浪漫幻想,也反對對體製作根本性的結構變革。至於作者是如何為法院“在製定法之上的權力”的正當性進行辯護、又是如何界定並限製這一權力的,讀者明鑒,此處亦無待贅述。
美國作者蓋多·卡拉布雷西從事多年法律研究工作,在書中作者對立法與製定法的關係作瞭闡述,說理深刻,充滿真知灼見,以其法學天纔處理瞭法律與民主程序這個根本問題,同時,作者的許多觀點切中時弊,也激發爭議,推動法學發展。
作者簡介
蓋多·卡拉布雷西,1932年生於意大利米蘭,後隨父母移居美國。早年求學於耶魯大學和牛津大學,曾任《耶魯法學》編輯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鬍果·布萊剋大法官的秘書。1959年起執教於耶魯大學法學院,1985年起任院長。1994年被任命為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卡拉布雷西與羅納德·科斯同為法律經濟學派的奠基人,在侵權法和法律解釋領域成就卓著,曾先後獲得四十多個榮譽學位。主要著作包括:《事故的成本:一個法律與經濟學分析》、《製定法時代的普通法。和《悲萬裏性選擇》等(三本書均由北京大學齣版社翻譯齣版)。
目錄
緻謝
第一章 製定法卡喉
第二章 訴諸憲法與平等保護條款
第三章 消極德性
第四章 解釋
第五章 新政的迴應:行政機構
第六章 立法迴應
第七章 結構性迴應
第八章 一種新的進路:先驅與根基
第九章 應變之道:正當性問題
第十章 應變之道:限度與指南
第十一章 應變之道:技術與可行性
第十二章 製定法時代的法院角色
第十三章 應變之道的危險
第十四章 遁詞的用途和弊端
第十五章 選擇坦率
譯後記
索引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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