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朝阳大学先贤文集:李大钊法学文集》编校了李大钊的五十篇法政论文、短评,内容主要涉及民国初期的中国民主宪制建设等诸多重大问题,以彰显伟人“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之崇高精神品格。
作者简介
李大钊(1889~1927),字守常,中国共产党早期杰出的理论家、创始人。李大钊早年曾在北洋法政专门学校与日本学习过西方法律文化,作为革命民主主义者,对当时中国民主、立宪政治制度与宪制文化构建,以及人民自主自由权利保障有诸多精辟的论述。接受马克思主义思想后,李大钊对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录
点校者序:李大钊与中国法学现代化 / 张小军本书编辑说明
隐忧篇弹劾用语之解纷裁都督横议论民权之旁落一院制与二院制论宪法公布权当属宪法会议法律颁行程序与元首欧洲各国选举制考各国议员俸给考政治对抗力之养成国情《中华国际法论》译叙民彝与政治权政谭演说会之必要祝九月五日国庆纪念制定宪法之注意省制与宪法宪法与思想自由孔子与宪法预定制宪期间[限]案论国人不可以外交问题为攘权之武器议会之言论政论家与政治家(二)立宪国民之修养创设特别国务会议增造不管部之国务员问题(三)创设特别国务会议增造不管部之国务员问题(九)共和国与荣典法国内阁改组之由来俄国共和政府之成立及其政纲大战中欧洲各国之政变大战中之民主主义(Democracy)不自由之悲剧受贿案与立宪政治政治之离心力与向心力暴力与政治法俄革命之比较观强力与自由政治普通选举危险思想与言论自由那[哪]里还有自由《国民公报》案判决感言禁止说话要自由集合的国民大会人治与自治自由与秩序宗教与自由平等博爱在湖北女权运动同盟会演讲会上的演讲十八年来之回顾争自由的宣言致顾外长函精琦氏宪法论
精彩书摘
隐忧篇 (一九一二年六月) 国基未固,百制抢攘,自统一政府成立以迄今日,凡百士夫,心怀兢惕,殷殷冀当世贤豪,血心毅力,除意见,群策力,一力进于建设,隆我国运,俾巩固于金瓯,撼此大难,肩此巨艰。斯固未可以简易视之。而决未意其扶摇飘荡,如敝舟深泛溟洋,上有风雨之摧淋,下有狂涛之荡激,尺移寸度,原望其有彼岸之可达,乃迟迟数月,固犹在惶恐滩中也。 蒙藏离异,外敌伺隙,领土削蹙,立召瓜分,边患一也;军兴以来,广征厚募,集易解难,饷糈罔措,兵忧二也;雀罗鼠掘,财源既竭,外债危险,废食咽以,财困三也;连年水旱,江南河北,庚癸之呼,不绝于耳,食艰四也;工困于市,农叹于野,生之者敝,百业凋蹶,业敝五也;顽梗未净,政俗难革,事繁人乏,青黄不接,才难六也。凡此种种,足以牵滞民国建设之进行,矧在来兹,隐忧潜伏,创国伊始。不早为之所,其贻民国忧者正巨也。悬测逆睹,厥要有三: 一、党私。党非必祸国者也。且不惟非祸国者,用之得当,相为政竟,国且赖以昌焉。又不惟国可赖党以昌,凡立宪国之政治精神,无不寄于政党,是政党又为立宪政治之产物矣。而何以吾国政党甫萌,遽断断焉警之、惕之、箴之、戒之、诋之、祺〔祺〕之,甚至虑为亡国之媒者。岂吾华历代君主失国之际,均豫有党争为之朕,而有以促其亡,俾后之人受历史之迷惑,一闻“党”字,遂谈虎色变,而以旧历史之眼光,视今之政党欤?非也。唐之清流,宋之蜀、洛、朔,明之东林、复社,均一时斡国英杰,使在今日,吾人且铸金事之。徒以君子小人,有如水火。一方既以道义相号召,则嬖幸之流,恐不见容,遂而荧惑诽谤,以泄其私,举正人义士,排挤倾轧于无余。私心党见之足以祸国,讵以时之今古而殊耶?试观今日之政党,争意见不争政见,已至于此,且多假军势以自固。则将来党争之时,即兵争之时矣。党界诸君子,其有见及此者乎?盍早图之。 二、省私。中华建国,版舆辽阔。昔者山川睽隔,交通尼阻,风俗之异,言语之差,胥以地理之关系,为疏通结络之梗,则界域之见,存乎其间,势使然也。然以中央权重,集中于一,前此省见,殊未与政治上以影响。逮满清末叶,各省督抚握权渐重,益以政运趋新,地方日增活动,省见因以稍启。