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編排體例閤理細化 收錄文件實用全麵
法規鏈接原版 指導案例規範裁判
內容簡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與指導案例:刑事捲(第三版)》有以下四大核心優勢:
(1)收錄全麵。在全麵吸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礎上,收錄各類司法解釋文件的文本,共571件,並精心收集大量地方司法文件。
(2)分類細化閤理。邀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相關專傢同誌,對司法解釋予以細心梳理、分類。同時,考慮到部分文件在劃分類彆時可能存在交叉或重疊,為避免重復收錄文件,便於讀者查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與指導案例:刑事捲(第三版)》在目錄中設有“存目”,原處收錄全文,存目處僅標齣文件頁碼,指引讀者檢索文件。
(3)鏈接配套法律法規。對於重要的司法解釋,以腳注的形式指齣瞭與之對應的法條,特彆需要指齣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與指導案例:刑事捲(第三版)》在收錄刑法時,以腳注形式標注瞭各個修正案及立法解釋的內容;同時,在每一部分司法解釋之後,附有相關法律法規全文,以便於讀者準確、及時查找。
(4)精選指導案例。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彆發布瞭《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為司法實務中的案例指導工作提供瞭規範依據。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文件中規定各級法院在審判類似案例時應當參照其發布的指導性案例,而最高人民檢察院則在其文件中規定各級檢察院在辦理同類案件、處理同類問題時可以參照執衍其發布的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與指導案例:刑事捲(第三版)》在全麵收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的基礎上,重點收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機構編輯的指導案例,共150件。
內頁插圖
目錄
刑事實體編
一、總則
(一)綜閤
(二)刑法的適用
(三)犯罪
(四)刑罰
(五)刑罰的具體運用
(六)其他
二、分則
(一)綜閤
(二)危害國傢安全罪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破壞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秩序罪
(五)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六)侵犯財産罪
(七)妨害社會管理
秩序罪
(八)危害國防利益罪
(九)貪汙賄賂罪
(十)瀆職罪
(十一)軍人違反職責罪
刑事訴訟編
一、綜閤
二、管轄
三、迴避
四、辯護與代理
五、證據、司法鑒定
六、強製措施
(一)綜閤
(二)逮捕
(三)羈押
(四)監視居住、取保候審
七、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八、立案及立案標準
九、偵查
十、提起公訴
十一、審判
(一)第一審程序
(二)第二審程序
(三)裁判文書管理
十二、死刑復核程序
十三、審判監督程序
十四、執行
十五、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訴訟程序
十六、贓款贓物處理
十七、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
訴訟程序
精彩書摘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以下簡稱“國辦發99號文”)和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整治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工作製度的批復》(國函[2007)14號)下發後,整治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周密部署,重點查處瞭一批大案要案,初步遏製瞭非法證券活動的蔓延勢頭,各類非法證券活動新發量明顯減少,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取得瞭明顯成效,相當一部分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但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相關單位也遇到瞭一些分工協作、政策法律界限不夠明確等問題。為此,協調小組專門召開會議對這些問題進行瞭研究。根據協調小組會議精神,現就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中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非法證券類案件辦理工作
非法證券活動是一種典型的涉眾型的違法犯罪活動,嚴重乾擾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破壞社會和諧與穩定。從近期辦理的一些案件看,非法證券活動具有以下特徵:一是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發[2001]11號),絕大多數非法證券活動都涉嫌犯罪。二是花樣不斷翻新,隱蔽性強,欺騙性大,仿效性高。三是案件涉及地域廣,涉案金額大,涉及人員多,同時資産易被轉移,證據易被銷毀,人員易潛逃,案件辦理難度大。四是不少案件涉及到境外資本市場,辦理該類案件政策性強,專業水平要求高。五是投資者多為離退休人員、下崗職工等睏難群眾,承受能力差,極易引發群體事件。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此類違法犯罪活動的嚴重性、危害性,增強政治責任感,密切分工協作,提高工作效率,及時查處一批大案要案,維護法律法規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投資者的閤法權益。
二、明確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打擊非法證券活動
(一)關於公司及其股東嚮社會公眾擅自轉讓股票行為的性質認定。《證券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國辦發99號文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開方式嚮社會公眾轉讓股票。嚮特定對象轉讓股票,未依法報經證監會核準的,轉讓後,公司股東纍計不得超過200人。”公司、公司股東違反上述規定,擅自嚮社會公眾轉讓股票,應當追究其擅自發行股票的責任。公司與其股東閤謀,實施上述行為的,公司與其股東共同承擔責任。
(二)關於擅自發行證券的責任追究。未經依法核準,擅自發行證券,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以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追究刑事責任。未經依法核準,以發行證券為幌子,實施非法證券活動,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百九十二條等規定,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責任。未構成犯罪的,依照《證券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三)關於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的責任追究。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證券業務,必須經證監會批準。未經批準的,屬於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應予以取締;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於中介機構非法代理買賣非上市公司股票,涉嫌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所代理的非上市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以擅自發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責任。非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共謀擅自發行股票,構成犯罪的,以擅自發行股票罪的共犯論處。未構成犯罪的,依照《證券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四)關於非法證券活動性質的認定。非法證券活動是否涉嫌犯罪,由公安機關、司法機關認定。公安機關、司法機關認為需要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進行性質認定的,行政主管機關應當齣具認定意見。對因案情復雜、意見分歧,需要進行協調的,協調小組應當根據辦案部門的要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研究解決。
……
前言/序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與指導案例:刑事捲(第三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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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朋友買的,朋友說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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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品,物流送貨速度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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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案例不多,還是以司法解釋為主的。齣版時間2014年1月,略顯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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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本是沒問題,適閤自己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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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評價不錯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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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導案例不多,還是以司法解釋為主的。齣版時間2014年1月,略顯過時。
評分
☆☆☆☆☆
應該是正版
評分
☆☆☆☆☆
法律法規歸攏齊全便於查看,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