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招標投標是市場經濟中的競爭性交易方式,隨著建築市場的日趨完善,應該招標投標的工程應通過招標投標方式確定承包人。招標投標能夠體現建築市場交易中的公平、公開、公正,也有助於提高工程建設的質量、控製工程造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我國的建築施工企業最先參與國際市場競爭,以投標方式在中東、亞洲、非洲和港澳地區開展國際承包工程業務。
《工程建設中的閤同法與招標投標法(第三版)》能夠結閤工程建設中的實際問題進行研究與討論,有助於從事工程建設的同誌對《閤同法》和《招標投標法》的理解與掌握,也可供從事相關內容教學與研究人員參考。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章 概述
第一節 建設工程承發包與我國建築市場的發展
第二節 建設法律關係
第三節 工程項目建設程序
第四節 工程建設中的基本法律製度
第五節 工程建設重要相關法律
第六節 健全建設工程閤同管理與招標投標製度
第二章 閤同法原理
第一節 閤同法概述
第二節 閤同的訂立和效力
第三節 閤同的履行、變更和轉讓
第四節 閤同的終止
第五節 閤同的擔保
第六節 違約責任
第三章 招標投標法概論
第一節 招標投標的概念、産生與發展
第二節 招標投標法概述
第三節 招標投標的性質
第四章 建設項目招標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招標方式
第三節 建設項目招標程序
第四節 建設工程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五節 招標的異議與投訴
第六節 世界銀行貸款項目采購程序
第五章 建設項目投標
第一節 投標前的準備
第二節 編製和送達投標文件
第三節 聯閤體共同投標
第四節 建設項目投標人的擔保
第五節 投標的禁止性行為
第六章 建設工程閤同總論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閤同
第三節 建設工程監理閤同
第四節 建設工程涉及的其他閤同
第七章 建設工程施工閤同管理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施工閤同雙方的一般義務
第三節 施工閤同的質量控製條款
第四節 施工閤同的價款控製條款
第五節 施工閤同的進度控製條款
第六節 施工閤同爭議的處理
第八章 FIDIC施工閤同條件
第一節 FIDIC施工閤同條件簡介
第二節 FIDIC閤同條件的權利義務條款
第三節 FIDIC閤同條件中涉及費用管理的條款
第四節 FIDIC閤同條件中涉及進度控製的條款
第五節 FIDIC閤同條件中涉及質量控製的條款
第六節 FIDIC閤同條件對爭端處理的規定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
附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附錄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附錄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閤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附錄五 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
附錄六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主要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三)我國招標投標的沿革
1.我國招標投標的肇端。由於我國的商品經濟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發展,而招標投標實際是成熟商品經濟中的一種交易方式,因此,招標投標在我國的起步較晚。但有人認為是改革開放的産物①,則有失公允。據史料記載,我國最早采用招商比價(招標投標)方式承包工程的是1902年張之洞創辦的湖北製革廠,五傢營造商參加開價比價,結果張同升以1270.1兩白銀的開價中標,並簽訂瞭以質量保證、施工工期、付款辦法為主要內容的承包閤同②。這是目前可查的我國的最早的招標投標活動。嗣後,1918年漢陽鐵廠的兩項擴建工程曾在漢口《新聞報》刊登廣告,公開招標。到1929年,當時的武漢市采辦委員會曾公布招標規則,規定公有建築或一次采購物料大於3000元以上者,均須通過招標決定承辦廠商。應當說,在清末和民國時期,並沒有形成全國性的招標投標製度。
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由於商品經濟都基本被窒息,招標投標也不可能被采用。
2.改革開放後招標投標的産生和發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揭開瞭我國招標發展曆史的新篇章。1979年,我國土木建築企業最先參與國際市場競爭,以投標方式在中東、亞洲、非洲和港澳地區開展國際承包工程業務,取得瞭國際工程投標的經驗與信譽。國務院在1980年10月頒布瞭《關於開展和保護社會主義競爭的暫行規定》,指齣“對一些適宜於承包的生産建設項目和經營項目,可以試行招標、投標的辦法”。世界銀行在1980年提供給我國的第一筆貸款,即第一個大學發展項目時,便以國際競爭性招標方式在我國(委托)開展其項目采購與建設活動。自此之後,招標活動在我國境內得到瞭重視,並獲得瞭廣泛的應用與推廣。國內建築業招標於1981年首先在深圳試行,進而推廣至全國各地。國內機電設備采購招標於1983年首先在武漢試行,繼而在上海等地廣泛推廣。1985年,國務院決定成立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並在主要城市建立招標機構,招標投標工作正式納入政府職能。從那時起,用招標投標方式就迅速在各個行業發展起來。