革命军兴,各省以次脱离满清羁绊,宣告独立,自举都督,此不过一时革命行军之计划也。而孰知省界之分,以是及于人心者匪鲜耶。试思一国设省,一省设县,纯因地理人情之便而划之政治区域,其土地犹是国家之领土,其人民犹是国家之国民,宁可省自私之。乃近顷用人行政,省自为治,畛域日深,循是以往,数年或数十年后,势至各省俨同异国,痛痒不关,即军事财政之协助,系乎国家兴亡者,将亦有所计较而不为矣。至神州粉碎,同归于尽,始追悔痛恨于向者省见之非,晚矣! 三、匪氛。历稽载籍,一代兴亡之交,其先必匪乱丛起,良以失政之朝,民多怨之,加之饥馑荐臻,灾异迭见,于是枭雄乘之,狐呜篝火,愚惑斯民,凡以欲遂其帝王事业之私图也。明之亡也,流寇遍天下,即无满清之西侵,亦决不能永其国祚①,而黎元②之遭其糜躏,亘数十年,亦不蜞矣!民国之兴,基于大义,用兵不过三阅月,成功之速,为东西历史所未有,吾华之幸,抑亦吾民之幸也。然窃有忧者,则匪氛之起,不在满清末运,而在民国初年。何则?战后之兵,蛮野浮动,在伍时既大肆劫掠,退伍后仍将流为盗寇,则今日之兵,即他日之匪,其因一;愚民不识共和为何物。教育不克立收成效,责以国民义务,群警为苛法虐政,起而抗变,其因二;一度战乱,元气大丧,民间愁苦怨嗟,实为乱阶,其因三;左道之流,造谣惑众,此次革命,引起此辈帝王思想,其因四。怅望前途,不寒而栗,黯黯中原,将沦为盗贼世界,吾民尚有噍类③耶! 以上三端,百思恐不获免。凡百君子,其有以嘉谋嘉猷而弭于未然者乎?曷有以解我忧? 按:斯篇成于民国元年六月,迄今将及一纪,党争则日激日厉,省界亦愈划愈严。近宋案④发生,借款事起,南北几兴兵戎,生民险遭涂炭。人心诡诈,暗杀流行,国士元勋,人各恐怖,而九龙、龙华诸会匪,又复蠢蠢欲动,匪氛日益猖炽,环顾神州,危机万状。抚今思昔,斯文着笔时,犹是太平时也。呜呼!记者附识。 ……
前言/序言
点校者序:李大钊与中国法学现代化 一 李大钊(1889~1927),字守常,笔名明明、冥冥、孤松、猎夫等,河北乐亭人,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生。幼年在私塾读四书经史。1905年考入永平府中学。1907年考入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在校期间任北洋法政学会编辑部部长,编辑《言治》杂志。1913年毕业;同年冬,赴日本留学,入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留学期间任中华留日学生总会编辑主任,主编总会刊物《民彝》。1914年在日本组织神州学会,进行反对袁世凯活动。1915年1月,袁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时,被推为留日学生总会文牍干事,率留日学生反对;5月回国,1916年6月,应汤化龙等邀请,赴北京办《晨钟报》,任总编辑。1917年1月,受章士钊之聘,任《甲寅日刊》编辑。1918年1月,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并参加《新青年》编辑部;同年底,与陈独秀等创办《每周评论》,主编和革新《晨报副刊》,任《少年中国》编辑主任,宣传马列主义。1920年任北京大学教授;3月领导成立北京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并发起组织北京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因公未能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仍被公认为中共创始人;8月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区分部主任。1922年7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8月加入中国国民党。