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2
尼罗说,我喜欢写传奇故事,主角无论男女,总得是个美人。透过文字看美人们纵马江湖快意恩仇,虽然只是旁观者,但我也会感觉很快乐。
《风雨浓,胭脂乱》的女主角,有一点特别,她不是娇滴滴的温室花朵;也不是等着王子拯救的灰姑娘;甚至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女孩”。她粗野狡诈、自私贪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只讲情义不讲道德。她敢把受伤的年轻军官藏在闺房;敢手执菜刀恐吓一窝蜂的债主;敢面不改色地朝自己胳膊划上一刀;敢不顾脸面地对着心上人眉来眼去。
她吃得多,爱得也多,心肠冷硬,情绪热烈。这样一个女孩,狂风一般腾云驾雾地刮向你,满腔爱意一股脑地全推给你。你要是不要?
海报:
民国初年,时局动荡。
这一年的春天夜里,小姑娘唐茉喜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万嘉桂。这墙头上摔下来的美男子,噗通一声砸在了茉喜的心尖上,叫她一见钟情。
爱一个人,爱到想把他吞进肚子里。巴结着他、讨好着他,就像中了邪一样,一颗心张牙舞爪地要往他身上扑。简直抓心挠肝、走投无路,恨不能一头撞死在他面前,肝脑涂地,好让他瞧瞧自己的血、自己的心。
她白天想着他,夜里闭了眼,梦里还是他。
笑微微讲话的他。戎装整齐的他。留了张字条就无影无踪的他。天下一好的他。
可是,情途长如三生路,她不舍昼夜地跋涉,能否博得他的一回顾?
尼罗,顶级网络人气作家,以民国文成名,文风辛辣幽默、剧情离奇莫测、笔下人物千姿百态,是最具个人特色的作家之一。
代表作品:《民国遗事1931》被誉为“最有民国味儿的网络小说”;《残酷罗曼史》成功塑造尼罗笔下最受欢迎CP,数千读者投票要求新书附赠老李×七宝插画卡;《义父》创下十一次定制印刷的神话;《无心法师》被《格子间女人》《曾有一人爱我如生命》作者舒仪盛赞“一支神笔”;《紫金堂》中一句“你是桂如雪吗?”至今仍被无数读者奉为言情小说中最虐的一句话。
看尼罗的小说,上一秒还在笑,下一秒也许就会捂着眼睛哭出来。上一页是这样的世界,下一页就上下左右全部颠覆。不看到“全文完”,永远不敢说“我知道结局是什么”。
——juju
尼罗笔下的民国文实在太有味道,就像那个年代,真实而迷幻,激烈又疯狂,简直就像……嗯,陈年佳酿!初入口辛辣刺鼻,但仔细回味,简直让人抓心挠肝,欲罢不能,为她我已经更改了我的三观了。
——5iberia
同一时间段里,经常好几本书一起看,但往往看着看着就放下了其他,最后只剩下尼罗。
——闻人
“有没有什么作品能让你用上‘改变了自己整个人生’的评价?”“尼罗的小说。”
——阿苏爱瓶邪
第一章 小儿女,初相见
第二章 茉喜的他与她
第三章 所谓伊人
第四章 暗香浮动,野火阴燃
第五章 黑云摧城
第六章 另谋生路
第七章 新的生活
第八章 亡命徒
第九章 心寒似水
第十章 茉喜的计
第十一章 爱与战
第十二章 心魔
第十三章 风雪夜,刀兵起
第十四章 天降煞星
第十五章 她忍
第十六章 时光是刀
第十七章 心字成灰
第十八章 救星
第十九章 绿野杀机
第二十章 小赖子
第二十一章 一寸忧、两分柔
第二十二章 暗流汹涌
第二十三章 莽夫的心
第二十四章 茉喜的抉择
第二十五章 远方的小武
第二十六章 陈文德!
第二十七章 与君相决绝
第二十八章 华灯起
后记
第一章 小儿女,初相见
唐茉喜是在十五岁这年的初春夜里,忽然长大了的。
茉喜不是一般的姑娘,她是有出身有来历的,尽管只刚活了十五年,然而人生故事已经足以写成一部戏,并且是唱念做打俱全的热闹大戏。她自认姓唐,因为她亲娘姓唐,但是对外她不这么说,对外她斩钉截铁,一口咬定了自己姓白,白茉喜。如果白大爷不死的话,她一定能随着她亲娘堂堂正正地跨进白家大门,且她虽然是个庶出的女儿,但因前头无兄弟姐妹挡路,所以不管众人承不承认,她都毋庸置疑的该是白家大小姐。
然而在那一切的前头,放着“如果”二字。一“如果”,就表明那好前景其实并没有茉喜的份。因为白大爷的确是在她两岁那年得急病死了,她娘唐玉仙跟白大爷好了一场,连个孩子都好了出来,也的确还是连个白家的小妾都没当上。
白家的败落是分阶段的。在白大爷时代里,白家败得缓慢,败得有分寸,所以白老太太还拿得起架子,还能说一不二。白老太太不让唐玉仙进门,不只是因为她出身低,是个唱戏的女伶,也因为白老太爷年轻的时候曾经往家里弄了个妓女做小妾,白老太太使出了浑身解数,赔了许多青春,好容易才把那小妾活活地折磨死了。白老太太看不得烟粉灵怪的女子,而和妓女相比,女戏子在兴风作浪这一道上,显然又高了一个级别。
白老太太不许家里进狐狸精。狐狸精养出个丫头叫白茉喜,也不行!
