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國外毛澤東研究譯叢·毛澤東的思想(典藏本)》是施拉姆最具代錶性的成熟之作。作者依據多年潛心研究的心得,汲取消化新的文獻史料和觀念,並以中國改革開放的曆史進程作為參照係,著重從思想理論方麵對毛澤東一生的思想曆程進行瞭較為深入的考察。
作者認為,現代中國曆史離開毛澤東及其思想的作用是不可思議的,毛澤東畢生為之奮鬥的理論目標就是堅持從中國的實際齣發,總結實踐經驗,豐富和發展馬剋思主義。這既是毛澤東理論活動的基本軌跡,也是把握其思想的主要綫索。
作者簡介
斯圖爾特·R·施拉姆,西方著名的毛澤東研究專傢和毛澤東著作翻譯傢。1954年獲得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20世紀60年代在哈佛大學從事當代中國問題研究。1967年執教於英國倫敦大學。1968年至1972年任倫敦大學東方與非洲學院政治係教授,兼任該院現代中國研究所所長。1990年退休返迴美國,應聘在哈佛大學費正清研究中心主持英文版《毛澤東集》的編纂工作。
主要著作有:《毛澤東的政治思想》(1963)、《毛澤東》(1966)、《未經修飾的毛澤東:談話與書信集(1956—1971)》(1973)、《對毛澤東的初步重估》(1984)、《毛澤東的思想》(1989)等。
目錄
序
導論
第一篇 1949年以前毛澤東的思想
第一章 從學生運動到農民運動(1917—1927)
第二章 黨、軍隊和群眾(1927—1937)
第三章 民族矛盾與社會矛盾(1937—1940)
第四章 毛澤東的思想的勝利(1941—1949)
小結
第二篇 1949年以後毛澤東的思想
第五章 從人民民主到人民內部矛盾
第六章 毛澤東探索一條“中國道路”
第七章 中蘇分裂的因與果
第八章 “文化大革命”的意識形態
小結
結束語
注釋
參考文獻
索引
精彩書摘
在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毛澤東在他的著作裏隻是偶爾提到哲學問題。他第一次對馬剋思主義哲學進行認真的研究是在1936年到1937年的鼕天。埃德加·斯諾記述說,在為寫毛澤東的傳記而嚮他搜集材料時,毛澤東經常因要潛心研究一大摞剛剛送到的蘇聯哲學著作的中譯本而中斷他們之間的談話。讀過這些著作之後,毛澤東幾乎是立即就開始作瞭關於辯證唯物主義的一係列講演,現已成為名著的《實踐論》和《矛盾論》就是當初這些講演稿的最後部分。
當然,在1949年以後,隻有《實踐論》和《矛盾論》分彆於1950年和1952年在中國正式齣版過。不過,毛澤東在1937年實際上作過關於辯證唯物主義的一係列講演這一事實,是確定無疑、無可辯駁的。
值得注意的是,當斯諾在1965年問及此事時,毛澤東否認他是《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這部著作的作者。事實上,毛澤東一般來說更願意人們隻讀他經過修改並經他本人認可的著作,但卻不必特意公開否認他認為不再適宜的那些文章。
不難發現毛澤東在此事上如此敏感的原因。自列寜的時代以來,具備馬剋思主義理論傢和哲學傢的聲望,已被認為是共産主義運動領袖人物必不可少的條件之一。毛澤東當初作這一係列講演,無疑是以確立他在這方麵的地位為目標的,在他之前,斯大林也力求具有這種資格。毛澤東在黨內的對手都在莫斯科受過訓練,在其後的五六年間,他就要同他們展開實力較量。因此,他感到自己容易受到攻擊之處是人們可能說他不過是個農民遊擊戰爭的領導者,沒有掌握馬剋思主義理論,沒有能力分析抽象的範疇。然而事實不久就錶明,毛澤東關於辯證唯物主義的講演並未真正達到預期目標。這些講演有相當大的部分,尤其是開始講的那幾章,幾乎是不加掩飾地照搬蘇聯的材料,而毛澤東用自己的語言錶達的地方,結果常常不甚理想。
這裏,我不想分析毛澤東的整個講演材料,而是以後來確實構成瞭“毛澤東思想”內在組成部分的兩篇論文為重點。在1936年至1937年間,毛澤東所接觸到的蘇聯著作譯本和其他著述中通常都以較大篇幅討論認識論,並把這種內容放在闡述馬剋思主義哲學的一捲本著作的最後部分(如《實踐論》),像毛澤東那樣把矛盾問題置於突齣地位的著述,在他接觸到的各種材料中極為少見。這類材料中的絕大部分都有一節論述對立麵的統一和鬥爭及有關問題,但一般說來篇幅都比較短,且沒有任何一部著作像毛澤東的講演那樣把這部分內容放在最後,從而使之成為整個課程的頂點和綜閤。
毛澤東為何把矛盾問題置於突齣位置,對此無疑可以列齣許多理由。本書對其思想作齣的概要解釋包含瞭其中兩個理由。一方麵,他對辯證法的理解帶有道教和其他中國傳統思潮的濃厚色彩;另一方麵,正如我自始至終強調指齣的那樣,他敏銳地意識到中國社會模糊不清而又復雜的特徵(換言之,就是國內矛盾的含混性和復雜性),並力圖把這種洞見在其革命策略中具體化。第一個特點在某種程度上可視為他對辯證法的理解中的瑕疵;第二個特點則是優點。
在他的授課筆記中,涉及矛盾問題的部分差不多占瞭全部講稿的一半,大約有2.5萬字,與之相比,收入《毛澤東選集》版本的隻有2.2萬字左右,從這一事實可以看齣毛澤東對矛盾問題的重視。雖然這兩個版本之間有顯著的差彆,但二者的一緻之處卻足以一勞永逸地否定阿瑟·柯亨(ArthurCohen)和其他人提齣的觀點,即毛澤東在1937年不可能寫齣這樣一部著作。但是,毛澤東在20世紀50年代初畢竟發現,要使這篇論文具有令人滿意的形態絕非輕而易舉之事。1951年3月8日,他寫信給陳伯達和田傢英指示說,他對《矛盾論》作瞭一次修改,但是最後一部分還需要進一步縮改,故此篇不擬收入即將齣版的其選集中文版第一捲裏。
講演稿的這一部分為什麼大大超過瞭前幾節呢?我想,答案實際上在於如下事實:毛澤東正在研討的不僅是使他感興趣的概念,而且是這些概念在中國革命環境中的應用。另一方麵,《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的第一章在很大程度上隻是蘇聯作者所理解的希臘和西方哲學史的概述。在這裏,毛澤東隻能復述他的資料來源,無法加入任何他自己的東西。
人們普遍認為,蘇聯記者在兩年後對《矛盾論》無動於衷(他們在1950年對《實踐論》大加贊賞),是因為他們抵製這種對斯大林理論權威的含蓄挑戰。毫無疑問,在某種程度上這的確是一個因素,但同樣可能的是,蘇聯人也發現毛澤東對辯證法的理解是奇特的,帶有異端色彩。在20世紀50年代,毛澤東多次抱怨《簡明哲學辭典》專門與他的矛盾觀點作對,有一次他指齣,他正在講的此書第四版(1953年在莫斯科齣版)反映瞭斯大林的觀點。蘇聯人的不滿是,生與死的轉化是“形而上學的”,戰爭與和平的轉化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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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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