1923年6月出席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924年1月,出席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被孙中山指定为大会五人主席团成员之一,并当选为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2月返北京,领导组建国民党北京市党部、天津市党部;6月率中共代表团赴莫斯科出席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年底任中共北方区委书记。1925年1月,出席中共第四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冬,工农兵大同盟成立,被选为书记。1926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三一八惨案后,转入地下工作,将国共两党北方领导机关迁入东交民巷苏联大使馆旁之旧俄兵营内。1927年4月6日,被奉系军阀逮捕;28日就义,年38岁。著有《守常全集》(1939年出版)。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53~254页。 二 李大钊在北洋法政专门学校与日本学习过西方法律文化,早在青年时代,他就关心国家、民族命运。中华民国建立后所促发的整个社会参政热潮,与中国传统文化竞争性的政治规范、习惯及文化的缺失,是辛亥革命后中国民主宪政面临的严峻现实,由此所导致的整个中国民主政治杌陧不安最终失败。对此,李大钊极为愤慨,撰写了为数不少的时评文章,揭露和批判了梁启超等人所鼓吹的“开明专制”,地方军阀专横非法、四分五裂的个人利益,狭隘的地方观念,对当时中国民主、立宪政治制度与宪政文化构建,人民自主自由权利保障有诸多精辟的论述。 早在李大钊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之前,他就指出,民主政治成为现代世界政治的重大趋势。李大钊:《政治之离心力与向心力》。在李大钊看来,民主政治是一种亚里士多德式的理想状态,现代的民治主义与民主政治相合。他从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理论出发,认为现代“民治主义”之精神,“不外使政治体中之各个分子,均得觅有机会以自纳其殊能特操于公共生活之中,在国家法令之下,自由以守其轨范,并进以尽其职分,而赴共同之志的。官吏与公民无殊,同为国家之公仆,人人皆为治者,同时皆为属隶,其间无严若鸿沟之阶级。国家与人民,但有意之关系,绝无力之关系,但有公约之束制,绝无强迫之压服。所谓政府者,不过其主要之机关,公民依之以为其实现自己于政治之具耳。”李大钊:《暴力与政治》。 李大钊所理解的民主政治原则是一种“自由政治”,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多数容纳尊重少数,他说:“今世施行民治之国,所以采行多数制者,其意盖不在以多数强制少数,乃在使一问题发生时,人人得以自由公平之度为充分之讨论、翔实之商榷,而求一公同之认可。商讨既至详尽之程度,乃依多数之取决以验稽其结果。在商讨之中,多数宜有容纳少数之精神,在取决之后,少数宜有服从多数之义务。故自由政治之真谛,非依于多数,乃依于公认,多数不过表示公认之一种方法而已。”李大钊:《暴力与政治》。这才是超越“多数政治”(Government by majority)的“自由政治”(free government)。 李大钊从社会契约论出发,认为,政府的权威最终来源于人民的普遍认同,政府行政权力的运用要依照宪法与法律。他说,“盖近世之良政府,不恃治者之武力,而恃被治者之悦服(free consent),是即政府以宪法与法律为之范,而宪法与法律又以社会之习惯为之源也。”李大钊:《暴力与政治》。 