唐玉仙住在白大爷给她布置出来的小公馆里,因为活得逍遥自在,所以也不很急着往白家进。她没料到白大爷会染上急病,说死就死。
跟白大爷好了好几年,她唯一的成绩是养出了个累累赘赘的小茉喜,除此之外,她把一身的台上功夫全丢了。好吃懒做之余,她还染上了几口鸦片瘾。所以白大爷那边的经济支援一断,她在大闹白家未遂之后,只得重打旗鼓另开张——这回不卖艺了,她改卖身。茉喜放在家里太碍眼,碍她自己的眼,也碍客人的眼,于是被她送去了一户大杂院内的人家中寄养。
那一年茉喜三岁,三岁的茉喜继承了她那对爹娘的所有特色——不是优点,也不是缺点,是特色。像她娘一样,她好吃懒做、能忍能耐——在遇到劲敌的时候;也可以非常的恶毒泼辣——在遇到软柿子的时候。
同时,像她的爹一样,她随遇而安,非常能对付;她天生爱美,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会睁着大眼睛盯着花衣裳瞧,可是自从到了大杂院,迎接她的只有虱子、跳蚤、破衣烂衫,她终日穿戴得如同小叫花子一般,也并没有愁苦得要死要活。
这样一个茉喜在大杂院里摸爬滚打,一混就是七年。大杂院和大杂院也不一样,此大杂院属于北京城中的下九流聚集地,里头住着的人不是唱戏说书的,就是打把式卖艺的,蟊贼暗娼之流也不缺少,总之就是没有真正下苦卖力气的清白人物。
七年之后,茉喜被唐玉仙送进了白家。
说“送”其实不大准确,换成个“闹”字就对了。那时候白老太太早没了,白大爷留下的大少奶奶自打守寡之后就病恹恹的,熬了三年也没了。白家的家业全落在了白二爷手里。换言之,白家的当家人已经彻底地更换了。
白二爷知道唐玉仙和自家那位死鬼大哥的关系,当年茉喜满月的时候还送去过一副银锁。然而让他现在把茉喜弄进家里当大小姐养着,他可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依着他的心意,他打算以龙行虎跃之势杀奔门口,一脚把唐玉仙娘儿俩踹出去。然而杀到门口之后白二爷定睛一瞧,发现情况不对,唐玉仙这个臭娘们儿居然自带了杨梅大疮充当武器,而且势如疯魔,见了人就张牙舞爪地要往上扑。白二爷虽然是个身大力不亏的老爷们儿,可是也没有和杨梅大疮亲密接触的打算,脚指头在缎子鞋里动了动,白二爷一时犹豫,结果让唐玉仙先出了脚——唐玉仙一脚蹬在茉喜后背上,把茉喜蹬得向前直飞了一两米远。而未等茉喜平安着陆,唐玉仙扭头便逃,转眼就是无影无踪。
白二爷和白二奶奶商量了许久,十分想把茉喜驱逐出境,然而茉喜窥破了他们的心意,又知道自己那娘活不了多久,将来必定没有再供给自己吃喝的本领,说不好还得让自己女承母业养活她,所以故意做了个可怜兮兮的模样,对着白二爷夫妇连哭带诉,又把她那个早忘干净的爹拎了出来,话里话外透着她的身份。白二爷和白二奶奶越听越不对味,后来夫妇二人对视一眼,发现这孩子不是个好打发的,自家若是不收留她,她能跑出去说出一套二叔抛弃侄女抢占家产的故事来。
白二爷和白二奶奶都是要脸的人,绝不肯无缘无故地背黑锅,放平心思细细一想,又觉得这孩子既然真是白老大的种,那老大没了,做兄弟的养育大哥的女儿,也是理所当然。故而最后夫妇二人无可奈何,只好在白家开辟了一处小小天地,专供茉喜容身。