3.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産生和發展。在《招標投標法》頒布以前,各個行業的招標投標製度基本上是各自發展,不同行業的招標投標的規定都有所不同,發展的完善程度也有所不同。在所有的行業中,以建設工程領域對招標投標製度建設的重視程度為最。其大緻的發展過程如下:
20世紀80年代,我國招標投標經曆瞭試行——推廣——興起的發展過程,招標投標主要側重在宣傳和實踐,還處於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製下的一種探索。80年代中期,招標管理機構在全國各地陸續成立,有關招標投標方麵的法規建設開始起步。1984年11月20日原國傢計委、建設部發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規定》,提齣改變行政手段分配建設任務,實行招標投標,大力推行工程招標承包製,隨後,各地也相繼製定瞭適閤本地區的招標管理辦法,開始探索我國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管理和操作程序。但在招標投標製度的初創期間,招標方式基本以議標為主,在納入招標管理項目當中約90%是采用議標方式發包的,這種招標方式很大程度上違背瞭招標投標的宗旨,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機製。招標投標在很大程度上還流於形式,招標的公正性得不到有效監督,工程大多形成私下交易,暗箱操作,缺乏公開公平競爭。
20世紀90年代初期到中後期,全國各地普遍加強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管理和規範工作,也相繼齣颱一係列法規和規章,招標方式已經從以議標為主轉變到以邀請招標為主,這一階段是我國招標投標發展史上重要的階段,招標投標製度得到瞭長足的發展,全國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體係基本形成,為完善我國的招標投標製度打下瞭堅實的基礎。其具體錶現有:
(1)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級以上城市和大部分縣級市都相繼成立瞭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工程招標投標專職管理人員不斷壯大,全國已初步形成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網絡,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水平不斷地提高。
(2)招標投標法製建設步人正軌,從1992年建設部第23號令《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發布到1998年正式施行《建築法》,從部分省的《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和《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條例》到各市製定的有關招標投標的政府令,都對全國規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為和製度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特彆是有關招標投標程序的管理細則也陸續齣颱,為招標投標在公開、公平、公正下的順利開展提供瞭有力保障。
(3)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自1995年起在全國各地陸續開始建立,它把管理和服務有效地結閤起來,初步形成以招標投標為龍頭,相關職能部門相互協作的具有“一站式”管理和“一條龍”服務特點的建築市場監督管理新模式,為招標投標製度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開闢瞭新的道路。工程交易活動已由無形轉為有形,隱蔽轉為公開,信息公開化和招標程序規範化,已有效遏製瞭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行為,為在全國推行公開招標創造瞭有利條件。
4.招標投標新的發展時期。2000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正式施行,招標投標進入瞭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招標投標法》頒布後,有關部委又相繼齣颱瞭與之配套的部門規章,招標投標的體製不斷完善,招標投標製在各地方、各部門得到瞭進一步的推廣。2005年國務院建立瞭招標投標部際協調機製,國傢發展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招標投標部際協調機製暫行辦法》規定,招標投標部際協調機製由國傢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産業部、水利部、商務部、民航總局、國務院法製辦共11個部門組成。國傢發展改革委員會為招標投標部際協調機製牽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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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工程建設中的閤同法與招標投標法(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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