李大钊坚决反对专制,他说:“盖民与君不两立,自由与专制不并存,是故君主生则国民死,专制活则自由亡。而专制之政与君主之制,如水与鱼,如胶与漆,固结不解,形影相依。今犹有敢播专制之余烬,起君主之篝火者,不问其为筹安之徒与复辟之辈,一律认为国家之叛逆、国民之公敌,而诛其人,火其书,殄灭其丑类,摧拉其根株,无所姑息,不稍优容,永绝其萌,勿使滋蔓,而后再造神州之大任始有可图,中华维新之运命始有成功之望也。”李大钊:《民彝与政治》。 所以,要彻底反对君主专制主义,方能建立民主共和,他说“盖吾之国体既为共和,则凡专制之副产物,有背于共和原则者,均宜拔本塞源,以祓除之,于政治制度、社会心理开一新纪元”。李大钊:《共和国与荣典》。 立宪政治是李大钊早期著作最为重要的主题,李大钊从现代宪政理论出发,针对民国政府立宪政治建设中出现的许多重大问题,诸如代议制与总统制、弹劾是法律问题还是政治问题、裁撤都督、民权不彰、国家结构形式、一院制与两院制度、宪法的公布权归属、元首与法律颁布程序、共和制与君主制、立宪技术、孔教应否规定在宪法中、思想自由的宪法保障等发表了诸多论述。 关于宪法的作用和价值,李大钊先生指出:“宪法者,国命之所由托。……有善良之宪法,始有强固之国家。”“宪法为物,其良也,固足以福民;其恶也,亦足以祸国。”李大钊:《祝九月五日》。“国之存也存于法,……国而一日离于法,则失厥权威”,李大钊:《民彝与政治》。他还说:“夫宪法乃立国之根本,尊严无上,倘或加以摧折,效力消失,而国以摇,所关讵为浅鲜。”李大钊:《裁都督横议》。 李大钊看到了在中国树立宪法与法律权威的艰巨性。他曾说:“中国承专制之余,本于法治之精神多所舛背。又以袁氏当国数年,蔑弃法纪,纵容奸宄。但为一姓之鹰犬,虽犯盗国殃民之罪,而亦为所优容,甚且在赏奖之列焉!法律不敢过问,即问之而亦无效。今袁氏虽殒,一般人民心理,对于法律之信畏,终不甚厚。”李大钊:《罪恶与忏悔》。 现代宪政就是要限制国家权力,防止其侵害人民权利;同时要对国家权力进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避免国家机关之间有所扦格。李大钊指出:“权无限则专,权不清则争,惟专与争,乃立宪政治之大忌,而(专)制国民之常态也。故欲行立宪政治,必先去专与争。欲去专与争,必先划除专制国民之根性。”李大钊:《权》。 现代宪法的法治原则要求,现代国家权力的实施,需要得到法律的授权或许可,不能依靠强力。李大钊在论述暴力与政治的关系时指出:“国家为维持其政府之存在,自不能不有赖乎刑典,而欲刑典之得以施行而有效,自不能不需乎物质之强力。但此种强力之施行,概为法律所认许,专以防遏犯法之徒而与以强制之抑裁。故强力之于此时,与云为力,宁当谓权,权可以依法而施,力不可以任意而用也。”李大钊:《暴力与政治》。 现代宪政要求保障人民的政治参与权利,扩大乃至普及民众之政治参与权利,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李大钊先生指出:“立宪政治之精神,权舆于选举制度,故从立宪政治之进运,而选举权畀赋之范围亦日益扩张以达于均普。世运之所趋,匪可以权势遏者。”李大钊:《欧洲各国选举制考》。 李大钊把宪法看作是“现代国民自由之证券”,李大钊:《孔子与宪法》。也常谓宪法是“孕育自由之宪法”、“解放人权之宪法”李大钊:《孔子与宪法》。。他指出,自从英国的《自由大宪章》与法国的《人权宣言》颁布后,各国无不效仿争相在宪法中规定各种自由权利。他还指出:“盖自由为人类生存必需之要求,无自由则无生存之价值。宪法上之自由,为立宪国民生存必需之要求;无宪法上之自由,则无立宪国民生存之价值。吾人苟欲为幸福之立宪国民,当先求善良之宪法;苟欲求善良之宪法,当先求宪法之能保障充分之自由。”李大钊:《宪法与思想自由》。 亲历封建势力对思想自由的压制与束缚,李大钊强调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的重要性,他指出:“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都是为保障人生达于光明与真实的境界而设的。