茉喜所住的地方,乃是白家曾经的冷宫。
这冷宫是一处小小的院落,位于白宅的一角,四面围墙高耸,墙内孤零零地立着一座小房。这地方是白老太太当年关押白家小妾的地方,小妾在这个院子里一直住到了死,死前连着七年没出过院门,因为院门锁着,不许她出。一日三餐用桶装着,隔着墙头从外向内递给她,饭没好饭、菜没好菜,她的伙食一直是不如老妈子。
小妾死后,这冷宫就空了下来,拆了它太麻烦,留着它也没人住,等闲也无人敢进。茉喜在这个地方住了四年,平心而论,她住得挺快活。因为第一,这院子紧挨白宅的后墙,以茉喜的身手,她能先爬上院子的后墙,再踩着后墙头向前一跃,跃上墙外一股粗树枝,攀着树枝继续往前挪,她可以很轻易地够到白宅后墙。后墙外是一道偏僻小街,街上偶尔会有卖零嘴儿的,能让茉喜弄点吃喝打打牙祭;第二,这院子前方花木繁多,到了天暖之时,满树花开,粉红粉白地晃人眼睛,而茉喜最喜欢花花草草;第三,小院的院门到房门之间有一段距离,即便当真来了不速之客,房内的她也有时间藏钱藏食物——白家的孩子都多多少少的有点月钱,但茉喜是没有的,茉喜的钱全是凤瑶给的。
凤瑶是白二爷的长女,是在除了茉喜之外的所有人眼中,白家真正唯一的大小姐。凤瑶漂亮、没心眼儿,被茉喜哄住了,认了茉喜做好朋友。茉喜有时候很爱凤瑶,因为自己心里清楚,普天之下就只有凤瑶是真心地善待自己;可有时候也嫉妒凤瑶,嫉妒的时候她会故意欺负欺负凤瑶,当然欺负得很有分寸,不至于真让凤瑶和她绝交。
茉喜就这么怡然自得地长到了十五岁,她觉得自己活得很清楚、很明白,够聪明,也够冷酷。直到这天夜里,她攥着几毛钱出了房门,轻车熟路地爬墙上树,想要到宅后的小街上买一点羊头肉当消夜。茉喜在白家吃的是下等伙食,那点油水满足不了她老饕般的食欲,尤其是这两年她开始发育了,一张嘴更是恨不得吞天噬地,把凤瑶都嚼嚼吃掉。
羊头肉这东西是非得半夜才上街的,小贩用刀子把肉切得极薄,撒上椒盐之后很合茉喜的胃口。茉喜垂涎三尺地爬上院墙攀上树枝,正要姿态娴熟地继续前进,哪知就在她要动未动之际,忽有一条黑影从前方墙头翻过,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茉喜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要出声喊人,但是声音半路被她生生压住了,她眼看墙根这人一动不动,显然没有全死也是半死,便心念一动,起了贼胆。
小小心心地溜下树去,茉喜踩着满地正在泛青的野草走向了黑影。墙外没路灯,墙内没电灯,幸而天上悬着一轮圆月,能给茉喜照亮道路。一步一步地走到黑影跟前蹲下来,茉喜发现自己这险是冒对了。黑影长条条地躺在她面前,看身量应该是个成年男子,做着西装革履的打扮,虽然不知道为何夜半翻人墙头,但是光看他这身衣裳,也该是个有钱的少爷。
茉喜对少爷没兴趣,茉喜爱的是钱。一只手慢慢伸向了对方的腰间,她想要掏一掏对方的口袋。然而手指指尖探入衣兜,她没摸到钱包,隔着一层西装里子,她反而是摸到了对方腰侧一件坚硬的物事。
“什么东西?”她冷静地想,“金条银条掖腰里了?”
