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是美国“国宝级”的幻想文学作品,是世界级奇幻大师乔治R·R·马丁16年精耕细作成就的文学经典。已出的前四卷获得一次“世界奇幻奖”、三次“轨迹奖年度最佳小说”、三次“雨果奖最佳长篇”提名和三次“星云奖最佳长篇”提名。目前,该系列图书已在全球以三十多种语言翻译出版,销量接近一千万册,掀起了全球性的“冰与火之歌”热潮。由于HBO同名电视剧的推动,该系列图书仅2011年二季度,在美国一地就卖出了400万册之多,长时间霸占《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前十位的多个位置。 这本《冰与火之歌(卷3):冰雨的风暴(上)》由屈畅、胡绍晏译。书中采用了视点人物写作手法,每章内容均以某特定的视觉人物的角度出发,叙述一段内容,在下一章换为另一视觉人物,这更像是一出电影而非小说,让人身临其境沉迷不能自拔。
内容简介
红色婚礼,灰色审判! 长城边陲异鬼终现,西域绝境神龙长成! 史上最伟大的奇幻小说! HBO同名美剧狂暴上映!《冰与火之歌(卷3):冰雨的风暴(上)》由乔治R·R·马丁著,屈畅、胡绍晏译:琼恩在极寒之地将亲吻冰封于弓箭之下,艾莉亚在雨中的丛林里游走寻觅,布兰渐渐睁开智慧之眼却依然难见真相。提利昂放弃了谎言的虚荣,詹姆经历了执着的回归,瑟曦却在谎言与执着里百孔千疮。内容承接前两卷,并达到战斗之巅,几大家族伤痕累累,在阴谋与利剑中挣扎。《冰与火之歌(卷3):冰雨的风暴(上)》适合小说爱好者阅读。
作者简介
乔治R.R.马丁,一九四八年出生于美国贝约恩市,二十七岁以小说《莱安娜之歌》摘下象征幻想小说最高成就的雨果奖。此后他不仅在文学上获奖连连,更曾在好莱坞担任编剧长达十年之久。至今,他已获四次雨果奖,两次星云奖,一次世界奇幻文学奖,十一次轨迹奖等等。 屈畅,一九八二年生于重庆。酷爱历史、文学等,现于四川大学就读文艺复兴专业研究生。《冰与火之歌》是他最推崇的奇幻小说。 胡绍晏,1974年出生,1992~1996年在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学习。,1998年留学新加坡国立大学,2000年获得工程硕士学位。已经出版的奇幻翻译作品有短篇《沙魔法》和《仙子手袋》,另外有两篇将要出版的科幻短篇译作,《流浪农场》和《呼唤你的名字》。
精彩书摘
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 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便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琼恩·雪诺这狗杂种安插他的胖子朋友山姆·塔利,抢了我的位子,才害我落到这步田地!妈的,跟这群猎狗一块儿待在鬼影森林深处,卵蛋都快冻掉了。 “七层地狱!”他猛地拽住狗的缰绳,“闻啊,杂种!这是熊的痕迹,还想不想吃肉?快闻!”狗们却缩得更紧,并发出哀鸣。齐特用短鞭在它们头上虚劈,惹得那头黑母狗对他咆哮。“狗肉不比熊肉差。”他警告它,吐息出口,立即结霜。 姐妹男拉克环抱胳膊,双手插在腋窝里,尽管戴着厚厚的黑羊毛手套,他还在不停抱怨指头冻得厉害。“该死,冷得要命,怎么打猎啊?”他说, “去他妈的熊,不值得我们冻坏身子。” “俺不能空手回去,拉克,”一脸棕色络腮胡的小保罗低吼,“司令大人会不高兴的。”壮汉的鼻涕在扁扁的狮子鼻下结了冰,戴皮革大手套的巨手紧攥着一根长矛。 “熊老也去他妈的。”身材消瘦、眼神游离不定的姐妹男应道,“记得吗,莫尔蒙明天就完蛋了,谁关心他高不高兴?” 小保罗眨眨小小的黑眼珠。或许他又健忘了,齐特心想,这人蠢得什么都记不清。“俺为啥要杀熊老?为啥不把他扔下不管,俺自己跑掉?” “你以为他会扔下我们不管?”拉克道,“他会追捕我们到死!想被抓吗,大呆瓜?” “不,”小保罗说,“俺不要,俺不要。” “所以你会动手?”拉克问。 “对的。”巨汉用长矛在结冰的河岸上一顿。“俺懂。他不能来抓俺。 ” 姐妹男从腋窝下抽出手掌,望向齐特,“依我看,保险起见,干脆把当官的全宰掉。” 齐特受够了他的建议。“完全没必要。我们的目标只是熊老、影子塔的副指挥班恩,葛鲁布和阿桑——他们懂绘图,真不走运——以及两个追踪能手戴文与巴棱,嗯,外加管乌鸦的猪头爵士。这就够了。趁他们睡着时,悄悄干,千万不能出声,否则死定了。我们都死定了。”他的疖子因恼怒而发光。“把自个儿分内事做好,你和你表哥们千万不能失误。保罗,一定记清楚,是第三哨,不是第二哨。” “第三哨,”喘着霜气的络腮胡大汉应道,“俺和软足一起动手。