无论什么思想言论,只要能够容他的真实没有矫操[揉]造作的尽量发露出来,都是于人生有益,绝无一点害处。”李大钊:《危险思想与言论自由》。作为近代中国民主、自由、科学思想启蒙运动领袖的李大钊特别力倡宪法对思想自由的保障,他坚决要求:“吾人对于今兹制定之宪法,其他皆有商榷之余地,独于思想自由之保障,则为绝对的主张。”李大钊:《宪法与思想自由》。他指出:“禁止人研究一种学说的,犯了使人愚暗的罪恶。禁止人信仰一种学说的,犯了教人虚伪的罪恶。”“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穷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他们,超越他们。这些东西,都不能钳制思想,束缚思想,禁止思想。”李大钊:《危险思想与言论自由》。为了保障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李大钊坚决反对出版审查制度。他说:“吾以为关于出版,绝不可施行检阅制度,除犯诽毁罪及泄露秘密罪,律有明条外,概不受法律之限制,仿各国以严禁检阅制度揭于宪法明文中为宜也。盖是非以辩析而愈明。果其是也,固当使人得是以明非;即其非也,亦当使人得非以察是。此与文化进步最有关系者也。”李大钊:《宪法与思想自由》。 现代宪政法治诞生于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李大钊认为宪政与专制水火不容,他说:“而立宪之所以畔夫专制者,一则置重众庶,一则侧重一人;一则使知自重其秉彝,一则多方束制其畀性;一则与以自见其我于政治之机,一则绝其自见其我于政治之路。凡为立宪国民,道在道能导民自治而脱他治。”李大钊:《民彝与政治》。 中华民国的建立及民国宪法的制定颁布,使得先生曾经对中国的立宪政治前途寄予厚望,但是,面对民国初年袁世凯政府对宪法的破坏以及种种政治乱象,先生甚为悲观失望。先生对于当时政治的些许进步,曾经有过短暂的欣慰,“悲观之中尚有足为乐观之处,黑暗之内尚有趋于光明之迹,”是“立宪功用之证”。李大钊:《受贿案与立宪政治》。李大钊看到了各国实行宪政的艰巨性与长期性,他写道:“宪法者自由之保证书,而须以国民之血钤印,始生效力者也。法兰西宪法,苟无法兰西国民数十年革命之血,为之钤印,则必等于虚文。美利坚宪法,苟无美利坚十三州市民独立战争之血,为之钤印,则必等于空白。其他各立宪国民所获自由之量,亦罔不准其流血之量而为损益。”李大钊:《国庆纪念》。其立志为中国的民主宪政作出牺牲。 李大钊在接受马克思主义后,他对人民民主、自主自由的认识得到升华,对自由的理解更加深入、全面,从经济上、阶级性上分析自由,指出了人类实现真正平等自由的途径。 他指出:“又有一般人,以为在社会主义制度底下是不自由的。他不晓得经济上的自由,才是真的自由。现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底下,那里有劳动者的自由,只有少数的资本家的自由,高楼、大厦、汽车、马车全为他们所占据,我们如牛马的劳苦终身,而衣食住反得不着适当的供养。所以我们想得到真的自由,极平等的自由,更该实现那‘社会主义的制度’,而打倒现在的‘资本主义的制度’。”李大钊:《社会主义释疑》。社会主义是废除了私有制,废除了“统治与服属关系”,李大钊:《平民主义》。所以,“社会主义是保护自由、增加自由者,使农工等人均多得自由。”李大钊:《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当然,李大钊所述的自由绝对不是片面的自由,他认为自由与秩序是辩证统一的,他指出:“试想一社会若完全抹杀个性的发展,那社会必呈出死气奄奄的气象。他所包蓄的分子,既一一的失其活动之用而日就枯亡与陈腐,更安有所谓秩序者!由此看来,真正合理的个人主义,没有不顾社会秩序的;真正合理的社会主义,没有不顾个人自由的。