抽出手来一掀对方的西装下摆,茉喜看到了那件坚硬物事的全貌,原来是个三角形的大皮套,皮套表面有个小小的铁纽子,茉喜试着伸手一拨弄,只听啪嗒一声轻响,皮套的盖子向上翻开,赫然露出了里面黝黑光滑的手枪柄。
茉喜在大杂院里见过手枪,知道这东西是件杀人不眨眼的厉害家伙,而她只想弄些小钱,万万不想和厉害家伙打交道。于是轻轻地把那皮套盖子重新扣了上,她缓缓地站起身后退了一步,决定羊头肉不吃了,今晚出师不利,还是先回屋睡觉去。
可是一步退过之后,黑影子忽然低低地呻吟了一声。一个脑袋向上抬起来,黑影子在月光之下露出了他的面目。
茉喜眼神好,一眼望过去,当即看了个清清楚楚——然后她就停在原地了。
因为那是一张很英俊的脸,英俊到了让茉喜目瞪口呆的程度。
茉喜活到十五岁,眼里和心里素来没装过男人,甚至她看天下男人都是一个模样,区别无非是有的老一点,有的少一点。然而眼前这个男人肯定是与众不同的,以至于茉喜睁大眼睛定定地望着他,怕也不怕了,逃也不逃了,中邪一般,单只是看。
茉喜眼睁睁地看着来人,来人也眼睁睁地盯着茉喜。双方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片刻之后,这位有着一张好面孔的不速之客将一根食指竖到唇边,低而急促地嘘了一声。茉喜会了意,也没怕,单手扶树在地上站稳了,她脚下的枯草与新芽混合交织,是软绵绵地厚,可以让她落步无声。
这个时候,后墙外响起了一串很密集的马蹄子响,显然是有骑兵队伍快马加鞭地经过。不速之客应声抬头,很警惕地向后方墙头望了一眼,及至马蹄子声音越来越远了,他才低下头,在大月亮底下神情痛苦地喘了一口粗气,挣扎着想要起身,然而左腿刚一动弹,便疼得他紧紧闭了眼睛——他是剑眉星目,两道眉毛竖起来,仿佛可以斜飞入鬓。去年白二爷过生日的时候,白二奶奶往家里叫了个戏班子。茉喜跟着看了几出热闹戏,戏文她看不大懂,她看的是台上角色们的妆容服饰。现在她看墙根底下这个男人就像是带了妆,小生的妆,然而因为全是天然本色,所以比戏台上的小生们更素净。茉喜没想过男人也可以这样招人看。
招人看的美男子此刻显然并不好过,说话之前先做了个龇牙咧嘴的鬼脸,随即向茉喜伸出了一只手,他小声说道:“小丫头,劳驾过来扶我一把,我这脚八成是落地的时候崴着了,他妈的一动弹就——”
话没说完,后头的内容被他的一咬牙生生咬断了。
茉喜没过去,但是美男子那一声很不文明的“他妈的”,让她略略感到了一点亲切,原来美男子也是人间的人,并非从戏台上飘然而降的假角色。
“你到底是什么人?”茉喜语气不善,但是声音很轻。这美男子要不是好东西,她自会处置他,可是在确定美男子的好坏之前,她可不肯惊动旁人。这几年外头不太平,今天革命明天革命,北京城里隔三岔五地就闹大兵。大兵虽然不敢往白家这种深宅大院里闯,但是茉喜人在家中坐,能知天下事,因为凤瑶天天读报纸,自己读,也给她读,还教她念书写字,可惜她实在不是个好学生,一颗七窍玲珑心根本不在书本上,怎么教也教不会,气得凤瑶脸红脖子粗。
能被骑马队伍追逐的人,必定不是寻常人物,要是骑驴队伍还好一点,因为驴便宜。两只眼睛滴溜溜地在美男子脸上身上打着转,茉喜静等着他的答复。
美男子忍痛坐起了身,拧眉毛皱鼻子,显然是急了,“你看我像为非作歹的人吗?”
此言一出,远方忽然又隐隐地响起了马蹄声响。茉喜侧耳一听,发现那声音分明是在急速逼近,当即上前一步,一把攥住了美男子伸出的右手。随即另一只手架到对方腋下,她化历年所吃羊头肉为力量,气运丹田地向上一挺身,竟是硬把美男子架了起来。架起来之后她吓了一跳——美男子躺着的时候,她只是看这个人挺长,哪知道美男子一站起来,竟是足足高了她两头。美男子若不是左脚不敢沾地,否则简直可以夹着她的细脖子,直接把她夹走。拄拐棍似的拄着茉喜,美男子用另一只手扶了身边一切可扶的墙和树,东倒西歪地忍痛前行,走了没几步便停了,“怎么又是墙?”
茉喜不知不觉地还是被他用胳膊夹了脖子,此刻只能从喉咙里挤出细声,鸡崽子似的叽叽问道:“你还能不能再爬墙了?这道墙后就是我的屋子。”
美男子低头看了看腋下的脑袋,汲汲问道:“你爹娘在吗?”
茉喜在他胳肢窝里摇了摇头,“我没爹娘——你到底能不能爬?能爬就爬,不能爬就在这儿待着吧!”
美男子放开胳肢窝里的茉喜和手中的树干,举起双手向上扒住墙头,他一声不吭地单脚向上一蹿。茉喜仰起脑袋,就见他摇头摆尾,居然如同一条大蟒蛇一般,三扭两扭地便扭上了墙头。随即侧身向下一栽,只听扑通一声,正是此君第二次挨了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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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好好好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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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读书让人明白事理。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评分刚看了开头,很喜欢这种民国风,快递很快。
评分虽然不喜欢这个封面 但是只要是尼尼的 没什么不好 书挺快的
评分唐茉喜是在十五岁这年的初春夜里,忽然长大了的。
评分自营物流和配送都很赞,因为东西太多,就不一一评价了,能得90分的东西都用这个,否则会单独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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