俺记得到,齐特。” 今晚没有月光,经过精心设计,他们这伙人中有八个在第三哨站哨,还有两个照料马。这是最好的机会。野人们就要到了。齐特希望在他们到来前逃得远远的。他要活下去。 三百名守夜人弟兄骑行向北,其中两百人来自黑城堡,另一百人来自影子塔。这是几代人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巡逻,几乎动用了守夜人军团三分之一的兵力。这次行动原本是为了找寻班扬·史塔克、威玛·罗伊斯及其他失踪游骑兵的下落,并侦察野人们迁离村子的原因。现在可好,他们和出发时一样对史塔克和罗伊斯的去向毫无所知,倒是明白了野人们的所在——他们爬上高耸的雪山,那天杀的霜雪之牙。他们在那儿待到世界末日也不干齐特的事。 但事与愿违。他们来了。顺着乳河下来了。 齐特抬眼望着眼前的河流。石岸结了冰,乳白色的水长年不歇地从霜雪之牙上流淌而下。曼斯·雷德和他的野人大军正顺着这条河流往下走。三天前,索伦·斯莫伍德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向熊老报告侦察结果,他手下的白眼肯基则把消息透露给其他人。“大队人马还没出山,但已经在途中。”肯基边用篝火暖手边说,“前锋是‘狗头’哈犸,那个麻脸婊子。刺棒爬到营地边的树上,透过火光看见了她,筋斗琼这傻瓜想直接放箭去射,幸亏斯莫伍德头脑清醒。” 齐特啐了口唾沫,“他们有多少人,算过吗?” “很多很多。或许两万,或许三万,来不及仔细计算。哈犸的前锋有五百人,全都有马。” 篝火旁的人们交换着不安的眼神。从前,看到一打骑马的野人都是件稀罕事,五百…… “斯莫伍德派巴棱和我抄远路绕开敌人前锋,前去打探主力。”肯基续道,“他们的队伍无边无际,移动时像结冻的河流,十分缓慢,一天只走四五里,但绝不像要返回村子的样子。人群里一多半是女人和小孩,牲口被驱赶在前面,有山羊、绵羊、拉雪橇的野牛等等。他们赶着大车,推着小车,车里装满大捆毛皮、大块的肉、成笼的鸡、成桶的黄油,总而言之,车里带上了每件该死的家什。骡子和马驮得那么多,教你看了都为动物心痛。女人们背得也一样多。” “他们顺着乳河走?”姐妹男拉克问。 “我觉得不会错,不对吗?” 乳河会引领他们经过先民拳峰,经过这座上古时代的环堡,经过守夜人的营地。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立刻拔营,退回长城,熊老却备下更多的尖桩、陷坑和蒺藜。对一支大军而言,这管什么用呢?如果赖着不走,迟早全军覆没。 索伦·斯莫伍德居然还想主动出击,仿佛是嫌死得不够快!“美女”唐纳·希山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侍从,他说前天晚上斯莫伍德去了洛克的帐篷。马拉多从前和奥廷·威勒斯老爵士想法一致,力主退兵,但斯莫伍德竭力游说。“塞外之王不知我们的方位如此靠北。”“美女”唐纳复述,“他的队伍固然庞大,但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只好浪费粮食,许多人连长剑握哪头都不知道。一次突袭就足以让他们嚎叫着滚回茅屋里,再待个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称其为疯狂,更疯狂的是马拉多爵士居然动了心,还随斯莫伍德一起晋见熊老,同声附和。“若我们犹豫不决,机会就随之而逝,再也等不到了。”斯莫伍德对每个人反复解释。为反驳他,奥廷·威勒斯声称,“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不能盲目地扔下盾牌。”索伦·斯莫伍德则回击,“最好的防守是迅捷地干掉敌人,而非缩在盾牌后面。” 但无论斯莫伍德还是威勒斯都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属于总司令,而莫尔蒙要等其他两队斥候返回后再作决定,其中包括攀登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以及侦察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雪诺。毫无疑问,布克威尔和科林都遇到了麻烦,多半是死了。齐特在脑海中描绘出一幅图画:琼恩·雪诺孤零零地冻在荒凉的山头上,一支野人的长矛穿透了那杂种的屁股。想到这里,他笑了。希望他们把那头该死的狼也宰掉。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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