个人是群合的原素,社会是众异的组织。真实的自由,不是扫除一切的关系,是在种种不同的安排整列中保有宽裕的选择机会;不是完成的终极境界,是进展的向上行程。真实的秩序,不是压服一切个性的活动,是包蓄种种不同的机会使其中的各个分子可以自由选择的安排;不是死的状态,是活的机体。”李大钊:《自由与秩序》。李大钊在接受科学社会主义后,他描绘了人类实现真正自由平等的目标和途径,他说:“纯正的‘平民主义’,就是把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一切特权阶级,完全打破,使人民全体,都是为社会国家作有益的工作的人,不须用政治机关以统治人身,政治机关只是为全体人民,属于全体人民,而由全体人民执行的事务管理的工具。……其间全没有统治与服属的关系,只有自由联合的关系。这样的社会,才是平民的社会;在这样的平民的社会里,才有自由平等的个人。”李大钊:《平民主义》。 三 辛亥革命后的中国,新旧交替,东西冲突,当时的知识分子无时不被古今、东西问题所困扰。李大钊先生对中国现代化之路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与探索,即使今天读来,仍然不无启示意义。 首先,是关于对于传统文化的态度上。众所周知,新文化运动对中国传统文化发起了猛烈的攻击,例如陈独秀、胡适、吴虞、易白沙、鲁迅等人。不过,对传统文化的态度上,李大钊与陈独秀却有一些差别。陈独秀认为“别尊卑、明贵贱之孔教”“与共和政体、西洋文明绝对相反”,所以应该彻底“吐弃”。陈独秀:“宪法与孔教(1917年11月1日)”,载《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48页。而李大钊主张,尽管传统文化存在缺陷,但它仍然有感召力,所以对传统文化应当加以改良而不是彻底摧毁,即所谓再造。 李大钊认为:“孔子之说,今日有其真价,吾人绝不敢蔑视,惟取孔子之说以助益其自我之修养,彼孔子为我之孔子可也。”李大钊:《宪法与思想自由》。他也认为,孔教属于作为私人伦理层面的规范具有重要价值,而绝对反对将孔教规定在宪法之中,否则会禁锢人民的思想自由。李大钊指出:“孔子为历代帝王专制之护符”,故“余之掊击孔子,非掊击孔子本身……乃掊击专制政治之灵魂”。李大钊:《自然的伦理观与孔子》。 其次,是关于东西方问题的认识上。维新运动到1919年前的中国,许多思想家主张“全盘西化”,如谭嗣同、胡适等人。新文化运动中大多数中坚人物视东西方文明如冰炭,水火不容。例如,陈独秀在1915年的文章中就指出:“东西洋民族不同,而根本思想亦各成体系,若南北之不相并,水火不相容也。”李大钊在分析了东西方文明的差异后,指出,令人遗憾的是,东西方人在此问题上往往带有种族偏见,他说:“平情论之,东西文明,互有长短,不宜妄为轩轾于其间。”李大钊:《东西方文明根本之异点》。“东洋文明与西洋文明,实为世界进步之二大机轴,正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如果中国人能够彻底觉悟,担当起东西方文明融合之责任,必能创造出“世界文明之第二次贡献”。李大钊:《东西方文明根本之异点》。而且论证了担当此责任的唯有中国而不是印度。 0李大钊对东西方文明的认识体现在他对中国政治法律文化传统和“国情”的认识上。他指出,自古中国“有德者王,后世独夫,私相传袭,纵存专制之形,而平民政治之精神,实亘数千百年巍然独存,听讼征租而外,未闻有所干涉。谚谓‘天高皇帝远’,斯言实含有自由晏乐之趣味。”李大钊:《裁都督横议》。鉴于美国人古德诺抛出代议制共和制不适宜于中国、而君主制政体更适宜于中国,李大钊忍无可忍,李大钊立即展开激烈的反驳。针对古德诺所述我国民俗“重视家族,淡于政治,自昔无选举制度”,“行代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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